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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斌:力求准确翻译马克思的原著

作者:余斌 发布时间:2020-11-17 08:24:08 来源:昆仑策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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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翻译是一件辛苦而严肃的事情。国内有关单位相关领导与专家学者自甘清苦寂寞,默默奉献,为我党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提供着基础性的便利条件。随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的推出,国内有关单位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及相关著作进行了重新编译,新的繁重的编译工作又摆在相关领导和翻译家们面前。作为一名理论研究工作者,特向他们表示敬意与感谢。同时,为了让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这座宝库更加璀璨、完美,笔者就准确翻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在恩格斯组织人手将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翻译成英文版之前,英国社会民主联盟领导人亨·迈·海德门,曾以笔名约翰·布罗德豪斯尝试进行这样的翻译,并把他翻译的几页样本刊登在杂志上。看过这份样本之后,恩格斯在《不应该这样翻译马克思的著作》一文中指出:“译文远远没有忠实地表达原文,这是因为布罗德豪斯先生完全没有具备一个马克思著作的翻译者应该具备的才能。”[1]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具备一个马克思著作的翻译者应该具备的才能”,也正是国内有关单位在重新组织翻译马克思恩格斯著作时必须加以注意的问题。

  在上文中,恩格斯首先提出了翻译马克思的德文著作在德语水平上的要求。恩格斯指出:“翻译这样的著作,只是通晓标准德语是不够的。马克思精于使用日常生活用语和各地方言中的成语;他创造新词,他举例时涉及一切科学部门,他援引十几种文字的书刊;要理解他的著作,必须彻底精通德语——口头语和标准语,另外还要知道一些德国人的生活。”[2]这里所说的德国人的生活是指马克思生前的德国人的生活,而不是指21世纪德国人的生活。但是,今天的中国学界还有人用标准德语来评判如何“准确”翻译马克思的著作,并写了不少争论性文章。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

  恩格斯接着指出,要翻译马克思的原著,对翻译者还有更多的要求:“马克思是当代具有最简洁最有力的风格的作家之一。为了确切地表达这种风格,不仅要精通德语,而且要精通英语。布罗德豪斯先生看来虽然是个相当有才能的新闻工作者,但他所掌握的英语只限于满足一般的写作要求。对于这种目的,他的英语知识足够了,但是,这种英语却不能用来翻译《资本论》。富有表现力的德语应该用富有表现力的英语来表达,必须使用最好的词汇,新创造的德文名词要求创造相应的新的英文名词。但是,布罗德豪斯先生一碰到这些问题,他不仅缺乏词汇,而且缺乏勇气。稍微增加一点他的有限的惯用的词汇,稍微有一点超出英文日常书刊惯用语的新东西,都使他感到可怕。于是他不敢去冒这种异端的危险,而宁愿用他以为不刺耳、但是模糊了作者原意的比较含混的用语来表达难译的德文词,或者,更坏的是,当这样的词一再出现时,他却用许多不同的词来翻译,忘记了一个术语始终都应该用一个意思相同的词来表达。”[3]这里之所以提到英语,是因为布罗德豪斯要把《资本论》译成英文,而对于国内有关单位来说,这里的英语就要用汉语来代替。也就是说,要准确翻译马克思的原著,国内有关单位的翻译者要在精通外语的同时,还要精通汉语。对于马克思的富有表现力的德语要用同样富有表现力的汉语来表达,必须使用最好的汉语词汇,如有必要,还要创造相应的新的汉语名词。对于同一个术语始终要用同一个意思相同的词来表达。

  恩格斯举了一个翻译不当的例子。马克思的原文是,“发现物的多种使用方式,是历史的事情”,而布罗德豪斯把“历史的事情”翻译成“时间的事情。”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原文表明,“找到物的各种有用方面构成历史进步的实质部分”,而布罗德豪斯的译文则表明,“这只是时间问题”。这是两种在性质上完全不同的说法,前者要去找,后者只需等。

  国内有关单位新译的《资本论》存在比这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在新译本《资本论》第三卷中译为“如果生产是社会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的……”[4]的地方,旧译本是“如果生产是社会公有的,而不是资本主义的……”。[5]按照新译本的说法,资本主义的生产不是社会的。但是,《资本论》明确指出:“一旦人们以某种方式彼此为对方劳动,他们的劳动也就取得社会的形式。”[6]“随着产业资本支配社会的生产,技术和劳动过程的社会组织就会发生变革。”[7]“以社会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8]很显然,新译本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的生产”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这个问题比把“历史的事情”译成“时间的事情”要严重得多。更为严重的是,新译本把马克思讲“公有生产”的地方翻译成容易跟资本主义生产混淆在一起的“社会的生产”,这是对马克思公有制思想的抹杀。当然,新译本也没有全都如此,在谈到簿记的地方,新译本同样译为“对公有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9],而没有译为“对社会的生产,比对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也可能这两处不是同一个译者负责的。

  新译本把旧译本中的“公有制”改为“社会所有制”。这同样是一个严重问题。难道“社会所有制”相比“公有制”是更加“富有表现力”的汉语?是更好的词汇?如果是这样,为何中央文件中使用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不是“以社会所有制为主体”?在《资本论》的新译本中,旧译本译为“空头汇票”的地方,新译本分别有“空头汇票”[10]“融通票据”[11]和“融通汇票”[12]三种译法,“忘记了一个术语始终都应该用一个意思相同的词来表达”。

  恩格斯在举了一些翻译不当的例子之后指出,“布罗德豪斯先生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是一个能够翻译马克思著作的人,特别是因为他显然根本不了解什么是真正老老实实的科学工作。”[13]显然,要准确翻译马克思的原著,仅仅精通外语是远远不够的,甚至加上精通汉语也是远远不够的,翻译者必须了解什么是“真正老老实实的科学工作”,并以这种“真正老老实实的科学工作”态度来深入研究马克思的思想,在全面把握马克思的思想并一以贯之的基础上,才能做到准确翻译马克思的原著,而不会重犯恩格斯所指出过的错误;才能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为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打牢原著根基,不至于引起思想上的混乱。

  有鉴于此,建议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通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吸纳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有着整体性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参与和监督新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翻译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已经出版的部分要重新修订,对正在出版或尚未出版的部分要严格审核,防止出现同样的问题。要把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彻底抓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66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66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67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3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48页。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9页。

  [7]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74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48、692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5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85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5~2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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