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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被男同事殴打致死

作者:医学手札 发布时间:2021-04-03 09:46:47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替死者问一句大法官们:杀人犯在杀人后立即离婚转移财产,法律就这么纵容吗?呸!

  【天津女记者被男同事殴打致死,行凶者获刑15年 死者父亲:事发后9天他就离婚并转移财产】2019年8月11日,在深度昏迷五个月后,天津某媒体记者小陈在天津市人民医院因抢救无效离世,年仅32岁。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裁定书显示,2019年3月19日晚10点左右,小陈与其单位同事崔某(男),在小区内车中停留期间发生争执,崔某多次击打小陈头部,发现小陈昏迷后,崔某再次击打小陈后脑,后小陈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后小陈一直陷入深度昏迷状态直至离世。

  小陈的父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地就在自家小区,离自己所住单元仅隔了几栋楼。动手打人者崔某,此前父母从未听女儿提起过,事后才知道此人系女儿新单位的同事,而当时女儿刚入职新单位四、五个月,“后来在法庭上,我听到崔某说他喜欢我女儿,在追求她,而崔某的律师说两人是恋人关系。”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前述法院裁定书上对两人关系的表述为“同事,且关系较为密切”。

  本案于2020年8月18日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定崔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小陈父母经济损失64万余元。小陈父母及崔某均不服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崔某表示无力偿还,后在小陈父亲调查发现男方在案发后9天就和妻子离婚并将财产全部转移给妻子。

  小陈父亲告诉红星新闻,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他无法接受。目前小陈父亲走上了替女儿申诉的道路,今年3月29日,他刚刚收到天津市一中院驳回申诉的通知。目前小陈父亲正在准备材料,将向天津市高院申诉,“我不会放弃,我一定要为女儿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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