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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问题的学习笔记

  在《知乎》上看到“获得了权力的无产阶级革命者还是无产阶级吗?”的问题,一位署名“太祖的放羊人”的答文获得了千人以上的高赞。他的答文确实引人深思,其中重要的段落抄录如下:

  【这其实不是什么新问题,而是著名的无政府主义者巴枯宁在1872年第一国际海牙代表大会上提出的问题:

  "你宣扬无产阶级统治。但无产阶级如此庞大,怎么可能全体都成为统治者?统治权必然落在少数人手中。当少数人掌握了权力、拥有了资源,他们就不再是无产者了!因此,你的理论根本站不住脚。"

  巴枯宁之问如同一把利刃刺向了革命理论的核心:“如果无产阶级将成为统治阶层,它将统治谁呢? 就是说,将来还有另一个无产阶级要服从这个新的统治、新的国家”。这一质问直接指向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矛盾,即当革命者从被压迫者转变为掌权者,其阶级属性是否必然异化?

  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状态〉一书摘要》中给出了原则性的回应:只要阶级存在,无产阶级就必须使用暴力措施改造经济基础,但这一改造的终点恰恰是无产阶级自身的消亡。

  然而,马克思是无法完整回答这个问题的,因为当时并没有获得了权力的无产阶级这样的实践,然而后来取得了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却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短命的巴黎公社虽然被马克思赞为“终于发现的政体”,却因为缺乏权力集中而迅速熄灭。巴黎公社的失败印证了恩格斯的论断:“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

  当十月革命将“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口号变为现实,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构想的直接民主很快就被严酷的内战瓦解。后来,战时共产主义催生的行政机器,反过来应验了巴枯宁的预言:以科学社会主义自居的先锋队,可能成为“新的贵族阶级非常专制地统治人民群众”。】

  这篇答文之所以会引起大家注意,在于它所提出的思考点具有强烈的现实性:第一个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十月革命建立了无产阶级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后的七十四年,竟然一夜之间轰然倒塌而被它所声称的社会基础——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所抛弃,其中的原因正引发全世界共产主义者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

  查阅有关文献,形成几点不成熟的认识。学习笔记如下,供网友批评指正:

  一,巴枯宁主义以个人自由为基本出发点

  巴枯宁宣称:“我是自由的崇拜者,因为我认为只有借助于自由,思想、人格、幸福才有得到完全发展的可能。”“自由是一切成年男女无须求得任何人批准而进行活动的绝对权利,他们只听从自己的良心和自己的理性决定,他们的行为只能由自己的意志来决定。”“对于人们来说,只存在一个唯一的教条,一项唯一的法律,一个唯一的道德基础——自由。”“每个人的自由不为全体人员的自由所限制;这是经过普遍联合的自由,这是在普遍平等之下的自由,这是战胜粗暴势力的自由,这是战胜权力原则的自由。”

  从这个基本点出发,巴枯宁主张废除国家,建立“一切阶级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完全平等”的、“个人绝对自由”的无政府状态的社会。他认为:“国家就是暴力、压制、剥削和不义”,“一切国家都是坏的,国家按其本性即它的存在的目的的条件来看,是同人类正义、自由和道德直接对立的”。因此,他断言:“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就是破坏一切国家”。

  这个思想的进一步发挥,就导向反对权威,“向一切权威宣战”。

  二,马克思主义与巴枯宁主义的分歧焦点

  马克思主义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认识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体系之上,而巴枯宁主义则整个地建立在自由,平等之类的概念为核心的唯心史观之上。

  两者都对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尖锐的鞭挞,都认定这种制度以及一切剥削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必将灭亡,都坚信:“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到那时,作为阶级压迫工具的国家必将消亡。

  两者的分歧,在实际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集中地表现在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上。

  与巴枯宁“立即废除国家”的主张根本对立,马克思主义主张“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

  这个分歧的焦点集中于是否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说:“当其他阶级特别是资产阶级还存在的时候,当无产阶级还同这一阶级进行斗争的时候,(因为无产阶级的敌人和旧社会制度并没有随着无产阶级获得政权而消失)无产阶级应当运用暴力手段,也就是说应当采取政府的措施,如果无产阶级本身还是一个阶级,如果作为阶级斗争和阶级存在基础的经济条件尚未消灭,应当采用暴力铲除或改造这种经济条件,并且应当采用暴力加速这一改造过程”。马克思强调自己的贡献主要就在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巴枯宁则极端仇视无产阶级专政,他认为:“对我们来说,这个权威不管是叫做教会君主国、立宪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或者甚至是革命专政,都不重要。我们要把它们一律看做是剥削和专制制度的必然的根源而加以仇视和反对。”因此他主张发动暴动随即在24小时内废除任何形式的国家和政府。

