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网青年:道义大于法条,人人斗争才是唯一出路——《第二十条》观后感系列之三

作者: 复兴网青年 日期: 2024-04-15 09:37:14

  编者按:电影《第二十条》引起了有关司法公正、天道人心的广泛热议。一些红色青年,在观影之后,也提出了他们的看法。我们将持续刊出他们的观后感。

  本期核心观点:影片讲得对,法律就是天理、人情,但我们不能满足于小改变,法治必须与德治相结合。而且,吕玲玲和韩明并不是今天的典型人物,只有老百姓自己起来斗争,才是唯一的出路。
 

  一、《第二十条》——群众的一针精神麻醉剂(作者:王大海)

  《第二十条》围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一核心理念展开,强调法的权威来源于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这些观点在当今中国社会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因而该电影总体上是应该被肯定的。

  在揭示“不法”这一层面上,《第二十条》做的比较到位——作为无权无势的农村底层人物的丈夫,被村霸的儿子用狗链子拴在树上,妻子被其在屋内强奸。无论在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这幅场景都能激起群众的极大愤怒。尽管这只是资本主义罪恶的冰山一角,但它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底层人物的悲惨境遇。

  类似的事情在今天并不稀奇,大多数这样的事情都被默默地掩盖了了,或被咽进肚子里,或被淹没在时代的主流叙事中,仿佛不曾发生过,《第二十条》则将其搬上了荧幕。

  而在彰显“法”的方面,《第二十条》选择了用检察官吕玲玲这样一个内心还存有“正义”追求的角色来贯彻,在嫉恶如仇的吕玲玲的坚持下,检察官韩明也成为代表正义的一个环节,以这一事件为契机共同推动了正当防御法的进步。

  很明显,这是比较理想的设计,我们不否认在现实中有吕玲玲韩明,但这显然不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冷漠时代,这种时代容不下吕玲玲和韩明,而只会滋生大量明哲保身、严格按“程序””规矩”办事从而永远“不犯错误”的死官僚。在充斥着这样人物的体制中,吕韩是作为异己力量被排斥的,是极其罕见的不懂事的“愣头青”,下场往往会很惨。而最后电影恰恰又为他们安排了一个能够被正义打动的不怕惹麻烦不怕影响自己升官不怕威胁自己利益的领导带头鼓掌,代表权威对其发言进行肯定,这更是双重的非典型。

  谈到这里,问题也就浮现出来了。在现实中王永强是碰不到这样的检察官的,最后他会和张扣扣一样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被人民警察执行枪决。而《第二十条》在体现法要为人民服务的同时,给人民编织了吕玲玲韩明和“领导”这样的美好幻影,让群众把对正义的追求寄托在这样的“反体制”人物上,而看不到只有自己都起来斗争才是唯一的出路。从这意义上说,《第二十条》在引起人们对法律反思的同时,也给人们打了一剂精神麻醉剂。

 

  二、第二十条,进步与局限(作者:巴库首席金融家)

  第二十条,难得的左右两派,几乎所有群众都赞誉有加的影视作品,可以说张导是很有“艺术天分”的哈。在阶级社会,一派弹冠相庆,意味着尖锐对立的另一派势必会不满,很显然,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即是如此。

  我们先看看右派满意的点在哪儿吧。别的不谈,影片最后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一锤锤出个第二十条,着实满足了精英阶级的英雄史观。是啊,历史就是俺们精英阶级的历史人物创造的,看看这部影片讲的多好,最高检察院对此心满意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说的好极了,体现了精英阶级大法党的核心观点。法,什么法?政治书上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对啦,法治嘛。那今天这个“依法严惩小商小贩‘恶意’经营”的法,是哪个阶级的法,事实也就显而易见了。

  那么左派为啥也有满意的地方呢?因为尽管影片着眼的是最后那一套一锤子的“机械降神”,但他确确实实点出了法律应该讲的东西,“法律是天理,法律是人情”,说的很好。现在的法律就是“不讲天理,不讲人情”,这不,前段时间就有执法人员搞各种恶法执法,义诊居然也要受处罚,还一下罚款5万,请问道理从何而来?法律难道就是这样的法?影片点出的“天理”“人情”,契合了左派人民群众的立场,故而可以得到左派的积极响应。

  那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样的影片呢?肯定其成绩,如指出了法律的本质的部分。否定其不足,如排除了群众监督,搞什么“机械降神”。这事微小的一步,却是影视界迈向进步,迈向人民立场的一大步。这一步不是这帮精英阶级自己乐意的,而是不这样,群众不买单。

  马克思说:“工人有时也得到胜利,但这种胜利只是暂时的。他们斗争的真正成果并不是直接取得的成功,而是工人的越来越扩大的联合。”我们不能满足于这样小小的转变,我们应当再接再厉,继续推动,或者说逼迫他们,不得不做出这样的转变。
 

