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清官”

作者:付能  更新时间:2026-08-16 08:40:42  来源:深耕纪公众号  责任编辑:复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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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产党人不能满足于做“清官”,而要做人民的勤务员。

  文 | 付能

  一九六六年六月十日,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有一场关于清官的辩论,很有意思。

  毛泽东:……你不是赞成清官吗?你说世界上有清官,我就没有见过。无官不贪,只有多少之别,没有真正的清官。

  胡志明:我的父亲当了知县,他没有贪。

  毛泽东:不见得,那时你还小,他贪你不知道。当知县可了不起。

  胡志明:当了几个月,他就被撤职了。

  毛泽东:那是他来不及贪,当上一两年知县,我看他不大贪也小贪。现在我们不搞清官、贪官这件事了,搞文化大革命。

  “清官”问题,是我国历史上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从包拯、海瑞到刘墉,民间戏曲、小说乃至正史,都不吝笔墨地塑造着“青天大老爷”的形象,寄托着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渴望。但我们有必要跳出道德颂扬的窠臼,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一现象。

  旧社会几乎无官不贪

  谈论“清官”,首先要面对一个根本性的历史事实:在封建社会,“无官不贪”并非激愤之词,而是制度运行的必然结果。毛主席在与胡志明的谈话中,明确指出封建社会不存在真正的清官。这并非出于对历史人物的苛责,而是基于对封建官僚体制本质的深刻洞察。在封建制度下,官员的俸禄往往不足以维持其体面的生活与庞大的衙门开支,更遑论向上司行贿、打点各种关系所需的巨额花费。所谓“清”,不过是贪得少一些、贪得隐蔽一些罢了。毛主席以无产阶级政治家的敏锐,一眼看穿了“清官”神话的虚妄。

  这一判断,在晚清州县官杜凤治的日记中得到了极为生动的印证。杜凤治于同治、光绪年间在广东任知县十余年,留下了数百万字的日记,详尽记录了晚清官场的真实运作状态。日记显示,一个州县官要想在任上立足,必须向上司缴纳各种名目的“冰敬”“炭敬”“节礼”,向下则需通过收取“规费”维持衙门运转。这些收支在日记中被坦然记录,丝毫不见道德上的不安——因为在当时的官场生态中,这本就是“理所当然”之事。杜凤治并非贪酷之吏,他勤于政务、留意民生,在地方志中也算得上一位“好官”。然而即便是这样一位“好官”,其日常运作也完全建立在各种灰色收入之上。

  这充分说明,在旧中国,“清官”根本无法生存。一个真正一尘不染的官员,既无力维持衙门运转,又无法满足上司的索取,很快就会被排挤、弹劾乃至陷害。海瑞之所以成为“海青天”,恰恰因为他是整个官场的异类,除装点门面外并无它用。杜凤治日记以第一手的史料,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制度性的腐败,不是靠个别道德高尚的官员所能扭转的。

  “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

  张曙光先生曾提出“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之类的言论。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斥之“政治不正确”者有之,痛骂其为腐败张目者亦有之。然而,如果我们暂时放下道德义愤,冷静地审视这段历史,便会发现这一命题虽刺耳,却大抵属实。我国市场化改革初期,为完成改革目标,总是率先突破旧的行为规范,事后再进行合法化追认,资源的重新配置大量通过非正规渠道完成。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大量资源从全民、集体手中流向个人,这一过程很大程度并非在阳光下进行。

  那些率先“下海”者、那些获得批文与配额者、那些在双轨制中游刃有余者,往往都需要借助各种灰色乃至黑色的手段完成原始积累。西方的原始积累,通过圈地运动、殖民掠夺、奴隶贸易等暴力手段完成;而当代中国的市场化转轨,则大量通过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等方式实现。两者都是在制度转型期,通过非正当手段完成财富的集中与转移。这是市场化转轨时期我国特有的原始积累方式,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

  我们应跳出“反腐”的框架,更为清醒地认识这段历史。

  如果在这个特殊历史进程中有人以“清官”的评价为傲,历史应该如何评价这种现象呢?

