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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一点想法

作者:李子明  更新时间:2017-09-12 08:38:49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邓小平1986年3月28日在会见新西兰总理朗伊时说: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

  遵循邓小平的讲话精神,我的想法是:让先富起来的房地产开发商尽一个义务,每年拿出总投资的10~20%(不准用贷款,只要真金白银),投资到“迁村进镇”中,为村民建住宅小区。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让先富起来的工厂企业尽一个义务,每年拿出总投资的10~20%(只要真金白银或机器设备原材料等),投资到“迁村进镇”中,为村民建工厂(污染企业不要)。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

  投资商可派人监督村集体的财务,以便归还所投资金。

  这样做的好处,我想有以下几点:

  一、践行了邓小平的讲话精神,落实了一个义务。

  二、让贫困的农民有了富裕起来的基础。

  三、拉动了建筑行业的内需,为建材产能过剩做出了大的贡献。

  四、减轻了大城市病。

  五、关于“迁村进镇”的好处,比如: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耕地面积等等等等,我就不啰嗦了。

  李庄闲人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