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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罗 ‖ 司马迁:担当道义的华夏

作者:文化战略 发布时间:2019-08-08 09:03:4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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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之为人,有一重要标志,就是懂得给自己的生命赋予特殊意义,从而摆脱饥则觅食、欲则寻偶、生则趋附、死则避逃的动物逻辑。在仁人志士看来,肉身只是工具,担当道义才是生命价值所在。

  人间道义,有彰有隐,彰者为显性道义,隐者为隐性道义。

  天下大乱则横扫天下,重建安居乐业秩序;天下饥荒则开仓放粮,温饱万民;路见不平则拔刀相向,除暴安良—凡此种种,皆大道大义,身体力行者,往往彰显于世,万众瞩目,美誉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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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种拯民水火,功垂竹帛之义,可名曰显性道义。

  恪守伦理纲常,遵循法纪规矩,小有差池,省思痛悔,严重违逆,殉身自罚;为解家国隐患,忍辱负重,直至身败名裂而不惜;为救他人困厄,或成全他人安全、志节、幸福,而肩负压力,甚至以命相搏,捐躯明志—凡此种种,亦皆大道大义—此种道义,往往隐匿不彰。其践履尺度,也宽泛无边,可行三分,可行十分。纵使身死命绝,也往往不为人世广知,仅有三二知情者为之唏嘘。

  此种隐于常伦、行于日用之义,可名曰隐形道义。

  《史记》追述史事,始终以道义为经。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召公、管仲商鞅、屈原贾谊、陈胜吴广,皆顶天立地、横刀立马,以显性道义为能事,成为《史记》的主线。其纵横捭阖之气势,血火开拓之力量,成为华夏民族性格之骨架,万世不移。

  《史记》还有一条伏线,于点点滴滴之间,着力描述隐性道义。承载隐性道义的人物,往往不是皓月腾空,光照环宇,而是小若星粒,需着神细察、用心领悟,方可恍然明白。此伏线所蕴含之精神,对民族性格之形成,产生着润物细无声的滋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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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厉王擅权擅利,暴虐无道,引起国人反叛,围攻王宫。厉王逃奔到彘国。反叛者转而找太子出气。召公把太子静藏匿在自己家里,反叛者乃要召公交出太子。召公交出自己的儿子,代太子受死,而将太子一直藏匿14年。直到厉王在彘国辞世,周公召公才扶持太子静登基,是为周宣王。送子代死,其义何其大哉。

  吴王伐楚,楚昭王投奔随国避难。吴军围随,索要昭王。随国弱小,抵挡不住吴军屠戮。若是交出楚昭王,显系不义。在要么背弃道义、交出楚昭王,要么保护楚昭王,宁愿被吴军屠国的两难选择之外,随王之子綦,想出了第三种办法:把楚王保护好,由他装扮成楚昭王,交给吴军发落。最后占卜决断时,卜象显示此法无法保护楚昭王,遂罢(《史记·伍子胥列传》)。公子綦主动提出代人受死,其义何其大哉。

  楚平王的太子,名建,因宫廷权斗逃到郑国。后来阴谋篡郑,被郑国所诛。建之子白公胜逃到吴国,多年以后始返楚。郑国有杀父之仇,白公故恨郑。楚王派令尹子西伐郑,子西却结盟而还。白公率石乞愤而袭杀子西于朝堂,并自立为楚王。事败之后,白公与石乞亡走深山。白公自杀,石乞被捕。朝廷要石乞交代白公遗体何处,否则将烹。石乞为了保护白公遗体,拒绝交代,慨然就烹(《史记·伍子胥列传》)。这种为了维护道义而牺牲自我生命的文化信念,是古代中国精神文化的一项重要特征。类似召公之子、随公子綦、石乞这种舍身就义故事,在《史记》中遍地开花,随处可见。

  赵氏孤儿,一个历史上久盛不衰的故事,本源于真实的历史事件。赵氏家族,世世代代执晋国朝政,与晋公室、各大夫、各朝臣,都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赵盾进谏晋灵公不果,被灵公追杀。赵穿乃“弑灵公,而立襄公弟黑臀,是为成公。”晋景公三年,超盾之子赵朔为官于朝,“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大臣韩厥建议赵朔逃亡。赵朔说:“只要你保证让我赵家不绝祀,我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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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岸贾不请示晋景公,擅自率兵围剿赵氏,“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其族。”

  赵家的遭遇博得许多人的同情,人们从道义上不能接受屠岸贾的暴行。赵朔的妻子是晋室长公主,因特殊身份免于受难,并为赵朔留下一个遗腹子。人们的道义感逐步集中到如何保护这个遗腹子,以求赵家不绝祀。

  赵朔门客公孙杵臼,对赵朔友人程婴说:“抚养孤儿长大,和以死转移屠岸贾的注意力,哪个更难?”程婴说:“抚养孤儿更难。”公孙杵臼说:“你来承担难的,我来承担容易的。”于是公孙杵臼假装躲在深山,抚养赵氏孤儿,被屠岸贾追杀屠戮。程婴则带着真的赵氏孤儿,躲在其他地方抚养。这一切都在韩厥的保护下进行。到孤儿赵武成年,韩厥才将真相公布于天下。赵武后来成为晋国执政,是春秋中期享誉天下的大政治家。

