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荣:社会的历史性转折期在哪里?

作者: 李培荣 日期: 2015-09-25 21:34:35

  (提示 :马克思给无产阶级一扇大门,门里人民过着共同富裕的生活。中国能打开这扇大门吗?能否破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又长的传说。本文论述了走出初级阶段的根据、实现方式与条件。)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到二O二O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事实将证明,实现上述目标,中国社会的前途必将发生历史性的转折。

  一.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生活目标的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2年12月在河北省考察时指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乡亲们都能快点脱贫致富奔小康。”〈1〉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就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到过上小康(中产、中等收入)生活;也只有这样的目标内容,才具有社会主义的实际意义,如果离开人民共同富裕的内容讲所谓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过是虚无缥缈的空话,或者说,是与社会主义没有联系的其它的什么主义。

  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0月17日在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1〉这就是说,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我们知道,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先锋队即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建立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就是创建了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的经济制度,使社会发生历史性的变化。这样能否说,已经建成社会主义的社会呢?科学的回答是不能。因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开始,并不等于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好比是一项建设工程已打下基础,有了框架。就是说,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制度应有作用的目标,还没有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内容即人民的共同富裕。也可以说,初步实现社会主义的社会本质内容,初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即具有了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标志,就是完成了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初级阶段的结束。所以这样回答是有着社会主义的理论、制度和道路上的根据的。

  1.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因素。

  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知识的系统结论,即对事物的存在与属性作出系统的判断。就是说,社会主义理论,要对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事物的存在与属性,给予系统的结论。我们知道,有阶级的社会主要是由社会成员、社会制度(社会形态)与社会的代表组织即国家构成的。这里,社会的主体成员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劳动人民,正是他们支撑着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如果没有他们,人类社会就不复存在,更谈不上发展。由此可见,劳动人民是社会构成的决定因素。劳动人民在实践中觉悟到要反抗剥削与少数人富裕的不合理的社会制度,要求创造一个没有剥削的能共同富裕的新社会。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社会主义理论的动因,它似灵魂那样,一直贯穿在理论体系的始终,也就是说,人民的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社会目标,又是区别非社会主义理论的决定因素。而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即国家,都是为实现人民共同富裕这个社会目标而服务的工具。这种“工具”是由要求人民共同富裕的人民去创造与掌握的。如果这种“工具”不为人民的共同富裕工作,不过是摆设而已,那么“工具”就失去存在的价值。这里表明,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工具”的决定因素。科学常识告诉我们,事物的决定因素就是事物本身的根本属性(本质)。因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民的共富性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事物的本质因素。然而,人民的共富性必然要求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并消除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否则,人民的共富性就不能成立。故人民的共富性决定着社会的面貌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民主经济的社会;是无剥削的高度发展生产力的人民过着共同富裕生活的社会。它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进入共产主义的社会。我们知道,能决定事物本身的面貌特征与发展方向的因素,就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即本质。综上所述可说,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反映,人民的共富性就是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因素。

  对于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因素,上面是从理论对象的主体方面进行的探索,下面我们不妨从与“主体”相关联事物的需求视角上来求证。

  (1)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要求。数百年来,无产阶级创造着社会财富,他们是社会的主体成员,可是他们一直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状态。无产阶级必然要求翻身,要求解放,使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能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成为社会的主人。实践表明,为什么劳苦大众能跟着共产党闹革命,建立新中国,为什么劳动人民反对资本主义,拥护社会主义?其决定性的原因就在于,资本主义产生剥削,只是少数人的富裕;而社会主义能消灭剥削,人民都能共同富裕。所以,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有着光明前途的核心目标即人民共同富裕,必然是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的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目标。这个目标内容是与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因素相符合的。前者也正是后者的体现。

  (2)社会新陈代谢的要求。恩格斯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2〉这表明,新旧社会的变更,其决定因素在于构成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中。生产关系即是社会形态的决定因素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的变更决定着社会形态的变更,就是社会制度性质的变更。而生产关系的变更,要决定于生产力。生产力的决定因素就是创造科学技术,创造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他们对共同富裕的向往与要求,对民主政治、民主经济的意愿,最终成为决定着生产关系变革的原动力。而劳动者的共同富裕要求的实现,正是新社会替代旧社会的标志,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然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之时,便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因素得到实现之时。所以,人民对共同富裕这一促进社会发展趋向的要求,与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因素是同一的。

