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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煤与长城:资本逻辑下的两种废墟

  山西最近发生了两件事。一件在宁武,一段明长城被煤矿一口一口“吃”掉了;一件在沁源,82名矿工在瓦斯爆炸中丧生。两件事之间隔着五天,相距不到两百公里。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不是为了寻找什么直接的因果联系,而是因为它们共同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在资本的逻辑下,什么被保护,什么被牺牲?答案令人不安——凡是挡在利润面前的东西,无论是千年的长城,还是活生生的人,都可以被“吃”掉。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段被反复引用却从未过时的话:“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这段话写于一个半世纪以前,但放在今天的山西,每一个字都不过时。宁武的矿霸汤国朝,无证采矿二十年,销售收入两三百亿,利润何止百分之三百?在这样的暴利面前,五十万元的罚款不过是做生意的成本,一段明长城不过是挡路的土石方,82条人命不过是账本上的风险系数。资本不讲道德,不算良心,它只算一笔账:合规的成本有多高,违规的代价有多低。当违规的利润远远高于合规的成本,当罚款的金额只是利润的九牛一毛,资本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违规,并且变本加厉。

  这种贪婪无耻、丧心病狂的盗采滥挖,一个直接的后果就是人为地制造安全隐患。沁源的那座矿,本属于低瓦斯矿井,但由于盗采需要掩饰,超负荷生产需要超过矿井容纳能力的矿工下井,通风条件恶劣,最终导致惨案爆发。这不是天灾,这是人祸。是资本在利润的驱使下,一步一步把矿工推向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和“高管”遁去无踪,千方百计拖延抢救、逃避责任。这不是个别现象。之前,人们还见识过无良资本家把尚未断气的矿工置于野外,偷偷烧毁矿工尸体的禽兽行为。矿难一发,资本的每一个毛孔,就开始滴血——矿工的血。就在这种大环境下,私营矿主们积累财富的速度是惊人的。山西这个群体的私人财富,不敢说“富可敌国”,但“富可敌省”是有可能的。虽然中国是产煤大国,虽然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但中国矿难的死亡人数占全球矿难死亡人数的百分之八十左右。那些死亡的数字,是一摊摊的鲜血,混杂在黑色的金子上。问苍茫大地,谁来为矿工的生命安全负责?

  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的核心,从来不在于指责个别资本家的道德败坏,虽然他们确实道德败坏,而在于揭示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运行逻辑。资本不是物,而是一种以物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利润最大化成为唯一的指挥棒,所有其他价值——人的生命、历史遗产、生态环境、社会公正——都被强行转化为可以通约的货币单位,纳入成本收益的核算体系。这就是为什么一段明长城可以被“吃”掉。不是汤国朝个人对文物有什么仇视,而是因为那座煤矿的地下储煤正好穿过长城下方,而挖掉长城比绕开长城成本更低。在资本的账本上,长城不是历史,不是文明,不是祖先留下的遗产,而是一堆可以推倒的土石方。推倒它的成本是五十万元罚款,而保留它的成本是放弃数百万吨煤炭的利润。两相比较,资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对一切田园诗的破坏”。长城不是被汤国朝一个人挖掉的,是被资本的逻辑挖掉的。

  同样的逻辑解释了为什么82条命可以这样没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异化劳动”的概念:工人生产的产品越丰富,他自己越贫困;他创造的财富越多,他自己越沦为商品。矿工是这一理论最极端、最残酷的例证。他们在地下几百米的地方,用身体、健康甚至生命,挖出煤炭,支撑起这个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但当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倒在了矿井下,或者在一口一口地吐出被煤尘染黑的痰中慢慢死去。那位姓李的矿工,下井十七年,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最后死于尘肺病。他说:“出事就出事呗,家里能拿几十万,老婆孩子还能活。”他把自己的命明码标价了,不是因为他愿意,而是因为在他的处境里,命是唯一还能拿出来换钱的东西。这不是个别矿工的不幸,这是一个阶级的处境。而这一处境的制度性根源,在于矿产资源这一全民所有的财富,被无偿或低成本地交给了私人资本,而私人资本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必然将安全投入压缩到法律和道德所能容忍的最低限度——甚至低于这个限度。

  宁武的案子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2010年,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带人去执法,矿霸那边开来六七十人,人手一根一米长的铁棍。书记被打得头破血流,乡长右手中指的指甲盖乌黑,无名指到现在都弯不了。两辆公务车的玻璃全碎了。谁指使的?汤国朝在县城海鲜楼里打了个电话。结果呢?只有四个人被刑拘,主犯关了七十天,判了个“无罪释放”。汤国朝给每人两万块“坐牢封口费”,自己跑了。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与国家权力的关系。资本不仅在经济领域追求利润最大化,它还会主动渗透到政治领域,购买权力、驯服权力、甚至替代权力。当私人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它就拥有了对抗公权力的能力——不是通过暴力,而是通过收买。汤国朝们之所以敢如此嚣张,不是因为他们个人有多大的胆量,而是因为他们算过账:用一小部分利润打通关节、摆平事故、封住嘴巴,比合规经营、足额纳税、保障安全要划算得多。这不是个别官员的腐败问题,而是制度性的激励结构出了问题,使得合规的成本高于违规的成本,使得资本的逐利本性可以畅通无阻地转化为对法律和人命的践踏。

  那么,出路在哪里?马克思主义给出的答案,从来不是指望资本良心发现——资本没有良心;也不是寄希望于更频繁的检查、更严厉的罚款、更激昂的拍桌子——这些都有用,但都不治本。治本的方向,是改变资本与资源、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权力关系。具体到煤矿行业,这意味着要让矿产资源的全民所有在经济上得到实现,而不只是停留在宪法条文里。煤炭是全民所有的资源,其开采的收益必须归全民所有。当私人资本能够无偿或低成本地获得采矿权,当数百亿的销售收入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个人账户,当资源收益被少数人垄断而开采过程中的环境破坏、安全风险、健康损害却由全社会和矿工家庭承担——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原始积累在当代的延续。

  八年前,榆林的秦长城被挖断了。八年后,宁武的明长城也被挖了。不是长城不够硬,是资本的胃口太大了。它吃了一截长城,还会再吃下一截。它吃了82条命,还会再吃下一批。什么时候能停下来?等到资源的全民所有不再只是一句写在宪法里的话,等到每一个下井的人都知道,他的命不是可以被定价的。长城倒了可以修,命没了修不回来。但比修长城和赔命更重要的,是让那个不断“吃掉”长城和人命的逻辑停下来。这需要的不是更多的悲情和义愤,而是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制度变革——让资本的链条上,再也挂不住矿工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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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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