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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东明:再谈人性

作者:吴东明 发布时间:2023-11-21 09:56:35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人性问题,表面看上去,包罗万象、囊括万千,可能一时半会、一两篇文也说不清。

  如今,现代网络为我们提供了收集信息、汲取智慧的重要场合。

  在各个平台上,大家五花八门的言论、七嘴八舌地讨论,颇有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势头,当然这是乐观的预期。各种表象化、同质化、虚无化的泛滥观点也不可小觑。

  这表现为,当人们谈论到人性问题,什么贪婪、懒惰、自私、无节制、患失患得......一时半会,举例论证、逻辑自洽,好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那么,人性就真的如这般“抽象”么?

  为此,我们首先还是得从“人”入手,“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著名论断。

  人跟社会关系密不可分,那么“人性”呢?

  当然如此,人性也同社会关系息息相关,“在阶级社会里,人性具有阶级性”,同时,人性主要是由后天环境决定、塑造的,如告子所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

  所以,我们可以从“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两方面入手去认识人性。

  对于前者,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不同阶级、不同阶级立场会有不同的“人性”,“什么阶级说什么话”、“阶级立场决定阶级观点”。

  比如,早年“江西共青团”的一微信推文,其中提到了“巴黎公社”、“暴徒暴动”。这是一个典型例证,于1%精英阶级而言,革命运动就是暴徒暴动,革命就是“反阶级”、“反人性”;于99%人民大众而言,革命运动就是正义利刃,革命正符合人性,就是阶级性的体现。这就是说,革命阶级有革命的人性,反革命阶级有反革命的人性。

  对于后者,社会存在,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社会存在会塑造出不同的“人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制社会导向弱肉强食、自私自利,公有制社会锻造人人平等、公平正义”。

  (1949—1976的)新中国对比(1840—1949的)旧中国的改天换地就是典型例子。在旧中国,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社会险恶、生灵涂炭,两极分化、腐败横行,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低到极点,导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精神羞辱成为当时的经典写照。这一切,到了新中国,都被社会主义体制的逐渐确立洗刷而去。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广大群众荡涤了旧中国的污泥浊水,实现了新中国的风清气正。一切欣欣向荣,甚至“六亿神州尽尧舜”。

  这就是说,不同社会关系、不同阶级立场会产生不同的人性,这就是人性的“主体差异性”;不同社会背景、不同社会存在也会塑造不同的人性,这就是人性的“时空差异性”。

  所以,也可以说,人性就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内在产物,人性就是对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内在反映。

  综上,人性的本质就是在某种社会关系下对特定情境(社会存在)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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