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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退休工人、共产党员、退伍军人的强烈抗议

作者:上恶亦若水 发布时间:2016-10-10 13:04:3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前几天看到一条“刘少奇儿子刘源上將的发言,震憾國人!”的微信,现摘抄两段:

  再一个就是怎么对待“兵”的问题,特别是复转军人!还包括一些参加过作战的人员。对他们怎么看?现在有些地方把他们看作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维稳”动不动就是冲着这些人来。老实说,真要打江山、保江山,还得靠这伙人,绝对是铁杆儿,绝对忠诚。现在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老兵已经不多了,即便他们13岁、14岁参军,也已进入暮年,来日不多了。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些待遇、一些荣誉。我们国家现在出得起这笔钱。哪怕是从贪官污吏手上没收的钱拿点出来,也够这些老兵用的。这是在传承一种民族精神。把复转军人和抗美援朝老兵等参战人员安排好点,安抚人心,顶雄师百万。

 

 

  能够为共产党上战场的这些人,你不依靠他,把他边缘化了,这怎么行?有些地方一天到晚防着复转军人,生怕他们聚会、闹事,这是出现了方向性的大问题。根本不必担心他们聚会,他们长期受党的教育,大多数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是有觉、识大局、听招呼的。他们在一些红色纪念日聚会,绝对是聚集正能量,应该支持。我们联系群众,首先要联系他们。当然,还应该括“学”和“商”,也就是爱国知识分子和爱国企业家。他们团结在一起,才是人巨群众的主体和大多数。所以我认为,人心向背的问题、依靠对象的问题,这才是革命的首要问题。

  看了刘源上将的发言,我想起将我2014年5元27日递交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抗议书”披露给大家看看: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分局国保大队:

  2014年5月26日上午10:00时许,我接国保大队廖大队长电话,于下午15:00时前到达公安分局。进入国保大队办公室后,廖大队长一边询问了解我的基本情况,一边为我填写一份“重点人员”登记表。我如实陈述了我的基本情况。离开国保办公室时,并要求用车送我回家,以了解我居住的具体位置,此前提出用车送我,我非常反感而拒绝了,离开时再一次提出,我立即同意了。

  这就是说我已经被公安机关国保部门列入“重点人员”管理。公安机关国保部门已经正式对我进行“管控”或者说“稳控”。填写“重点人员”登记表,是国保部门对“重点人员”的管控(稳控)措施之一。

  那么,什么是“重点人员”呢?按照国保、维稳部门的规定:有七类重点人员,即有从事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有参与或涉嫌从事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信访事项已经终结、或签订有关停访息诉协议后仍然继续上访,或违反《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越级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员;因从事、参与杀人、伤害、爆炸、放火、绑架、强奸、抢劫、劫持等严重暴力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恐怖活动,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因从事、参与、包庇、协助贩毒活动,受过刑罚处罚或被刑事拘留过的人员。

  为此,我表示非常的愤慨,不得不提出强烈的抗议。

  我是一个从事原国营企业保卫工作20多年的保卫干部,我完全清楚“重点人员”这个概念的政治涵义。我这样一个坚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以全民所有的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入党37年的中国共产党员,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修正主义,反对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以政治体制改革为幌子、企图否定中国共产党、妄想搞全盘西化、搞所谓的“民主宪政”的一个62岁的退休工人、共产党员,竟然已经被国家公安机关国保部门列为“重点人员”!我更不知道国家公安机关国保部门把我作为哪一类“重点人员”而列为“重点人员”?

  我作为一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共产党员,在生活中或者在网络上襟怀坦白的表明自己的上述政治观点。

  我2010年1月开始进行过反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反对转基因食品的宣传,并且印发宣传资料一万余份。(2010年4月企业停产10个月,每月仅发500元生活费。)

  2011年7月我第一次参加红色旅游,前往河南省漯河市的南街村、兰考县焦裕禄纪念馆、张钦礼同志墓地。先后参加过到南昌市、井冈山、长沙市、韶山、北京的三次红色旅游。参加过在长沙市、韶山的几次毛主席诞辰及毛主席逝世的纪念活动。

  2012年8月15日、9月16日、9月18日参加过郴州市民众自发的反日保钓游行示威的爱国活动。且在三次游行示威活动中,都主动协助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做游行队伍的安全稳定工作。

  2013年5月4日参加过全国各地红色网友在长沙市追剿反毛、反共、亲美的汉奸茅于轼的反汉奸的爱国活动。

  我参加的上述活动,究竟哪一项活动属于“七类重点人员”的活动?或者除上述活动以外,国家公安机关国保部门还发现或者掌握了我参加过哪一次或者有过哪一些属于“七类重点人员”的活动和行为?

