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硼砂泡出黄金鲍,制假售假法不容

作者:郭喜林 发布时间:2023-03-16 10:24:14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3月14日,新京报以《海产品加工厂的“狠活”:硼砂泡出黄金鲍,海参边煮边上色》为题,报道了大连一家海产品加工企业,使用违禁添加剂硼砂,浸泡黄金鲍、鲍片等海产品一事。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当日,涉事企业将加工区内的相关产品紧急转移到了一处废品收购站。目前,警方、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新京报网2023年3月15日)

  众所周知,硼砂具有一定蓄毒性,被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但是,大连某不法商家仍然在用硼砂浸泡黄金鲍、鲍片等海产品。把相关产品紧急转移到某废品收购站,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进一步佐证了不法商家的违法犯罪事实。

  但是,这样的违法案件却不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破获的,而是新京报记者通过卧底的方式得到了确凿证据。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大连市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天究竟在干啥?难道,通过市场监督抽检检验不出硼砂吗?

  既然硼砂属于禁止食用的添加剂,那就应当作为重点检测项目实施依法监督。这说明,食品安全在某些地方的监管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失职和渎职行为,而绝不仅仅是懒政行为。

  众所周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是民生中的大事,而且是国家战略安全中的大事。既然新京报记者已经为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证据,那就一定要突破重重阻力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些领导干部都不能心慈手软。而且,大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勒令违法企业对违法添加硼砂的所有产品实施召回,并依法予以销毁;而且,公安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齐心协力,依法追究涉事违法企业法人代表与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又要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对于食品安全犯罪者,只有把刑事法律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同时加大惩治力度,才能彰显出国家法律权威的神圣不可侵犯,才能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的依法问责,不仅要针对制假售假者,而且要瞄准盘根错节的权力保护伞。这是因为,违法企业不是不知道硼砂属于违禁添加剂,而是在明目张胆地明知故犯。而且,违法企业的违法行为已经不属于偶然性,而是长期在使用违禁添加剂硼砂。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监管在监督抽查中发现不了蛛丝马迹,令公众难以置信。因此,对于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失职和渎职犯罪行为必须查个水落石出,决不能让权力保护伞逍遥法外。

  国家已经为食品安全制定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标准,并不是大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知道应当如何实施依法监管。人们常说,打铁需要自身硬。作为市场监督执法部门,每一位执法者都必须自觉遵纪守法,自觉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抵制各种“糖衣炮弹”的袭击。而且,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并做到公正执法,不徇私情。

  要让百姓吃得放心,并拥有获得感和幸福感,食品安全监管必须建立一支让党和人民值得信任的执法队伍。而且,执法者要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秉公执法的一面镜子。执法者和领导干部,只有出污泥而不染,食品安全才能贯彻落实到位;只有执法者和领导干部刚正不阿,生产经营者才不敢心存侥幸,并以身试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资产阶级嗜财如命、疯狂追逐金钱时说:“有50%利润,他们就会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他们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他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甘冒被绞首的危险。”由此可见,对于那些宁愿违法也要获得利益最大化的不法商人,我们绝不能心慈手软,依法严厉制裁是不二法门。只有加大法律惩治力度,才能让图财害命的制假售假贪婪者走上法律的断头台;只有严格执法,食品安全才能成为百姓心悦诚服的福祉。

  2023年3月15日下午14:20~15:00完稿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孟营街327号7号楼1单元4号 郭喜林

  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邮政编码: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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