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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耄耋老人与一个地方政权的“战争”

作者:残存组建人 发布时间:2016-07-27 08:01:23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这是一场为了维护七十三个阶级兄弟的合法利益而开展的“战争”。这场“战争”涉及的地面波及县市、以至省;牵连的权力机关有党政、人大和政法等权力部门;时间跨越长达三十年;他们是一个以谎言和欺骗加上疯狂的权力淫威掠夺了巨大的人民财富组成的官僚集团,威盖广东上下,互相勾结,一省无天;以残暴非法的维稳镇压软弱守法的维权。而我们主要靠的仅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年已耄耋的老人。虽力量相差特别悬殊,然因我方占据合法正义之高地,故能坚持至今,虽未见成功,也尚未彻底跨败下来。只是老人已满身挂彩了;为维权的老工人已死去了大半,新工人大半也已老弱病残;钱一分也没有讨回来,三餐病痛都要累子孙。

  这场“战争”就发生在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该县的黄岗镇贝灰砖炉厂是一个58年创建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该企业不是死于“残酷阶级斗争”的文革,却死于“发展是硬道理”的改革。1991年镇政府一纸公文决定把我厂“立地解散”,并宣布“厂的财产是政府的”,没收了我厂的全部财产。1987年为此问题官民曾互相争执,1991年正式开始向县省市走访信访。我们的诉求是:请求县政府履行宪法108条的规定,撤销镇政府的不适当决定,返还我厂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查处有关的打击报复案。我们一直坚持依法依规信访走访,却被当成软弱可欺拖着不办。直至最近在国家信访局的督办下,终于暴露出了一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相对抗的“广东国”法律!其过程如下:

  首先,假如依宪法规定,撤销镇政府的不适当决定,然后依法行政事情便完结,可他们不。

  其次,依照国家《信访条例》办理,事情也早就结束,他们也不就此办理。直至国家信访局督办,省政府答复我们,你们的“信访事项,正由依法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办理”。这是一份标准的、几乎是无懈可击的答复。然而狐狸最终是藏不住尾巴的。

  事情明摆着,依国家法律的规定“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必定是县政府。于是我们要求县政府根据省政府的指示依法处理我们的信访事项,并书面答复。谁料到县政府就在网上如此答复:“已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转由黄冈镇进行调处”。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镇政府是本信访事项的被信访人,怎能把本信访事项的处理权“转由”被信访人“调处”呢?!所谓“按《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不知这个“《信访条例》”是哪个国家的?显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按照程序继续走下去可知。我们对县政府的答复不服,请求市政府予以复查,以及接下来的请求省政府予以复核,省市两级政府的答复基本一致,就是“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都是把被信访人镇政府作为“信访事项处理”的“行政机关”。这不仅违反了国家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且也没有事实依据,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向镇政府信访,没有信访何来“信访事项”?

  至此狐狸终于露出尾巴。原来省政府不明说的“依法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就是指被处理者、被信访人、信访事项肇事者——镇政府。由于违法所以不明说,大家心照不宣,县市省一致把处理权“转由”被处理者“调处”。在本事项中县市省各级政府官员口头上的“法”不是国家大法,而是“广东国”的小法。他们的法要么没有明文,要么就是自产自销,见不得人,所以不敢明说。他们心怀鬼胎,干坏事说好话,以欺蒙拐骗为能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这些人得天下则老实人、弱者群体人民必然遭殃。

  以上这些只是这场“战争”的“序幕”和最近一次战斗的简介,都是实情。由于你们控制的媒体容不下这些声音,只好欢迎广东有关的省市县官员到此验证。准实名-残存组建人-在此恭候!

  作者:残存组建人

  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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