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必须服务于大多数人这一边

作者:明海  更新时间:2025-12-06 13:12:42  来源:明海先生公众号  责任编辑:复兴网

  谈一谈我对法律的看法:

  1.法律是全体人民的法律,而不是律师的法律,不是那圈子几位有话语权的法律。

  不能让法律界有话语权的几个人代表“法律界共识”,再让“法律界共识”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不能让多数人服从少数人。

  警惕法律由少数人说了算:第一,他们会制定代表他们圈子的利益,给自己留后门;第二,他们可能盲目学习西方的所谓民主和政治正确,总想着维护爱狗人士、对吸毒经历封存、对贪官废除死刑、保护艾滋病隐私、孩子还小不应该重责、重视留学生权利等等,如罗翔,他主张废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前两年还提议要取消我国对犯罪子女的考公限制;第三,这少部分人可能存在一些人有把柄在日欧美政客手里,成为棋子,关键时刻动用他们。

  2.法律不是万能,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风气,不能鼓吹“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想。

  有些人他们拥有先发优势,有着资金、人脉、学历,于是先推出“法律万能论”的舆论,然后再推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舆论。不要相信他们推出的这些舆论的另外说辞,其实只不过为了掩盖他们突破道德的约束,便于研究法律漏洞干坏事。这不仅瓦解中国的优良传统美德,还有利于他们在丛林法则中胜出和固化阶级。

  一旦具有“法律万能论”的思想,就会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把天理和伦理抛在一边,不断突破下限,也就会出现“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等现象。法律就是从伦理道德而来,法律是最低的做人要求,一旦以最低要求为标准,最后就是符合孔子说的“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则无所得矣”,这个“无所得”就是无所遵守法律。

  法律与道德是辩证统一,不能仅谈法律。

  法律具有阶级性,法律存在着漏洞,法律还还会有滞后性,合法理不一定合天理和伦理,这之间存在着很多矛盾,简单粗暴都寄托法律去解决,是不现实的,所以法律万能论是错的。

  3.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而不是神,不应该拿来拜,不应该宗教化。

  在一些律师心里,法律成了宗教上帝,自己成了教徒,其实很多律师常常说的“法治”,到了他那里就成了“我治”,因为他们认定自己是法律的人格化,对法律有着绝对的解释权。还有他们口中喜欢说的“法律公平正义”,在现实打官司中也只不过为了自己的金主服务。他们越聚焦法律,脑子里都是法,他们最后成了这样:律师的归宿是主教,法学的归宿是神学,他们会让人失去意识一般盲目的崇拜。

  一旦法律宗教化,在律师等人眼里,人民就像被他们放牧的羔羊,必须服从他们的牧杖,这也是为什么有一批法律人热衷信仰基督教,尤其是信仰基督新教,因为法律牧人本质上是上帝牧人的翻版。

  4.明确法律的本质,它是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用来专政别人的工具。

  统治阶级可以是多数人也可以是少数人。

  我们是要求其代表多数人的利益。

  现在有些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明显发生了变化。“法律”变成了“权力”,离“法律”越近者,权力就越大。

  这其中的“远”和“近”,是指律师法官对“法律”的“定义”和“解释”的话语权的大与小。

  法律必须要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一旦无法保证,那么就应该推倒重立。

  法律这个工具,不仅仅在某些条例上有失效的时候,在整体上也有失效的时候,那就是革命发生时,革命代表的是人民以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去砸碎锁着自己的枷锁。

  对于这点,法律精英有着天然的恐惧。

  所以他们极力掩盖法律的本质。

  5.法律和道德都属于上层建筑,我国当下的法律必须适应我国当下的社会现实。

  当下的社会现实是,绝大多数人都赞同对贩毒和吸毒实行高压专政,一直都践行得很好,这符合民意。从唯物史观去看,我国有着被鸦片伤害的屈辱史,国人对此有着高度警惕。而且我国是社会主义制度,代表多数人的利益,不能轻信资产和官僚阶级所述说的法律观念和主张,不能学习资本主义制度对毒品的宽容政策,法律必须永远站在多数人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