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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夫妻跨国离婚难 离婚诉讼案或在中澳同时进行

作者:记者 发布时间:2017-05-24 21:3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   |    |  

         据澳洲网编译报道,日前,一对澳籍华人夫妇的离婚案暴露了在结束跨国关系时进行财产分配的复杂性。该案件首次于2016年在裁决家庭纠纷的家庭法院(Family Court)开庭审理,2017年4月他们再次提出诉讼请求。

  《澳洲人报》23日报道,妻子兰女士(音译,Ms Lan)为中国籍,她声称自己在中国拥有财产,因此希望离婚案可以在澳洲得到解决。然而,她的丈夫郝先生(音译,Mr Hao),为澳籍华人,他在澳洲拥有财产,并希望中国的法院可以处理此事。

  在2004年至2013年婚姻存续期间,他们处于分居状态,兰女士住在中国,郝先生住在澳洲。他们双方都申请了禁令以阻止该案件在对方希望的司法管辖区内审理。

  关于跨国离婚诉讼案资产分配的解决问题,该案件将产生深远的意义。家庭法院的法官里斯(Anne Rees)裁决,离婚诉讼案应在中国和澳洲同时进行。

  一名在香港和澳洲都拥有注册律师身份的家庭案件律师托德(Angie Todd)表示,一般在跨国离婚案中,法院将限制一方在另一司法管辖区内进行诉讼,以防止案件的双重诉讼。

  据了解,该案件的另一名专家表示,中国的法院只能对中国资产作出决定,而不能对澳洲资产作出分配决定。澳洲的家庭法院在了解兰女士的中国资产后可以作出决定,但无法强制兰女士执行命令。

  托德认为,跨国离婚诉讼案可能将变成长期战斗,因为双方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内有不同的经济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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