  程婴在赵武身份公开之后,感觉已经完成使命,需要尽早去阴曹地府向公孙杵臼和赵朔复命,乃自杀。

  公孙杵臼、程婴以命保护赵氏孤儿的行为,不但超过了功利诉求,也超过了正常的公德与私德要求。黄帝尧舜以来的政治理想和圣人德操,都没有提出过这样严苛的要求。可是,他们内心供奉着一种道义,为了维护这个道义,他们觉得该付出什么就付出什么,包括财产、地位、声誉、生命、家族命运等等。

  现代哲学伦理学把个体生命看作至高无上的存在,自有其道理。但是中国古人并不这么看问题。在正人君子看来,个体生命乃是承担和践履道义的工具。为了道义,生命随时可以捐弃。

  司马迁在交代《刺客列传》写作动机时指出:“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义不为二心。”(《史记·太史公自序》)。该文叙写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聂荣、荆轲除暴灭强之事,刀笔所向,处处突显担当道义之勇。仅荆轲刺秦王一事,即可多重发掘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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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重。秦国叛将樊于期投奔燕国,燕臣认为不可收留樊于期,以免秦国以此攻燕,主张将樊于期送给匈奴。燕太子丹以道义为重,不忍遗弃樊于期,甘冒激怒秦王之风险。

  第二重。燕太子丹与义士田光讨论行刺秦王,田光以老迈衰朽、无力报国而辞谢,同时推荐好友荆轲。丹嘱咐国事重大,必须严加保密。田光给荆轲交代任务之后,立即自刎,以报太子丹信托,绝泄密之忧。

  第三重。荆轲受命后,苦于无法接近秦王。樊于期是秦国悬赏千金的叛将,如果能持樊于期首级去秦国领赏,必可亲近秦王。樊于期一听此意,二话不说,举剑自刭,以助荆轲,亦伸灭秦之志。

  第四重。荆轲深知行刺秦王风险极大,可是为了打击霸权、除暴安良,为了报答燕太子丹的推重信赖,乃勇担道义,置生死于度外,颇有“乾坤特重我头轻”气概。

  重道义而轻生死,是文明高度发达才会出现的精神追求。荆轲刺秦王是当时一件重大国际事件,涉事各方,均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由道义凝聚在一起,共同推进事件的发展。该文主人公个个都是伸张人间道义的仁人志士。那是一个由道义主导着人们行为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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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义乃是一种需要有人维护、有人担当的精神价值,仁人志士以生命守护,道义即可彰显,生民即会遵循。如果仁人志士不以道义为重,或因贪生怕死而漠视道义,或因徇私谋利而伤害道义,则大道无以立,大义无以存。人间社会,将重沦兽道。所以,做道义的承载者,才是人生的价值所在。这既是种族的需要,也是个人的需要。

  华夏大族,不但需要担当道义之仁人志士,还需将此勇力,内化为民族性格,标榜为价值原则,才可永葆文明昌盛,种族繁荣。太史公深明此理,故着力为之。

  司马迁在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教育资源时,提到代表尧舜道统的六经。“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太史公自序》)他以“义”概括历史著作《春秋》的内在品质,而他的志向,恰是以《春秋》为表率而撰写历史著作,无疑是在自觉地张大道义。

  司马迁终其一生,致力于叙史传经,追寻华夏道统,塑造民族性格。他为了完成《史记》,主动要求将死刑改为宫刑,忍辱终生,绝不只是为了整理史料,讲述史事,而是为了把某种精神价值,提炼给千秋万代。《史记》52万言,“义”字出现463次,仅《太史公自序》中就出现23次。在一一介绍130篇文章的创作主旨时,有15篇文章突出了“义”主题。其他没有谈到的,又何尝不饱含义谛。下面引列8条一览。

  穆公思义。(《太史公自序·秦本纪》)第五。

  汉乃扶义征伐。(《太史公自序·秦楚之际月表》)

  推恩行义。(《太史公自序·王子侯者年表》)

  嘉庄王之义,(《太史公自序·楚世家》)

  文侯慕义。(《太史公自序·魏世家》)

  末世争利,维彼奔义。(《太史公自序·伯夷列传》)

  崇仁厉义。(《太史公自序·仲尼弟子列传》)

  明礼义之统纪。(《太史公自序·孟子荀卿列传》)

  豫让义不为二心。(《太史公自序·刺客列传》)

  司马迁对义的尊崇,渊源有自。六经之义,早就化入其血液。儒家先圣,皆以义为核心价值之一。

  “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论语·季氏》)《孟子》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崇义。

  孟子一见梁惠王,开门见山就提出忠告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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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大儒董仲舒曰:“夫仁人者,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前179-前104年)比司马迁(前145年-?)年长34岁。当他年老辞世时,司马迁39岁。据说司马迁曾经问道于董仲舒。《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将一段关于孔子维护周礼与王道之大志大功的阐述,安排在董仲舒身上(“余闻董生曰”),他显然把董仲舒看作周公孔子的衣钵传人。董子之义,就是孔孟之义。

  司马迁继承六经之义和孔孟之义,把他们整合为相连缀的道统,并自觉地从中汲取担当道义的力量,至少可以从同代人董仲舒那里,得到无形的启示和支持。

  纵观《史记》的写作过程,和文本所显示的价值追求,很显然,道义是司马迁极其看重的一种精神要素,也是他自觉地贯穿于《史记》全书的重大主题。

  (原载经崖国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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