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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的今天,公私合营

作者:党史网官方微博  更新时间:2021-01-15 14:32:42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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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的今天,正值隆冬时节,但是北京城里却是一片沸腾,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向天安门广场,工商业代表向毛主席报喜——北京市的资本主义工商企业已经全部实现了公私合营。

  以公私合营为核心内容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央人民政府恢复经济、发展生产、从根本上解放社会生产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完成,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的重要标志。

  在改造中,人民政府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用和平赎买的方法逐步进行。改造大体上经历了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

  根据政策规定,在个别企业实行公私合营以后,企业盈利按“四马分肥”的原则分配,即国家、单位、私方和职工共享盈利。

  我国第一家实现公私合营的企业,是天津塘沽的永利碱厂。这个企业的创办人是中国著名的爱国实业家范旭东先生和世界著名科学家、制碱权威侯德榜博士。它是亚洲的第一座“苏尔维”法氨碱厂。公私合营后的碱厂获得了新生,生产很快得到了发展。

  在公私合营后的企业中,工人地位提高了,工厂的秩序好转了。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公私合营即在全国展开。

  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转变,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