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中国严禁外部力量干预司法必将走向动乱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中央政法委分别发文,严禁各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这个政策一旦贯彻下去,势必会把中国推向动乱,犯颠覆性错误。
道理很简单,司法领域是当今中国最腐败的领域,现在有党政领导管着,地方公检法尚且如此胡作非为、草菅人命,一旦解除了党政领导的干预,各地司法官员势必会变成随意剥夺他人姓名的黑白无常,整个中国将冤獄遍地,老百姓一旦官司缠身,将不会再有任何活路。
许多人总是受法律党的迷惑,认为西方国家政府官员不能干预司法办案,而看不到西方国家司法独立,完全是资本集团约束官僚集团的一个工具和手段。西方国家为了坚持资本对官僚的绝对领导,建立了资本对官僚的两大约束手段,一是舆论约束,二是司法约束。通过这两大约束手段,保证整个官僚集团必须完全彻底地为资本服务。所以西方国家司法并不独立,而是要接受资本集团的领导,如同我们国家要接受党的领导一样。并且西方的法院法官要接受各种各样的约束。
首先,是宗教的约束。资本集团通过宗教约束法院法官,包括法官在内的所有出庭人员,都要手抚《圣经》向上帝宣誓,保证做到诚信和公平。而中国的司法人员,却从未要求开庭时要手抚《共产党宣言》向毛主席宣誓,保证司法公平。可见,所谓西方司法独立的说法,完全是历史虚无主义给中国人种下的不自信造成的,绝非历史事实。
其次,是民众的约束。美国等西方国家判决有罪无罪的不是法官,而是公民陪审团,公民陪审团成员是身份证摇号产生的,完全是毛泽东时代的群众判案。也就是说,案件要经过群众先判,群众判决有罪后才交给法官审判。法官根本没有机会随心所欲地胡作非为。
最后,是舆论约束。通过舆论来约束法官法院,保证司法机关必须服从资本的旨意,始终把矛头对准官僚集团,切实保证把政府机关变成资本的小三。由于整个社会媒完全控制在资本集团手中,无论对司法机关还是官僚集团的约束,都是绝对有效和可靠的。
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法院和法官是绝对控制在资本领导之下,所有案件都是在各种约束之下审判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独立判案。即使在如此强大约束之下,纵恶枉法的冤案仍然比比皆是,可想而知,如果在没有上述约束而只有党政领导约束的当今中国,一旦解除了党政领导的约束,司法机关还不立刻会变成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阎王老子!所有老百姓将会完全陷入走投无路的绝望之中。老百姓除了造反之外将不会再有任何其它选择。可见,所谓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办案,完全是一条亡党亡国的颠覆性选择。
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必须将司法机关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双重约束之下,而这种约束主要就体现在对案件的干预上,保证法官按照公平原则,不折不扣地为人民服务。如果离开对案件的干预,党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领导和干预就没有任何意义。
有人说,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办案会造成冤假错案,如果这个说法是成立的,那么没有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将会造成更多的冤假错案。因为市长和市委书记,在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方面,应该高于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如果市长市委书记会循私枉法,那么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则更会徇私枉法。
可见,当今中国法治问题,是如何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特别是要建立群众约束的问题,而不是什么司法独立,放任法官检查官胡作非为。这样做,既违背了人类文明,又祸害了百姓群众,最终必然走向动乱,完全不符合中国国情。
张宏良微信文章,微信号:zhanghongliang102
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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