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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阳 :天则所,请自圆其说

作者:黎阳 发布时间:2016-08-28 13:33:49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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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2012弗里德曼促进自由奖获奖现场(资料图)

  2016年8月25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天则所”)来了个“有人问,天则答——盛洪就天则所8月10日《声明》答《中评网》问”(见附录)。

  查了天则所网站,才知道“中评网(www.china-review.com)是天则所旗下网站”——敢情这“有人问,天则答”是天则所所长跟天则所网站的自问自答。

  自问自答了半天,意思只有一个:我造谣诽谤,天则所无端受害,比窦娥还冤。

  鲁迅说:“人们打官司,失败的方面到了分发冤单的时候,对手就知道他没有力量再打官司,事情已经了结了”——天则所分发冤单,是因为官司要输吗?难说。

  尽管是自问自答,但要让人相信,起码的自圆其说还是必要的,比如:

  一.“造谣诽谤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评论:

  1.照您的这个“重要原则”,您是“谣言受害者”,所以“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既然如此,那您这番自问自答岂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岂不是把自己列入了“造谣诽谤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之列?

  2.您的这个“重要原则”对您的大老板茅于轼适用不适用?如果不适用,那算什么“重要原则”?如果适用,那茅于轼为什么从来也不“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别的且不讲,光他那篇“把毛泽东还原成人”就对毛泽东制造了多少谣言诽谤?“控制不住自己而流口水”、“跨不上汽车而不得不请人把他抬上去”、“长期卧床而腿肚子又细又弱”、“和孙维世,上官云珠有肌肤之亲”、“奸污过不计其数的妇女”、“完全丧失了正常思维”“已经疯狂了”、“欲置周恩来于死地”、“死亡达五千万之众。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总数”……所有这些哪样经过茅于轼的“证明”了?难道您的“重要原则”是“腚上挂镜子——光照别人”,一碰上自家人尤其是茅于轼就不管用了?如果不管用,那就证明您的“重要原则”狗屁不值,如果管用,那是不应该对茅于轼运用您的结论:“如果他不能证明他所说为真,就只能认为他所说的是谎言,应该承担构陷他人的法律责任”?

  .天则所的“研讨会”上仅仅“参会者之一”发表了“不同观点”,目的是“给一个国家带来应对策略的较大空间和更多储备”、“提醒对方可能会有如此考虑”、不过是“奥运会的陪练”、军事演习中的“蓝军”。

  评论:

  盛洪在自问自答中不是说“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吗?那就看看天则所的“研讨会”的结果怎样:

  1.天则所2012年6月14日开“研讨会”,提出“国际仲裁”、“九段线非法”,菲律宾半年后启动“南海国际仲裁”程序,核心内容就是“九段线非法”,跟你那个“研讨会”的主张几乎一模一样。无论是从时间看还是从内容看,都是先有你天则所的“研讨会”,后有菲律宾的“国际仲裁”。你说人家不是按你冒的坏水出的点子办,有什么证明?——按你自己的原则,这叫“造谣诽谤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2.天则所的“研讨会”之后不到半年,越南官方报刊就开始一再以天则所的“研讨会”为根据,作为“中国学者意见”,不仅证明否定了“九段线”,而且“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一笔勾销了整个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的全部主权:

  ——“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先生曾在中国报刊发表了关于海洋及海洋法律问题的90多篇文章,于6月14日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电子报举办题为“南海(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的研讨会上坦言批评关于东海问题的错误观点并驳斥‘九段线’”、“张曙光教授则强调,当中国坚决推出九段线却没有提出其根据并得不到任何国家的认可时,‘九段线’是无效的:‘你(中国)的权利是需要别人承认的,别人不承认,那么,你这个权利是没有的’”。

  (越南人民军报:“中国学者驳斥‘九段线’”2012年12月8日)

  (http://cn.qdnd.vn/webcn/zh-cn/120/364/379/201735.html)

  ——“然而,也有不少中国学者正式表态,驳斥上述观点。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网(Sina.com)2012年6月在中国共同主办‘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会上,中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指出:‘全世界的陆地边界和海洋边界从来没有一条是虚线的,而南海九段线是条虚线。我们的前人划的九段线没有具体经纬度,也没有法律依据’”、“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张曙光说:‘那就是其实(‘九段线’-记者)没有依据。因为不管是清政府还是民国政府都没有实际控制这一区域,只是我们单方面宣布这一块是属于我们的。”“上面是中国学者的不同意见。中国的官方立场又是如何呢?”

  (越南官网:“‘九段线’令全世界反对中国”2016.5.31.)

  (http://vietnammotherland.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71.html)

  ——“中国学者李令华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电子报举办题为‘南海(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的研讨会上坦言批评九段线的模糊性:‘我们(中国)划分九段线没有具体经纬度,也没有法律依据’”。

  (越南人民军报:九段线:随手画蛇添足2016年7月12日)

  (http://chuansong.me/n/426802145645)

  ——“陈庭山还引用了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的一位学者——李令华先生有关东海问题的研究文章中选用的一个历史故事”、“历史记载的故事证明,中国在清朝时期并不承认西沙(越南黄沙群岛)是属于中国领土,因此对黄沙群岛海域的治安保障工作不负任何责任。”“难道这些充满说服力的历史证据还不能证明黄沙群岛(中国称西沙)是属于越南的吗?”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越南人民军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2012年8月29日)

  (http://cn.qdnd.vn/webcn/WebPages/printNews.aspx?newid=204474)

  “陪练”、“蓝军”的起码原则是站在自己人一边、不得伤害自己人,而决不是相反。而你天则所的“研讨会”成了别人侵略中国的有力武器,用来一笔勾销了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全部主权——这叫体育“陪练”、演习“蓝军”?分明是以“陪练”的名义谋杀,假扮蓝军的敌军。

  战争中只要向自己开火,那就是敌人那边的,不管穿什么衣服打什么旗号。国家主权遭受侵略,只要是损害国家主权那就是侵略者那边的,不管以什么名义用什么理由。既然“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既然客观结果是天则所的“研讨会”变成了伤害中国主权的武器,那就证明他们是站在侵略中国的敌人一边的内奸,不管以什么名义用什么伪装。

  不仅从客观效果看如此,从主观动机上看也如此——天则所的研讨会一开始盛洪就宣布优先考虑的不是中国国家利益,而是“从整个世界最大利益出发思考国际规则”,还把问题跟“阿拉伯之春”扯到一起,提出“不干涉内政”的原则“是不是绝对适用”——如果不是想把问题朝“人权高于主权”、“国际干预”方向上引,岂能如此定调?这是从中国的主权利益出发的基本立场吗?有此定调,整个“研讨会”从头到尾压倒一切的呼声是中国如何“当国际乖孩子”——“中国在南海问题其实划界不是重大的问题,重大的问题是中美关系问题”、“南海问题不能光主张主权”、“如果国家主权利益和国际规则公正性有冲突的话,后者应该优于前者”、“遵守国际规则,可能在南海问题对我们不利,但总体上对我们有利”、“应该交给一个有公信力国际裁判机构做出最后的判断”、“南海问题要降温”、“不要带的太多感情色彩”、“必须有一个理性、普世的原则”、“绝不能用武力解决领土争端”……所有发言没有一个人理直气壮说九段线合法、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主权神圣不可侵犯,没有一个认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如果遭受侵略必须迎头痛击,没有一个人的出发点是“如何保护中国南海领海领土主权不受损失”,没有一个人挑战“九段线非法”的谬论。讨论来讨论去全是一个内容: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主权事小,当国际乖孩子事大,中心意思只有一个:如何息事宁人,如何让中国吃亏。不仅如此,就在这篇自问自答中盛洪还专门宣布“中国人民已经基本完成了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既然“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 已经基本完成,那当然就不存在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问题了,当然只剩下如何卖国投降的问题了。

  .美国和菲律宾搞“南海仲裁”不是天则所的研讨会冒坏水支招导致的——“在中国民间开的一个座谈会,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美国和菲律宾竟注意到了,并受到启发,这岂不是夸奖他们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吗?”

  评论:

  1.太谦虚了——天则所不是一直自吹自己多么多么重要、多能左右国策吗?盛洪不是刚刚在“天则之道——2016年8月4日在《天则发展论坛》的演讲”里宣称天则所“扭转了肯定国有企业不断变大变强的趋势”、“实现削弱食盐专卖的改革”吗?天则所不是一直自夸与许多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跟许多外国大使馆保持着密切关系吗?能量如此巨大、关系又如此密切,那人家岂能不关注天则所的一举一动,尤其是有关南海主权的“学术讨论会”这等重要活动?即使美国和菲律宾没那个本事“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即使天则所没有专门向自己的合作方通报自己的一举一动,就凭天则所把自己的一切活动都放上网公布这一标准行为本身就足以使美国和菲律宾迅速掌握天则所的“南海问题研讨会”这个“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的“中国民间座谈会”的内容。至于人家是否引起了注意并受到启发,那就从后来出笼的“南海国际仲裁”闹剧有多闹这一事实来判断吧

  (虽然天则所很细心地删掉了本来列在自己中文网站上的许多国外合作伙伴的名字,却犯了懒没有对自己的英文网站做同样修改,结果漏了馅:

  In addition, Unirule has, in recent years, built up various types of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s with many international private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s (CIPE), the Ford Foundation, Alton Jones Foundation, US-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 (IIE), and others, as well as with international public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World Bank,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sian Development Bank, and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Unirule also maintains relationships with many foreign embassies in Beijing, such as embassies from America, Australia, Canada, Germany, India, Israel, Japan, New Zealand, Russia, and Singapore. ...