  (3)共同人性的要求。我们从早期的历史实践中可以看到人之初,性本善。人在自然界和社会里,是不能不依靠别人而单独地长久生存的,必需人帮人,故有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钱大家赚。“仁慈与博爱的业绩万古长存。”(圣经•便西拉智训)可以说,相互救助与追求共同利益,世界大同,是本原的共同人性,具有群体共益性。它必然延伸为集体主义,共同富裕。这个主流应是人性发展的总趋向。当然也存在自私自利的单体个益性的人性。但是,人民共同富裕则是共同人性的要求,它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内容是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因素,正是对人类共同人性的呼唤的回应。

  2.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对象。

  国家宪法第六条规定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就是当前具有决定性的能保持社会主义性质底线的制度。宪法第六条开头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六条的规定表明,国家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才能是完全的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才能完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我们平常说信仰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是什么样的事物呢?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是应社会成员保护和发展共同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就是说,社会形态是为社会成员的生存、安全和发展、富裕服务而存在的。但是社会形态的性质不同,又有着是为社会成员的部分人还是所有人富裕服务的差异。如上所述,社会主义是将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服务作为自己的作用目标的。社会主义也是一种社会制度。社会形态是由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总和(所有制与分配制度)同上层建筑(政治、法律与意识形态等的观点及相应的制度)两大部分构成的,其中的决定因素是前者。就其内容可说,社会形态就是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的基本制度。列宁“把各国制度概括为一个基本概念,即社会形态。”〈3〉然而,社会的基本制度需要有一个强制的组织来保护它、实行它。这个组织就是作为阶级统治的机关即国家。恩格斯说:“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4〉据此说来,社会的经济、政治的基本制度,就是国家的经济、政治的基本制度。那么,社会的国家的经济、政治的基本制度又是怎样实现的呢?就是说要有实现经济、政治制度的运行机制。这就是国家建立的经济体制和法律体制。它们好比是国家的“两条腿”,是实现与表现社会制度作用的目标内容的方式、平台。众所周知,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其间,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与政治的关系理论,经济制度是决定因素(由此可说,作为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生产资料的公有性),政治制度要为经济制度服务。这样的社会制度,就是人们识别是否是社会主义的衡量标准。有的文章把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混为一谈。其实,两者虽密不可分,但还是有区别的。一是前者的根本属性(本质)是生产资料的公有性,后者的根本属性(本质)是人民的共富性。事物相互之间的区别,是由事物本身的根本属性(本质)来决定的,即事物的本质不同,事物就有区别。二是从事物的组成结构上说,社会主义是一种单一成分的社会制度即社会形态,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包括既有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又有社会的正式代表组织即国家和社会成员在内的多个成分组合的一种社会。由此,还可区分为在事物的面貌特征上有不同,发展方向的领域上有不同,以及事物功能上有不同等等,这里自不必多说。

  那么,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呢?我们晓得,制度是实现作用目标的手段。政治制度(上层建筑)的作用是保护与巩固经济制度(生产关系),充分发挥经济制度的作用,以实现它的作用目标(对象)。然而,经济制度的作用,可按不同的情况来说:(1)资本主义的决定性制度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与按资分配,它的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是,在高度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产生剥削与贫富两极分化,少数人富裕,大多数人不能富裕。历史实践充分表明,剥削是人民共同富裕的天敌。(2)社会主义的决定性制度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它的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具有财产的使用权与处置权;国家可以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有计划的组织生产与流通、分配、消费,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防止生产无政府状态与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使社会生产力高度持续的发展,据资料显示,前苏联和新中国在1978年前经济增长在6%至8%之间〈5〉,这为人民的共同富裕提供了物质条件;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人与人是平等、自由的关系,可实行民主政治、民主经济的制度,劳动者自己掌握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社会主义公有制可决定按劳分配的制度。按劳分配是按劳动者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进行分配,是消灭剥削、逐步共同富裕的有效方式与保障。显然,社会主义制度的作用对象是人民的共同富裕。

  从上述两种社会制度的作用比较上,可明显地看出,社会主义具有社会制度的优越性。这个优越性,集中到一点,就是人民共同富裕。但是,制度的优越,不可能是像天上掉下馅儿饼那样,天赐人间,要有领导者和人们去实践去创造才能取得。对制度的实践,有的人能根据国情,正确地执行;有的人会产生人为的干扰,甚至曲解地加以实行,致使不可避免地走上弯路或邪路,优越性不能发挥出来。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而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以否定,或者缺乏自信,给予放弃。我们应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只要高度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能具备这两条,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可望而可及的。