  基于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工人阶级,而主张“破坏一切”的巴枯宁则认为革命性最强的是流氓无产者,因为他们“拥有破坏一切的宝贵性格”。巴枯宁主义反映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大潮中,破产了的小资产阶级和流氓无产者由于丧失了生计,找不到出路而产生的绝望心理和复仇情绪。

  三,巴枯宁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破坏力量

  由于巴枯宁坚决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因此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的革命斗争中,成为一股严重的破坏力量。他的错误思想和路线在国际工人协会中造成混乱与分裂,以致于在1872年第一国际海牙代表大会上被开除。

  历史事实证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无政府主义所主张的路线从来没有成功过,凸显其空想的性质。

  1870年9月法国巴黎爆发革命,法国第二大城市里昂的工人随即举行起义。巴枯宁急忙赶到里昂,按照他的主张,在占领市政局的当天,立即宣布“彻底废除国家”,颁布了愚蠢透顶的关于废除国家的法令。可是几个小时之后,资产阶级反动政府只派了两个连的军队就把这场废除国家的闹剧粉碎了。马克思对此评论道:“正当他的关于废除国家的法令经过分娩的剧痛之后终于出世的时候,便可耻地被几个国民自卫军士兵从那里赶走了。”

  1871年,巴黎无产阶级举行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建立了巴黎公社。巴黎公社虽然失败了,但它证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第一,公社以暴力推翻了资产阶级的统治,摧毁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新型的、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国家政权;第二,公社实行广泛的无产阶级民主,实行了防止公社委员腐化变质的一系列措施;第三,公社平息了反革命的暴乱,实行了对阶级敌人的专政。恩格斯这样评论巴黎公社:“革命是一部分居民用枪刀大炮,即用非常有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居民接受其意志的动作。而获得胜利的政党往往迫于必要,不得不借自己的武器所给予反动派的威吓,来维持自己的统治。要是巴黎公社不曾凭借武装人民的权威去反对资产阶级,那它能支持到一天以上吗?反过来说,我们不是有理由,因为公社把这个权威运用得太少而加以责备吗?”由此,恩格斯得出结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

  巴枯宁出于反对一切权威的思想,坚决反对建立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从而严重地削弱无产阶级革命的力量。

  而且,如果没有权威,就根本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社会化大生产。所以,这种反对一切权威的思想从根本上就是荒唐的,反动的。事实上,在他自己组织的秘密宗派中却要求建立对他的绝对服从。

  四,巴枯宁关于无产阶级政权建立后会出现异化的思想值得重视

  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以往的有记载的人类历史都是阶级社会和阶级斗争的历史,在这样的社会里,国家都是占人口极少数的统治阶级压迫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的暴力工具。

  在对以往这种国家种种罪恶的揭露和鞭挞的基础上,巴枯宁反对一切国家,包括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后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所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尽管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但是却提醒人们注意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国家会不会走上以往那种国家的老路。

  在反对建立“人民国家”时,巴枯宁提出质问:“如果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它将统治谁呢?就是说将来还有另一个无产阶级要服从这个新的统治,新的国家。”

  这个问题其实是不能成立的。马克思的反驳很有力:“只要其他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它们进行斗争(因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还没有消失,旧的社会组织还没有消失),无产阶级必须采用暴力措施,也就是政府的措施“。这就是说,这个无产阶级国家的历史使命就是粉碎被推翻的资产阶级和其他反动阶级的反抗及其复辟的企图。它要消灭产生阶级分化与阶级对立的经济基础,“用暴力来消灭或改造这种经济条件,并且必须用暴力来加速这一改造的过程”;而一旦实现了阶级的消灭,国家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自行消亡。所以,不存在无产阶级国家统治另一个无产阶级的问题。

  但是,巴枯宁指出的一种情况却难以避免:多数人不可能都执政,必然要成立一个少数人运作的委员会,这个少数人的集团无疑将由那些拥有更高知识或更具能力的人组成;在他们掌握国家权力,特别是控制一切生产资料的国家权力后,由于对权力和利益的贪恋,他们将堕落成为新的特权阶级,即官僚阶级。

  于是,旧的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少数人管理或统治多数人的情况——又将再现。

  巴枯宁认为:尽管新的政权将由革命的工人来掌握,“但是他们一旦变成了人民的统治者或人民的代表,他们就不再是工人了。他们将从国家的高度来看一切普通工人,他们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人民,而是他们自己和他们治理人民的欲望。”“那些代表工人利益的革命者,一旦他们变成了人民的代表或者人民的统治者,他们就不再是工人了”。

