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三天无薪?我要到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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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劳动很可贵,自己的权益要自己争取。你每站出来一次,后面的人就能少踩一个坑。
文 | 夏至
先报结果:餐饮店干了1.5天被辞退,店长说“三天试用期没工资”,我直接举报维权,今天工资到账了。
这不是大额欠薪,只是一百多块钱的小事。
但我想把全过程写出来,给所有打暑假工、短期工的朋友,特别是刚入社会的年轻人提个醒:“试岗n天无工资”是100%的违法条款,你不好意思或不敢要的钱,本来就是你应得的!要坚信毛爷爷的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踩坑经历
7月12日我和朋友找餐饮店短期工,店长面试完让第二天直接上岗。
13号,朋友全天上班,我下午到岗。14号店里缺人,我们两个人干了四个人的活,我手还被烤炉烫伤起了泡。15号早上,店长说我朋友干活慢,让他离职,并说要么我也一起走。
离职的时候店长没提工资。等我隔天去要时,店长直接甩话:“我们店规定三天试用期内离职没有工资。”
我跟她说这违反劳动法,店长底气十足:“我知道这违法,但我们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
我当时愣了一下,带点恳求的语气说:“我尽心尽力地给咱们店干活儿,认认真真地做事,第二天店里缺人,我忙得上气不接下气,手还被烫出两个水泡。能不能多少给点?”
店长说:“我都说啦,三天试用期内没有工资,一分钱没有!”
这个场景让我回想到起四年前,我高中毕业那个暑假遇到的同样的场景:在一条生产冰淇淋的流水线上,我的手速赶不上流水线的速度,直接被组长拽起来罚站,组长言语里满是嘲讽谩骂:“还是个准大学生呢!连这么简单的活都干不好,读这么多年书还不如一头猪……”后面骂的太脏,我已经选择性遗忘了,当时周围的工友都默不出声。
组长骂完就让我自己走了,我出车间后憋不住哭了,一路哭回了家。因为做的是日结工,所以也没有脸面和勇气去问中介要那半天工钱,甚至我还卑微地给中介道了歉。
如今同样的场景再现,但这次我立马反应过来:这种人不能惯着!这次我要反击!不管钱多钱少,我要和这种黑心老板斗争到底,直至取得胜利!
维权过程
第一步:固定证据,不跟老板扯皮。
我没有跟店长再说任何话,只做了两件事:
1. 记下饭店完整店名、精确地址,拍了门店门头照片;
2. 保留了沟通记录,我去讨薪的时候全程握着手机录音,确认她亲口承认“试岗无薪”和我在岗的时间。
第二步:官方渠道投诉,比吵架有用100倍。
我没有选择在店门口闹,直接走了两个官方渠道:
1.微信小程序“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注册账号后实名填写欠薪经过、门店信息(通过“企查查”App查到这个店完整的公司名称)、薪资诉求等,提交后进入督办流程(如果不会小程序操作,直接打12333电话,口头叙述以上信息,越详细越好,即使没有证明材料也是会受理的);
“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
2.拨打12345政务热线,同时投诉了两个问题:一是店铺恶意克扣试用期工资,二是后厨食材卫生不达标。
这里划重点:不要只投诉欠薪。如果店里有食品安全、消防、税务等问题,一并反映,监管部门会联合上门,店家面对多部门核查,这样店长后续主动来找你和解赔偿的概率更大。
第三步:坐等店家主动联系。
1-3个工作日之内就会有当地的人社局专员打电话到店家核实情况并全程监督店家赔偿。
第二次划重点: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留店长的电话,并当面确认这个电话能打通再走。我就吃了这个亏,后来查了好几个平台才查出来,最后劳务局的人才联系上店长。
联系上之后就是人社局和店家之间的事了,你只需要等店家联系你协商赔偿方案和金额就行了。
第三次划重点:有些老油条店长会依旧扯皮骗你,他们不按照劳动法赔偿标准(月薪÷21.75天×工作天数)来赔偿,还是按照自己的标准赔偿。这时候继续重复上述流程,继续给人社局工作人员打电话说明情况,他们赔偿金额不对,态度依旧强硬。重复几轮之后店家就会害怕你,乖乖地赔偿。
打工人谨记:
《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工当天就建立劳动关系,干1小时也算;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工资的80%,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更不能一分不给;
老板说“店里规矩”没用,店规不能大过法律,违法的规定从一开始就无效。
一点感想
很多人会觉得“几十块钱至于吗”“太麻烦了算了吧”。
可恰恰是这种“算了”,才让越来越多的老板敢明目张胆地违法,让越来越多的老板变成周扒皮、铁公鸡来压迫工人。一百多块不多,但那是我们站一天半、累一天半的劳动报酬,一分钱都该拿得理直气壮。
希望每个打工人都能记住:你的劳动很可贵,自己的权益要自己争取。你每站出来一次,后面的人就能少踩一个坑。不要害怕,不要气馁,要坚信只有斗争才能换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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