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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探索古建筑、古民居活化利用之路

作者:李 玲  史一棋 发布时间:2018-08-11 15:34:00 来源:海外网 字体:   |    |  

  安徽省黄山市的老城区,横江、率水、新安江的交汇处,坐落着一条具有1800多年历史的街巷——黎阳老街。近年来,黎阳老街的面貌焕然一新:沿用徽派风格,结合现代设计,将历史悠久的古建筑、古民居融入现代建筑群中,不但不违和,还多了不少时尚感。

  随着我国文物保护政策的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古建筑、古民居得到保护与利用。黄山市作为古民居数量多、保留情况较好的地区,在保护和利用方面作出了不少有益探索。

  徽派古建筑不应止于保护,还要着手活化利用

  在黄山市黟县宏村镇南湖边,许多写生的学生不顾暑热,沉醉于粉墙黛瓦的古村美景。

  20世纪80年代,一位名叫何红雨的清华大学研究生为了撰写毕业论文来黟县西递村考察古村落建筑,没料到这篇毕业论文在日本获奖,黟县的古建筑引起了海内外学界的关注,先后有多批学者专程前来考察。受此启发,西递村民开启了农民办旅游的先河。此后,北京的一家企业投资开发宏村旅游,黟县的古建筑文化旅游从此“风生水起”,西递、宏村也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目前,仅在黟县建立写生基地的院校便多达400多家,催生了“写生经济”新业态。

  黄山历史悠久、文物众多,徽派古建筑更是星罗棋布,成为徽州文化的承载体和活化石,保护、利用好徽派古建筑,就是守住徽州文化的“筋骨肉”、传承徽文化的“精气神”。近年来,黄山依托厚重的徽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使古民居、古祠堂乃至古桥、古亭、古道都成了发展乡村旅游的特色资源。

  “过去村民的老房子年久破败,大多拆了重建,造成‘建设性破坏’,现在的老房子成了‘香饽饽’,许多人通过产权转让购买古民居,改建成特有的徽派民宿,有的客房单价甚至高出五星级酒店。”黄山市文化委主任胡建斌说。

  据胡建斌介绍,黄山先后投入90多亿元,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使活化的古建筑成为传播传承徽文化的新载体、做活做强乡村旅游的新业态以及培育乡村文明的新课堂。同时推进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促进非遗技艺融入生活、服务旅游,加快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鼓励产权流转,以古民居为基础扶持培育业态新亮点

  黟县宏村镇的一处清晚期的古民居,原来破败不堪、漏雨严重,2012年被来自北京的张崇军认领保护,他投入120多万元对这所古民居进行修缮,包括屋顶翻漏、承重梁更换、电路改造、地板修复,如今成了一处体验徽文化的好去处。

  张崇军购买古民居时,与原居民间的交易采用的是传统契约方式,无法获得相关产权权属登记部门的登记许可。因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没有改变其集体土地属性的情形下,位于集体土地上大量未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即使是私有产权也不能进入市场自由交易。

  “亟须转变以往古民居依赖政府投入的保护模式,打破古民居产权转让瓶颈,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古民居保护利用。否则,再过3到5年,又将有一大批古民居消失。”黟县书法家协会主席林平表示。而不少有购房意愿的人也表示,房子的产权明晰了,才会更放心地投入,才可以长久性保护与利用。

  为此,黄山一直在探索。2014年制定了《古民居原地保护利用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热爱徽州文化、有保护开发实力的个人,认购黄山市境内文物价值不高、保护不力、原居民愿意转让的古民居,只要是权属来源合法、产权明晰的古民居,可原地办理产权转让。只要能很好地保护古民居,无论个人还是集体在受让之后,都可以办理古民居土地转让、房屋权属登记。

  “要买一幢古民居,不是有钱就行。”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荪说,受让人还必须首先与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协议,其拟定的保护方案需经文物部门审查批准,施工过程要接受文物部门的全程监管。“改建完成后,不但古民居得到保护,作为产权转出方的农民得到了一笔收益,而且产权转入方能获得营业收入,政府还能对其征税,是多方共赢的。”

  胡荣荪介绍,除了产权流转,黄山还在以下方面创新古民居保护工作:一是采取管、放结合的委托管理模式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主要用于文化创意、展示交流等,如碧山汪氏祠堂打造文创产品新业态碧山书局,利用龙川叶氏祠堂打造黄山古典家具博物馆;二是采取扶持培育多种业态的方式促进古民居有效利用,先后培育了塔川书院、驿境文化酒店等一批业态;三是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注重社会教育功能,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福利、民俗活动、文博展示、教育基地、名人故居、民生服务等方面,宣传乡村与乡贤文化。

  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品牌推广力度

  去年底,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实行古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古民居所有权或使用权可合法流转。

  《条例》所称古建筑是指黄山市境内建于1949年以前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并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列入保护名录的各类建筑物。县(区)文物主管部门要与古建筑保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其中,国有古建筑,使用人是保护责任人;使用人不明确的,古建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是保护责任人。非国有古建筑,所有权人是保护责任人;所有权人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使用人是保护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例》紧紧围绕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保护范围不明确、保护责任不落实、资金保障缺失、迁移保护审批不严格、构件流失严重、产权流转不畅、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法律责任缺失等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和禁止性规定,并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长荫说。

  黄山市徽州区的西溪南镇通过利用社会资本参与古民居保护开发,加大商业运营、品牌推广、物业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已引进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社会力量实施土人学社、西溪兰苑、绿荫山馆、美丽湖文化等民宅保护利用项目30个,吸引社会投资2.2亿元,收储农户民居36幢,为创意小镇建设注入活力。

  其中的土人学社,由黄山土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资6110万元建设,包括土人学社教学区、展示区、艺术交流区、会议论坛区、学生宿舍、食堂等,着力打造国际设计产学研基地,挖掘培养国际设计创意人才。

  此外,西溪南镇还在引进人才方面下功夫,今年制定了《关于扶持艺术工作室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对引进的创意人才,每建成1处创意工作室并对外开放,根据投资规模和社会效益,分别给予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补助奖励,助推人才创作。

  据徽州区文物管理所所长吴青介绍,西溪南镇同时优化人才服务,建立外来高端智力人才库,实行长期动态调整管理,并组建人才服务微信群制定服务联系制度,“1+1”结对,对每名入驻的创意人才落实1名镇干部联系,定期对接沟通交流,了解人才在本地工作、生活情况,认真梳理人才在工作室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让人才只要来到我们这儿,就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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