  此外,天则经济研究所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与许多国际私人机构建立起了各种合作关系,如国际私有化企业中心(CIPE)、福特基金会、奥尔顿•琼斯基金会、美中商会、国际经济研究所(IIE)等组织等;与此同时还与许多国际组织建立了各种合作关系,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天则所同时与许多在北京的外国大使馆保持着关系,例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印度、以色列、日本、新西兰、俄国和新加坡。)

  2.看看上述越南报刊对天则所研讨会的引用——天则所的“研讨会”越南能立马查到,难道美国反而查不到?

  3.盛洪在自问自答中不是说“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吗?上面已经描述了天则所的“研讨会”的结果,已经证明其破坏效果。

  四.《环球时报》是中国官方报纸。《环球时报》发表了李令华的文章,证明中国官方重视李令华的主张。天则所是通过《环球时报》知道李令华的。因此要对李令华言行负责的是中国官方而不是天则所。

  评论:

  1.既然参加天则所“研讨会”的时殷弘有国务院参事的身份、葛海亭、张千帆、张曙光都有体制中人的身份,那是不是可以根据同样逻辑说天则所的“研讨会”代表了国务院?代表了“体制”即官方意见?

  2.承认这个逻辑就等于承认了越南的逻辑:举办天则所“研讨会”的是中国学者,因此天则所“研讨会”代表“中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国学者”的“学术研究成果”都承认了“九段线非法”,所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主权属于越南……

  盛洪的这篇自问自答虽然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用意却不难明白。

  2016年8月3日,我在一篇文章中说:“许多人说这次菲律宾闹‘国际仲裁’是美国人出的馊主意。不完全对。最早冒这股坏水的是中国‘公知’——更确切地说,是茅于轼的‘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博客’于2012年6月14日联合主办的‘《南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

  3天后,2016年8月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声明说,天则所与我无关,天则所涉南海的研讨活动更与我无关。

  再4天后,2016年8月10日,天则所发表声明。 2天后,2016年8月12日,天则所再发表一篇文章:“天则经济研究所与李令华老师的交往”,中心意思是说,一切都是李令华干的。天则所是从《环球时报》知道李令华的,所以责任是《环球时报》和李令华的,不是天则所的。

  李令华也不傻,2016年8月22日发表文章“张千帆教授等的话说错了吗?”意思是,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干的,张千帆有份,张曙光有份,天则所更有份,别想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我头上。

  李令华此文一出没两天,他的博客就上不去了,然后就是2016年8月25日天则所盛洪的自问自答,核心内容还是说,“南海研讨会”的关键责任是李令华和《环球时报》的,不是天则所的。

  显然李令华太不识相,非拉人下水不可。再听之任之,这张大嘴巴不知还会说出什么。所以他的博客胡说八道了这么多年都没事,偏偏这个关键时刻哑巴了。他既然发不了声,当然也没法搅了盛洪的自问自答——这里边的水真够深的。

  由此可见盛洪的自问自答最在乎的是把一切责任全推到李令华头上,好让天则所度过难关。至于能否自圆其说,那倒还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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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有人问,天则答——盛洪就天则所8月10日《声明》答《中评网》问 http://www.unirule.org.cn/index.php?c=article&id=4285 盛洪 2016-08-25

 

  《中评网》问:有人说,他们看不懂天则经济研究所于2016年8月10日发表的《声明》。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

  盛洪答:那我就解释一下。

  2016年8月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简称“国研中心”)发表了一个《声明》,说与天则研究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原来是因为网上流传着一个署名“黎阳”的帖子,说天则所2012年召开的一个关于“南海问题”的研讨会上,有人提出了一些与国内主流观点不同的观点,而天则所的研究项目曾经得到过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于是说天则所“卖国”;国研中心的一些研究人员是天则所的特约研究员,于是说国研中心“卖国”。在我看来,这一套跳跃推理漏洞百出,不值一驳;但是国研中心的《声明》引起了关注,似应回应。于是就有了天则所的上述《声明》。

  这个《声明》针对诽谤和相关机构的《声明》,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即造谣诽谤者是加害者,才有必要证明他所制造的谣言不是谣言;谣言受害者有权利追究造谣者的诽谤,没有义务证明谣言为假。

  如果一个社会,造谣诽谤者可以任意造谣,而谣言受害者有义务自证清白的话,岂不是鼓励加害者,而惩罚受害者?如果一个疯狂的人一天制造十个谣言而不付任何代价,谣言受害者只能忙不跌地辟谣,这个社会岂不是黑白颠倒了?

  我们提出的规则是,造谣诽谤者有义务证明他说的不是谣言,如果他不能证明他所说为真,就只能认为他所说的是谎言,应该承担构陷他人的法律责任。

  问:那么,既然天则所认为自己是谣言受害者,为什么不去起诉那个造谣者?

  答:天则所当然有权利去起诉那个造谣诽谤者。但什么时候行使这个权利,我们根据情况而定。现在看来,还无需这样做。这是因为我们相信,谣言止于智者。这个所谓“南海问题”的谣言为了达到耸人听闻的目的,不得不罔顾基本的事实和逻辑,所以直观地就非常荒谬和离谱。

  我们认为,谣言越是荒谬,越无人相信。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现在的中国人已经不是“文革”时期的中国人。他们理性,不会轻信明显没有证据和不合逻辑的言论;他们冷静,不会盲目追随几个高喊极端口号、声言要“打倒XXX”的人。

  造谣诽谤者显然自知是造谣,但想利用“三人成虎”和“谎言重复千遍即是真理”的群体心理弱点混淆视听。他们显然高估了自己的“技巧”,而低估了中国民众的理性和对“文革”的深恶痛绝。

  :天则所在2012年召开的有关“南海问题”的会议难道不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这是一个开放社会的正常现象,也是中国宪法所保护的普通研讨会。造谣者所引用来攻击天则所的话,只是参会者之一的发言。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一个论坛上的发言就等同于论坛组织者的观点。而一个论坛的正常规则是,论坛只是一个思想交流甚至交锋的平台。论坛的任务是尽量让与会者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而在主持时尽量保持中立。至于天则所的主流立场,可以看我们发表的文章。如我自己就发表过《南海:新的国际规则诞生的地方》和《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双重身份》等文章讨论南海问题。这都能在网上找到。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一个国家有关国际关系问题只能有官方一个声音,民间不许有不同的声音。正常的规则是,一个国家是属于全体国民的,任何一个国民都有权利发表对国际关系的意见。只是我们要区别,意见,建议,方案,和决策。意见可以表达,建议可供参考,方案以备决策,决策就要执行。来自民间的各种不同声音,会让决策者有多角度的信息,更周密的思考,而使决策较少失误。

  造谣诽谤者的逻辑是,如果论坛的某一个发言者的观点与后来某一相对国家的立场相近,就是给后者出主意。我们认为,关于某一国际问题的不同观点,恰恰给一个国家带来应对策略的较大空间和更多储备。各种策略无非包括以较多的让步换取合作,或以较强硬的态度逼使对方让步。在这一较大策略空间中如能与相对国家策略有一定重叠,则会给我们带来谈判成功的可能性。即使较极端的主张不能被接受,也提醒我们对方可能会有如此考虑,而让我们早有策略准备,不至于对相对国家的出招感到意外,仓促应对。奥运备战有陪练,军事演习有“蓝军”、“红军”,一国开放有关国际问题讨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问:在那次“南海问题”讨论会上,李令华先生说的“九段线缺乏法律依据”是提醒了美国和菲律宾搞“南海仲裁”吗?

  答:这种说法太高估了也太低估了美国和菲律宾。想一想,在中国民间开的一个座谈会,用中文说,中文发表,美国和菲律宾竟注意到了,并受到启发,这岂不是夸奖他们能够听到和吸收世界上各个地方的声音吗?另一方面,这个座谈会上讲的有关《国际海洋法公约》的明显问题,美国和菲律宾有那么多专家都看不到,还需要让中国人提醒吗?这不是把国际博弈的对手都当傻子吗?如果真这样想,哪有赢的道理?

