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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家与工人——在这个世界,到底是谁养活了谁?

作者:北大马会 发布时间:2015-07-28 19:27:2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资本家与工人——在这个世界,到底是谁养活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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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编者按 北大马会这个问题很早就想写了,因为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比较困惑。我在刚进大学时也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过质疑,在深入研究过马克思以后,才认识到自己的浅薄与无知。这里,我以和A同学的一次相关辩论内容为底本,加上了一些读书笔记中的马克思的原话写成一篇小文章,供大家阅读思考。当然在这儿我只是很简略地论述一下,如果大家真想搞懂这个问题,建议认真阅读《资本论》。不要像某些人一样,对马克思主义一点不懂就狂妄地叫嚣。当然这里的“某些人”,也包括曾经的我。

一一A同学:关于剥削的问题,我就一直想不明白,如果工人不被雇佣,就不被剥削了,但也无法生存了。能说这种剥削是坏的吗?资本家给了工人一个将劳动力转化为金钱的机会,是不是有理由得到报酬,就像今天的服务业一样?

 一一我:《资本论》中对你的这些问题都有非常清楚的回答,我先简单地说一下,资本家借以剥削工人或者说给工人提供工作岗位的资本也是以前剥削工人的产物,是工人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资本家的所有资本,都是工人生产出来的,都应该归工人所有,都是工人自己的财产,我为什么要被你雇佣?这些财产归他们的真正主人——全体工人所有,工人是自己工厂的主人也是自己工厂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巨额利润不归你资本家所有,而是将一部分作为扩大再生产的积累金,剩下的利润分配给全体工人使用,我为什么要忍受你的剥削?

一一法国重农学派说:“剩余价值是‘一种独立的可供支配的财富,是他(财富的占有者—)没有出钱却可以拿去卖得财富。”

 一一《资本论》第十二章说:“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归结为资本对别人的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第十七章:“在奴隶劳动下,所有权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而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偿劳动。”关于剩余价值的问题,如果能够把大学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真学下来,我想,搞清楚是没有问题的。

 一一《资本论》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中说:“200磅追加资本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它的生产过程我们是一清二楚的。这是资本化了的剩余价值,它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价值原子不是由别人的无酬劳动产生的。合并追加劳动力的生产资料,以及维持这种劳动力的生活资料,都不外是剩余产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资本家每年从工人阶级那里夺取的贡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用从被征服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征服者的商品。”

一一这个问题就很明了了,A同学说:“如果工人不被雇佣,就不被剥削了,但也无法生存了”、“资本家给了工人一个将劳动力转化为金钱的机会”,资本家付给工人的金钱,即购买工人劳动力的货币,本身就是从工人阶级那里通过剥削的手段掠夺的,本身就是属于工人阶级的财富,将工人阶级创造的财富抢掠过去,然后用本属于工人阶级的财富去购买工人阶级被迫出卖的劳动力,同时又将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占为己有,在这个过程中,抢掠者经过精彩的魔术表演,一转身就成了伟大的慈善家。

一一A同学:也有很多人都是白手起家啊。先是当工人,有点积蓄之后就开始办企业了。也有些人是自己做一些小生意或者别的职业什么的,有了积蓄就开始雇佣别人。不能说这些开创性的资本也是靠剥削工人得来的吧。

一一我:这些开创性的资本在他们的总资本中又能占多大比例呢?如果只是白手起家,作为一个个体劳动者即个体户,不去剥削别人,那只能作为一个跟农民类似的小私有者,而个体的劳动能力是有限的,是不可能成为大资本家的。如果他成为了一个大资本家,除了中了彩票的可能之外,那一定是从事了剥削别人的事业。

一一A同学:问题是这些肯定是存在的,中国美国哪里都有,就算比例很小,那也能否说明不是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呢?

一一我: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因为剥削就是对别人无酬劳动的占有权,相当于变相抢劫。这些开创性的即没有剥削别人之前的资本,是正义的,但所有的剥削都是非正义的。而且,这部分开创性的资本,在一般资本家的总资本中所占的比例,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

一一A同学:问题是如果没有他们的雇佣,就会工人失业甚至没法生存。而雇佣给了工人一个将劳动力转化为生活资料的机会,资本家是否应该因此得到报酬?就像现在的服务业一样,那些职介所、婚介所也都是给人一个机会,他们就拿到了报酬,也没人说这个不合理啊。

一一我:“如果没有他们的雇佣,就会造成工人失业甚至没法生存”这个问题,上文马克思已有回答。工人可以夺回资本家拿走的本属于他们的财富,工人自己给自己工人提供劳动岗位不可以吗?

 一一《共产党宣言》:“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地增加生产力总量。”

一一《资本论》第一章:“最后,让我们换一个方面,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它们用共同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把它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消费。”

一一“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只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所占份额的尺度。”

一一A同学:我们先不讨论那部分非正义来源的原始资本,我们现在讨论有着正当来源的原始资本的资本家好吗?他们用自己的资本,为别人创造了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机会,是不是理应为提供了这种服务而得到报酬呢?他后来的资本积累是不是应该看成是他把这些报酬继续当作了资本,并继续给更多的人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机会,他也得到了更多的报酬。这是不是合理的呢?

