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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毛泽东时代消灭卖淫、贩卖人口,新自由主义却逼良为娼

作者:子午 发布时间:2021-03-28 16:37:34 来源:子夜呐喊 字体:   |    |  

  昨天,“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全面查找改革开放以来失踪被拐儿童工作”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有网友私信笔者询问,为什么是“改革开放以来”,难道毛泽东时代就没有“被拐儿童”吗?

  没错,毛泽东时代还真就没有或者说极少有拐卖人口的违法活动!

  众所周知的是,新中国成立伊始就消灭了卖淫、吸毒等犯罪现象,人口贩卖在私有制的旧中国历史悠久,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这样的现象在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而拐卖人口现象在新中国的彻底绝迹则是发生在50年代末以后到70年代末之前,这是主流法学界和历史研究者都公认的事实。

  新近几十年的拐卖人口现象的死灰复燃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达到顶峰,1983年严打时期曾有所下降,但其后又迅速反弹。

  从地域来看,人口拐卖的流出地主要为云贵川等省的农村地区,流入地主要为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以及中部省份农村地区;拐卖对象以妇女和儿童为主,拐卖妇女主要是为了卖淫牟利或解决农村大龄男青年婚配;拐卖男童主要是为了所谓传宗接代和增加壮劳动力;拐卖女童有“童养媳”的目的,也有“要一个女儿”的需求。

  与我们的日常认知有偏差的是,经济发达的广东省拐卖儿童的案件发生数也不低。笔者十几年前到南方打工,就曾在租住的城中村亲身经历过一起事件,一辆面包车开到街道上,抱起路边的一个儿童塞到车里就开走了……这样的现象不是个例,因为发生的很频繁,那段时间南方的多个城中村几乎人人自危。打工经济所带来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疏于监护,给人贩子留下了不小的空间。

  另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是,几年前,有媒体曾梳理了各地法院的裁判文书,发现“超四成被拐卖儿童系被亲生父母所卖”。贵州、云南、广西和四川等省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生育较为宽松,计划外生育屡禁不绝,导致该地区的男童贩卖异常活跃。在外来人贩子的带动下,当地贫困村民也参与整个链条运作。在旧社会里,贫穷人家走途无路,为了生存,只好忍痛卖掉自己的亲生骨肉,不成想文艺作品里描写的旧社会卖儿鬻女的现象竟也复活了。

  面对这样的现象,2015年南方系四大门户之一的网易抛出了一篇题为《减少偷盗儿童应该做什么》的文章,提出所谓的“只有儿童买卖合法化才能减少儿童偷盗”。

  这篇文章在当时引起了巨大争议,甚至党刊都下场驳斥。面对争议,网易辩称被自媒体“标题党”,然而文章“白纸黑字”、明白无误地提出了这样的主张,只是变换了一个说法,将买卖儿童变换成了“买卖儿童抚养资格”:

  作者更是在结尾直白地宣称,买卖别人的儿童合法化之后,“我的孩子会安全得多”:

  文章作者陈兴杰,他的身份正是文末注明的“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这篇文章也是被当作“人文经济学会”的研究成果发表的。

  “人文经济学会”由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茅于轼在2012年创立。而近年来,以茅于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抛出了很多相似观点,诸如“卖淫合法化”、“代孕合法化”、“民间借贷合法化”、“经适房不该有厕所”、“火车票涨价缓解春运压力”。

  即便是在资本主义卫道士以及那些“人权卫士”口中,贩卖人口也是一种“侵犯人类尊严的犯罪活动,是当代的奴隶制”,受害者往往因此遭到异常残酷的奴役和性剥削。

  而无论是卖淫还是贩卖人口,人都是被异化成了可交易的商品,是对人的尊严和人格的彻底践踏,是最残忍的剥削行为。无论这样的剥削是否出于受害人的“自愿”,无论这样的行为是否被“合法化”,都改变不了其剥削压迫的反动本质。而这样的“自愿”也只是垄断资源的资产阶级压制和驯服的结果,在饥饿面前,在女儿行将病死的情况下,《悲惨世界》里的芳汀自愿地卖掉了她的头发、牙齿,直至身体……