  巴枯宁以从前人们曾团结在笼统的“人民”旗帜下反抗封建贵族制度,但人民最终分化为资产者与无产者的历史事实为例证,认为无产阶级也可能会在革命后分化为官僚阶级和劳动阶级。

  巴枯宁的这个想法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管理国家要“由那些拥有更高知识或更具能力的人”来承担,在推翻资本主义所有制后,“经济特权虽然被废除了,但智力与教育上的特权仍然保留,统治权将落入到有教养者手中”,新的国家仍然会沦落为少数“知识精英的统治”,而大多数劳动者仍然会处于受统治的状况。这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尚未消除的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巴枯宁以此质疑马克思的“人民国家”:“实质上都无非是通过似乎比人民本身更加懂得人民真正利益的有知识的因而有特权的少数人自上而下地管理群众。”

  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不久也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由于文化水平这样低,苏维埃虽然在纲领上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群众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这就容易产生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

  第二,处于掌权地位的少数“精英”,在权力和利益面前很难具有抗腐蚀能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他们很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并且为了共同的目的而构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堕落成为新的特权阶级,即官僚阶级。

  资产阶级的统治被推翻后,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传统影响并不会随之消失,它将长时期地存在并影响人们。掌握政权的原先的革命者,在旧思想和旧传统的影响和腐蚀下,就会蜕化变质而成为新的官僚统治者。

  在资本主义所有制被推翻后,这个统治集团将“控制一切生产资料”。虽然名义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私人私有制,但生产资料实际控制权握在这个统治集团手里,他们(而不是广大劳动者)在生产成果的分配上拥有决定权,从而可以为自己夺取更多的特殊利益。这样,他们在实际上就成为与广大劳动者相对立的特权阶级。

  苏联的演变正是把这个过程表现得淋漓尽致。

  五,无政府主义曾经对五四时期中国共产主义知识分子产生很大的吸引力

  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对封建制度的罪恶,特别是它对自由、平等以及人的个性的摧残深恶痛绝,并认识到这种制度是造成旧中国落后,腐朽乃至近代饱受外国列强欺凌而濒临民族危亡的根本原因。因此,无政府主义崇尚自由,平等的思想对他们有很大的吸引力。

  我国早期的共产主义知识分子中,相当多的一批人,如恽代英、何孟雄、陈延年、陈乔年、施洋等,包括李大钊,也包括我们的教员,都曾一度倾向无政府主义。由于强烈追求平等,痛恨压迫的价值倾向,与无政府主义追求自由、平等的核心思想相契合,所以,这些以救国救民为己任的知识分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很少有人能跳越这个空想性的过渡阶段。

  我们伟大的教员在他的青年时期也一度对无政府主义产生浓厚兴趣,希望从中找到通向“大同世界”的途径。他曾潜心构想一种新学校、新教育、新社会三位一体的“新村”,作为财产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人人平等,互助友爱的共产主义细胞,并且筹划组织一个“人人作工、人人读书,人人平等”的“工读同志会”,进行社会实验。

  然而,他很快就发现如果不推翻反动统治,一切改革都无从谈起。在对各种“主义”的比较中,在艰苦的探索中,在十月革命成功的鼓舞下,他最终建立起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他这样讲了自己思想探索的体会:“社会民主主义,借议会为改造工具,而事实上议会的立法总是保护有产阶级的。无政府主义否认权力,这种主义,恐怕永世做不到。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如罗素所主张极端的自由,放任资本家,亦是永世做不到的。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可见,此时在教员心目里,无政府主义,作为一种“永世做不到”的空想主张而被抛弃了。

  为什么选择“阶级专政的方法”?教员说“我看俄国式的革命,是无可如何的山穷水尽诸路皆走不通了的一个变计,并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弃而不采,单要采这个恐怖的方法。”这是因为他看透了“历史上凡是专制主义者,或帝国主义者,或军国主义者,非等到人家来推倒,决没有自己肯收场的。”针对各种想不使用暴力革命来改造社会的思想,他说:“绝对的自由主义,无政府的主义,以及德谟克拉西主义,依我现在的看法,都只认为于理论上说得好听,事实上是做不到的。”

  可见,教员就其本性来说,并不是一个崇尚“暴力”的人,相反,他的内心充满仁慈,他对受难穷苦人的深切的同情,在许多细节上都自然地流露出来。但是,对于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不公的深恶痛绝,对反动统治者凶残本性的深刻认识,使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暴力革命这样一条非走不可的路。而在他建立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之后,就对革命的暴力持完全不同的态度,如他的名言所示:“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在他领导中国革命经历崎岖的道路终于走向全国胜利的前夜,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的著作中,完整地阐述了实行革命专政的道理:

