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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缘何成了赚钱产业

作者:星虹烟露 发布时间:2020-06-01 08:58:50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笔者只是个吃瓜群众,分享一下整理的资料。

  ​​ 资料大致从历史到现状。以血腥的方式敛财,不应该被人诟病吗?

  图片可能引起不适,高能预警。

  计划生育超生社会抚养费都用到那去了?社会给什么谁抚养费?

  推荐于2016-02-16

  高赞回答

  中国大陆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今年已经30多年了。在这30年来,计划生育除了给生育第二胎的人群带来妻离子散,也给计划生育委员会带来了巨额的超生罚款。这些超生罚款哪里去了呢?请看记者的报导。

  北京当局2001年12月29号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且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强制执行。这才为“超生罚款”给了一个法律上的名词“社会抚养费”。

  全国各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没有固定的标准。北京的标准大概为居民纯收入的3到10倍;上海约为纯收入的3到6倍。网友透露,金华超生罚款甚至达到不动产的20%。

  在地方政府制定的超生罚款标准下,巨额罚款屡见不鲜。大陆媒体报导,温州市鹿城区莲池街道的王氏夫妇生育第二胎,被征收了109.5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这对夫妇把计生局告上法庭,但是2009年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这项处罚决定的判决。

  网友质疑,全国至少有一千万人口属超生,假设每个人都罚五百元,那这些年来的总罚款即可达到五十亿元,何况几年来罚款动辄上万或者几十万,计生罚款又何止几百亿上千亿?!这些钱哪里去了呢?

  2009年网友在网上公布了一个镇的计生服务站的“社会抚养费”支出分配。在总共191万人民币的社会抚养费支出中,有44%合计79万被称为“其他支出”;21%的收入被用于职工的工资;11.5%上缴镇政府。而用于独生子女奖励的只有0.42%合计8130元;手术减免也不足4800元约占总支出的0.25%。

  网友指出,所谓的“其他支出”其实就是想不出名目的支出,主要是购买烟酒食品等等。知情网友透露,“绝大部分都是当地政府的头儿用了,买车、吃喝、旅游、包二奶等等都从这上面出。”

  其他声音及反驳

  2010-06-14

  如果政府的每项支出。都要跟你报批的话,我想你这个问题就不存在啦。计划生育是控制人口数量为目的,罚款是手段。如果每个人想生就生,那你可以不要住在中国,可以移民。

  2012-08-19 21:51

  罚款也要公开公正啊你不是个贪官 你就是贪官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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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26 15:27

  控制人口,要靠工作人员的真心教育去做,要不养着计生部门的人干吗,而不是靠抢钱来控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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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12 12:36

  计划生育超生社会抚养费都用到那去了?是问去哪儿了,清楚不,不要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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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26 15:29

  中国的一切都是靠老百姓顶着的,政府更是得先想着老百姓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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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11

  楼上的一看就是只谈权利而不愿履行义务的人,中国人大都是这复样,也难制怪国外总说我们中国人素质低,我们确实是法律意识、国民意识淡薄,总之我们很多国人没把中国当成他的小家,总是自私的站在个人角度去思考问题。你最多算是一个中国境内的动物,不能叫中国公民,因为你没有公民意识。社会抚养费顾名思义就是超生人员为自己增加社会负担而买单,社会负担主要指环保、资源等方面的。

  2020-05-14 21:12

  环保资源难道不是工厂等消耗和污染的

  赞1回复

  2020-02-04 01:21

  钱用到哪儿去了?你得有明细吧,随意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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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4-22 17:21

  我只想说 社会抚养费极有可能被你贪污一部分 要不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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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1-19 01:06

  多生育并没有占用更多的公共资源,原因很简单:公共资源是从财政拨出来的,而财政是从国民身上收税收费收来的。从统计平均来看,一个人的一生中所缴纳的费税肯定比他享受的公共资源多,否则人类社会不可能发展到高度文明的今天。所谓的“超生罚款”就是流氓行径!一个新生命的成长,不是社会抚养的,相反,新生命消费的每一罐奶粉的税金都直接抚养了ZF!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是把全民当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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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度百科的解释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姑且理解为是设立目的吧,但经得起推敲吗?实际情况又如何?),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而不是支出额),总计近200亿元。[1-2]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

  发展历史

  名称演变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1992年改为“计划外生育费”。

  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

  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存在问题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有很多问题:

  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即使是这样,在很多地方还是有强制性的。孩子还没生下来,由于和“计划生育的”顶了几句嘴,被带到了“公社”里拘留了。可能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

  第二,这些钱被收了以后弄到哪里了,是不是用在了“社会抚养”上。这可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三,为什么会由于地方上的“领导”换了以后,“社会抚养费”就跟着变了,而且是变高了。协商好了一次交清,却因为领导班子的调换而改变;

  第四,家庭收支“入不敷出”时是不是也要缴这个费用,让人感觉和“旧社会”差不多。

  热议事件

  去向争议

  引发热议

  2012年4月19日,陕西省计生委对田亮夫妇生二胎展开调查,此事引发网友对决社会抚养费去向的热议。

  实际去向

  北京、上海这几个大城市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财政,而计生委的工作经费与社会抚养费完全脱钩。在内地省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都委托给了乡镇、街道,虽然是收支两条线,但30%到40%返给了乡镇,然后一部分补充县计生委的工作经费,只是到财政局转一道手而已。据悉,一些地方80%至90%的收入都留在县级以下计生部门,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激励上。(确实让官僚们鼓起腰包,但是跟保护环境八竿子打不着啊。连公开钱款去向都做不到,更别说查证多少是用于环境保护。再说,破坏环境最厉害的难道不是工业污染?记者、环境从业人员暗访工厂排污的新闻不少吧,工厂整改了吗?效果又如何?)

