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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在怎样的舆论的环境中抗日的?

作者:加民  更新时间:2026-01-31 18:31:53  来源:文教融合公众号  责任编辑:复兴网

  文艺圈内,尤其是研究现代文学史的人中,一直有一个声音说鲁迅不抗日。过去我们说抗日战争是从1937年卢沟桥事变开始的。那么鲁迅活到了1936年,当然没有抗日的时间。后来我党把抗日战争的起点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开始,中华民族有了14年的抗战史。那鲁迅至少有5年是经历了日本侵华这一段历史的他究竟有没有抗日呢?2022年笔者主编的《鲁迅的抗战》出版了,用史实给出了回答。

  今天我们梳理一下作为左翼领袖的鲁迅如何在怎样的舆论环境中发出抗日的声音的。

  翻看鲁迅《且介亭杂文》等作品的手稿,那些被涂抹的字句、刻意留白又不得不补缀的行文,皆是民国书报检查制度留下的深刻烙印。民国书报检查制度,是国民党当局为构建“党化”舆论、掌控意识形态推行的核心举措,以上海为管控中心,通过完备法规、层级机构与严苛手段钳制言论,终在历史进程中显露其内在矛盾与失败必然。

  这一制度的落地,始于一系列核心法规的层层铺垫,构建起从法理到实操的完整管控体系。1928年3月9日《暂行反革命治罪法》率先出台,将“反革命”罪名正式法律化,明确“凡以反革命为目的组织团体或集会者均属违法”,为镇压异见提供了法理支撑;同年5月14日颁布的《著作权法》,则暗藏舆论管控心机,以版权管理为外衣,规定违反“党义”或法律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将被内政部拒绝注册,从源头限制异见作品传播。后续配套法规持续加码,1930年《出版法》要求书刊创办前必须完成登记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版;1934年《图书杂志审查办法》更是将管控推至顶峰,推行出版前原稿审查制度,要求所有图书杂志付印前必须送审稿本,管控力度步步收紧。

  为保障制度落地,国民党搭建起中央与地方联动的审查机构体系,形成严密管控网络。中央层面,1934年5月26日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南京成立,次月便在上海设立办公点,直击管控核心;1935年中央新闻检查处应运而生,由贺衷寒担任处长,独立于中央宣传委员会之外,专司新闻审查之职。地方层面,以上海为核心试验场,北平、天津、汉口等重要城市均设立新闻检查所,实现中央统筹、地方落地的全方位管控,而上海之所以成为重中之重,有着明确的战略考量。彼时的上海是中国出版业最发达的城市,更是左翼文化团体的活跃阵地,被国民党当局视为左翼文化“重灾区”与“乱萌”滋生发源地,掌控上海便能“牵一发动全身”,通过把控这一出版枢纽,实现对全国文化倾向的统制。

  从审查手段的演变来看,民国书报管控呈现出愈发严苛的趋势,三个阶段层层递进,将舆论管控推向极致。1928至1930年实行事后追惩制,出版物先出版再接受审查,一经认定违规便予以查禁;1930至1934年转为事前登记制,出版前需向中央党部宣传部申请登记、寄送相关材料,审批通过方可出版,管控节点大幅前移;1934年之后则升级为最严苛的原稿送审制,出版前必须提交完整原稿接受审查,被删改的内容还不许留有空白,力求从源头杜绝“违规”内容传播,让创作者与出版方无处遁形。

  审查范围与标准有着极强的针对性,核心是打压异见、维护国民党统治权威,三类内容成为重点查禁对象。一是普罗文学,因被当局认定“含义深刻,笔致轻纤”,存在“煽动无产阶级斗争,非难现有经济制度,攻击本党主义”的隐患,遭到全面严控;二是所有共产主义宣传类内容,凡涉及共产主义思想与阶级斗争的出版物,均在严厉禁列范畴;三是批评国民党政策的言论,即便只是理性的批评建议,也会被直接定性为“反动”,予以查禁。而这一严苛制度本身,暗藏无法化解的内在悖论,国民党中宣部曾无奈承认“本会之禁令,反成为反动文艺书刊最有力量之广告”,禁令非但没有遏制异见作品传播,反而变相提升了其关注度,刺激了禁书的秘密流传,违背了当局的管控初衷。

  面对层层禁锢,以上海为中心的左翼作家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从未停止抗争,用各自的方式坚守言论阵地。鲁迅以笔为旗,在作品中记录审查带来的创伤,揭露制度的荒谬与黑暗,成为反抗管控的精神旗帜;胡适则凭借自身影响力,巧妙利用当局内部矛盾,与国民党展开话语权博弈,争取言论空间;出版界也摸索出应对之策,通过“佯为买书”等隐蔽策略,搭建秘密传播渠道,让禁书得以在民间流转,延续思想的火种。

  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并未摒弃大陆时期的舆论管控思维,反而将这套书报审查体系全盘移植,结合戒严体制变本加厉推行,形成了长达数十年的言论禁锢。1949年台湾实施戒严后,当局以《戒严法》《惩治叛乱条例》为依托,沿用并修订大陆时期的《出版法》,构建起“三限一禁”的严苛管控模式——限证(禁止新报新杂志登记)、限张(限定报刊发行篇幅)、限印(限制印刷与发行地域),外加无差别禁止异见出版物发行,全台报社长期被限定为31家,且均需服从“宣扬国策”的政治要求。彼时管控核心从打压左翼文化转向严防“共产主义渗透”与本土异议声音,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成为审查核心机构,凡被认定“为共匪宣传”“挑拨官民情感”的出版物,轻则当期查禁,重则出版社查封、作者入狱,《自由中国》《文星》等杂志因触碰管控红线被强制停刊,无数知识分子因言论获罪,陷入白色恐怖的阴霾。这种管控延续至1987年解严、1988年解除报禁,直至1999年《出版法》正式废止才宣告终结,数十年的禁锢不仅迟滞了台湾文化出版业发展,更印证了这种意识形态管控体系的反时代本质。

  回望这段历史,民国书报检查制度的本质,是国民党以法律形式确立的意识形态监控体系,核心目的是构建“话语霸权”,实现“党化”舆论管理,牢牢掌控思想话语权。但从最终结果来看,这一制度并未达成当局的预期,学术界普遍认为,其非但未能实现“话语霸权”,反而因管控严苛、违背民意,解构了自身监管文化出版事业的合法性,成为民国文化史上极具争议的存在。

  鲁迅笔下那些被删改的痕迹,早已超越个人遭遇,成为民国书报检查制度的历史见证。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当局建立以上海为中心的书报审查体系,以《暂行反革命治罪法》《著作权法》等法规为抓手钳制言论,将“违反党义”的出版物一律禁止的历史事实,不仅有鲁迅等知识分子的亲身经历佐证,更有大量档案文献与学术研究支撑,清晰还原了这一制度的核心本质、实操逻辑与历史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