  ——革命的专政和反革命的专政,性质是相反的,而前者是从后者学来的。这个学习很要紧。革命的人民如果不学会这一项对待反革命阶级的统治方法,他们就不能维持政权,他们的政权就会被内外反动派所推翻,内外反动派就会在中国复辟,革命的人民就会遭殃。(注意:革命的专政是从反革命的专政学来的,这是青年毛泽东关于除此之外“诸路皆走不通”的认识的升华。)

  ——“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即以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反动派之道,还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反动派之身。(青年毛泽东曾经用不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质疑“用强权打倒强权”,这里是他对青年时期所受无政府主义影响的彻底清算。)

  ——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权力,消灭党,全人类都要走这一条路的,问题只是时间和条件。……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要,我们现在还不能要。为什么?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反动派还存在,国内阶级还存在。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 这主要地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为了最终消灭国家而强化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毛泽东坚持了马克思革命的辩证法。)

  值得指出的是,教员始终没有忘记他改造社会,“实现大同”的人生目标。如果说在推翻反动统治之前,他意识到构建共产主义的“新村”是不现实的,那么,在建立了人民政权后,他就坚持不懈地探索实现这个社会理想的路径。直到晚年,他在著名的五七指示中,描绘了他所热烈憧憬的社会改革蓝图,从中仍然可以看到他曾热烈向往的“新村”的形象。我们的教员,就是这样一个真正不忘初心,始终坚守理想的伟人。

  六,教员是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个直面巴枯宁之问并在实践中探索解决之道的历史巨人

  教员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向全党发出警告,做到“两个务必”,不要掌权后在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攻击下腐化变质。

  教员在新中国建国仅仅不到七年,就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提醒全党警惕不要在党内“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

  教员1957年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在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后,仍然存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中心问题是解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此基础上,他发动了反对官僚主义为重点的整风运动,并且尖锐指出:“不整风党就会毁了”。

  教员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指出:如果不在人民内部实行广泛的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成资产阶级专政,甚至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他郑重地要求全体党员“好好想一想”。

  在随后开展的与苏共的论战中,教员敏锐地觉察到苏共高层已经形成特权阶层,呈现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以此为鉴,教员提醒中共全党警惕党内出现“官僚主义者阶级”,指出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的关键在于执政的共产党内,在于掌握权力的各级干部。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教员的一个清晰的思路:共产党掌握掌权后,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是完全可能从人民利益的代表蜕化变质成为与人民利益相对立的特权阶层乃至“官僚主义者阶级”。苏联的演变已经提供了现实的样本。

  这说明,巴枯宁之问,是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必须直面对待的问题,是马克思在他那个时代还没有条件解决但共产主义运动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如何破解“巴枯宁之问”,教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他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个从理论与实践上着手解决这个问题的历史巨人。

  教员抓住了问题的根本点——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者掌握国家命运,还是一小部分人垄断国家的管理权?如果是后者,即使这小部分人是老革命,是革命战争中的功臣,也不能保持政权的人民主体性质。

  教员说,人民群众必须直接管理上层建筑。他要求人民代表大会中保证工人农民基层劳动者足够的比例;他倡导“鞍钢宪法”,让工人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他推广“枫桥经验”,让群众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行主体。到他的晚年,他要求把工人农民中的优秀分子选拔进各级政府机构,直至国家的最高领导层,同时要求这些被选拔的新干部保持劳动者的本色,并且不享受任何特权。

  与此同时,教员要求干部保持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作为一个重要措施,要求干部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他明确要求:选拔干部最重要的一条标准,就是要为绝大多数人服务。

  教员很清楚,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巴枯宁之问”的关键所在。谁来监督官员?必须是广大人民群众。只有把监督权从纸面上的口号变成普通老百姓敢于指着官员评头品足的实实在在的权利,监督才真正有效;只有让官员处于群众千万双雪亮眼睛的监督大网之下,权力才不敢滥用。因此,教员非常重视保证人民群众监督官员的权利,他不仅高度赞许群众大鸣大放大字报的主人翁精神,而且支持群众反对官僚主义的罢工自由。他认为必要时,要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地揭露政府机关和各级官员的问题,以克服自上而下的官僚主义(在这个群众运动中,如何避免无政府主义的干扰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他认为克服官僚主义和特权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任务;即使是从劳动者中提拔上来的干部,也必须防止其蜕变。因此,监督官员的群众运动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必然要多次进行,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及时动态地实现共产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吐故纳新”,不断清除特权阶层产生的土壤,以保证政权始终是人民利益代表者的性质。