  2013年10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践行群众路线服务百姓健康工作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回应“2012年22省份一共收到了169亿的抚养费”这一报道时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后全额纳入地方财政的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收上来以后全额上交国库。(问题:1到底有无上交国库 2依旧不交代支出情况)

  公开情况

  2013年7月11日,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计划外罚款)收支及审计情况,其中包括: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预算;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开支;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一个月之后,给予书面回应的31个省级行政机关中,有19个省级财政部门和12个省计生部门。广东省和江苏省的计生委答复则称“属于内部掌握,不能公开”。回复并公开了的省份数据惊人:福建为 20.7686亿元、广西8.6321亿元、海南2498万元、河南15.9856亿元、吉林6771万元、辽宁9100.19万元、四川24.5014亿元、重庆16.5亿元、云南2.2046亿元、湖北7.9817亿元。10省份2012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不完全统计高达约100亿元。(还是老问题,为何不交代支出?)

  2013年9月1日,14律师“增援”追问社会抚养费去向,致信审计署询问是否属审计事项;向14省份申请公开征收总额;已公开17省份总额超165亿。2013年9月1日是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实施整11年。昨天下午,京、鲁、粤、沪等地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

  2013年11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通告,要求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海南、重庆、甘肃7省人口计生委限期向吴有水公开该省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信息。

  2013年12月5日,尚无一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支出情况。多数部门给出的不公开理由是,“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征收,上缴县级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挂钩。因此,省级部门不掌握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实际开支情况”。(说法1:财政部门知情,省级部门不知情。对比本文最后贴出的两篇文章,令人困惑。)

  征求意见

  2014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卫计委明确回应称不会取消征收。

  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一些地方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存在进居民家里捉猪、牵牛、拿锅、挑粮等乱象,未能以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取信于民。此外众多基层超生被罚的案例表明,计生干部吃、拿、卡、要并不少见,超生罚款标准不明确、执行不统一,钱的去向不明晰。有学者研究认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共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约为200亿元,这些罚款去向并不明确。

  社会抚养费支出不该成谜

  原文链接:http://gongyi.sina.com.cn/gyzx/2013-09-03/104145196.html

  2013年09月03日10:41新京报微博

  9月1日是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实施整11年。当天下午,京、鲁、粤、沪等地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

  这是继浙江律师吴有水致信31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后,又有公民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来龙去脉”的行列。

  14位女律师之一、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溢智表示,虽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称,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但11年来,这笔应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事业公共利益的费用,始终未向社会公众公开。

  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区)计生委、财政厅寄出快递,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及审计情况。截至8月30日晚,他收到来自北京、上海等17个省(市、区)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总计超165亿元,其他14个省份或不予回复,或回复称不能公开。31个省(市、区)中没有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吴有水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

  黄溢智说,她们非常支持吴有水的申请,认为其他14个省份不予公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于是决定加入追问行列。

  9月1日,她们分别向尚未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广东等14个省份的计生、财政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希望了解2012年度各省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和支出情况,还进一步询问征收总额中包含多少例,以及同级财政部门收到社会抚养费后,向计生部门的返还比例。

  在吴有水收到的回复中,多个省份计生、财政部门均表示,并不掌握社会抚养费的具体使用和审计情况。(说法2)14位女律师昨天联名向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追问社会抚养费是否属于审计事项。如属于,各省份对社会抚养费的审计报告是否能向社会公开。

  对于此次联名追问,吴有水表示欢迎。同时,他也希望能够分工合作,“对同一部门同一问题,如果已经答复的还要重复申请信息公开,会干扰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新京报网魏铭言

  敢不敢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支出情况

  原文链接:http://zqb.cyol.com/html/2013-12/06/nw.D110000zgqnb_20131206_5-02.htm

  王学进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12月06日 02 版)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然而至今,尚无一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公开支出情况。(《新京报》12月5日)

  单是公开去年的征收总额而不公开开支情况,这样的信息公开意义不大。浙江律师吴有水和14名女律师之所以要求全国31个省市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信息,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各省市计生部门告知公众一年几百亿的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对于一项关系到千万人利益的行政性征收的支出情况,主管部门居然不愿或难以说清其用途,这确实令人无法接受。尽管多数部门给出的不公开理由听起来似乎有道理,譬如“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或者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征收,上缴县级国库,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挂钩。因此,省级部门不掌握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实际开支情况”,但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且看审计署9月18日发布的审计报告。对9省45个县的审计结果显示,各地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的现象普遍。如重庆有6800余万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忠县财政局人为调整财政收入,将社会抚养费6797.87万元滞留到第二年才上缴国库。酉阳县龙潭镇将社会抚养费挪作他用。再如云南5个县在2009年至2011年,分别有10.18%、27.33%、12.41%的社会抚养费至年末都未上缴县财政。这些资金哪里去了呢?原来是在征收人员、计生部门和财政专户等环节沉淀下来了。

  何谓“沉淀”?审计报告说得明白:在未上缴款项中,部分资金被挪用、坐支了。如云南省会泽县金钟镇、者海镇分别坐支社会抚养费及计生罚款63.71万元、53.18万元用于部门经费开支;金钟镇计生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将所收330.2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并加挪用。挪用的方式,则是五花八门。云南金平县勐拉乡的一名计生干部,将资金违规存入个人账户并提现用于就医等支出,更普遍的则是部门用于接待费、提成奖等支出,甚至以不开收据的现金形式收付,建立“小金库”。被强制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竟成了计生部门和计生人员的唐僧肉。

  窥斑见豹,上述个案典型地反映了社会抚养费的开支乱象,如此开支情况,当然也就不好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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