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广俊:央视春晚小品《又来了》的法律分析
央视春晚小品《又来了》,讽刺了基层政府公务员官僚主义不作为的行为,赢得了电视机前不少观众会心一笑,演员的演技水平值得赞许。但是我要说,创作这个小品的作者和导演,对农村现实情况了解不够,创作出的《又来了》小品缺乏真实性,没有合理的事实根据,叙事逻辑是错误的,因而属于虚假作品。
小品《又来了》故事情节是:农户老王建的养鸡场边上新修了一条公路,因为来往车辆噪音太大,导致鸡吃不下,睡不好,不长肉,不下蛋,老王一直想换块地养鸡。为此,政府部门有关各科室主任轮番下来调研,漂亮话说了一大堆,可最后又把问题推到其它科室去解决,折腾了一圈,问题还在原地打转。故事的结尾是,又有调研组要来,老王已经厌倦了这种折腾,所以非常反感再接待调研组了,可听说这次来的是巡视组,老王一下子焕发了信心。而我对此看法是,老王遇到的问题不光是各个调研组解决不了,就是巡视组来了也一样解决不了。因为,这不是光靠基层政府就可以解决的问题。造成老王调换养鸡场用地问题解决难,是农村现在土地管理制度造成的,而不是基层公务员一味官僚扯皮的原因。
众所周知,1981年以来,我国农村已经全部实行了包产到户改革,村里所有农田、山林、草地都分到了农户。2016年以后,各地政府又对农户承包地进行了确权,并且动用卫星测绘功能,进一步明确了各家每块承包地的四至界限,用当时农业部一位副部长的讲话,任何单位组织都无权变动确权后农户对承包地的使用权,但农户有有偿流转承包地的权利。原来村民之间为了将零碎小块承包地换成大块地种植,村民达成协议,通过村委会备案就可以了。土地确权后,村委会连承包地微调的权力都没有了。如今是四海田地,块块都有主。即使有农户对承包地撂荒不种,各级政府和村委会也是无权将弃耕承包地收回来。这是《又来了》小品面对的农村土地管理的现实情况。
农民建养鸡场首先要经过乡政府备案,再向县级政府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三个核心部门递交申请书,经过这几个部门审查批准后才算合法。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建养鸡场用地的合规性。环保局审查鸡场对环境的影响。农村农业局为养鸡场备案,获取生产经营主体代码(类似养殖"身份证")。那怕你接手的是原生产队建的养鸡场,也要向以上部门补办合法手续。这不是为难农民养鸡户,如今已经进入法制完善的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办事是例行程序。
建成多年的养鸡场,受到了新建的公路产生的噪音,影响了母鸡的产蛋率,老王这种损失向那个单位索赔呢?我说,这首先是一桩民事纠纷问题,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处理。在这个小品里,公路建设管理部门是侵犯养鸡场权益的单位,老王可以向县乡政府申请,请地方政府出面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调解处理,一旦地方政府出面协商无效,老王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养鸡场没有全部合法的行政审批手续,养鸡场在民事诉讼中就没有胜诉的十足把握。在这个案例里,行政村和乡政府、县政府没有权力和资源为老王调换养鸡场新的用地,一般来说,行政村土地、山林、草地都分到了农户,村里哪有帮你调换养鸡场的余地。即使行政村有集体用地,那也是要公开发包有偿使用。如果公路管理部门赔偿了你搬迁鸡场的费用,老王承诺向行政村交够合理的费用,行政村才能把集体用地转让给老王的动议列入村民大会的议事程序,大多数村民同意了,行政村才能发包给老王建新养鸡场的用地。或者行政村出面与其他农户协调,老王付给其它农户的承包地有偿转让费用,老王才能新建养鸡场。
请大家都要明白,农村土地属于行政村集体所有,县乡政府对农村土地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对村里的土地调拨权。县乡政府的几个科室小主任,对老王调换养鸡场场地的事只能是官僚扯皮来应付,因为他们没有决定权。
真实性是文学作品的基础,不了解农村的现状,就不能写出反映农村存在的真实社会问题,这样的文学作品就是虚假的,不具有合理性,不应该出现在春晚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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