一一我:按你刚才的例子,婚介所职介所给人介绍劳动机会,他得到的报酬是和他的劳动相称的,但不管原始资本合法或非法,资本家获得的报酬远大于他自己劳动或他支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工人一部分的劳动时间生产他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即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剩下的剩余劳动时间就给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这部分剩余价值不用给工人支付任何报酬,工人和资本家在签订雇佣合同表面上看似你情我愿,但本质上还是一种不等价交换。

一一A同学:这些“剩余价值”为什么不能理解成是工人支付给资本家的报酬呢?资本家也在为工人提供服务啊,即提供机会给工人将劳动力转换为生活资料的服务。服务是必须有报酬的。假设我想买一台出厂价是2000块钱的手机,但如果想2000块钱买,必须去距离我家很远的电视机厂里面买。这样我就会选择花2100块在自家附近的商店里买,商家赚的100块钱不能看作是剥削吧,这是他提供服务应得的。同样,如果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工人给资本家服务的报酬,那也只是报酬高低的问题,工人通过谈判,通过罢工等手段就能达到提高工资的目的。就像是上面我让商家赚100块钱的问题还是200块钱的问题,我可以跟商家谈判甚至以不买威胁。

一一我:马克思的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一切依据这个理论推导而来。假如说这个资本家投入了劳动,就是你说的服务,那工人的一部分劳动时间生产自己的劳动力价值即自己的生活资料,另一部分极小的时间生产出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在将这两部分都生产出来之后的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无偿的归了资本家所有,这不是剥削是什么呢?

一一A同学:问题是资本家的劳动力价值应该怎么计算呢?资本家也要进行组织、分析、决策工作,这些工作创造多少价值?应得的报酬是多少呢?这种属于无形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呢?这是很实际的问题,比如国有企业老总(他也是在提供服务)的应得报酬是多少?艺术家劳动创造的价值应该怎么计算?这种计算肯定很复杂。

一一我:对于“组织、分析、决策工作”这些事情,更多的是资本家雇佣的高级打工仔、职业经理人及高级白领做的事情,用马克思的话说:“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件事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但是,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

一一尤其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恩格斯说:“如果说危机暴露出资产阶级无能继续驾驭现代生产力,那么,大的生产机构和交通机构向股份公司、托拉斯和国家财产的转变就表明资产阶级在这方面是多余的。资本家的全部社会职能现在由领工薪的职员来执行了。资本家除了拿红利、持有剪息票、在各种资本家互相争夺彼此的资本的交易所中进行投机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的社会活动了。”

一一既然资本家可以不参加劳动,仅仅凭借企业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资本所有权就可以剥削工人,那么那些参加了一部分劳动的资本家,其所得必然远远高于他的劳动创造——因为企业所有权这种最大的最根本性的权力必然会对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一一明显的把进行具体组织工作及分析决策的职业经理人和依靠资本所有权进行不劳而获的资本家混淆了,职业经理人依靠自身脑力劳动所获得的高额工资与资本家依靠资本获得的巨额利润相较,是微不足道的。

一一由于资本家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可以剥夺工人大部分劳动成果,那么为了维持这种剥削,维护这种统治,资本家必须要将剥削所得分一部分给高级职业经理人,形成一个中间阶级。如果职业经理人像工人一样被资本家残酷剥削,那么职业经理人即中产阶级必然会联合工人推翻资本家的统治。所以职业经理即中产阶级也参与瓜分了底层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在毛时代,社会主义工厂里的厂领导的工资和高级工人差不多但比一般工人要高。毛时代工厂领导(相当于现在的职业经理人)和工人的工资差距如果是一两倍,那么今天资本家及高级经理与工人的差距已经扩大到十倍甚至千百倍。这个扩大的部分,难道不是剥削么?

一一那如何衡量资本家通过自身劳动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呢?劳动力价值根据的是生产他们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即他每天吃穿用以及上学等活动花的钱。企业管理者的劳动属于复杂劳动,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倍数,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两者的报酬不会相差太多,主要依据劳动时间计量工资。因为之所以能够从事复杂劳动,是因为他接受了较高等的教育,也就是有较高的人力资本投资,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的是全社会的免费教育,也就是说,这种人力资本的投资者是社会,所以复杂劳动相较于简单劳动多得的报酬应归社会所有,一部分作为生产积累资金,另一部分分配给全社会的劳动者。

一一《资本论》第五章:“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的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

一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分配会很复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现在怎样解决关于对复杂劳动支付较高工资的全部重要问题呢?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私人或其家庭承担的,所以有学识的劳动力的较高工资的价格也首先归私人所有;熟练的奴隶卖的贵些,熟练的雇佣工人得到较高的工资。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来承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关于这个归社会所有的有关产品的分配,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章也早有回答:“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消费。”

结语:经常在网上看到各种各样否定剩余价值论和“剥削”概念、篡改劳动价值论的文章。我认为,对于这些文章的作者来说,作为人,可以没有手,没有胳膊,或没有腿,没有什么都行,但唯不能缺少大脑,如果一个人连大脑都没有了,那能不能称得上人就很难说了(只是类比一下,不含人身攻击)。同样,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不管怎么发展,怎么“与时俱进”,怎么“本土化”,怎么不“教条主义”,如果将作为政治经济学核心和科学社会主义基石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剥削”概念给否定了,那还能是马克思主义吗?你可以把它叫做狗主义屁主义,狗屁主义或者叫特色主义也无妨,但就是不能叫做马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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