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10”是当之无愧的“时代楷模”

作者:郭喜林  更新时间:2021-01-11 10:37:10  来源:民族复兴网  责任编辑:石头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福建省“漳州110”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福建省“漳州110”,全称为“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1990年引领全国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和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功能的有效整合,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被百姓亲切地誉为“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漳州110”,推动“110”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人民网2021年1月10日)。

  众所周知,原来的公安110仅仅是突发刑事案件的报警电话。但是,福建省漳州市公安机关巡特警支队直属大队却能在工作中与时俱进,扩大便民服务范围,并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点赞与大力支持。由于他们的创造性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以在全国公安系统得到了全面推广。

  作为全国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漳州市公安110始终没有骄傲自满,而是在更加严厉地要求自己,努力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做得更好。而且,漳州市公安110“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忠诚警魂,深化警务机制改革,着力打造‘漳州110’升级版,积极拓展建立网格治理‘社区(乡村)’110,进一步提升了打击犯罪和服务群众的整体效能”。漳州110的先进经验不断地在全国各地进一步广泛推广,充分证明了漳州公安110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他们中的每一位公安民警都是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全国“时代楷模”,是因为他们中的每一位公安民警能够坚定不移地忠于党和人民,永远跟党走,永远听党话,能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司法天平不偏不倚,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了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得到了依法保护,法律权威和集体与国家财产得到了依法保护,人民满意不满意是他们工作的质量标准。只有经得起人民的检验,才能符合党的宗旨要求;只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才能让百姓拥有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才能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个集体要想成为“时代楷模”,那就必须让每一位公安民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党的理想和信仰像种子一样在自己心里发芽生根和开花结果。只要增强了党性原则,就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永不叛党。不管到什么时候,公安民警绝不会为违法犯罪者充当权力保护伞。作为公安民警,必须与违法犯罪不共戴天,绝不能与其同流合污;作为公安民警,只有时时事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才能挺直腰杆堂堂正正做人,无私无畏,执法如山;作为公安民警,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性修养,才能自觉抵制各种糖衣炮弹袭击,确保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作为公安民警,必须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当成座右铭,才能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让政法机关的权力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一个集体要想成为“时代楷模”,那就必须让每一位共产党员公安民警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并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必须让这个基层党组织成为战斗堡垒,并时刻深化和扩大党对公安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才能永远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在每一项公安工作中模范践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并永远与时俱进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让每一位公干民警做出自己新的更大贡献。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福建省“漳州110”的先进事迹,授予他们“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就是要让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继续向漳州110学习,并学习他们不骄不躁、与时俱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格。

  2021年1月10日下午14:30~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