  反过来,这也太贬低中国政府了。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不是会更容易看到这个用中文发表的会议记录,为什么没有对他们产生任何影响呢?李令华先生说出了我国在南海主权声索时的一个法律准备不足的情况。这恰是给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一个提醒,只强调“历史性因素”是不够的,还要钻研《国际海洋法公约》,用法律的手段争取我国的主权和利益。

  应该指出的是,李令华先生的主张还是受到了中国官方一定的重视。他的这一观点首先出现在发表于中国官方报纸《环球时报》上的文章“好‘篱笆’造就好邻居”中。我们的会议组织者是看了李令华先生的这篇文章后才邀请他参会的。

  问:有人说,反对极端民族主义的说法就是反对“爱国主义”,这种说法对吗?

  答:在今天这样一个民族国家林立的世界上,我们主张爱国主义,但反对曲解的“爱国主义”,反对极端民族主义。什么是“曲解的爱国主义”?就是本国利益至上;就是一谈到本国与他国的矛盾和冲突,就叫嚷着要动武,要打仗,要杀了别国的人。一旦别人说要和平谈判,要强调国际规则的公正性,就是“不爱国”。

  一国的利益是综合的,争取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一个方面;处理好与邻居的纠纷,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也是一个方面。更进一步,作为一个大国,不仅要坚持自己的主权和利益,还要在国际事务中推动公正规则的建立,为世界永久和平作出努力。其结果,也会使本国得到别国的尊重,甚至带来实际的长远的回报。这种态度,才是真正的爱国。

  那种强调本国利益至上的主张,动辄叫喊打仗的态度,并不会给本国带来好处。如果我们同意这种主张是对的,我们就等于同意社会达尔主义的丛林规则是对的,就等于承认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亚洲的行为是“爱国主义”,希特勒的种族优越论是“爱国主义”。“二战”的结果告诉人们,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法西斯主义的这种“爱国主义”最终害了日本和德国。

  一个原则,只有在普遍适用而不互相矛盾时,才是一个好的原则。当我们讲“爱国”时,我们也要同样理解别国人讲“爱国”。只有当各国的爱国主义都能平行相处,互不冲突时,才是一个好的爱国主义。

  在过去的一两百年中,中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处于弱势,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在那时,中国人强调用武力反抗侵略者,坚持寸土必争,就是正义的爱国主义。然而到了今天,中国人民已经基本完成了反抗侵略和维护国家独立的任务,我们已经变成了一个有优势的大国。我们与他国的纠纷是在国家间边界上的纠纷。在这时,再强调用武力解决纠纷,就等于承认过去列强恃强凌弱的丛林规则是对的。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的作者尼布尔指出,(曲解的)“爱国主义将个人的无私转化为民族的利己主义。”应该承认,由于人性的弱点,煽动仇恨比倡导博爱更宜得手,提倡爱全人类比提倡爱本民族更为飘渺,极端民族主义是人类的一个软肋。这也是造谣诽谤者看重这一“题材”的原因。但两次世界大战和“文革”的历史告诉我们,以仇恨为动力的行为会给人类带来多大的灾难!我们要牢记这些惨痛的教训。

  :有人说,天则所拿了福特基金会的钱,就等于拿了美国人的钱,拿了外国人的钱就是“卖国”。您怎么回应?

  答:福特基金会于1988年与中国国务院达成协议,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其对口合作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据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的网站,福特基金会年均在华资助金额约为1200万美元;到2011年,该基金会共在中国提供了2.5亿美元的资助。包括对一些研究项目,扶贫项目,以及到美国学习的资助。估计到现在福特基金会向中国各个机构共提供了3亿多美元资助。

  福特基金会资助的项目,早年侧重司法体系改革、生殖健康、环境和发展、经济改革及其社会影响,近年来侧重于社会公平,青少年教育与学习机会,与妇女与儿童权益等。福特基金会资助的对象包括中国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等数百家机构。应该说,福特基金会在中国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

  向这样一个合法的和公开的基金会申请资助是国际上正常的现象。天则经济研究所在成立以后的23年中,一共向该基金会申请到了两个研究项目的资助,分别是《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政策建议》的研究,和《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的研究,共约合人民币115.7万元。这相当于天则所近10年来收入的2.2%。比较一下,这10年天则所的国内个人捐款数额约为977.5万元。无论多少,我们要对福特基金会表示感谢。我们也愿意在以后以适当的题目向福特基金会再次申请资助。

  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看结果怎样,否则我们就要怀疑外资公司的行为,或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理论。在评判结果时,我们坚持一个原则,这就是“两不怀疑”;即“不要怀疑别人的动机,不要怀疑别人的智力。”我们只就是否合乎逻辑,是否有事实依据对一篇文章加以评判。动机或智力当然会影响结果,但既然如此,我们只需判断结果就够了。造谣诽谤者企图达到的目的,就是企图通过摧毁文章作者的人格,无需针对文章观点的事实依据与逻辑,就能轻而易举地否定某一篇文章。但造谣者要注意,一来他会在事实依据和逻辑上露出大量破绽,二来这种方法不仅在抵毁别人时是“便利”的。

  例如那个叫“黎阳”的人,据我们获得的相关信息,他现“居住在美国”,“吃美国的大锅饭”。根据他的逻辑,吃美国的大锅饭就是“拿美国人的钱”,就要按照美国的意志做损害中国的事情,包括写文章攻击中国的NGO,攻击中国的知识分子,企图通过反对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让中国实现“一言堂”,从而使中国不能从自由表达中获得更好的制度与政策方案。根据他自己的逻辑,他就是“汉奸”,就是“卖国贼”。

  当然,我们并不用这样的“逻辑”来否定“黎阳”和他的文章。我们认为他造谣诽谤的文章既没有事实根据,也逻辑混乱。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两不怀疑”。我们也希望这能成为更多的人的评价标准。我们自己也只接受这一原则的检验。我们接受福特基金会的资助,完成的两篇报告,《中国经济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政策建议》的研究和《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研究,我们早已放在网上,希望大家从事实和逻辑两个方面对这两篇报告进行评论。凡是这两方面有问题的,希望能提出意见,我们愿意讨论并接受我们认为正确的意见。

  [盛洪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6-8-25

  中评网首发

  关联阅读(一)

张宏良:人类历史的奇葩——天则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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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类历史上很少出现中国天则所这样的机构,天则所名义上是一家民营机构,却拥有六百多个官方研究员,其中包括诸多省部级干部,并且并非是一般的省部级干部,而是中国核心决策决策机构的省部级干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天则所是上届国务院的太上皇,只有天则所的顾问才会自豪地说:“上一周我刚去了总╳办公室,总╳亲自拉开车门把我送上车”。这就是中国民间机构天则所。当金融巨骗吴英被逮捕时,天则所创办人、天则所灵魂茅于轼,对中国公检法斩钉截铁叫板说,我的融资方式与吴英完全相同,有本事你们就来抓我。中国公检法三大系统全都立刻变成了哑巴。

  天则所的能量来自于哪里?美国人回答了这个问题,美国把历史知识绝不会超过本科生的茅于轼评为“当今世界最伟大的思想家”,与此同时,美国把四项大奖授予了中国前国务院领导人,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把诸多大奖在短期内授于同一个外国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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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则经济研究所网页截图

 

  张宏良微信公众号:zhanghongliang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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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良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014-08-13

  关联阅读(二)

他们是汉奸?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揭秘

我们是龙的后裔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 (Unirule Institute of Economics)由经济学家茅于轼、张曙光、盛洪、樊纲、唐寿宁与北京大象文化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创立。现任理事长为茅于轼教授,所长为盛洪教授,学术委员会主席为张曙光教授。

 

  “天则经济研究所”有一个纯粹的英文名字:Unirule Institute of Economics。

  按“天则经济研究所”的解释,Unirule表示Uni+rule,Uni解释为universal,意为“普遍的”,rule意为“规则”。那么,一个意思就是为天下制定普世规则。

  另一个意思,是根据 Uni在英文中真正普遍的含义是Bring together,即“把……合到一起”、“使……变成一体”,由此派生的词都有“合到一块”的含义,比如“联合”Unit、“工会”Union、“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Works of all over countries, unit!“联合国”United Nation等等。因此,rule不仅有“规则”的意思,更有“统治”的意思。这就是说,Unirule表达给外国人的实际意思是“联合统治”、“共同统治”。

  谁跟谁“联合统治”、“共同统治”?从成立伊始,“天则经济研究所”把自己的英文名称取为Unirule这一行为本身就体现了联合外国势力统治中国的险恶决心。

  天则经济研究所作为对中国政府最有影响力的民间智库,其宗旨是支持和推进经济学理论和前沿性社会经济问题的高质量研究,为中国的改革实践提供制度创新的解决方案。网上著名的“中国经济学家骇人语录”中,大部分都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骨干及积极分子,比如茅于轼、盛洪、张曙光、张维迎等等。

