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云辉:“对外开放”应是外国承诺“对我开放”前提下的“对等开放”

作者: 余云辉 日期: 2024-04-28 06:02:28

  我们已经习惯于把“对外开放”当成相对于“闭关锁国”的反义词,它甚至已经成为今天中国社会一种类似于宗教式的判断和执着。“闭关锁国”的语境类似于清末的长辫子,而“对外开放”的语境类似于西洋的领带。出于自我保护的羊群效应,中国的政策开始执迷于这根套在自己脖子上的领带而拒绝反思,因为谁都担心自己被挂上“闭关锁国”的长辫子。

  理性地看,在“对外开放”的另一端不应该是“闭关锁国”,而是“对我开放”。只有在中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可以换来外国“对我开放”承诺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中外之间的“对等开放”,才能形成互利、互补互惠的平等“对等开放”关系。如果没有“对我开放”的前提,一味地强调所谓的“对外开放”,就会让中国吃大亏。我们必须在“对等开放”的视角下重新审视“对外开放”的内涵,并赋予“对外开放”新的价值判断。与中国强调“对外开放”相反,美国不提倡“对外开放”,而只提倡“对美国开放”。

  美国一直强烈敦促中国更多地开放金融领域,包括允许外资银行和证券公司进一步介入中国的银行业和资本市场,但是,对中国金融机构在美国本土设立分支机构和收购金融机构股权的艰难处境则没有做出承诺和解决的方案。同样是打着“开放”的旗帜,美国的精明和中国的天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难怪中国人要请不会讲中文的美国人充当“中国经济顾问”,而没有美国人请中国那些会讲英文的“专家们”担任“美国经济顾问”。中国请的这个洋顾问继续在中国推销美国国债并敦促对美国有利的事项得以实现,继续侵害着中国的经济利益。美国的开放是以美国利益最大化的开放,在这方面中国要学的地方还有许多。

  华尔街一位从事并购业务的美国律师坦言,中国企业取得美国银行10%的股权是极其困难的,企图取得20%以上的股权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取得实际控制权了。美国资本可以在中国控股深圳发展银行,但中国企业在美国却没有相同的案例。中国迄今为止没有出现哪个企业取得超过10%的美国银行股权,哪怕是美国三流银行10%的股权。美国金融市场实属有开放之名而无开放之实,真可谓达到“善闭无关健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的境界。这种巧妙保卫本国金融版图的监管境界和开放技巧才是真正值得中国金融监管机构认真学习的地方。

  因此,有关境外金融机构控股中资银行的规定,应该在审慎研究之后以立法的方式另行颁布。在此项法律制度完善之前,应该暂停境外金融机构控股和参股中资银行业务的审批。在全国人大相关法律颁布之后,对于违背法律的参股和控股行为,中国银监会应该督促外资控股方及时纠正。这样并没有违反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关于金融服务附件中的规定。

  中国的市场资源和股权资源是中国经济版图的主要内容。面对全球泛滥的垃圾美元,为了保卫中国的经济版图,中国需要设置多层的防洪堤。单向的招商引资型的“对外开放”政策应该重新评判。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必须发出“对我开放”的声音。

  (作者简介:余云辉,蓝田书院理事长、红果宝(公益)创始投资人。本文原载余云辉教授著《美国需要什么样的中国美国“魔鬼三角阵”下的中国》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3年版,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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