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良: 中国右派的制度性法律成果亟待清除

作者:张宏良  更新时间:2014-10-13 18:18:53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中国右派的制度性法律成果亟待清除

——再次寄语十八届四中全会

张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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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最大的期待,就是全面彻底地清理和废除中国右派的制度性法律成果。中国左派的胜利大都是政策性胜利,而中国右派的胜利大都是制度性胜利,由于制度性胜利比政策性胜利更加稳固更加持久,这就是中国折腾来折腾去总是右派占居上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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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除贪官污吏的死刑,也就是废除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就是中国右派的制度性胜利。自从***时期判处成克杰死刑之后,中国法律党就掀起了非暴力犯罪废除死刑的改革浪潮,这个司法改革的实质,就是只有穷人犯罪实行死刑,而官僚富豪犯罪不再判处死刑。道理很简单,官僚可以凭借权力犯罪,富豪可以凭借金钱犯罪,只有既无权又无钱的穷苦百姓,才会凭借体力即暴力犯罪。

  虽然中国左翼力量竭力反对这项司法改革,但是由于这是一项富人对穷人的改革,得到媒体界的一片欢呼和支持,而对左翼力量的反对呼声,实行了彻底的边缘化处理,所以这项针对穷人的司法改革几乎是没有任何阻力地顺利实现,当今中国成为历史上官僚富豪犯罪不判处死刑的第一个时代。如同废除罢工自由、废除四大自由、废除卖国贼条款、重新界定强奸罪、制定物权法等等一系列制度性胜利一样,中国右派确实实现了他们多少年来响彻云霄的那句口号:“绝不让改革成果因领导人个人的变化而变化”,无论是谁上台执政,都只能在他们已经形成的现有法律和制度框架内进行变革,这就保证了无论怎样政策怎样改变,都不会触动官僚富豪和右派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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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当今中国法制建设最迫切的任务,就是全面清理和废除由汉奸法律党误导形成的那些丧尽天良的法律法条,那些束缚共产党执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律法条,那些专门保护官僚富豪和整治穷人的法律法条,否则,人民民主专政就会变成精英阶级对人民的专政,法治就会变成精英集团对人民的专制。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一定要清楚,法治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工具,是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捍卫人民根本利益的工具,而不能成为执政党和人民民主专政的上吊绳,更不能成为束缚人民群众的法律枷锁。

  现在茅于轼等右翼学者,针对中央政府的反腐锄奸行为,提出了政策不能违背法律的口号,许多左派人士大骂茅于轼反动。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看到,茅于轼现在这个要求没有错,错就错在那些反动荒谬的法律法条上,他们当初制定这些反动荒谬的法律法条,就是为了今天实现茅于轼他们的要求准备的。所以现在急需要做的,不是批判茅于轼的执法要求,而是要及时废除那些法律法条。否则,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越向前走,法律障碍就越多,道路就越窄,最终会碰得头破血流,就叫做法律陷阱。

  正是因为中国碰到了法律陷阱,所以社会各界才把目光聚焦到了即将召开的中央四中全会上,因为四中全会的主题就是研究法治问题,人们希望四中全会能够让中国由此跳出法律陷阱,如同去年的美国和俄罗斯那样,为即将到来的历史巨变,做好法律准备。去年美国和俄罗斯分别出台了《爱国法案》和《叛国罪法案》,做好了捍卫国家根本利益的法律准备,目前中国比美国和俄罗斯更加需要出台《反汉奸法案》,全面清除汉奸,为反动乱和反侵略做好法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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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