  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网站自诩荟萃了第一流的经济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以及人文和社会科学其它学科的学者。他们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院等学术研究机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国内著名院校;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信息中心等政府部门;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以及欧美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天则经济研究所在保持与这些学者交流的同时,与上述单位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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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私人机构”能如此神通广大,同时与国内外建立这么要害部门要害机构建立起这么多这么正式的“密切合作关系”?别的不说,谁见过允许中国官方部门与“私人机构”建立正式的“密切合作关系”的规定?以私人资格去找几个政府要害部门建立个“密切合作关系”做得到吗?同时与国内外官方民间这么多机构建立并维持如此庞大复杂的“密切合作”关系网——这决不是任何私人或私人机构所能做到的,甚至不是一般的政党所能做到的——普通政党能同时跟诸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这些机构建立起“密切合作关系”吗?能整天跟外国大使馆关系密切吗?这已经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准政权机构才有条件做到的事了。

 

  真正的解释只有一个:这个“天则经济研究所”说是“民办私人研究所”,实际不但已经成了一个不叫政党的政党,而且成了一个中国法律事实上不敢管、“能做不能说”地享有着“治外法权”的国中之国、独立王国。它一头通向外国基金会、外国组织、外国大使馆,一头分别通向中国上层建筑一切要害部门,天罗地网密密麻麻,上通下达,四通八达,来自外国的指令通过它这个“中转站”和“放大器”,转变成各种形式的讨价还价,再变成“政策交易”,又摇身一变为“中国包装”的“政策决策”、“学术研究”和“舆论呼声”,最终转化为“中国内政”。

  茅于轼创办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从一开始就受到了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而福特基金会是一家与美国政府、情报机构和国外政策集团有紧密联系的私人免税基金会。茅于轼本人与天则研究所的一些核心骨干,早在1980年代初以学术研究名义在美逗留期间,就开始接受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

  美国福特基金会成立于1936年,但真正发挥作用是在1953年改组之后。二战后,美国政府为了做自由世界的领袖,认为必须研究和了解苏联。通过美国国会的立法和参众两院的推动,美国政府正式由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与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联手,大批拨款,提供赞助,在各大名校建立区域研究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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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53—1966年十几年的时段里,福特基金会即给了美国三十四所著名的研究大学两亿七千万美元(相当于现在的二十多亿美元),进行所谓的区域研究。1966年中情局的一份研究报告强调,“货真价实”的基金会,如福特、洛克菲勒和卡内基基金会等“是最好的,也是最不易被怀疑的资助掩护机构”。

 

  福特基金会的董事、官员大多与中情局关系密切,有些就是特工人员。麦克洛伊担任该会董事长时,曾为数十名中情局特工提供掩护身份,并设立一个管理部门,专门处理与中情局的关系。

  桑德斯(Frances Stonor Saunders)经过数年研究出版了一本长达五百页的新书《文化冷战:中央情报局与文学艺术》(也译为<谁承担费用——中央情报局与文化冷战>)写得更清楚:真正帮了中央情报局大忙的是诸如“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洛克菲勒基金会” (Rockefeller Foundation), “卡内基基金会” (CarnegieFoundation) 这样的大牌基金会。中央情报局往往将经费拨到这些基金会的帐上,然后这些基金会再以自己的名义把钱“捐助”给中央情报局指定的对象。

  天则研究所的网站堂而皇之地透露自己的资金来源:Unirule does not receive financial assistance from any government entities,and instead, is dependent upon social donations and provisional grants for projects from institutions in China and abroad. Projects include research proposals entrusted to Unirule, training programs, and other services provided.(天则所不从任何政府部门获得财政支援,全靠来自中外社会机构的捐款和项目经费。项目包括委托天则所的研究、培训及天则所的其他服务。) In addition, Unirule has, in recent years, built up various types of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s with many international private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s (CIPE), the Ford Foundation, Alton Jones Foundation, US-China Chamber of Commerc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 (IIE), and others, as well as with international public institutions, such as the World Bank,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sian Development Bank, and African Development Bank. Unirule also maintains relationships with many foreign embassies in Beijing, such as embassies from America, Australia, Canada, Germany, India, Israel, Japan, New Zealand, Russia, and Singapore.(此外,天则经济研究所在最近的几年中已经与许多国际私人机构建立起了各种合作关系,如国际私有化企业中心(CIPE)、福特基金会、奥尔顿.琼斯基金会、美中商会、国际经济研究所(IIE)等组织等;与此同时还与许多国际组织建立了各种合作关系,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天则所同时与许多在北京的外国大使馆保持着关系,例如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印度、以色列、日本、新西兰、俄国和新加坡。)

 

  实际情况是:“天则经济研究所”的生存,全靠外国人给钱。茅于轼说得明白极了:“我根本不在乎拿外国人的钱,我也不在乎拿资本家的钱。我不拿他的钱,我拿谁的钱?谁给我钱?政府的钱,我们很难拿到。有没有老百姓拿钱给我们?有,那是少数,给个两万三万的,靠这个根本活不了。

 

  长期以来,天则研究所的功能就是 CIA 通过外国基金会控制中国中国政界、学界、舆论界的“包工头”与洗钱机器。外国势力通过这样的渠道,以“联络站”、“培训班”+“政策交易所”的名义,外国基金会直间接向中国官员、“专家”、“学者”、“精英”塞钱,而同样的钱以“研究经费”、“咨询费”、“服务费”等堂而皇之的名义去行贿,就名正言顺了。

  那么,这一条利益输送带就很清楚了:靠外国资助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操纵“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通过“联合研究”出色地引导美国人摸清了中国政府内部运做的规律,掌握了把美国的需要变成中国的国策的诀窍——“如何使本报告对中国领导层更有利用价值。”对此佐利克大加赞赏,一再用表示“指导、引导、导引、向导、带领、带路”的guide这个词表彰他们带路有功。佐利克简直公开称他们为 “带路党”了。

  《百度知道》有一条问答题:天则经济研究所是汉奸云集的机构吗?

  标准答案是:“是美国中央情报局资助的福特基金会搞的机构,用来和平演变的。天则的人未必都是汉奸,因为里面很多人都已经入了美国籍,不是中国人了”。

  茅于轼曾经为大汉奸汪精卫的卖国行为辩护:“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要重新评价汪精卫。文章我没有看到。对汪精卫我也没有任何研究,但是引起我的思考。”“也可能有一些汉奸并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减轻人民的痛苦,作为抵挡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欺压的缓冲器。这样的汉奸非但没有错,而且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狱,为的是减轻老百姓的痛苦。反过来看,有些英雄拿几十万人民的性命做抵押,坚决不投降。只是为了报效皇帝老子。从人民利益的立场看这些人不值得效法。用这样的眼光看问题,几千年的历史就要改写。”

 

  “天则经济研究所”这样的机构居然会成为中国政府的宠儿,不但在颠覆中国的传统道德观,更使中国老百姓弄不清:如今中国政府究竟是根据中国人提供的根据在决策,还是根据美国人通过“天则经济研究所”塞过来的根据在决策?是根据中国的利益在决策,还是根据“天则经济研究所”伪装成中国利益的美国利益在决策?

  归根到底,中国政府究竟是中国人在管理,还是美国人在管理 — 通过“天则经济研究所”的“转包”在管理?究竟是谁在真正决定中国政府的大政方针,中国人还是美国人?中国的国策是不是可以买卖的?像通过“股票交易所”买卖股票那样通过“天则经济研究所”这样的“政策交易所”买卖政策?

  更进一步的问题则是:如此发展下去,统治中国的究竟是中国人的政府,还通过“天则经济研究所” 这类中国人实施Unirule(联合统治)的美国人的政府?

  关联阅读(三)

黎阳:为什么李令华、天则所之辈敢如此肆无忌惮里应外合“学术卖国”?

  来源:民族复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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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链接:www.mzfxw.com/e/action/ShowInfo.php

  且看如下事实:

  1.2012年6月14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与“新浪博客”联合举办《南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

  在这个研讨会上,天则所的张曙光宣布“九段线非法”;国家信息中心海洋研究所的李令华宣布“黄岩岛不能享有专属经济区和领海”、“黄岩岛等南海岛礁全都不适合人类居住,不能享有专属经济区,领海就更别说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提出“国际仲裁”:“我们就应该按照国际法、海洋法来处理问题。包括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应该交给一个有公信力国际裁判机构做出最后的判断”——提出“南海国际仲裁”把南海问题国际化,张千帆是天字一号。

  2.天则所的这个研讨会后仅半年,菲律宾便不折不扣按天则所“公知”这个研讨会支的招启动了“南海国际仲裁”,仲裁的核心内容正是天则所“公知”提出的“九段线非法”。

  3.天则所的这个研讨会后仅两个月(2012年8月29日),越南“人民军报”和其他官方网站便搬出李令华到处宣扬的故事——满清拒绝接受发生在南沙的抢劫报案而越南接受了,以此为最大的王牌法律根据证明“中国在清朝时期并不承认西沙是属于中国领土”,由此断言“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宣布“中国的边界最南不过海南岛”,从而一笔勾销了中国全部的南海主权。(见附录1:越南人民军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附录2:越南网站:李令华说三沙市违法;附录3:越南网站:李令华说海洋石油981违法)。

  4.天则所的这个研讨会后不到半年(2012年12月8日),越南“人民军报”即以天则所的这个研讨会为根据证明“九段线非法”(见附录4:越南人民军报:中国学者驳斥“九段线”)。

  5.“南海仲裁”闹剧落幕前夕,越南官方网站更一再以天则所的这个研讨会为根据要求中国放弃“九段线”,否则“‘九段线’令全世界反对中国”(见附录5.越南官网:“九段线”令全世界反对中国;附录6.越南官网:中国学者:“九段线”没有法律地位呼吁取消)

  6.李令华对太平岛、钓鱼岛也没有放过:“7月12日发表的南海仲裁庭判决书上写到,南沙群岛无一能够产生延伸的海洋区域,并认为南沙群岛不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共同产生海洋区域。”“毫无疑问,该问题对于解决海洋争端和海洋边界问题的关系密切。从总体上说,这一判决是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岛屿条文相一致的”、“由于太平岛与整个大陆比较起来毕竟面积小,不可能获得较大面积的法定海域”(李令华:“关于南沙太平岛法律定位的思考2016.7.18.)。“中日共同拥有钓鱼岛”、“中日两国和人民友好毕竟是大局,我们应该向前看!”(李令华:中国学者提中日“共管钓鱼岛方案”2012.12.26.)

