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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敲诈还是赖皮

作者:杨新军 发布时间:2021-03-16 09:05:14 来源:酌月楼 字体:   |    |  

  94年出生,身高1米72,面容姣好,兼职模特。说这女孩是全县最美辅井,应该没有人有意见,否则也不至于前仆后继,睡倒半座城。

  关于这段香艳大瓜大家基本也都了解了,昨天点到为止,读者留言说没有说透。现在既然新华社也就此点名批评了,我就继续多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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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女辅井,性敲诈了9个好色之徒,其中7人是公职人员。这事有点丢人。估计当地法院判完之后,也没有多想,直接就按程序挂网上了。有个好事的律师呢,可能觉得这女孩有点冤,就在微博上把判决书贴出来了。

  从20岁到25岁,一个女孩最好的年纪啊,被几个老男人糟蹋完了,可能分手费要的有点高,9个人一共370万,然后以敲诈罪给判了13年。罚没非法所得370万之外,还被处以500万罚金,一周内交清。

  没想到刚过几分钟,就接到当地警方电话,要求删贴。互联网时代的有趣就在于,越删网友越好奇,传播的速度就越快,范围就越广。

  最后连国社都看不下去了,高声厉喝:面对公众质疑不能删贴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但当地要是好解答,也就不会藏着掖着的了。毕竟事情不算大,侮辱性极强啊。

  一份3000字的判决书,分明就是一部当代淫官现形记,让人想象无穷,深究下去应该是巨大的官场地震。

  这些领导高啊,睡了人家小姑娘,摇身一变,还成了受害人,不仅把嫖资全部追回来了,还把该女子判了13年,连本带利赔出800多万元。女辅井从19岁开始,用5年青春为反腐事业献身,但有地方公权力却急不可耐,法院慌忙删稿撤判决书,微博急着喊人删帖。。。

  也有人评价此事件:淫官固然自食其果,许姑娘也恐非善类。

  ——这都是吃瓜者不嫌事大,坐着说话不腰疼的看客们的“人血馒头”,毕竟自古哪个女人是心甘情愿卖肉挣钱的。黑吃黑,强盗遇见贼?自古至今,盗亦有道!

  我不是刻意为女辅井辩护,因为这个女辅井睡的,第一,全是公职人员;第二,全是与自己职业有关的上级。如果真如法院定性的“敲诈勒索”,19岁的她咋不睡一个当地有钱的民企老板?所以,我怀疑不是她睡人,而是人家睡了她。而与公权力最为接近的这长那长头衔的嫖客们,还要通过冠冕堂皇的形式,判刑十三年,退睡372.6万元,睡后罚金 500万元,一帮流氓合伙欺负弱女子是吧?她入狱了,800多万元让她老母亲卖菜还钱吗?

  再说,单从这个时间线来看,2014年,这个辅井才19岁,一个19岁的女孩能有多大心机,如果是敲诈,傻子才把一个人从所长睡到了副局长还舍不得放手,大概率应该是人家把姑娘睡腻了,让姑娘知道得太多了,姑娘不想当小三想转正而甩不脱了,只有自愿割肉止损吧!

  黄金难卖的妙龄,用长达2年多时间去“敲诈”一个人,把一个所长睡到了副局长还舍不得放手,不可能,不现实!因为,用一生去“敲诈”一个人的,只有真爱和婚姻。所有,我说许姑娘案情有没有反转,许姑娘是敲诈,还是被敲诈,还真不一定。

  再者,警察不是打击犯罪的吗?自己都被“敲诈勒索”,怎么去保护人民?

  我不知道当你看到判决书中将几个品行不端的淫官定性为受害者时,你有没有什么感觉?反正有一瞬间,我真的很想吐。

  你看看那些人啊,局长,所长,校长,院长,他们本是守护一方的父母官或者精神布道者。结果人前西装革履,背后衣冠禽兽。

  哪怕到了舆情汹涌地步,哪怕连权力的底裤都被扒了,还在遮遮掩掩,结果欲盖弥彰。

  当然,事出反常必有妖。当地疯狂删帖,绝对不只是保护现在已经露相的几个“受害人”这么简单。背后肯定有大 boss。

  整起案子实在蹊跷,难免不让人浮想联翩。3月12日,灌云县委政法委回应称,政法系统涉案公职人员均已被处理。受害人之一、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不再担任原职务。希望这只是一个开始!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面子是很重要,但如果里子已经坏了。——面子上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我想说,这个事的本质其实是:9个公职人员白嫖1个女临时工,女临时工要求9个公职人员过度善后的事件。。。然后,这9个人有人不服,让他们本想白嫖的临时工坐牢13年、罚款500万,另加动用捕快全国封锁消息。。。古代多少嫖客到青楼重金替妓女赎身,今天你们把一个兼职小姐送到牢房。。。这和以前一出网络舆情事件,就往辅井和临时工身上推的性质是一样的赖皮无耻。综上所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些遭天谴的底线消失得让人痛心。。。

  总有新闻惊百姓,赛过自媒体想象力。有人说,不要被新闻惊到,因为新闻是少有的,稀奇的。还有人说,不要因为新闻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被局部掩盖全部。这些话都对,但是在愈来愈多的惊奇新闻面前,这些话显得,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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