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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方 :《芳华》:真小人的欢歌

作者:行走与歌唱公共号  更新时间:2017-09-28 20:14:40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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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芳华》撤出国庆档期,我还有点失望的,因为我早就憋着劲儿想骂冯小刚了,为此把宣传片、冯小刚为推广电影而做的专访等能看到的相关材料都看了,也看了严歌苓的小说原著。
  电影没上映,就准备要骂冯导,是基于对他的一贯表现的了解,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毕竟电影没有看到,凭想象骂也是不行的。所以本文要谈的《芳华》,指的是小说原著。

  这个小说是严歌苓应冯小刚之约写的,冯指定要一个文工团的故事,严便写了一个小说,名为《你触摸了我》。冯看过小说,决定拍成电影,又请严歌苓改编剧本,并取了新的名字《芳华》。从宣传片来看,电影在故事上跟原著差别还是蛮大的。

  《芳华》小说原著说了什么呢?让我来概括的话,写的是一个“好人没好报”的故事。“好人没好报”是常见的文学主题,可以用来批判现实。但小说《芳华》有问题,因为它想表达的意思是“好人没好报”才是对的,就应该这样。这就有点恶心人了。

  主人公刘峰,文工团里一个不出众的人,来自农村,除了翻跟头,业务水平一般,个头不高,只有一米六九。他的特点是热心、能干,谁的忙都帮,是组织上树立的正面典型,全军学雷锋标本,在战友中有“雷又峰”的外号——把Liu的音拆开了往垮了念。

  刘峰暗恋林丁丁,一个萌萌哒的上海妹子,但林丁丁在做着当首长儿媳妇的美梦,还跟一个离异医生和一个通讯员保持暧昧联系,享受被追求的感觉。刘峰怕耽误林丁丁进步,一直没表白,等到她的入党申请被批准后才开口。一开口,把林丁丁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老好人还有这个想法,而刘峰一激动,过去要抱林丁丁,手摸到了林的后背。

  林丁丁紧张之余喊了一嗓子“救命”,就跑掉了。这声呼救被一个小孩子听到了,告诉了大人,然后事情就捂不住了。刘峰被当成了生活作风有问题的人,从正面典型变成了人人批斗的反面典型,然后被下放连队。

  在连队期间,刘峰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在战场上失去了右臂。

  另一个主要人物何小曼,自幼家庭不幸,生父自杀,生母带着她改嫁,在新家她是人人嫌弃的角色。何小曼长大后逃离了家庭,到了文工团,但她还是个被排斥的对象。在排练舞蹈时,其他男兵不愿意托举她,说她身上有异味。

  又是刘峰站出来,主动跟她搭配,就像他在任何时候都抢着脏活累活干一样。在那一刻,何小曼在心里把刘峰当成了依靠,萌生了情愫。在刘峰被揭发、批斗并被下放连队前,只有何小曼去送了他。

  后来何小曼也上了战场,是以护士的身份上去的,并且救了一个负伤的战士。何小曼的事迹被报道后,她也成了英雄人物,被安排四处做报告。人生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何小曼受不了,精神出了问题,俗称疯了。

  《芳华》中还要两个比较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叙述者“我”,萧穗子,一个年纪较小的文艺女兵,因为谈纸面恋爱被揭发、被批判,所以游离在争取进步的人群之外;另一个是郝淑雯,高干家庭出身,长得性感、漂亮,觉得谁对她好都是理所应当的,喜欢跟社会上的不那么正经又能混的男人来往。

  在故事的时间线上,以上是前一个阶段。在人物们都离开部队后的下一个阶段,故事是以下这样的。

  刘峰回了老家,结了婚,后来老婆跟人跑了。然后到海南闯荡,干经销书报的生意,在这期间,刘峰认识了个站街女,企图带她从良,但失败了。再后来,刘峰成了北漂,到北京给侄子打工,看看大门什么。再后来,得了癌症,早早死了。总之,刘峰的人生下半场过得比较惨。

  作者把何小曼安排给了刘峰,当了他的红颜知己,在他病重期间照顾他。何小曼在刘峰把她托举起来的那一刻爱上了刘峰,而那个会爱的刘峰在被林丁丁粗暴拒绝的时候就死了,所以俩人最后聚首,但没有真正在一起。

  林丁丁呢,离开部队后圆了当首长儿媳的梦,但梦很快就碎了,以离婚告终。之后,林丁丁嫁到国外,当了餐馆老板娘,过了些年,又离婚了,回到国内。

  郝淑雯,嫁给了当年认识的军二流子,老公在改革开放期间发达了,她也当上了阔太太,但老公在外面鬼混,她的生活并不幸福。  “我”,萧穗子,先是当记者,后来当作家,过得还行。

  几个主要人物后来有交集,三个女人曾经相约一起看望生活窘迫的刘峰。时间过去很久了,当年的事情也不再挂怀,把刘峰害得很惨的林丁丁也不怕再见到他。在一起喝多了,郝淑雯还向“我”坦白,当年她主动勾搭跟“我”谈恋爱的那个男的,让他揭发了“我”,然后又把他甩了。