  上述事实仅仅是被发现的一小部分,仅仅是能搜索到的、见诸越南华文网站的那部分。其他文字的呢?其他国家的呢?没敢公开的呢?不知道还有多少。

  仅仅从上述的冰山一角已足以看出李令华和天则所与菲律宾和越南相互配合得非常密切,这边一呼,那边马上就应——你提出“国际仲裁”,他马上启动“国际仲裁程序”;你提出“九段线非法”,他马上把“九段线合法性”作为仲裁核心内容;你“考证”出“满清拒绝接受发生在南沙的抢劫报案而越南接受了”,他马上把这当成王牌法律根据证明“中国在清朝时期并不承认西沙是属于中国领土”,再结合你提出的“九段线非法”,断言“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轻而易举一笔勾消了中国全部南海主权……这边一拿出“学术理论”,那边马上就变成国家行动——从“立竿”到“见影”的时间长不过半年,短不到两个月。

  从天则所举办《南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到“南海国际仲裁”尘埃落定足足四年。时间如此之久,内外互动配合如此密切、反应如此迅速,李令华和天则所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学术理论”已变成了菲律宾和越南侵犯中国主权的有力武器?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在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菲律宾启动“南海国际仲裁”的动静闹得那么大,他们会不知道?会看不出菲律宾完全是按他们支的招“国际仲裁”、以他们给出的“九段线非法”的法律点子为诉讼核心?李令华公开承认接受过越南记者多次专门采访,怎么可能不知道越南为什么那么重视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理论”与越南“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的断言的关系?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怎么可能不知道“国际仲裁”完全是用自己的“九段线非法”等“理论”给中国下套?明知这一切还拼命鼓吹中国前往应诉,不是蓄意坑害国家是什么?

  尤其这个李令华,开口闭口“中国签署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必需如何如何”,摆出一副“国际海洋法头号权威”的架势到处指手划脚装腔作势吓人:“南海海洋划界必须要与国际接轨”、“南海划界必须按照《公约》74与83条进行”、“外交部和海洋局官员对领海基线确定必须要有正确认识”、“中国海洋问题官员和专家要杜绝使用‘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一词”、“南京大学在南海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应受到严厉批评”、“争端岛屿不是中国国内特别重要的问题”、“中国宜改变在南海的僵硬政策”、“论最高法院对管辖海域司法解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解决南海问题不能留下悬念”、“专家名人不该就南海仲裁瞎起哄”……开口闭口“必须”、“必须”、“必须”——“外交部必须”、“海洋局官员必须”、“最高法院必须”、“中国海洋问题官员和专家必须”、“南京大学必须”、“专家名人必须”、“中国必须”……从最高法院到外交部到海洋局这个顶头上司到“专家名人”全都“必须”个遍,连“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这个词都不准用,“癞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你以为你是谁呀?上帝?还是南霸天?

  (还有更邪的呢。察网登了我指责李令华和天则所这个“研讨会”的文章,这下可摸了一大把老虎屁股,惹得李大人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政治上上纲上线,造谣和污蔑”、“用心险恶”还不算,还威胁“迟早一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李令华:谴责“察网”的可耻行为2016-08-15]

  怪事年年有,今天更不同——既然讲“法律的严惩”,可见还知道有国法。既然知道国法,那就要说道说道:损害国家主权的该不该受“法律的严惩”?蓄意断送中国南海全部主权的呢?你那个“九段线非法”为菲律宾利用“国际仲裁”剥夺中国南沙主权提供了根据,算不算损害国家主权?你那个“九段线非法”再加上你编的那个“满清拒绝接受发生在南沙的抢劫报案而越南接受”故事更成为越南断言“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借机一笔勾消中国全部南海主权的王牌法律依据。而我的文章也好,察网也好,可有半分这种效果?要说“法律的严惩”,还有谁比你李令华大人更有资格?)

  按李令华和天则所“公知”们的解释,要遵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就必须放弃“九段线”、必须放弃南沙、必须放弃西沙、必须放弃钓鱼岛……好像中国签署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是为了挨宰挨宰再挨宰、放弃放弃再放弃;好像中国嫌自己领海多余,所以专门挑了个能把中国全部领海剥夺个精光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跟自己过不去——事实果真如此吗?如果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真如李令华所解释的那样是个专门欺负中国、专门让中国吃大亏的条约,那中国为什么签署?为什么不退出?

  真正的原因是李令华和天则所“公知”们故意曲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蓄意卖国。

  美国要围堵中国,所以需要在中国南海制造热点;为了在中国南海制造热点,所以需要出兵干涉中国南海;为了出兵干涉中国南海,所以需要师出有名;为了师出有名,所以需要把南海问题国际化——美国不是南海周边当事国,因此出兵干涉南海唯一拿得出手的理由是“公海航行自由”。中国一再声明“中国南海主权不影响公海航行自由”,这就堵住了美国的嘴。而一旦南海问题国际化,美国就另有了出兵干涉的理由:这已经不是双边问题,而是国际问题。既然是国际问题,那我虽然不是周边当事国也照样有理由出兵。这样的形势决定美国迫切需要一个把南海问题国际化的机会。美国不是南海周边当事国,没法自己出面提出来,所以需要某个南海周边当事国、尤其是菲律宾出头干这勾当。可惜菲律宾政客们的脑子转得不够溜,折腾了多少年也没转到这条道上来,直到李令华和天则所“公知”们的这个研讨会直接支了招,他们才突然开了窍,才知道了要按“九段线非法”的路子启动“国际仲裁”程序。

  “南海国际仲裁闹剧”尽管是闹剧,但仍然使美国得到了最需要的东西:南海问题国际化——说“南海国际仲裁”是闹剧、仲裁结果是一张废纸,那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中国必须足够强大而且领导足够坚定——只有中国足够强大、领导足够坚定,这个山寨的野鸡仲裁庭的仲裁结果才没人敢买账,才会是废纸一张而不起作用。一旦形势有变逆转、中国不够强大或领导不够坚定,那即使是山寨的野鸡仲裁庭的东西也会被人们所接受,废纸就不再是废纸了。只要力量对比有变、美国觉得力量足够,就算山寨的野鸡仲裁庭的废纸照样能当令箭用——美国当年打伊拉克时什么根据都没有,光凭莫须有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说打就打,不为别的,就因为伊拉克问题已经国际化而且力量对比一边倒。

  中国人评价这次“南海仲裁”必须看到正反两面。正面:胜利,成就,辉煌。反面:从此南海问题永远被置于“被国际化”的达摩克利斯剑的威胁之下——只要力量对比有变,美国就可以马上把这个山寨野鸡仲裁庭的废纸废物利用变废为宝,变成“国际判例”、“国际法”,把属于中国的210万平方公里领土领海变成“非法领土领海”,为“依法处理南海问题”、出兵武装干涉南海埋下伏笔。换句话说,“南海仲裁”为美国日后出兵干涉南海合法化提供了国际法律根据,成了可以随时引爆的定时炸弹。

  看看美国历次对外用兵的先例就可以知道人家从来都避免单干,从来都要拉着一群人下水,要消耗人人有份,免得自己消耗让别人坐大。要拉人下水就必须师出有名,就必须“兵马未动法律先行”——先把问题国际化,纳入美国把持的国际司法体系中,把对方置于“非法”、“违法”、“非正义”的地位,然后才能抓住“正义”的旗帜名正言顺“替天行道”。这次“南海仲裁闹剧”之所以能成闹剧是中国坚决斗争的结果,但事情并没有结束。“南海问题国际化”的阴影从此永远笼罩在南海上空。

  人大“公知”张鸣曾一脸无辜、貌似“可怜”实则气势汹汹地质问:“我们连这个国家的一根毛都卖不了”、“小百姓就是想卖国,卖得了吗?一没法跟外国做交易,出卖国家利益,二什么都不知道,没法出卖情报。将军大校之类,倒是教教我们,怎么个卖法?”其他“公知”马上纷纷鼓噪随声附和:“穷教授无权无势无外国籍,更没有国库钥匙,当不了国贼”、“平民没当国贼的资格”…… .