  以薪养廉

  原始积累阶段基本完成后,“润滑剂”说的声音便低了下去。反腐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突出。

  2000年初,我国在推动国企“瘦身”的同时,提出“以薪养廉”。官宣计划从当年起,为全国公务员连续加薪三年,使薪水翻一番。为什么是“以薪养廉”?因为我国暂时还无法“高薪养廉”,所以退而求其次。

  这项政策主要有三个考量:

  改善公务员待遇:通过合理的薪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刺激内需:当时中国经济面临通缩压力,给公务员加薪被看作提振消费、拉动内需的重要手段;配合“精兵简政”:在机构改革背景下,加薪与裁减冗员结合,意在“三个人的事情一个人做,三个人的薪水就应该一个人拿”,旨在打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

  事实上,1999年国庆前夕,我国公务员已经平均加薪30%,如果再加薪三年,意味着公务员连续四年大幅加薪。

  “以薪养廉”,当然比“润滑剂”好;

  “刺激内需”,当然也很好。

  此时,数以千万计的国企工人正被抛入风雨中,不要说加薪了,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中央建立了 “三条保障线”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的具体规定是:凡有下岗职工的企业都必须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下岗职工进行托管,为其发放基本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为下岗职工提供培训;三年后职工出中心,已就业者由自己承担社会保险,符合失业保险有关规定的未就业者则转为“失业”,领取不超过三年的失业救济金;对于领取失业救济期间或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制度设计看上去很完美,在现实面前却形同虚设。当时下岗职工中的绝大部分,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制度所规定的他们应得的全部社会保障待遇,也没有多少人给他们解释“三条保障线”。工人们被“向社会一推了之”是常态,下岗的第一天起就没有了固定“收入”,绝大部分人无法实现再就业,也领取不了“低保”——保障线一道道被击穿。

  此时公务员的“以薪养廉”,在下岗职工看来,就显得格外刺眼了。

  毛泽东为何对清官不感冒

  毛泽东同志数次谈论“清官”,关于“清官”问题的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

  第一,老人家认为,“清官”是地主阶级的一部分,本质是维护统治。他用“无官不贪”这种极鲜明的话语,打破了传统文化中“青天大老爷”的道德想象。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清官”恰恰是封建统治的润滑剂,是统治阶级自我调节的一种手段。他的“清”,是在体制允许的范围内有限度的“清”,一旦触及根本利益,便会毫不犹豫地展示自己的阶级定位。

  老人家的深刻之处,正在于透过“清官”的道德光环,看到了其背后坚硬的阶级基础。

  第二,老人家明确地批判“骂贪官、颂清官”的传统观念。中国民间素有“骂贪官、颂清官”的传统。戏曲舞台上,贪官被塑造成面目可憎的丑角,清官则是铁面无私的青天。百姓在现实中受了冤屈,便把希望寄托在“包青天”“海青天”身上,期盼着有一位好官能为自己主持公道。骂贪官、颂清官看似是正义的呼声,实则反映了人民群众缺乏主体性、缺乏自我解放意识的悲哀。这种“清官”崇拜,是封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麻痹了人民的斗争意志,使人们安于被统治的地位。老人家永远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必须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老人家是第一位高呼“人民万岁”的人民领袖。

  在老人家看来,共产党人不能满足于做“清官”,而要做人民的勤务员。这是共产党人与封建“清官”的本质区别。封建“清官”的理念是“为民做主”,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实际上是一种居高临下的“父母官”心态。而共产党人的理念是“为人民服务”。在这一理念下,干部是公仆,人民是主人;干部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共产党人不是居高临下地“为民做主”,而是俯下身子“为人民服务”。

  毛泽东的“清官”观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与人民立场。今天,我们讨论这个话题,不是为了缅怀历史,而是为了更清醒地认识历史、把握现实、开辟未来。

  在私有制占主导的社会,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廉洁,私有观念和公共利益时刻在发生冲突——即便这个“公”是统治阶级内小泛围的公。而愈是如此,社会主流便愈是高呼清廉的重要性。一个真正廉洁的社会,归根结底要靠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靠人民的监督、靠制度的制约——这已经突破清官、贪官话题范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