  3.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内容。

  道路是通向目的地的必经之路。社会主义这条道路要到达的目的地是,通过消灭剥削与高度发展生产力的运行手段,达到人民共同富裕的目的,并继续走向人的全面发展之路。

  现实的世界上存在着两条社会道路。

  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的经济制度是私有制与按资分配,这就决定了社会的存在方式,是两个手段,一个目的,即资本所有者以高度发展生产力和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利润)为手段,以追求归己的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就是说,资本(生产资料)所有者,用资本转化的工资购买劳动者的劳动力,又用资本购买生产资料,并使两者结合生产出产品(商品),经过市场的商品交易取得利润。其间,工资是企业的成本,即工资与劳动者的必要劳动成果作了等价交换;利润是由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与资本所有者的净资本增值(先进生产资料)构成的,资本所有者从中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就是剥削行为。显然,高度发展生产力,多出商品,才能多剥削,多赚钱。也就是说,高度发展生产力,保护剥削,少数人富裕,是资本主义走的社会道路。这里,剥削者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剩余价值),是支撑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源。正是这个根源,使社会产生贫富两极分化,产生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产生阶级矛盾与斗争;同时也产生内需消费主体(广大劳动者)消费无能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使社会不能长期稳定。

  马克思发现了上述的富人富和穷人穷的根源,十分重视这个根源,创造了著名的作为马克思主义基石的剩余价值理论。恩格斯为之说:“科学的社会主义就是从此开始,以此为中心发展起来的。”〈6〉马克思说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7〉马克思还对未来社会的前景指出:“生产力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8〉由此可说,消灭剥削,高度发展生产力,达到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要走的社会道路。

  社会主义的道路,是一条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道路,是具有光明前途的新事物。这是因为:一是消灭剥削,按劳分配,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是充分调动劳动者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最有效的途径,使人民共同富裕成为可能;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体现,是进步的新社会的决定因素。二是高度发展生产力,使社会财富更丰富,这不仅是能使人过上富裕的生活,更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条件。三是人民能共同富裕的社会,是有史以来,人民最美好、最理想的社会;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劳动人民创造社会财富是社会生产力的决定因素,他们能够共同富裕是他们自觉的意愿,而他们的意愿与奋斗,决定着社会前进的方向。

  那么,一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否就不存在两条道路的斗争,可以万事大吉了呢?

  实践教育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仍存在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有时这种斗争还很激烈。其实,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是走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而路上有着荆棘载途,天灾人祸,斗争并无穷尽。马克思说:“不管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资本,就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资产阶级社会。”〈9〉马克思又说:“那些自由贸易的信徒认为,只要更有效地运用资本,就可以消除工业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对抗,他们这种自信狂,真是令人莫解。恰恰相反,这只能使这两个阶级的对立更形显著。”“总而言之,自由贸易制度加速了社会革命。”〈10〉无数社会事实证明,阶级剥削必然引发阶级矛盾与斗争。然而,不同阶级的利益保护与发展,其所选择的社会道路是截然不同的。这样,阶级斗争的焦点就表现为两条社会道路的斗争。从前面叙述的两条道路的内容里,我们可以看到,高度发展生产力,多生产物质财富,是两条道路的共同点,所不同的是资本主义道路只有存在剥削才能使少数人富裕,而社会主义道路只有消灭剥削才能使人民共同富裕。可以说,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剥削,能否共同富裕,是两条社会道路不同内容的基本点。对社会主义道路来说,起核心作用的是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也是与资本主义道路不同的分水岭。从思想认识上讲,如果强调发展生产力,忽视消灭剥削,或者强调消灭剥削,忽视发展生产力,都不能达到人民共同富裕的目的,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就是说,上述两种偏向都不能走到终点,都不可取;有的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的事业,有的会走向亡党亡国的地步。这是历史实践作出的结论。

  前面,我们叙述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与道路的问题。其实,它们都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内容服务的。它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通过经济与政治制度的作用来实现,后者是指明要走高度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的途径,才能实现。就是说,我们只要坚持实践社会主义的制度与途径,就能建成科学社会主义的社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过上小康生活的目标,就能使社会主义进入新时期。可以说,这个伟大目标的实现,是中国人民的又一个历史转折期。

  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的基本制度,并使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有了良好的基础。改革开放后的30余年,高速地发展生产力,使国家经济总量跃升到世界第二位,为进入不同于前60年的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打下了物质基础。

  那么,我们的社会发生历史性的转折,进入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标志是什么呢?

