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中国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 不惹事也不怕事

作者: 学习中国微信 日期: 2016-07-14 18: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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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2016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不公不平、无理无道,焉能服人?一个通过政治阴谋手段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对菲律宾前任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作出所谓裁决,披着法律外衣演出了一场拙劣的政治闹剧,企图损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对于这种非法的“仲裁裁决”,中国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那就是不接受、不承认。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指出:“中国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不惹事也不怕事,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7月12日,习近平会见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时指出:“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所谓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一、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裁决的影响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南海诸岛自古以来都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中国基于南海诸岛主权拥有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的历史和法律根基,任何情况下都不受所谓仲裁庭裁决的影响。中国外长王毅指出:“在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问题上,中国不会接受任何未经中方同意的第三方解决方式,不会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解决方案。”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的历史根基。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中国老百姓说,南海是我们的“祖宗海”。中国拥有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主权和相关权利的历史事实是确凿的,历史脉络是清晰的,历史依据是充分的,历史地位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指出:“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国新办7月13日发表的《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指出:“中国人民自古以来在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历史事实表明,中国人民一直将南海诸岛和相关海域作为生产和生活的场所,从事各种开发利用活动。中国历代政府也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实施管辖。在长期历史过程中,中国确立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中国人民早已成为南海诸岛的主人。”昭昭青史如镜,凿凿证据如山。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一寸也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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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拥有坚实确凿的法理依据。从国内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文件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声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决定》等系列法律文件,进一步确认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从国际上看,二战结束后,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公约和协议,依法、公开收复了南海诸岛,中方人员曾坐着美国的军舰前去收复。南沙群岛回归中国是战后国际秩序和相关领土安排的一部分,受《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保护。

  这次“仲裁”结果,既改变不了历史事实,也改变不了法律事实,只是一张废纸。从历史和国际法看,菲律宾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主张毫无根据。南沙群岛从来不是菲律宾领土的组成部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已由一系列国际条约所确定。对此,菲律宾当时的统治者美国是非常清楚的。菲律宾单方面提出南海仲裁,临时“仲裁庭”违法仲裁,是一场披着法律外衣精心包装的政治闹剧,所谓裁决结果是非法的、无效的,改变不了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事实,否定不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外长王毅表示:“任何势力企图以任何方式贬损或否定中方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都将是徒劳的。”国防部发言人杨宇军指出:“关于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中国政府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不论仲裁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不论仲裁结果如何,中国军队将坚定不移地捍卫国家的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坚决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应对各种威胁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指出:“中国政府重申,在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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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2016年7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会见来华出席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的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

  二、中国不接受任何基于该仲裁裁决的主张和行动

 

  “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临时“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侵犯了中方的合法权利,挑战了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法准则,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冲击了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的地区规则。并且,临时“仲裁庭”的成立缺乏合法性,也不具备管辖权,是听命于政治利益集团的非法临时机构。因此,其“裁决”也不可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指出:“关于应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郑重声明,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首先,临时“仲裁庭”根本不是一个合法的国际法庭。第一,仲裁庭绝不是国际法庭。这个仲裁庭与位于海牙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也不是海洋法法庭的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个系统的。据联合国官方微博13日消息,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这座建筑由非营利机构卡内基基金会为国际法院的前身常设国际法院建造。联合国因使用该建筑每年要向卡内基基金会捐款。和平宫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设仲裁法院,不过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第二,这个“仲裁庭”的组成是一个政治阴谋的结果。这个“仲裁庭”是由5名仲裁员组成,除了菲律宾自己指定的仲裁员,其他4名仲裁员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先生指定的。第三,这个“仲裁庭”的组成有很大的问题。“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员”,四位来自欧洲(一位来自德国,一位来自法国,一位来自荷兰,一位来自波兰,都是欧盟成员。另外一位法官来自加纳,但他也长期居住欧洲)。这样人员组成根本没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第四,在“仲裁庭”运作过程中,有些“仲裁员”完全背弃了他们原来坚持的学术观点。“仲裁庭”不做任何调查,不做任何辨别,就采信单方面的意见。这样的仲裁庭做出的裁决没有公正,没有效力,没有公信力,也绝不会有约束力,没有谁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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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行为违反国际法,这是一个违法提起的仲裁案。国际法赋予各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成员国有权排除强制性管辖程序;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明文规定应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谈判来解决具体争端。自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以来,中国政府一贯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立场并多次重申,包括于2013年2月19日,中国政府退回菲律宾政府的照会及所附“仲裁”通知,拒绝并反对仲裁;于2014年12月7日发布《中国政府关于菲律宾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阐明了中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仲裁的法理依据。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无视中国政府反对“仲裁”立场,执意推进“仲裁”,侵犯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中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目的是恶意的,不是为了解决与中国的争议,也不是为了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而是为了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菲律宾提起仲裁的行为违反国际法。”中国外长王毅指出:“菲律宾前任政府在某些域外势力的策划操纵下,不经当事方同意,背弃通过双边谈判协商解决争端的协议,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的承诺,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案。其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妥善解决中国与菲律宾之间的争议,而是意在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损害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于这样一个程序和法律适用牵强附会,证据和事实认定漏洞百出的仲裁案,中国人民根本不会接受,国际上一切主持公道的人们也都不会认同。”

  第三,“仲裁庭”的“裁决”行为违反国际法。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提请仲裁的有关事项如果超出该《公约》的范围了,就不能采用强制仲裁。菲律宾提请仲裁的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问题,陆地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因此不能提起强制仲裁,仲裁庭也没有管辖权。《中国外交部关于应菲律宾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作裁决的声明》指出:“仲裁庭的行为及其裁决严重背离国际仲裁一般实践,完全背离《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促进和平解决争端的目的及宗旨,严重损害《公约》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严重侵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和《公约》缔约国的合法权利,是不公正和不合法的。”中国外长王毅指出:“仲裁庭作出的所谓裁决侵犯了中方的合法权利,挑战了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法准则,损害了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冲击了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的地区规则。仲裁庭的成立缺乏合法性,对本案不具管辖权,其裁决明显扩权、越权,不可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对于这样一个非法的裁决,中国人民不会接受,国际上一切主持公道的人民也不会认同。

  第四,中国将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作为国际秩序的建设者和地区和平的维护者,中国一贯遵守和捍卫《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法治的公平正义,尊重和践行国际法。中国始终坚持走不称霸的和平发展道路、与人为善的邻里之路。南海问题涉及中国国家主权、海洋权益以及与部分东盟国家间的双边关系,通过和平方式和双边谈判途径解决南海问题符合有关各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国与菲律宾,与南海有关国家谈判协商的大门不会关闭,和平解决的道路不会中止。李克强指出:“作为直接当事国,中方最关心并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将继续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规定,依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国新办7月13日发表的《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指出:“中国是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要力量。中国一贯遵守《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定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尊重和践行国际法,在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坚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赢,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

  面对邪恶,正义的力量正在聚集,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正义的力量来自于充分的历史事实、来自于充分的法理依据、来自于公平正义者的心田。至7月13日,已有90余国的230多个政党表态支持中国南海立场,正义的方阵还在迅速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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