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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爱的秩序到底应该从哪里开始?

  孔子说,立爱自亲始。建立爱的秩序,要从孝敬父母开始。他们认为,你连生你养你的父母都不爱,怎么可能真心去爱一个陌生人。这句话看似有道理,实际上就是颠倒了基本的事实,混淆了基本的逻辑。事实是,我们绝大部分人天生就和父母亲,不仅是生理上的,也是心理上的。既然大多数情况下,和父母亲,不是什么问题,起码不是主要问题,那为什么要把问题的焦点集中于此?我们应该主要解决的是陌生人之间爱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重要,而且本身还比较复杂,所以解决起来也比较困难。我们为什么不抓住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本不是问题,但最后硬生生生成了问题。儒家思想的人就能将这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爱父母),将真正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爱陌生人),即一切从私爱出发,问题难道就解决了?

  持这种儒家思想的人们还鼓吹这不是狭隘的私爱,是一种有根基,有次第的情感推演,即从小爱到大爱。实际上这种爱根本就没有什么根基,所谓的情感推演实质上就是情感的联想甚至是幻想,缺乏根本的逻辑基础。可以说,这就是完全错误的逻辑推演。小范围的爱就能得到大范围的爱?这完全是不适用的。小爱只能切实发展到大爱才行,而不是只根据小爱就能推断出大爱。而从大爱里面则可以推断出任何的小爱。这其实就是最基本的科学逻辑。具备小爱的人,只能是他可能具有大爱,绝不能就此断定他有大爱。而具有大爱的人一定具有小爱。

  讲到这或许就有人就开始抬杠了,说为什么有些所谓具有大爱的人却有不人性的一面,最典型的就是没有私爱,比如对亲人的要求太苛刻,还比如子女举报父母等等有违伦常的事情。实际上在每个历史阶段中,其具体情形是十分复杂的。这不是在找推脱的理由或打造诡辩的材料,而是要理清什么是私爱,什么是公爱。尤其是当私爱和公爱冲突,客观条件又不允许缓和矛盾时,只能两害取其轻,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肯定有完美解决的方案,有时只是受历史条件的局限,短时间内无法做到而已。

  事实证明,那些具有大爱的人对亲人要求严格,正是保护和锻炼了他们,这难道不是真正的私爱吗?有些子女举报父母的,那也是当时法律所允许的,甚至法律就这么规定的,至于有违伦常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而是法的问题。即使法就是这么规定的,法也要依照天道正义、天理人伦、道义人心来进行权衡,完全可以暂不处理,甚至以此对法进行必要且恰当的调整。如果举报人是以公心进行的,那么就应该慎重处理被举报人。如果举报人是以私心进行的,那么就应该同时慎重处理被举报人和举报人。

  而那些打着亲爱、自爱等私爱的名义,所干的事情又有哪几件是公天下的?所谓对个人的爱,是危害自己的,还是纵容自己的?所谓对亲友的爱,是危害他们的,还是纵容他们的?这是真正的私爱吗?在私爱上,不能一味满足临时的表面的利益,而忽略长远的根本的利益。真正的爱是要成全自己和他人的,而不是毁掉自己和他人的。

  实际上,孔子的这套爱的秩序观体现的不仅是狭隘的私爱,更是仇恨产生的源头。因为这种爱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私有观念上的。一个人的私爱造成不了太大的影响,但是一群人大多数人的私爱则会造成社会伦理的质变,尤其是那些权贵精英,他们多一分的私爱都可能被放大为无穷无尽的仇恨。没有那些侵犯公共利益尤其是人民大众利益的私爱,大多数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就会产生恨意。社会上总是有人说仇富是不对的。可就是没人讲清楚这样的富到底是私爱造成的,还是公爱造成的。如果是公爱造成的,群众不可能对此有什么疑义。俗话讲的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群众感激你都来不及。如果是私爱造成的,请问你有没有合乎天道正义、天理人伦以及民心民意?富人总是辩解说,自己遵守了规则。可是这样的规则对人民大众公平吗?是和人民大众一起商量的吗?能体现出公平正义和自由民主吗?要么故意让人民大众不知道规则,要么以各种所谓的逻辑或概念去忽悠欺骗人民大众,要么依靠阶级统治的国家机器强制人民大众接受和遵从。在这样的情形下,人民大众的心理怎能没有对富人的仇恨?

