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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培制度、无良导师与资产阶级法权

  在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体系中,年轻医学生的处境随着多次悲剧事件引发的舆情,应当引起足够的社会关注。面对着那些高压、过劳、导师压迫导致的年轻医学生的猝死甚至自杀,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夺走了这些年轻生命?要看清这个问题就不能只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谴责,而是必须深入分析规培制度以及频发的导师压迫学生现象背后的阶级实质与生产关系。

  规培制度,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意是借鉴西方模式,通过标准化的临床实践提高医生诊疗水平。中国自2013年起全面启动该制度。与之相伴的是专硕制度,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他们既是学生,又是医院的劳动力。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虽说是为了“产学研”结合,是为了提高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但其在执行过程中却逐渐异化,成为了榨取年轻医学生廉价劳动力,减少医院运营成本的工具:年轻医生和医学生在医院中承担了最繁重、最机械的临床杂务,但却拿着极低的补助,这点补助在部分地区甚至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系——只能依赖于家庭支持,可以说是带薪上班。规培生和专硕生们的身份少模糊的,他们虽说是学生却干着正式工的活,所说是医生却不享受劳动法的保护。规培制度中,这种“同工不同酬、有工无权利”的现状,往往使很多规培基地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血汗工厂”。

  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这本质上是一种对剩余价值的残酷榨取。在医院这个特定的负责进行劳动力再生产的“生产场所”里,规培生和专硕生被剥夺了对自己劳动成果的处置权。与之对立的是他们的导师和医院行政层掌握着晋升、毕业、执业医师证发放等核心资源。这种事实,构成了一种极不对等的权力结构,其结果就是,年轻医学生不得不向生存压力低头,向沉没成本低头,为了获得一个“入场券”而不得不成为廉价劳动力,接受超额剥削。这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法权的表现。

  毛主席曾多次提醒我们要警惕“资产阶级法权”。何为资产阶级法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产阶级法权主要表现为尽管实行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在分配领域依然存在着看似平等实则不平等的等级差异和交换原则。在医疗教育系统中,资产阶级法权主要表现为以“标准化”“科学化”为名,建立起一套等级森严的科层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年资、职称、职位成了划分等级的尺度。某些无良医学导师之所以能对医学生进行人格侮辱、科研霸凌乃至生活奴役,某些无良的高年资医生和医院领导曾之所以能对规培生尽情压榨,正是因为他们依附于这种资产阶级法权所赋予的家长式权力。

  这些导师不再是“传道受业解惑”的人民教师,而是转化为了教育资本的代理人,将医学生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和廉价科研耗材。他们利用制度赋予的绝对考评权,行使着类似封建把头或资本家对工人的支配权。这种关系的本质,是旧社会等级观念与现代资本思维在社会主义制度缝隙中的毒瘤式结合。医学生们和打工人们一样自嘲为“牛马”,这朴素的词汇揭示了他们在生产关系中被异化为工具的悲剧性地位。

  规培制度对年轻医学生的剥削,实际上是把医疗这一公益性事业的一部分运营成本,通过制度化的手段转嫁到了最底层的劳动者——学生及其家庭身上。由于国家和医院在基层医疗投入、人力成本支付上的缺口,规培生被迫成为了填补这些缺口的“无偿燃料”。这完全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为人民服务、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根本宗旨,转而带上了浓厚的技术官僚色彩。

  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从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保障劳动者权益入手。首先,应当明确规培生与专硕生的“劳动者”身份。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享有符合当地生活水平的、体面的薪酬待遇,真正做到“同工同酬”,从经济基础上削减剥削的空间。其次,要打破导师的“一言堂”权力。建立民主的、透明的考评机制,让学生拥有真正的申诉权和评价权,实行教育民主,防止人身依附关系的形成。

  更深层次的解决方案在于,医疗教育应当回归毛主席所倡导的“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道路,而不是单纯模仿西方的精英化、阶层化路径。我们要缩减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缩减高级医务人员与初级医务人员的待遇鸿沟。医院不应是追求利润和科研排名的赛场,而应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阵地。

  只有当我们真正敢于向那些盘根错节的资产阶级法权挑战,将医疗资源从少数技术官僚和资本代理人手中夺回,交还给广大医务劳动者和人民大众,规培制度和专硕制度的积弊才能得到根本性扭转。医学生应当是共和国健康的守门人,而不应是旧式等级制度下的耗材与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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