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员奢靡私生活不是“管得宽”

作者: 胡匆聪 日期: 2015-11-23 08:26:13

d7bf9e786be9a045aa6b2cdf8761940d.jpg

  中共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会不会受到党纪处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18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明确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求享乐搞奢靡,这是党纪国法不允许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一些人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了自己个人的合法收入,自己收入高,日子过得好一点,这是人之常情。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用自己的正当收入大搞奢靡追求享乐,在群众中影响极坏。近日,中纪委有关领导在对这种现象进行解读时谈到,对于这种现象,“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此语一出,让一些人觉得不舒服,认为监管部门是不是手伸的太长了?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一些党员得益于政策的厚爱凭着自己的努力率先脱贫致富并过上了好日子。但纵观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仍有差距。十三亿人口中贫困人口的比重还不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需艰苦奋斗。如果先富裕起来的党员过分追求享乐和奢靡,不仅违背了当初“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先富起来的人带动还不富裕的人发展”的初衷,也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背道而驰。党员队伍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先锋队,是群众关注的一面旗帜。党员队伍形象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民心向背。严格规范党员奢靡和享乐私生活,不仅关系到党的光辉形象和优良传统的继承发扬,更决定着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成由勤俭败由奢”。历史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不论你有多么强大,多么富有,如果不注重勤俭节约,金山银山也会坐吃山空。党员追求享乐大搞奢靡的钱虽然来路正当,但过分奢靡享乐必然会出现“挣钱犹如针挑土花钱犹如水冲沙”的结局,过分的挥霍必然会带来倾家荡产的结局。“饥寒起盗心”,到了那个时候保不准党员会不会走上违规违纪的道路。强化对党员的监督管理,要做到落细落小,从源头上预防。规范党员个人私生活行为,就是把功夫下在平时,把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的有力举措。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是党章赋予党员的基本义务,追求享乐大搞奢靡明显就是对这一基本要求的违背。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不但没有体现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要求,给人感觉更多的是一种显摆。人们对那些过于显摆的做法明显是反感的,而这种情况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党员的先进性又如何能够体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和传递更多正能量,必须从规范党员干部的各种行为规范抓起,抓早抓小。规范一些党员的“土豪”行为,就是为了激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更好发挥,为社会的进步发展树立一个个标杆。

  大道至简,有权不能任性。同理,有钱也不能任性。特别是对于共产党员,更要严格履行党章所赋予的党员义务,继承和弘扬党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彰显党员的先进性,给群众树好榜样。

  (作者单位: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