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火锅2万多,男女双方把戏演砸了

作者: 郭喜林 日期: 2020-12-08 11:33:07

  浙江宁波的杨女士今天26岁,在宁波做平面模特,平时喜欢在微博上分享一些自拍,上个星期一名男子在微博给他留言,双方随后加了微信。男子自称姓林,是做生意的,杨女士看对方朋友圈,经常炫富,感觉是个有钱人,双方成为微信好友的当天,林先生就提议吃饭,杨女士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当两个人约会后,双方便在高档饭店点到了6000多元的火锅菜和一瓶价值12000元的红葡萄酒。但是,杨女士没料到林先生会以去卫生间为借口,竟然逃之夭夭。最后只能由杨女士负责结账,而且杨女士说在林先生离开之前,曾经把手伸进她的胸里面实施了猥亵。但林先生拒不承认摸胸(华商网2020年12月7日)。

  如果不是派出所民警从中调解,6800元的火锅账单只有杨女士一人支付。民警调解后杨女士和林先生各承担一半餐费。而且,幸亏杨女士点的红酒没开瓶。由此可见,这两个人谁都不要说自己上当受骗了,只能说他们两个人各自心怀鬼胎,都想占对方便宜,谁都不是省油的灯。可以说,他们两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心照不宣玩心眼的暗度陈仓“高手”,但却在这场戏中演砸了,而且是原形毕露。

  众所周知,互联网微博平台给人们的信息传递提供了极大便利,这是信息化社会给予公众的恩赐,大家理应彼此珍惜这样的幸福时代。但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却把微博当成了法外之地,既不想遵纪守法,又拒不敬畏国家法律权威。尤其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缺少真心诚意基础上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而往往采取尔虞我诈的方式混日子,并始终认为自己欺骗的对象都是傻子,但却不知道自己也是被他人欺骗的对象,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就叫黔驴技穷,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果他们恶习不改,早晚会受到国家法律的责任追究。因为,俗话说得好,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只要触犯了国家法律,就得承担法律责任,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就会让自己深受其害。

  说实话,在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就是要让自己剑走偏锋,并从中渔翁得利,不劳而获,并让社会风气在他们的影响下发生道德滑坡,并让自己的非法利益凌驾于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之上。但是,这些人却从未用以心换心的方式替他人想一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想一想。背负着种种罪过享受令大众难以想象的奢侈生活,总有一天会发生自我“爆胎”,并让自己受到法律严惩和社会公德的强烈谴责,并让他们背负起极其沉重的精神枷锁,并让他们失去做一个堂堂正正挺直腰杆的人。

  与他人做朋友,必须诚实守信;与朋友聚餐,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不能因为是朋友请客,就不管不顾别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如何,只管点最昂贵的菜品进行奢侈消费。要知道坑害别人的人,其实就是在坑害自己。杨女士和林先生约会聚餐各自的表演,就说明了这个哲学道理。因为,他们两个人不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为人处世哲学理念。而且,他们把“人不为我,天诛地灭”当成了自己的人生哲学。但是,到头来却是自欺欺人。

  尤其是林先生,明明自己仅仅是别人二手车店里的打工者,每月只有几千元的工资报酬。他却把别人的豪车炫耀成是自己的。所以,杨女士才会“大大方方”想在约会用餐时“宰他一刀”,结果2万元一顿的火锅聚餐,让他在杨女士面前当了“逃兵”。因为,他根本付不起这顿饭钱。

  再说,杨女士也属于“心狠手辣”的女性,见到大款请客吃饭就毫不留情,专点价格昂贵的菜品和1200元一瓶的红酒。所以,当林先生吓得“丢盔卸甲”之后,杨女士这个顶顶聪明的女人就变成了傻子。即便是杨女士说林先生摸胸猥亵了自己,却无法给公安民警提供确凿证据。一个爱占便宜的女人,丢人现眼到如此地步,能说她是聪明的女人吗?我们只能说,这一对男女各自心怀鬼胎,到头来却只能自作自受。他们的所作所为,难道仅仅是“尴尬”两个字能说得清吗?那么,我们只能说,早知现在,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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