  这些描写,颇有点儿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味道。

  表面上看,这部小说写的就是几个人的青春故事,以及友谊在不再年轻后的延续。在前半部分的描写中,小说多多少少触及了那个时代的缺点,比如在集体主义、利他主义价值观盛行的时候,做好份内的事没什么人在意,只有去干份外的事,才被认为是功劳,于是大家伙都比着去干自己本来没必要干的活,以此博得组织的重视;再比如,家庭背景在当年的氛围下也是很重要的,对个人前途的影响甚至比努力更重要。这些内容看起来是有一点批判现实主义的味道的。

  小说《芳华》的问题出在哪呢?出在作者的三观上,而作者的三观具体体现在对人物命运的态度和对人性的理解上。小说使用了第一人称叙述,“我”的叙述不仅带动着故事情节,也在对事物进行着价值判断。小说中的“我”的三观,就是作者严歌苓的三观。  主人公刘峰是一个好人的形象。作者对1970年代大家不惜弄虚作假当好人的现象有正确的批判,但刘峰做好事不是出于投机,他就是个好人;刘峰的“人设”在离开部队后的并没有崩溃,在海南企图感化站街女从良可以作为例证。

  如何看待好人的命运起伏,就能体现出作者的三观了。作者通过作品中的“我”表达了根本就不相信好人存在,或者说不认为好人应该存在的态度。关于文工团期间的刘峰,作者这样写道:

  反正,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连女兵澡堂里的挂衣架歪了,刘峰都会被请进去敲打。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
但作者对这样的人是看不下去的,“我”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也就是说,在严歌苓看来,太好的人是没人性的,只有坏毛病才能叫人性。对此,她还有进一步的阐释: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超我”却是素净的,可碰上的对方如林丁丁,如我萧穗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郝淑雯之所以跟军二流子“表弟”厮混,而不去眷顾刘峰,正是我的推理的最好证明。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这里就说得更直接了,如果一个人关心自己少,关心他人多,那么这样的人就“不是人”。

  于是,好人刘峰在作者的眼里根本就“不是人”,是怪物。1970年代是属于刘峰这样的人的,他受组织的重视,也受战友的称许,但这在作者看来,无论如何是不对的,怎么可以这样呢?刘峰是来自农村、个头只有一米六九的土包子,怎么能混得好呢?怎么有资格喜欢来自上海的林丁丁呢?这足以让作者感到焦虑。

  当“触摸事件”发生后,刘峰跌落神坛,变成了一个人人唾骂的对象,被下放,作者才觉得释然了,不再焦虑了。

  到了改革开放,时代的主旋律变了,刘峰这种人肯定是不能适应,于是不出意外地混得很惨。在故事的后半段的叙述中,作者的笔调是平静的,“我”在面对刘峰的遭遇时,虽然有同情,但一点也不焦虑了。

  问题是,如果在文工团期间不相信刘峰是真实的人,那么在刘峰已经用下半生证明他真实的情况下,“我”为何仍然不相信不面对这种真实呢?

  然而,这对作者并不构成一个需要解答和面对的问题。作者要做的,仅仅是通过对主人公刘峰命运起伏的描述表达了这样的态度:一、好人就不该存在,好人“不是人”、没“人性”;二、好人不该混得好,不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倒霉就对了,“好人没好报”才是天经地义的。

  这是真小人的“宣言”。它们不但自己做小人,还容不得君子的存在。

  如开头所说,“好人没好报”是常见的文学主题,“好人没好报”也是世间常见的事,如果对这种现象持批判态度,那么就是批判现实主义题材,说明作者的三观是正的。可是,在严歌苓那里,“好人没好报”才是天理应当的,这就是三观问题了。

  南方某都市报的一篇评论说,《芳华》结构混乱,但严歌苓是个三观超正的作家。我就呵呵了,看来人和人的三观真地差异好大。  《芳华》没什么特别,只是这么多年来宣扬伪人性、解构真人性的大众文艺作品中的又一个,只是又一部延续了严歌苓的一贯思想倾向的烂小说,是真小人的欢歌和胜利的宣言。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一部了无新意的作品。这就难怪冯小刚这么喜欢《芳华》,这么想拍《芳华》了。

  除了冯小刚,跟严歌苓合作的导演还有李安、张艾嘉、陈冲、陈凯歌、张艺谋、李少红、姜文等,都是有名的大导演。很难相信这是因为其作品本身的原因。

  最后,谈一点小说《芳华》以外的话。在小说原著里,对外自卫反击战的分量很轻,是一带而过的,但到了冯小刚那里,战争的分量被大大提升了,甚至在宣传中把电影《芳华》描述成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题材。也许是因为战争场面是个卖点,也许冯小刚把老兵当成了一个重要的观影人群,想挣他们的票房。

  电影《芳华》撤档,炒作、预售不理想的原因可能有,宣传上过于突出战争元素的原因可能也有,毕竟这牵涉到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

  总之,我还是希望看到《芳华》上映的,毒草已经这么多,不在乎再多这一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