  看看李令华和天则所“公知”们的上述行径,再看看这些高论对菲律宾和越南对华国策、对“南海问题国际化”的直接指导作用,马上就能明白“公知”卖国是怎么个卖法了:“学术卖国”。

  “南海国际仲裁”为美国提供了一个可以作为出兵干涉南海的法律支点:本来“老虎吃天——没处下嘴”,现在有人开了个后门引狼入室——美国出兵干涉南海的关键国际法律根据是“南海问题国际化”,“南海问题国际化”的关键突破口是“南海国际仲裁”,“南海国际仲裁”的关键突破口是李令华和天则所“公知”们的“研讨会”和“学术研究”——李令华和天则所“公知”们就这样用自己的“研讨会”和“学术研究”为美国制造出了出兵干涉南海“合法化”的国际法律武器。

  不管是美国还是越南菲律宾,自己直接出面宣扬中国“非法侵占”、动员人们对抗中国都不免被认为是单方面的主观夸张,再声嘶力竭效果也不免大打折扣。而由李令华和天则所这些中国“公知”出面来证明中国“非法侵占”,那就大不一样了——中国人自己出来证明中国“侵略”,而且是中国号称“理性”、“公正”、“客观”的“公知”、“权威”们用“学术研究”来证明,其可信性、宣传效果和动员效果当然有天壤之别。

  “学术卖国”比任何其他形式的卖国都更危险,更恶毒,更不可饶恕——以“学术”的名义卖国能对中国造成任何人都无法比拟、无法替代、无法超越的破坏:人大“公知”张鸣们所说的“作交易、卖情报、搞破坏”之类卖国对中国造成的破坏效果有限,次数有限,时间有限,而李令华和天则所这些“公知”用“学术卖国”制造的“南海问题国际化”对中国造成的破坏效果无限,次数无限,时间无限——即使李令华和天则所的“公知”们真如人大“公知”张鸣们所说的那样“无权无势无外国籍,更没有国库钥匙”、“没法跟外国做交易”、“什么都不知道,没法出卖情报”,但光是摇摇唇鼓鼓舌耍耍笔杆子,就从法律上把中国海南岛以南全部南海210万平方公里的领域一笔勾销了,就为美国出兵干涉南海制造了法律根据,为中国今后埋下了无穷麻烦——如此“学术卖国”,其他人干得来吗?

  “学术卖国”尽管表面上看似乎如鲁迅所说“血案中而没有血迹,也没有血腥气的”,而实际上是为大屠杀、大流血奠定基础、创造前提。一旦奠定了基础、创造了前提,大屠杀、大流血就仅仅取决于力量对比,仅仅是个时间问题。只要力量对比失衡,时机立刻成熟,“学术卖国”的致命效果立刻全部发挥出来,立刻血流成河:

  ——记不记得“东北是满族的嫁妆从来不属于中国”、“我满洲自古以来即为独立之国家,与中国常为起伏之势,绝非中国领土。此次建国,实历史上之必然性,无丝毫之可疑”、“日俄战争后,日本把沙俄赶出了东北,并把99%的领土归还中国”、“因为日本这一次大牺牲,才把这东亚的和平确实保全,不独使俄国畏惧,就是英、德、法等的侵略亚细亚,也都被阻止,清国才免去瓜分的大祸。且能使轻视有色人种的欧、美人等,从良心上反省,并促进亚细亚民族的奋起,实在都是依赖日本胜俄的成绩”之类“学术研究”?这类“学术研究”的结果就是“满洲独立”、“满洲国”、“日满一体”、“大东亚共荣圈”、“敢自称中国人者杀无赦”、“敢反满抗日者杀无赦”——“理性”吗?“和平”吗?

  ——记不记得“中国北部边界是长城”、“中国西部边界不越过青海”之类根据“东突”、“疆独”的“学术研究”得出的论断?这跟“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中国的边界最南不过海南岛”之类根据“九段线非法”、“满清拒绝接受发生在南沙的抢劫报案而越南接受了”之类“学术研究”得出的论断是不是似曾相识?“东突”、“疆独”的“学术研究”后果之一就是乌鲁木齐7.5血案。“理性”吗?“和平”吗?有此北疆的“学术研究”先例,岂能不令人好好想想李令华和天则所这些“公知”在南疆的这类“学术研究”会带来什么后果?

  ——再看看复旦“公知”冯玮的“学术研究”:向中国人大力推荐日本NHK的记录片,借NHK之嘴告诉中国人:七七事变是因为“在(芦沟)桥附近演习中的日军遭到枪击”、“真相至今不明”、南京大屠杀是因为南京城里“街上到处散乱着被丢弃的正规军军服和兵器。这些家伙似乎都换便衣了”、分不清谁是军人谁是老百姓,所以要不管军人老百姓一起抓、“把他们抓起来,这是正规军军人,这是平民,怎么样,你说能分清楚吗?”、因为“日中两国尚未处于国际法规定的战争状态”,所以中日之间只是“事件”而不是“战争”。既然不是“战争”,那从法律上讲就不存在“战俘”,也就是说抓到的中国军人不能算“战俘”。既然不算“战俘”,那就不属于规定了战俘待遇的国际协定有效范围——关于战俘的国际协定只禁止虐待战俘,没禁止虐待平民。“法无禁止即可行”,既然国际协定没规定,那日军自然可以按照自己“暴支膺惩”的意愿“激情杀人”、因为日本没有向中国宣战,所以没有明确规定要遵守国际法的天皇的宣战昭书,所以日本就可以不遵守国际法,就可以屠杀战俘。因为分不清军人平民,所以杀错了也情有可原:“杀的也可能是平民。所以人家要说是屠杀的话,那也……”所以日军的南京大屠杀是严格按照国际法规定办事,对不符合国际法规定的“战俘”一概不予以战俘地位。这就叫“程序正义”。这不是因为日军惨无人道,而是因为“规定了俘虏待遇等的国际法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多么美妙的字眼:“国际法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既然如此,那南京大屠杀就不是罪恶,南京大屠杀中入日军入城式就是“在世界历史上永放光彩的南京入城仪式”……结论: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挑起的,南京大屠杀是中国人自找的,日本人干的一切都没错,用不着道歉,用不着悔过,将来只要有机会还可以照样再干——如此NHK,如此记录片,却被冯玮定性为“属于理客中媒体”、“对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揭露,胜过某些中国爱国网民的口号”。如此“学术研究”,“理性”吗?“和平”吗?

  ——再看看越南的“学术研究”:“越南强大时曾饮马长江”、“与中国划长江而治”、“据《越南摭怪》,越南的神话人物‘骆龙君’的后代曾建立名为‘文郎国’的国家,文郎国‘东夹南海,西抵巴蜀,北至洞庭湖,南至狐狲精国(即占城,今天越南中部)’”、“文郎国国君为‘雄王(hungvuong)’(今天越南的各大城市里都有以‘雄王’命名的街道)”……

  ——再看看韩国的“学术研究”:“渤海国属朝鲜”、“整个东北都属高丽王朝”、“满洲和韩半岛属于一个文化共同体”、“把满洲归纳与韩国古代领域不仅合乎情理,而且也是必要的”、“韩民族的祖先远古史上生活在阿尔金山”、“中国《山海经》上说的长白山即韩国的白头山”、“白头山是韩民族的发祥地”、“东北地区是韩民族的发祥地”、“满洲历史上属于高丽”、“山东历史上属于高丽”、“中国中原地区曾是韩国领土”、“韩民族的一切文明文化史都超过中国的文明史”、“进入青铜器时代都比中国早上千年”、“孔子是韩国人”、“孙子是韩国人”、“毛泽东是韩国人”、“韩民族要收回他们的故土”、“端午节是韩国节日”、“中医改名为韩医”、 “追溯韩民族的北方古历史”、“满洲由中国的辽宁,吉林,黑龙江等三省组成,这个面积超过韩半岛5倍的广阔领土虽然现在是中国的领土,但此前一直是我们民族的舞台”、“满洲不是中国的东北”、“要重新命名为韩民族古代的北方领土”、“在21世纪,这一地区在经济,文化方面很有可能与韩半岛再次连里密切的关系。从这一点看,我们对北方古历史的重新认识不仅为了‘过去’,更重要的是为了‘未来’”、“要重新设计民族的未来”、“在华的朝鲜族同胞都有自己究竟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的困扰,如果要充分尊重这些人的个人意愿和人权,就要在延边举行公决,让我们的海外同胞连同土地一起回到韩民族的怀抱,就像香港回归中国”、韩国队在中国长春冬运会上公然打出横幅“白头山是我们的”……

  越南、韩国的“学术研究”之所以没有马上变成流血杀戮,仅仅是因为受目前力量对比的制约而没法实现。一旦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情况如何就难说了——想想“满洲国独立”之类“学术研究”的后果,想想“中国北部边界在长城、西部边界在青海”之类“学术研究”的后果,不难明白这类“学术研究”背后的狰狞,也不难明白李令华、天则所“公知”的“学术研究”为“中国南部边疆不超过海南岛”之类饱含杀机的结论所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只要以“学术”、“理性”的名义干坏事,那就决不会是一般的坏,而是坏起来没边没沿。即使乍一看貌似和平理性,那也只是眼前的表面假象,真正的残酷一定在后边——李登辉、陈水扁、蔡英文等以“改进学术教育”的名义大搞“教材乡土化”时显得那么“理性”、“和平”,结果呢?去中国化、两国论、一边一国论、仇中反中、鼓吹台独、反对统一……如今台独已成气候,和平统一已无可能——开始似乎“和平,实际的结果呢?剧烈的流血杀戮。

  明白这些就能明白李令华和天则所这些“公知”以“学术”的名义卖国后果有多严重,罪恶有多深重了。

  天则所是外国基金会养的,那里的“公知”搞“学术卖国”也算拿钱交差。而李令华如此积极“学术卖国”为什么?

