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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独裁政府以违法为由恐吓递交意见信的学生

  自2023年10月巴犹冲突爆发以来,新加坡警察部队共调查八起涉及未经批准公众集会或游行的事件,其中四起仍在调查中,三起已结案并向参与者发出警告,另有一起案件仍在上诉中。

  新加坡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三(4月8日)以书面答复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莫哈默法理的提问时,公布相关数据。

  尚穆根指出,这八起事件均与声援巴勒斯坦有关,但警方展开调查,是因为当中可能涉及触犯《公共秩序法令》的行为,而非基于涉案者的立场。

  已处理的案件中,有一起被法庭裁定无罪,但总检察署已提出上诉,案件仍在审理;另外三起则已结案,参与者接获警方警告。

  新加坡警方今年3月25日公布其中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向11名涉案青年发出“有条件警告”(conditional warning)。

  事件发生于2024年6月7日,约30名自称来自本地高等学府的学生及校友,从诺维娜地铁站步行至依拉瓦底路的内政部入口,尝试递交信件,反对当时拟议的维持种族和谐法案。

  当时有人穿着与以哈冲突相关的衣物,包括写有“加沙没有大学了”(There Are No Universities Left in Gaza)字样的白色上衣。

  当局在审慎评估案情,并与总检察署协商后,于今年3月向11名年龄介于20岁至27岁的涉案者,发出为期12个月的有条件警告。这些人涉及的罪行包括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在受保护地点进行未经许可的摄影。

  另有七人因涉及其他案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有条件警告是指当局在不提控的情况下发出的附条件警告,例如规定涉案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犯;一旦违反条件,当局可就原有罪行及新罪行一并提控。

  警方当时恐吓称,公众若要就任何课题表达意见,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不应采取所谓可能扰乱公共秩序或损害社会和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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