  不仅是人民大众因剥削精英阶级的这种私爱而产生仇恨,甚至剥削精英阶级内部也会因为这种私爱而产生很多仇恨。人民大众中的一部分人顶多就是眼红嫉妒而已,而处在剥削利益分配的核心圈层里,就不是眼红嫉妒的问题,而是弱肉强食的生死问题。这种私爱不过分还好,一旦过分了,导致剥削利益的严重倾斜,互相之间就会进行残忍的血腥争斗,所以无论是在官场、商场还是学术场等其他名利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狗咬狗。

  但在对付人民大众的问题上,削精英阶级之间的私爱又显得格外平衡、格外一致,甚至格外和谐,官官相护就是这个道理。而全世界1%的精英阶级联合起来,这早已是一个明显的事实了。也就是说,剥削精英阶级之间,虽然内斗残酷,但是外斗却很团结,他们始终把阶级斗争的矛头指向99%的人民大众!

  毛主席曾经说过,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关键就在于爱的阶级性。私爱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剥削精英阶级为了自己所属阶级的统治利益,就要鼓吹这种私爱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要私爱为剥削统治阶级服务,这才是他们主要的目的。人民大众再怎么私爱,能影响到剥削精英阶级对他们的剥削利益吗?不仅完全不受影响,甚至还有助于精英阶层对人民大众的进一步剥削和压迫。人民大众都追求私爱,那么剥削精英阶级他们的私爱就更显得合情合理了。即使他们的私爱给全社会尤其是底层劳动人民带来再大的苦难,那也是能够被忽视或谅解的,甚至还可能被标榜成爱的伟大!这种私爱的颠倒,必然会造就仇恨的不断泛滥。私爱没有限定范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和公爱形成合理的平衡,必然就为仇恨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可以说,在私有制社会下,私爱对剥削精英阶级最有利,而对受剥削受压迫的人民大众最不利,所有鼓吹私爱的理论就是为剥削精英阶级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下,私爱百害而无一利。

  大众观的爱的秩序应该是,立爱自疏(远)始,终回于亲。建立爱的秩序要从陌生人开始,最终回归到亲人直至自己身上。陌生人就是非亲非己的他人,这种对陌生人的爱就是公爱。如果对陌生人始终建立不了爱,那么就要反思一下何为人?人的本性是什么?以及人的生命意义究竟是什么?如果在公爱上做到很少或不能完全做到,也不要灰心丧气,因为这是对于爱的一个实践积累和进步的过程。实际上,公爱建立的方法也很简单。我们首先要知道自己是一个人,然后知道自己是一个人之后就要努力回归人德的本性,就要不断审视人的生命意义,最后在社会实践中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只有具备公爱的人,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只有公爱才能顺应人真善美的本性。只有人具备了公爱,才能找到人生命的意义,即在有限的生命里无限地为人民服务。

  公爱是始终包含着私爱的,公爱与私爱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约束、有控制、有平衡的私爱才能对公爱有正向的、积极的、和谐的作用,反之则有负向的、消极的、祸乱的作用。任何私爱只有融入到公爱当中,才是真正的私爱。任何公爱只有回归到私爱的当中,才是真正的公爱。

  所以,我们要打破这种从近及远的伦理建构方式(从私爱到公爱),要改为从远及近的伦理构建方式(从公爱到私爱)!这使得融化在日常起居之中的身体记忆不再是自私自利的思想温床,更不再是逃避道德责任的理由借口。如果落地错了,一切正确的思想导向都将无中生有,再好的道德感也只是高高在上的口号。

  因此,我们要想真正建立好爱的秩序,就应该从公爱开始,也只能从公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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