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辩证法?辩证法是“诡辩法”吗?
当我们提到“辩证法”一词时,总有些人会将它和“诡辩”联系在一起。“辩证法”这个词听起来很深奥,其实它本质上是一种看待世界的思维方式。它认为事物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处在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之中,并且内部充满着矛盾。这些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正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比如,没有“生”,就无所谓“死”;“失败”中常常孕育着“成功”的教训。辩证法要求我们全面地、发展地、联系地看问题,而不是非此即彼、僵化不变。
正因为辩证法强调事物的两面性和转化,它有时会被误解为“诡辩法”,即那种不讲原则、左右逢源的“变戏法”。表面上看,两者都承认矛盾,但内核截然不同。诡辩的目的是为了“赢”,为了维护自身立场,不惜使用偷换概念、断章取义、模糊标准等手法,其本质是主观任意的。而辩证法的目的是求“真”,它严肃地分析矛盾双方如何具体地统一又斗争,并遵循客观规律。诡辩是让道理为我服务,辩证是让我去服从道理。
这种误解常常源于对辩证法的庸俗化使用。当人们用“凡事都有两面性”来和稀泥,用“要辩证地看”来回避核心冲突和具体分析时,辩证法就沦为了掩盖问题、推卸责任的漂亮话。这不是辩证法本身的问题,而是使用者的怠惰或别有用心。真正的辩证法恰恰反对这种调和主义,它要求深入矛盾内部,指明在当前具体条件下,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什么,转化的可能性与条件又是什么。
所以,辩证法不是玩弄话术的诡辩。它是一种强大的思维工具,提醒我们在复杂的世界里保持谦卑和清醒:避免绝对化,看到联系与变化,在矛盾中寻找前进的道路。在这个观点极端分化、信息碎片化的时代,这种思维方式尤为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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