  看看李令华自己写的简历:1946年生。1964—1969大学本科。1970年8月分配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工作,1987年搞国际海洋法研究(但李本人2012年7月20日在天则所说,他是1991年开始搞海洋划界研究的),2006年8月退休。相貌:马马虎虎(马马虎虎?看看照片……)简历上填的是“科研人员”,但又到处以“研究员”、“学者”自居。

  这份简历有意思:大学本科上了六年,其中文革前读了两年,文革中读了四年,实际读了多少不知道;70年分配工作,干了18年改行搞海洋法,再干19年退休。

  ——首先没听说过“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有“海洋法研究”的职能,也没听说过法律体系内有“科研人员”和“研究员”这类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才有的业务职称。

  ——其次,一没见考研二没见留洋三没见特殊成就,就凭读得半半拉拉的大学本科再加上半路出家搞海洋法的经历就能成为“著名学者”、“研究员”——您糊弄谁呀?真有真才实学业务大拿,能让你半路出家改行去吗?能到退休时还名不见经传、从不见有什么突出成就吗?

  莫名其妙的单位体制,驴唇不对马嘴的专业职称,破绽百出的学历资历,拿不出手的业务业绩——合到一起是什么?混混。招摇撞骗的混混。混到退休也没混出名堂的学术老混混。

  为什么那么煞费苦心要把自己从“研究人员”说成“研究员”?显然混到退休都没能混上“研究员”成了一大心病,死不甘心(凭这样的学历资历业绩,能混上正牌的“研究员”那才真是人间奇迹)。但李老混混显然已经想“研究员”职称想得发了疯,想出名想得走火入了魔,尽管混了一辈子也没混出名堂,仍然不死心,仍然“生命不息,混混不止”,继续招摇撞骗,誓将混混进行到底。不过他显然总结了教训,知道了“大路不通走捷径,正道不通走邪道”。什么捷径?女的出名捷径是卖身,一脱成名;男的出名捷径是卖国,一卖成名:“不能流芳百世,那就遗臭万年”——这才是无名之辈历史出名的好办法。于是就有了李老混混以“海洋法专家”名义的“学术卖国”。

  这招果然灵——李令华2006年退休,2010年开博客,直到2012年6月21日前在互联网上一直默默无闻,博客访者寥寥,博文读者无几,一股“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的坟丘子霉味。然而自从2012年6月21日网上发布了李令华在天则所“南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的发言之后,立刻大不一样:李令华顿时大红大紫,成了“研究员”、“著名学者”、“国际海洋法专家”、“海洋法权威”,博文阅读量成千倍增加,文章在网上传得铺天盖地,只要在网上搜索“南海九段线”、“南海U形线”,压倒一切的名字必定是“李令华”,绝对天马行空,独来独往,一言堂的霸主,越南官方网站更不吝惜溢美之词,一开口就是“中国著名学者李令华”、“中国权威学者李令华”……

  小孩闹“人来疯”,李老混混呢?人捧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第一次到天则所参加研讨会(2012年6月14日)还只说“划界”,第二次到天则所参加双周学术论坛(2012年7月20日)时就公然叫嚣“我们的海洋要重新分配”——“有人老强调九段线是1946年形成的,说九段线远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字之前存在,因此必须以九段线为主。不是这样的道理,为啥?因为世界在发展,这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现代海洋法,160多个国家签署的,而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基本上最主要的就是我们的海洋要重新分配,加强管理,把这区域重新分界。况且九段线是虚线,没有经纬度,海洋边界必须是实线。我们必须与世界同行”、“我国是大陆国家,应该把西沙群岛的28个基点全部撤销”。

  看到李令华这一“学术研究”的要害没有?“划界”涉及的是“线”,是边界上的小打小闹;“重新分配”涉及的是“面”,那可就是大范围大面积的领域问题了。“因为世界在发展”,所以现在的法要管过去的事,所以历史形成的边界不算数,要根据“现代海洋法”来“重新分配”中国的海洋——按现在的法重新分配历史形成的领域,这意味着什么?能重新分配海洋,为什么不能重新分配陆地?这个口子一开,那离“按XX现代法律原则重新分配世界”还有多远?离世界大战还有多远?如此“学术研究”,凶狠不凶狠?恐怖不恐怖?

  据何新博客,原美国海军情报中心主任说,收买中国文人十分容易,只要帮他们在海外知名刊物上发表文章、多给点稿费就成。不过如今看来这种买卖虽然在美国人看来很赚,其实还是亏了,多掏了腰包花了冤枉钱——李令华用自己的例子证明中国“公知”的价码比美国人估计的要贱得多:用不着高稿酬,甚至用不着掏腰包,只要给几顶高帽子、帮他们出名就能成交:只要给李令华这类想出名想得发疯的老混混安上个“研究员”、“著名学者”、“学术权威”之类桂冠,一个子都不用掏,人家就肯乖乖当狗效犬马之劳、玩命“学术卖国”。(当然,是不是真的那么清高、一个子都不要不知道。为了保险起见,只好假定李老混混比一手交钱一手交易的婊子高一档,只要能出名,不给钱也卖国。)

  如此结论是否太夸张了?一点也不。中国文人“公知”为出名、为名分而背叛的例子还少吗?范文程投靠满清、张国焘投靠国民党、汪精卫投靠日寇……哪个不是因为嫌眼前混得不如意就主动背叛投敌的?想想如此先例、如此传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李令华这号仅仅因为想出名就“学术卖国”的学术混混、文人“公知”。

  为什么收买中国文人十分容易?为什么文人“公知”这么贱,仅仅为了出名就“学术卖国”?

  很简单,因为如今中国有一个“学术卖国”不但犯罪零成本,而且受到包庇奖励的大环境。

  ——宪法中没了“惩办一切卖国贼”这一条。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阻碍执行军事职务”不入死罪,“战时造谣惑众”不入死罪。

  战时造谣惑众都不判死刑,平时造谣惑众就更不用说。就凭这就对以“学术”的名义卖国毫无办法。

  不仅如此,中国“公知”已经造就了一个“卖国无罪爱国是贼”的舆论大环境,甚至要取消“汉奸”这个一词,而增加“爱国贼”这个罪名。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里,时髦的是“人权高于主权”、“国家分裂好”、“军阀割据好”、“军阀混战好”、“天下大乱好”、“三百年殖民地”、“带路党”、“国际接轨”、“大规模融入全球化进程之中”、“中美夫妻关系”、“战略伙伴关系”、“消气外交”、“中国的改革成果将与世界分享”、“先进文明征服野蛮文明”、“八国联军代表先进文明”、“普世价值”、“中国人的劣根性”、“文化劣等”、“中国人都被秦始皇洗脑洗坏了,老是追求大一统”、“民族自决”、“区域自治”、“七块论”、“台湾独立”、“西藏独立”、“新疆独立”、“内蒙独立”、“香港独立”、“广东共和国”、“卖国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错误,出卖人民才是严重的错误”、“在某些情况下,失掉一点领土,但是那儿的百姓能够生活得更自由,更富有,对百姓是有利的。这样的领土完整就没有必要去追求”、“民国时代虽是社会政治上的动荡乱世,却是人文精神上的蓬勃盛世”、“色彩斑斓的时代”、“民主受尊重的时代”、“没有政府比有政府好”、“政府不干什么比干什么更重要”、“跟自由相比,强奸算得了什么呢?”…… .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里,谁爱国谁挨骂——“岳飞不是民族英雄”、“义和团式爱国”、“爱国贼”、毛泽东、共产党皆被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董存瑞、黄继光、毛岸英、雷锋等革命烈士全部否定,连王二小、刘胡兰等孩子也不放过。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里,谁卖国谁受捧——“秦桧站起来”、“李鸿章忧国忧民”、“汪精卫忍辱负重”、袁世凯、蒋介石、北洋军阀皆被美化,茅于轼从一个开火车的摇身一变成“著名经济学家”、李令华从一个默默无闻的退休老混混一步登天变成“著名学者”、“海洋法权威”,而洪振快们也决不会拿出调查“狼牙山五壮士是否拔了群众的萝卜”、“吃了几根萝卜”之类追根刨底斤斤计较的劲头来考证汪精卫们究竟都干了哪些坏事。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里,想惩办“学术卖国”比登天还难:没有思想武器,没法划清“学术卖国”和“言论自由”的界限;没有法律武器,明知对方在以学术的名义祸国殃民也没法打击——法庭判决洪振快为诬蔑“狼牙山五壮士”而道歉,他竟然断然拒绝,而法庭对此居然束手无策。