  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才是目前最好的道路(作者:楚天舒)

  2024开年,一部《第二十条》热度渐起,引起了不小范围的讨论,和《漫长的季节》在悬疑中穿插了下岗工人的生活现状一样。《第二十条》直面了当今的法律,只是略显调和,但并不影响把影视界的这一转变视为一个进步的信号。

  《第二十条》塑造了几个典型人物在当今法律中遭受的不公,这种不公不光能被当事人本人深刻体会,而且能被不懂法律的普通老百姓在了解来龙去脉后深刻体会。但是当事人从现行法律中找不到推翻不公的法条,反而被法条束缚更加不公,这就和人民当家做主的主权国家的立法初衷相违背。况且我们也曾经拥有过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前后一相比较感觉电影一度让观者十分压抑。

  郝秀萍一家属于弱势群体(负产阶级),被同村的恶霸欺压,恶霸横行村里多年同村老百姓也敢怒不敢言,因为恶霸一家有“背景”并且恶霸是被捅了刀子的人,恶霸一家更是占了上风。可是郝秀萍丈夫是由于受不了恶霸对他们长期且不断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羞辱才出手的,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观看到此都会同情郝秀萍一家,可是“法不容情”是这么多年舆论一直宣传的,是被法律党奉为圭臬的,若按照法律党的逻辑,即使老百姓再同情郝秀萍一家,法律也不会让步,就像当年的“张扣扣案”一样。法律精英会找到各种各样奇葩的理由来为精英的法辩护,在他们看来只需要对凭借暴力犯罪的罪犯处罚,对凭借资本和权力犯罪的罪犯甚至要被奉为上宾。而从五千年的历史中我们读到了:资本和权力的伦理犯罪造成的后果将是比暴力犯罪更加巨大不知道多少倍的,伦理犯罪会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伦理颠倒,导致我们民族的民族精神丧失,导致社会只讲利益,不讲道义。

  张贵生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司机,按照常理来讲,他不光不应该坐牢,而应该表彰。可是因为他的见义勇为,间接导致他老婆死了、女儿几乎失去双亲。这样的案例给周围老百姓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我想不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各人自扫门前雪”、“不多事,不管事”……这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该传递给老百姓的吗?可是我们这么多年的公共事件不正反映着这种事件的负面影响吗?倒地的老人没人敢扶起来、甚至天安门前的袭击事件也没有几个人站出来,这不就是恶果吗?所以为了维稳,到处都要安检,不仅提高了社会运行成本,甚至进一步加重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这样高压的社会怎么能好好继续下去呢?恶性事件反倒是不断循环。而主席时代那些淳朴,美好的字眼倒是一去不复返了,这是一个“人人为我”的时代,而不是一个“我为人人”和学习雷锋精神的时代。这样继续下去,怪不得有人说刘胡兰同志、黄继光同志、董存瑞同志、邱少云同志、雷锋同志他们是傻子呢!

  主人公韩明的儿子韩雨辰反校园霸凌本来也是这个社会的正能量,和最近此起彼伏的校园霸凌相反,韩雨辰是助弱除强,是应该让青少年学习的典型,最后反而成了处分的对象,这是一个处处颠倒的社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当然不足为奇,可是这样下去会走向何方,让人胆战心惊。如果在“邯郸三恶少”事件中有“韩雨辰”式的同学出现,有许多“韩雨辰”式的同学在各地校园中出现还会有这样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吗?而不能像主席时代有千千万万个保护弱小的“韩雨辰”出现的原因不正是这四十多年“丛林法则,利益至上,抛弃道义”的驱使吗?因为土壤出了问题,经过四十多年的颠三倒四、经过法律党的指鹿为马、经过这一场场罗刹海市已经造成了伦理犯罪的无法估量的恶果,再不回头就来不及了。

  好在从影片来看“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几位主人公都从法律中找到了点公平正义,虽然郝秀萍一家以前受到的伤害无法弥补、虽然张贵生已经去世了、虽然张贵生的女儿已经成了孤儿、虽然韩雨辰的妈妈因为连锁事件被拘留了,但是好在他们从影片反映的情况来看不用继续受到伤害了,至于现实中类似的事件能否有符合道义的好结果我们还是无法得知。但是这类带点反思的影片能上映,多少还是有点积极意义。

  从影片的几个典型案例和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的案例中,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到道德和道义在判案中的重要性,如果仅靠法律的完善来补漏洞,那把法律专家累死也做不到,那样一来每天都要新增法条。主席时代一部《宪法》和一部《婚姻法》就能公平天下的原因就是加入了像“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样的道德道义因素,现在我们比以往任何社会都更需要再次向法律中注入道德因素,这是随着大众的觉醒越来越明晰的。为了更好地更有可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把道德道义注入社会的方方面面该提上日程了!来一场真正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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