  试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公安机关、国保部门哪一条规定了参加上述活动就应该列入国保部门的“重点人员”进行“管控”、“稳控”?或者因为我参加了哪一次属于“七类重点人员”的活动而被列入国保部门的“重点人员”进行“管控”、“稳控”呢?或者是哪一级国家公安机关、国保部门指示以何理由把我列入国保部门的“重点人员”?其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是什么???请给我一个说法或者解释!如果没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也没有事实证据,那么,把我列入国保部门的“重点人员”并采取所谓“管控”、“稳控”措施,就是严重侵犯我宪法和法律权利的违法行为!也是对我这个退休工人及老中国共产党员的侮辱!就必须向我赔礼道歉!并立即撤销对我的“管控”、“稳控”措施!同时,当面撕毁那个“重点人员”登记表!

  湖南省郴州市退休工人:资爱初

  2014年5月 27 日

  2013年1月16日,我在QQ(上恶亦若水624321771) 10:22:42 复制了那个《关于在本群开展第二轮抵制日货的通知》的图片在几个QQ群发了,1月21日上午国保大队打我电话,问我现在住在哪里,好久没有看到我了,想找我这个老朋友聊一聊。因为我的单位地处农村,我退休后就租房子住到市区了,他们不知道我的住处。由于我在单位从事企业保卫工作20多年,当保卫科长10多年,常与公安局打交道,许多老一点的公安都认识我。下午3点我到国保大队,廖大队长和另一个警察与我谈话,他们说你怎么在网络上发那些东西啦?我说:政府不号召抵制日货,民间号召抵制日货有错吗?他们问我退休后都做些什么?我说没有做什么事了,天天在家呢!因为公安局知道我2010年就在搞反对转基因食品的宣传,他们就问:那个什么转基因是怎么回事?我就把反对转基因食品的问题详细给他们讲了一些。他们又问我:还做了些什么?没出去玩一玩呀?我听出了他们想了解我参加了什么活动,我就把我2011年退休后参加的那些活动对他们说了。交谈中也听出了他们想了解我的政治态度,他们问我是不是共产党员,我说:是啊!我入党30多年快40年了。(我是1974年12月参军,1977年10入党,1980年1月退伍。)正因为我是共产党员,真正的共产党员从来都是襟怀坦白,毫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今天我们的这个党已经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党了,已经是为人民币服务的党了,也就是为资本服务的党了。我们的党已经变修了,走修正主义的路线了,带领全国人民走资本主义道路了。今天我们的党是打着共产党的招牌,干着违背共产党宗旨和纲领的事,也就是常说的:打着红旗反红旗。我从入党宣誓那一天起来就坚定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以全民所有的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旗帜鲜明地反对修正主义,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交谈中我还说:我与你们打了20多年的交道,在社会治安保卫和维护稳定做了20多年的工作,我们都是一条战壕的,你们放心,我不会给你们添麻烦的。他们说:还说不给我们添麻烦?现在公安部都要我们找你谈话了,还不添麻烦呀?!(我听出了这话的意思,原来是公安部要他们找我的。)在开始交谈的时候,他们说给我照一个像,我说:不照。我的身份证的照片你们公安局有的。廖大队长说:那就我们两人合影照一个,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表示我们找了你。我说:那也不照。要不然我就走,不跟你们谈。我们交谈时,廖大队长作了记录(因为没有给我看,也没有要我签名,所以不算笔录),并将记录的传真出去了。我知道国保部门是负责国家安全的部门,他们从事的是隐蔽战线工作,我以为他们是想了解我是否参加了什么邪教组织和活动,所以,我就襟怀坦白的把我的政治观点向他们阐明,把参加的活动都告诉他们,以为他们以后就不会再找我了。2013年5月8日下午16点多钟,我拿了3份茅于轼的言论录和4份拒绝转基因食品和几份其他宣传资料,到苏仙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因大队长不在办公室,就把材料交给了一个女同志。我说:你们不是在监控我吗!5月4日我去参加了长沙市的游行,打汉奸茅于轼的活动。女警察是:没有!没有!我们哪里监控你了!要是监控你,你怎么还去了长沙呀!