  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过上小康生活的目标。

  二是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初级阶段是一个过渡阶段,它有着新旧交替、迂回渐进、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初级阶段也是一个革命与建设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要创建与巩固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同时要高度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消灭剥削与贫富两极分化,初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内容,使人民进入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的社会。

  三是具有上述标志性的内容,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可以起步走出初级阶段。我们没有必要强调初级阶段的时间要几百年,应破除初级阶段长又长的传说。因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着本质与发展条件的不同。所以它们初级阶段的任务与时间长短也是不同的。只要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下一个阶段打好基础,就应结束初级阶段,提出下一阶段的总路线、总任务,向着社会主义的中级阶段、高级阶段前进。这不仅对中国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世界的历史意义。有位外籍人士安德森说:“纵观全球,如果说20世纪是由俄国革命和发展所主导的,那么21世纪将由中国革命的后果所塑造”〈11〉。所说的应该而可以实现的中国革命的内容,是指高度发展经济,消灭剥削,人民能够共同富裕。这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世界来说,都是破天荒的创举。

  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生活目标的方法与形式

  我们现在的基本国情是:据资料显示,我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比重,2012年年底达到82.67%。〈12〉2012年第二、三产业的GDP(万亿元)公有制经济占比32.41%,非公有制经济占比67.59%;城镇就业人数(万人)公有制经济占比24.8%,非公有制经济占比75.20%;2012年中国经营性总资产,公有制经济的资产规模占53%,非公有制经济资产规模占47%。〈13〉这里可以看出,在资产上非公有制经济比公有制经济是少一点,但是接近平分秋色;在企业的数量,对GDP的贡献和城镇就业人数上,非公有制经济是占主体地位的。还应注意的是,非公有制经济是私有制企业,实行的是按资分配的制度;私有制与公有制企业都存在着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

  在这样的国情下,我们怎样才能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生活的目标呢?显然,在生产资料私有化的框架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按照马克思主义指导的方向,在生产资料公有化的框架上才能实现。

  有人提出,人均收入到小康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了。在贫富两极分化的情况下,统计上的人均数字,不是事实上的共同富裕,这种小康社会不过是图个虚名,对人民来说是有名无实。又有人提出,在初次分配上用利润来增加企业职工的工资。工资是企业的成本,如果大量的增加工资成本的投资,而不能赚钱,甚至赔钱的话,资方能做这种事?再说,如果存在职工的剩余劳动成果(利润)即扩大生产和可富裕的资金,仍被资方无偿占有(按资分配),劳动者还是不能共同富裕。还有人提出,可以在二次分配中由国家的社保福利(改革红利),来惠及人民,达到共同富裕。这现实吗?国家有限的社保福利,不过是杯水车薪,喝点汤而已,不可能共同富裕,更不可能消除贫富两极分化问题。上述这些,都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办法,即在不变更私有制、按资分配的条件下做文章,是不可能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的。

  恩格斯说:“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末我们又为什么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的国家,既具有政治权力、政治力量,又具有经济权力、经济力量。政治是有相对独立性的,存在作用与反作用于经济的功能。社会主义的国家是为人民的共同富裕服务的,它必须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权力,产生政治的经济的力量;组织进行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发展国民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政府)的根本任务。恩格斯又说:“用来消除已经发现的弊病的手段,也必然以多少发展了的形式存在于已经发生变化的生产关系本身中。”〈14〉换句话说,消除私有制、按资分配的弊病,解决贫富两极分化的弊病的手段,存在于已经发生变化的生产关系中。由此,我们应按马克思指导的原则去实践即:“生产力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同8〉这里,马克思好像给了无产阶级一扇大门,门是由高度发展生产力和消灭剥削做的,门里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社会,人民可共同富裕的生活。我们要打开这扇大门。就是要冲破生产力增长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的束缚,将剩余劳动纳入按劳分配之中,使生产力增长与劳动者共同富裕、持续增加内需两者结合,相辅相成,产生良性循环,切实发挥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说,国家除了要在政策上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外,同时要在国内私有企业、混合制企业里,让劳动者用自己的剩余劳动成果即利润每年所得转化为资本(股份),投资予本企业,获得分红的权利。我们知道,利润是剥削的对象,又是富裕的源泉。而利润是由企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大头)和资本(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净资本(先进的生产资料)增值构成的。将劳动者自己创造的利润回归劳动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表现,更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题中之义,也是切实可行的,好比把现实的利润放在资本所有者的口袋里,同时转向扩大放到劳动者的口袋里,有钱大家赚而已。