  “学术卖国”断送了前苏联。“学术卖国”断送了南斯拉夫。“学术卖国”导致了“满洲国”,导致了“反满抗日者杀无赦”。“学术卖国”为南海问题国际化、使美国能出兵干涉南海提供了法律武器,留下了无穷后患。“学术卖国”为越南断言“中国南部边疆不超过海南岛”、一笔勾销中国南海210万平方公里领域主权等狂妄要求提供了“法律依据”。不及早看清“学术卖国”的危害当机立断,等陷入外患内乱、分崩离析、天下大乱、杀人如麻的局面才醒悟就悔之晚矣。

  要避免亡国,就必须打掉李令华、天则所之辈肆无忌惮里应外合“学术卖国”的嚣张气焰。要打掉其嚣张气焰,就必须认清“学术卖国”的危害、严惩“学术卖国”。要严惩“学术卖国”,就必须彻底扭转“学术卖国”犯罪零成本、不受惩罚反受包庇鼓励的大环境,就必须立法严惩“学术卖国”。要立法严惩“学术卖国”,就必须有思想武器,必须依靠毛泽东思想。不依靠毛泽东思想,不立即立法严惩“学术卖国”,中国就早晚因“学术卖国”而亡国。

  附录1.越南人民军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2012.8.29.

  附录2:越南网站:李令华说三沙市违法2012.8.16.

  附录3:越南网站:李令华说海洋石油981违法2014.5.14.

  附录4.越南人民军报:中国学者驳斥“九段线”2012.12.8.

  附录5.越南官网:“九段线”令全世界反对中国2016.5.31.

  附录6.越南官网:中国学者:“九段线”没有法律地位呼吁取消

 

  附录1.越南人民军报:肯定海南岛为中国最外边的界线2012.8.29. http://cn.qdnd.vn/webcn/WebPages/printNews.aspx?newid=20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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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庭山还引用了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的一位学者——李令华先生有关东海问题的研究文章中选用的一个历史故事:“在清朝的时候,有一条法国货船运铜经过西沙(越南黄沙群岛)海域,遭遇海盗,被抢了个精光。根据海上的货运规则,这时候应该到当地政府报案,请求缉捕海盗,政府并且出具证明,回去后就可以向货主交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国船长于是就把船开到最近的海南岛榆林港,向当地知府报案。那官员告诉船长,我这里叫做天涯海角,天朝上邦到此就为止了,你那个海外,谁知道在哪里?你被抢了,我们不负责任,管不了,也不想管。于是法国船长只好驶向越南海防港,那里的地方官员倒挺好,给他开了证明,还派了条小船出去转了一圈,算是缉捕过了”。

  历史记载的故事证明,中国在清朝时期并不承认西沙(越南黄沙群岛)是属于中国领土,因此对黄沙群岛海域的治安保障工作不负任何责任。当时的越南政府及越南人都明白黄沙群岛(中国称西沙)是自己国家的领土,因此对黄沙群岛及其海域所发生的事情一律要负完全责任。这说明,越南和中国的祖先对黄沙群岛都持有明确的态度,肯定黄沙群岛是属于越南的,没有任何争议。难道这些充满说服力的历史证据还不能证明黄沙群岛(中国称西沙)是属于越南的吗?

 

  附录2.越南网站:李令华说三沙市违法20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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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令华学者:“给国家及人民添麻烦”(11:36 | 16-08-2012)

  http://www.dnrtv.org.vn/news/vn-china/5338/

  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学者李令华7月17日20时22分在新浪博客(blog.sina.com.cn)转发了周方的:“设立三沙市是‘开国际玩笑’,强烈呼吁立即撤销”文章。李令华表示:“我们应该冷静克制并公道地理解越南最近公布的海洋法。面积这么大的城市(暗示中国最近宣称设立的三沙市),是否像一个城市?这样的城市本身能让人过一个一般的生活吗? 再说,我们还没有认真地研究现代国际海洋法,考虑有关正确及确认领海的基点及基线,我们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

 

  附录3.越南网站:李令华说海洋石油981违法201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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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4.越南人民军报:中国学者驳斥“九段线”2012.12.8. http://cn.qdnd.vn/webcn/zh-cn/120/364/379/201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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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了解国际法律的中国学者都认为这“九段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九段线”只是中国单方面提出来的,其没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中国学者也不同意中国政府对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中国关于管辖权模糊不清的解释并没有提到基线或海岸线的地理要素,这样的解释完全没有说服力。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中国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先生曾在中国报刊发表了关于海洋及海洋法律问题的90多篇文章,于6月14日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电子报举办题为“南海(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的研讨会上坦言批评关于东海问题的错误观点并驳斥“九段线”。

  ——李令华先生强调:“我们(中国)划分九段线没有具体经纬度,也没有法律依据”。7月3日在一篇题为“依据1982年“公约”所绘制的南海(东海)边界图”的文章中,李令华先生提供了一张东海边界图,图中划分了东海相关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位置。图上表明,中国依据所谓九段线而要求拥有主权的区域完全位于越南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范围之内。这篇文章的目的还在于反对中国设立所谓“三沙市”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在完全位于越南大陆架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的9个油气区块发出国际招标的行为。

  ——四川大学张曙光教授则强调,当中国坚决推出九段线却没有提出其根据并得不到任何国家的认可时,“九段线”是无效的:“你(中国)的权利是需要别人承认的,别人不承认,那么,你这个权利是没有的”

  ——李令华先生在新浪论坛上所发表题为“解决南海问题时间不能拖”的文章中强调,中国应该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全部条文的基础上展开与周边海洋国家的友好谈判,而现在就需要去营造气氛,因为1982年“公约”是当代“海洋宪章”。

  ——在个人网页上,李令华先生指出了问题的本质所在,让大家都明白的是由于中国的各种教科书把九段线当成了中国海洋边境线,所以导致群众误以为“国界”,而这个“国界”得不到世界的公认。如果这样继续下去,东海的紧张局势不知何时才能结束。李令华先生希望中国学者和中国人民可以与时俱进,寻求真理并改变不正确的观念。

 

  附录5.越南官网:“九段线”令全世界反对中国2016.5.31. http://vietnammotherland.blogspot.com/2016/05/blog-post_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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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的文章说:1949年,林遵曾奉命率舰队收复诸岛,说是收复,其实是有接收失败者财产的成分在,因为当时很多南海岛屿是事实无主。由于被日本人占了,于是被中国接受。当时跟随舰队出海的,有一位地质矿产部的司长级官员,大笔一挥,用几条虚线划了一个大口袋,绘制了一份海图。回来后,把其印刷在民国政府地图。就这样,边界线出笼了。

  ——不少中国学者正式表态,驳斥上述观点。天则经济研究所和新浪网(Sina.com)2012年6月在中国共同主办“东海争端: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研讨会。会上,中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研究员李令华指出:“全世界的陆地边界和海洋边界从来没有一条是虚线的,而南海九段线是条虚线。我们的前人划的九段线没有具体经纬度,也没有法律依据”。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net"

  ——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张曙光说:“那就是其实(“九段线”-记者)没有依据。因为不管是清政府还是民国政府都没有实际控制这一区域,只是我们单方面宣布这一块是属于我们的”。

  附录6.越南官网:中国学者:“九段线”没有法律地位呼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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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Vworld)- 中国专家学者多次驳斥中国政府就“九段线”,又称“牛舌线”提出的毫无道理的“蛮横要求”。

  最近,笔名为黎蜗藤的中国学者在中国主流博客频道——新浪博客上发表了题为“九段线的存废”的文章。文章得到了多名网友的赞同和支持,并被包括中国著名学者李令华在内的多个个人网站转载。

  在转载这篇文章时,李令华在序言中说:“今天新浪网的黎蜗藤博友发表了一篇名为"九段线的存废"的文章,值得重视。我国单方主张的九段线与南海(越南的东海)周边国家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主张的200海里海洋边界存在大面积重叠,从而出现一系列分歧和矛盾。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国家应该认真考虑黎先生的建议,早日废除这一历史传统线,以为从根本上解决南海(越南的东海)问题铺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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