  从根本上说,文化教育水平的差异,是造成国家沦落为少数“知识精英统治”的原因。教员从新中国建立起,就不遗余力地推动劳动人民知识化,知识分子劳动化。一方面,大力开展扫除文盲运动,尽快地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尽快地培养出保持劳动人民本色的,又红又专的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在原有知识分子队伍中,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改造世界观,并推动他们走下基层,与工农群众打成一片。

  为了打破“知识精英”对文化教育的垄断,教员喊出“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的响亮口号,鼓励普通劳动者打破迷信,扫除奴性,挺起胸来,做社会的主人;同时也告诫知识分子看到自己的弱点,改变理论脱离实际的作风,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在教员领导下的那个时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幕:中国的普通劳动者自古以来从来没有如此以自己的劳动者身份而自豪;而许多知识分子都急盼着能获得“劳动人民知识分子”的身份认可,其中的优秀分子更以成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为努力目标。到他的晚年,教员进一步大刀阔斧地改革教育制度,鼓励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消灭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差别,从根本上消除巴枯宁所说的少数精英垄断国家权力的基础。

  写完了以上的学习笔记,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这样一句话——对于我们的教员,不仅了解他在革命战争中的辉煌,更要领悟他在革命胜利后为防止人民政权的异化所做的呕心沥血的探索及其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思想,才真正懂得了他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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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1:关于“遗产权”

  巴枯宁把继承权的废除看作是“解放劳动的一个必要条件”,认为废除了继承权,就可以“使土地、生产资料及其他一切资本都成为整个社会的集体财产”,也就消灭了财产上的不平等,实现“阶级平等”。

  在1848年作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纲领”发表的《共产党宣言》第二章中,提出一系列推翻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措施,“废除继承权”确实列在其中。

  但是,马克思认为,只要把生产资料转为公有,就会使继承法失去作用,因为每个人死后留下的只能是他生前所有的东西。无产阶级革命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继承权就会自行消亡。因此,废除继承权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然结果,而不是社会革命的出发点。巴枯宁的观点是本末倒置。鉴于此,在1872年再版《共产党宣言》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原文“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根本没有特别的意义”(继承权是其中一项),但考虑到“《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我们已没有权利来加以修改”,故只在再版序言中加以说明。

  不过,马克思也认为,“在私有制社会向公有制社会的过渡阶段中”,由于“私有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所以广泛地征收遗产税是应该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把这样得来的资金用于社会解放的目的”。这个观点对于今天的社会主义国家有现实意义,因为这些国家都处在这样的过渡阶段中,征收遗产税显然有利于阻断阶级或阶层的固化,遏制贫富两极分化。

  附2:关于“私有财产”

  在这篇答文的评论区里,有一篇评论谈到私有制问题。他认为:“自私有制诞生并生生不息地存在下来直至今天,靠的最重要的一点是“继承”,是世世代代财富权力地位的积累,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私有社会的基本经济单元——家庭。......只要有家庭,整个社会就会被分成一个一个的小单元,各自顾各自的利益,......有小家就会有取舍,就无私不了,......因此对于巴枯宁之问,我的答案是要彻底结束私有制在人间的存活,要推翻家庭制度,使家庭消失”。这位评论者当然知道,消灭家庭,“肯定所有人都不会同意”,所以,他潜在的结论就是:消灭私有制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因为它违背了所有人的愿望。

  这位评论者混淆了私有制与私有财产的两个概念。

  《共产党宣言》在阐述“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之后给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所要消灭的“私有制”,是指用来剥削他人,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生产资料私有制。

  恩格斯说:“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现代资本家阶级。无产阶级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

  要把生产资料与家庭及个人生活必须的生活资料这两个概念分清楚。

  《共产党宣言》指出:“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这种占有并不会留下任何剩余的东西使人们有可能支配别人的劳动。”“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极大丰富又消除了阶级对立所造成的贫富分化的共产主义社会,可以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家庭与个人的生活需求完全可以得到满足,不需要(也没条件)靠剥削别人的劳动来生存,也不需要靠出卖劳动力来生存。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被消灭后,与之相关的私有观念,如拜金主义等,也将随之消灭。

  到那个时候,家庭将按它自然的状态而存在(正如婚姻纯粹建立于两性爱慕的基础上),而不是与任何阶级关系,财产关系相联系。

  1958年人民公社兴起时,有人喊出“消灭家庭”的口号,遭到教员的严厉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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