  这样做(当然需要按照科学的比例加以细化),使劳动者具有劳动者与资本(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双重身份,使劳资的分离融合为一身,使劳动者集体所有的比重逐年增加,私有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民营企业。这样做,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指出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发展趋向,即由国有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进而转向社会所有制;〈15〉也是实行按劳分配制度,逐步消灭剥削,使资本与雇佣劳动关系从存在到消除的过渡形式。这样做,劳动者为自己的利益而劳动,必然能极大地调动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高度地发展生产力,是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并走向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的正道。这样做,能使治国权力与人民意愿相一致。它的体现与保障是,确立民主政治与民主经济的制度。这也是在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的体现与形式。而民主政治来源于民主经济,并为后者服务。民主经济又决定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公有制与按劳分配及其平等、当家做主的人与人的关系。所以,生产资料由生产者公共占有与按劳分配的意义十分重大和长远。它能坚守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纵深发展。

  三.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生活目标的条件与时机

 

  马克思说过:“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同7〉我们回顾历史,可以认识到,新中国建立后60余年的经济与政治建设的实践成果,已为现在产生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生活目标的任务,创造了条件与时机。

  (一)坚持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道路,存在的基础条件有:信仰社会主义,走社会主义道路,是长期在社会主义国度里生活的包括党员在内的劳动人民群众的主流;有着以宪法固定的人民民主专政为中心的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存在着掌握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经济。习近平总书记说:“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16〉

  (二)人的富裕要靠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现在,有一部分人已经富裕起来。据媒体报导,“2009年,中国百万美元资产家庭的数量达到67万户,位列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249逐渐飙升至2008年的0.47。这就标志着中国的社会贫富差距已超越了国际公认的基尼系数为0.4的警戒线。”〈17〉“在中国,1%的家庭掌握了41.4%的财富。”〈18〉“中国的个人财富总量位居世界第三,只比第二名日本少2%,比第四名法国则高出56%。”“中国(以美元计)百万富翁的数量已超过100万,个人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的人数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19〉2015全球富豪榜,某集团董事长以242亿美元资产,成为中国内地首富。〈20〉先富的人们的财富是靠包括知识劳动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现在应该轮到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普通劳动者共同富裕的时候了。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更是科学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的要求。城市和农村的劳动者只要走集体化的道路,实行按劳分配的制度,就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共同富裕过上小康生活,现在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冲刺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21〉显而易见,第一个“全面”是中心目标,后三个“全面”是围绕着实现中心目标内容的手段。我们只要发挥前面所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劳动者为自己的共同富裕劳动,就会在社会主义宏观、微观相结合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创造奇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在阶级矛盾日益突出,存在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的情况下,抓住进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到小康生活目标的活动契机,开拓出一个新的局面,就会使阶级矛盾缓和,社会得到持续的稳定。

  前面比喻过马克思给无产阶级一扇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大门。中国能打开这扇大门吗?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中国的“进门”条件已经具备,时机也已成熟,可以说正是让广大

  人民“进门”的时候。如果说该“开门”而停止不前,必将会成为历史的遗憾,民族的遗憾。

  我们应该坚信社会主义理论、制度、道路的真理性和实践性。我们应该坚信,对社会主义有信仰有感情的中国人民,经过不懈的奋斗,一定能够迎来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

  〈1〉《复兴网•共同富裕是“全面小康”的核心》2015-3-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7页1972年5月版

  〈3〉《列宁选集》第1卷第8页1972年10月版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巻第320页

  〈5〉《乌有之乡网刊•金仲兵:中国经济到底行不行了?》2015-3-15,同网刊《对改革开放前后我国经济增长情况的分析》2015-2-10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4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巻第83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巻第207、40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07、209页

  〈11〉《乌有之乡网刊•潘毅/中国革命再探讨:阶级视角的回归》2015-7-25,《开放时代》

  〈12〉《马克思主义研究网•程恩富谢长安: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所有制》2014-10-15

  〈13〉《中国社会科学网•法治经济:习近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亮点》2015-5-1《经济学动态》2015年第1期第4-1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6页,第3卷第307、308页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61、第4卷第516-5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9页

  〈16〉《复兴网•习近平: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新华网》

  〈17〉《作家文摘》2010-12-24,《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第46期

  〈18〉《作家文摘》2010-7-9,《凤凰周刊》2010年第18期

  〈19〉《参攷消息》2013-10-13第5版《社会扫描》

  〈20〉《作家文摘》2015-3-27第2版《人物》,《环球人物》2015年第7期

  〈21〉《马克思主义研究网•毕京京:“四个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方略》2015-5-26,《光明日报》2015-5-25

  (20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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