  今天,帝国主义者们还要千方百计地掩盖、美化其贩卖黑奴和华工的历史,而高举自由主义大旗的新自由主义者却彻底私下了伪装,鼓吹起了“买卖儿童合法化”。而茅于轼们的主张,不过是跟着他们的祖师爷哈耶克及米尔顿·弗里德曼的鹦鹉学舌。

  米尔顿·弗里德曼曾于1980年、1988年、1993年三次到访中国,以座上宾的身份指导私有化进程

  2012年3月29日,美国加图研究所将“米尔顿-弗里德曼自由奖”颁给了茅于轼

  笔者在前几天的文章《左派为何纳粹化?因为资产阶级成了“衣食父母”!》中,介绍了曾经代表资产阶级左翼进步力量的德国社民党及绿党的“新自由主义转型”,绿党及社民党组成的红绿联盟于1998年上台执政。

  红绿联盟在执政的八年中立法通过了“哈尔茨方案”,这项方案不仅降低了工人阶级的失业保障,且制定了更加严苛的失业标准。2005年1月,英国《每日电讯》报道,德国柏林一名25岁的餐厅女招待因为拒绝到一家妓院干提供“性服务”的工作,政府根据这项新的法律拒绝为其发放失业救济金。

  德国税务当局还不断提高妓女的税率,一位罗马利亚裔少女拍卖处女身还被课以50%的重税;与之同时,红绿联盟却不断对富人推出巨额减税计划。

  即便是德国那些右翼保守政党也干不出“逼良为娼”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而自诩为左翼的绿党和社民党就这样无耻地对曾经支持他们的工人阶级下手了。今天借口新疆问题在国际上围攻中国的,正是这些伪善的资产阶级左翼。

  以“社会良心”自居的南方系及茅于轼们正扮演着这样的角色。他们一面表演悲天悯人,关注地下性服务者的悲惨状况,热衷“打拐”,一面却又试图推动所谓的立法,将无产阶级推到无以复加的悲惨境况——将卖淫、贩卖人口这样更加惨无人道的剥削法治化,尽管可以让剥削变得“规范”,却无疑确立了剥削的“合法性”,让惨无人道的剥削可以稳固下去。

  举个例子,南方系媒体热衷于下场跟自媒体一起炒作“拐卖儿童判死刑”这样的话题,收获无数人的支持,然而,这样的炒作除了消费中产阶级廉价的同情心,对于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实际作用。

  尽管我们应该对人贩子的丧尽天良、对贫困农民贩卖自己亲生儿女的麻木不仁表示愤怒,但是,我们难道不更应该思考为何会产生贩卖人口的问题,进而铲除贩卖人口的土壤?

  历史爱好者往往热衷于回顾新中国的“有为政府”如何雷厉风行、重拳出击,消灭卖淫现象,50年代对于贩卖人口的犯罪同样有“重拳出击”的过程;此外,在分析毛泽东时代为何杜绝了贩卖人口的现象时,人们往往关注到一个问题,就是高效的基层组织以及对流动人口的限制。

  不可否认,这些方面的描述的确都是事实。然而,这里依然存在疑问:

  1983年的严打固然大大降低了贩卖人口的犯罪行为,为何其后又卷土重来而且愈演愈烈?而庞大的公务人员系统能否实现“有为政府”?

  事实上,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新中国一直致力于打造一个“廉价政府”,而高效的基层组织正是得益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及集体经济制度对社会共同体的塑造,得益于党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以及此种关系下的党群一体化,换个话来说就是群众被发动起来一起打击犯罪了。

  更加重要的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及集体经济的建立实现了真正的社会平等,让人人有饭吃,让女性不必再通过出卖身体、农民不必再通过卖儿鬻女来维持生存;让人人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犯罪的发生,这才是毛泽东时代彻底杜绝卖淫、贩卖人口现象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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