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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良书:剿匪镇反 巩固政权

作者:党史网 发布时间:2017-03-18 10:30:59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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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中国人民解放军以雷霆万钧之势渡过长江,风卷残云般消灭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军事力量时,眼看大势已去的蒋介石一边匆忙部署撤逃台湾,一边在中国大陆潜留大批特务,妄图推行所谓“游击计划”,建立“大陆游击根据地”,颠覆和破坏尚在襁褓中的新中国。

  这些潜伏下来的反动骨干分子,勾结恶霸地主、反动会道门,网罗反动军官、旧官僚,纠集国民党军的残兵游勇聚啸山林,占山为王。新中国成立伊始,这种新形式的土匪与惯匪互相勾结,为非作歹,形成了一股股猖獗的反动势力。

  据统计,到1949年底,湖南、广东、广西这些解放稍晚的地区有各式土匪20万余人,主要活动在湘西、珠江三角洲、北江、西江和瑶山、十万大山、六万大山地区。西南地区刚解放时的匪情也非常严重,共有1000余股,65.5万余人,其中四川有300余股、贵州有541股、云南有148股。西北地区有较大的股匪470余股,22万余人,其中陕西160股、甘肃140股、青海105股、宁夏贺兰山有24股、新疆50股。

  上述土匪特务在新中国的土地上进行疯狂的破坏活动。他们残杀人民群众和地方干部,破坏交通,抢劫公路运输车辆和江船,放火投毒,给生产恢复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1950年1月,国民党特务在四川、西康地区组织大规模武装暴乱。仅仅1950年一二月份,西南地区地方干部、征粮人员和部队小分队就损失3000余人。其中第六十军第一七九师政治部主任朱向篱在成都东北龙潭寺执行任务时,遭遇土匪袭击,被灭绝人性的匪特挖眼、割舌、掏心;该军的一个司务长被土匪捉住,被活活煮死。

  3月份前后,广西省发生土匪袭击基层政权达280余次,有68个乡、5个区、3个县的政权被攻占。湖南、广西、广东三省,发生土匪袭击解放军小分队事件86起,被杀害达800余人,被抓走1000余人。湖南邵阳匪首陈光中,亲手杀害了200余名无辜群众,奸淫妇女达400余人。

  土匪横行、恶霸猖獗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的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必须果断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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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藏族民兵向剿匪部队报告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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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月28日,毛泽东关于嘉奖西南剿匪部队的电报手稿

  1950年3月11日,中央军委负责起草了一份有关全国各地剿匪作战的初步意见,和一份面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关于坚决剿灭和镇压这场匪患的号召书,经过毛泽东和中央批准后正式通过,并迅速在人民解放军所属各部队、各地人民武装部队中传达。3月16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向全党、全军发出关于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指出:“不剿灭土匪,各地人民革命政权就无法建立,土改无法完成,广大的贫苦农民就不能真正翻身,各地的救灾和其他一切工作也都将根本无法进行。”

  人民解放军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先后抽调39个军140多个师,150余万人的兵力,迅速展开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各剿匪部队,在当地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民兵及广大人民群众协助下,贯彻军事打击、政治争取、发动群众三者紧密结合的方针。整个过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重点进剿、分区驻剿、结合农村土地改革彻底清剿。同时,参加剿匪的部队还协助地方党政机关进行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建立民主政权、恢复发展生产以及土地改革等工作。

  经过1950年至1953年的剿匪斗争,人民解放军取得了歼灭匪特武装260余万人,缴获各种火炮2100门、枪支131万余支的胜利。

  为了保证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为抗美援朝战争扫清后方基地,党中央还开展了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据统计,从1950年春天到秋天的半年多时间内,新解放地区就有四万多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遭到反革命分子的杀害。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社会生活秩序,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各地开始对从事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各类反革命分子严加清查。同年10月,鉴于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把战火烧到中国的大门口,国内反革命分子的气焰更加嚣张,加紧进行破坏活动,中共中央再次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强调“必须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严厉惩罚一切勾结帝国主义,背叛祖国,反对人民民主事业的国民党反革命战争罪犯和其他怙恶不悛的反革命首要分子”,必须对于一切“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予以严厉制裁”。同时,要求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宽大无边”的偏向,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

  根据这个指示,从1950年冬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打击的重点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为了加强对运动的领导,1951年2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了处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则和方法,为镇压反革命运动提供了法律武器和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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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社论

  在运动中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坚持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和“既不放过一个反革命分子,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精神,力求做到“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在中共中央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镇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通过群众检举揭发,人民政府依法惩处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恶霸、土匪、反动会道门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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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江苏省南京市人民举行集会,惩办反革命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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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时各地剿匪战绩的报道

  1952年底镇反运动基本结束。剿匪镇反运动的胜利,基本肃清了残留在大陆上的国民党反革命残余势力,粉碎了国内外敌人破坏活动和反革命复辟阴谋,安定了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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