  没想到2014年5月26日他们又电话找我,当天晚上我就写了这一份“抗议书”,第二天下午交到了国保大队。

  有一天,我遇见一个退休了的老公安,在扯谈中我对他说:我现在是你们公安局国保的“重点管理人员”。他说:不可能。我说:确实是这样。他说“:那可能是原来周永康当政法委书记的时候搞的,现在应该不会这样了。我一听,感觉也许有可能吧。

  想不到,2016年5月15日上午,国保大队一个警官打我电话。我一听是国保找我,我就来了脾气,我想:看起来监控我这样的人并不是周永康当权的原因。我说:你们凭什么这样监控我嘛?他说:没有,没有。没有监控你呢。我们局里面进行了调整,廖大队长已经不在国保工作了,现在是杨大队长在国保,我们想找你交个朋友,你现在在哪里?有不有时间?我说:我现在在外面。他说:好!那就等你回来再联系。我5月16日晚上回家的。17日上午他们就打我电话。我说:哟!看起来你们蛮急于与我见面啊!他问约到哪里好些。我说:到你们局里吧。他说:一般人都忌讳到局里,要我选一个我熟悉的茶楼或者酒店什么的比较宽松的地方。我说:没关系,我就喜欢到你们办公室。下午3点我到公安分局,进办公楼需要填登记表,不登记就不给开门。我非常反感,我说:我就不登记,是你们国保大队请我来的,不是我找你们来的。你们这是过去的衙门啊?如此戒备森严,你们怕什么嘛!?那么心虚呀!你打电话叫你们国保的来接我。就这样发了一通。一个公安局的老朋友正好进办公楼说:算了,算了!进吧。我说:我不进。我是你们国保的重点管理人员,连我这样的老共产党员都成了你们国保的重点管理人员,现在的修正主义政府是草木皆兵啊!最后还是国保的来接我才开门。是一个姓张的警察接待我。我问:你们找我干什么?他说:我也不知道找你干什么。我说:那你们还喊我来?他说:就是认识认识,交个朋友啦。我说你们跟我交什么朋友嘛!我明明是你们国保的重点管理人员,你们是在监控我。他说:不是不是,没有没有。我说:你们原来的廖大队长就找过我两次,我还写了一份抗议书给国保,我知道你们一直在监控我,我也知道你们找我干什么。我说:5月15日你们打我电话找我,你们是想知道我在干什么,因为5月16日是你们国保维稳的敏感日,敏感期,所以,我昨天晚上回来,你们今天就找我。我估计这个小张警察可能还真不知道5月16日是怎么一回事。我告诉他:5月16日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5.16通知50周年,你们是在监控我,看我是不是在参加什么活动。交谈中,杨大队长进来了,我们彼此认识,他说了几句就出去了。过不一会,又来了一个高个子,其实我们彼此不认识,他一看:哦!是资科长啊!说了几句也出去了。小张告诉我:这是市局国保的张副大队长。我一听,心想:哟!还很严重啊!市局都来人了啊!不一会,小张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就作一下笔录。我说:不行。作笔录那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字就可能意思完全不同,你们最好是录音,我对我自己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又襟怀坦白,毫不隐瞒的阐述了我的立场和政治观点以及对今天的修正主义、搞资本主义、背叛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抛弃人民等态度和看法。谈话中,张副大队长又进来与我交谈,我与他们说到毛主席的伟大,说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说到邓小平。我说:邓小平就是一个小人,就是一个阴谋家,就是一个政治骗子。你们看他原来给党中央毛主席写的信、看他写给华国锋的信是怎么说的,后来上台又是怎么做的,一上台就搞修正主义,搞资本主义......。最后,张副大队长希望我如果去参加外面的活动能够告诉他们。我说:凭什么?哪一个法律规定要告诉你们?我没有法律的自由了吗?他说:主要是怕你被别人利用、上别人的当等等。我说:你们当我是小孩子呀?我都60多岁的人了,自然有自己的思想和政治观点,我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上当也好不上当也好,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会像邓小平那样说过的不承认,做过的不承认。至于违法犯罪,我是法律专业大专毕业的,我懂。现在的法律不是人民的法律,不过,如果哪一天我敢于违反你们的法律做违法犯罪的事,也就是说我已经把自己的命豁出去了,我自己承担。

  他们分明是在监控我,却一口否认这个事实,与当今修正主义分明是搞资本主义,却高喊特色社会主义一样。

  第二天,我找了一些参加活动收到关于反对转基因食品、一张国防大学制作的关于“政治转基因”的光盘和一些其他的宣传单送给了张警察。

  他们为了找我,四处打电话,打电话问当地派出所,派出所不知道。打电话问我单位保卫科,也不知道。打电话问我单位所在地乡镇、熟悉我的朋友。最后,15日打我电话。从电话交谈中感觉到他们知道我是在外面(我在衡阳地区)。我16日晚上回家的,他们17日上午就打我电话,说明他们知道我已经回来了。他们使用现代科技GPS。

  我把国保监控我的情况披露出来让人们看看,也想告诉刘源将军,今天的政府是怎样监控我的。我不就是参加了“一些红色纪念日聚会,绝对是聚集正能量”吗?我参加这些活动不就被今天的政府“看作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吗?当今的政府不是高喊着“依法治国吗?”我不知道国家公安机关国保部门依据哪一个法律把我作为七类重点人员的哪一类“重点人员”而列为“重点人员”?并且是由上至下,由国家公安部最先确定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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