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观察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视角

作者: 王中宇 日期: 2016-06-02 1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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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的宗族产官学一体化与豪强 “宗法人”与“江湖人” 皇权与豪强凤凰涅磐

 

  中国传统社会中,众多王朝暂短的寿命、无数豪强惨烈的下场,驱使这个社会的精英集团思考为政之道,探索长治久安之策。«诗经•小雅»中有许多诗篇描写了底层劳动者的悲惨处境,他们的感受是“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诗经•小雅•蓼莪»)劳动者生不如死的处境,导致危机四伏的局面“民之贪乱,宁为荼毒!”(«诗经•大雅•桑柔»)他们视精英集团为“硕鼠”,发出了“时日曷丧,吾与汝皆亡”(《尚书·汤誓》)的殊死宣言,所以老子总结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教训

  社会动乱的的惨烈场景,最易于描述为“阶级仇恨”、“阶级斗争”。站在精英集团的立场,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是避免出现清晰的阶级认同。所以需要形成其他的社会认同,以压抑甚至替代阶级认同。

  对我们远古时代的精英集团而言,大家族既是他们发迹的基础,也是他们可用的现成组织资源。只要把持住大家族的控制权,自己的私利就自然落实了。历史告诉我们,由此发育出的宗族和宗族观念深刻地影响着中华大地的社会演化。观察传统的中华社会,可发现一个鲜明的特征:在下层,社会的基层单元是宗族;在上层,由皇帝统御的郡县制官僚体系控制整个社会。两者的交界面则是“县”。

  对官僚体系而言,县是最基层的政治单位。据统计,汉代设县1587个,唐代设县1573个,宋代设县1135个,明代设县1385个,清代设县1300个,(见 郑刚 «徽州文化宗法制度特点及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借鉴作用» 2010徽学大会交流论文)如此漫长的时间内,县的设置显得变化甚小。而且,官僚体制原则上到县为止,不再向下延伸。朱元璋就多次下令,禁止官员擅自下乡,甚至将下乡扰民的官员,逮捕处斩,还要株连九族。而县以下的社会主要由宗族管理,形成某种“自治”。

 

  自治的宗族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国民绝大多数在农村聚族而居,呈面状分布。而县城以上的居民点,所占人口比重甚小。于是农村人口的安定决定了国家的安定。而农村人口,在常态下主要由所在宗族管理。宗族的治理就成了社会安定的关键。宗族治理的经验教训积淀在家规、祖训、族规、家训等中,从现存文献看,先秦时期的《易经·家人》。《礼记•内则》可能是最早的这类文献。到两汉时代出现了一大批这类文献,如汉高祖刘邦的《手敕太子书》、刘向的《戒子益恩书》、蔡邕的《女训》、匡衡的《论正家疏》、马援«诫侄书»、诸葛亮《诫外甥书》等等。此后这类文献汗牛充栋,但它们传递的精神却高度一致。

  明末清初的朱伯庐,江苏昆山人,明代生员,清初居乡教授学生,终身不仕。他写的《治家格言》,言简意赅,清晰明了,是我们了解宗族治理经验的好材料,全文仅五百多字,不妨照录于下(其中的分段系笔者擅为,仅为引述方便,望伯庐先生见谅):

  1、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毋临渴而掘井,宜未雨而绸缪!

  2、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勿留连!器具质而洁,瓦缶胜金钰;饮食约而精,园蔬愈珍馐。勿营华屋!勿谋良田!

  3、三姑六婆,实淫盗之媒;婢美妾娇,非闺房之福。童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

  4、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居身务期俭朴;教子要有义方。

  5、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与肩挑贸易,毋占便宜!见穷苦亲邻,须加温恤!刻薄成家,理无久享;伦常乖舛,立见消亡。

  6、兄弟叔侄,须分多润寡!长幼内外,宜法肃辞严!听妇言,乖骨肉,岂是丈夫?重赀财,薄父母,不成人子。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

  7、见富贵而生谄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处世戒多言,言多必失。勿持势力而凌逼孤寡!毋贪口腹而恣杀牲禽!乖僻自是,悔误必多;颓惰自甘,家道难成。狎昵恶少,久必受其累;屈志老成,急则可相依。轻听发言,安知非人之谮愬?当忍耐三思!因事相争,焉知非我之不是?须平心再想!

  8、施惠无念!受恩莫忘!凡事当留余地,得意不宜再往。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忌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幸心!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见色而起心,报在妻女!匿而用暗箭,祸延子孙!

  9、家门和顺,虽饔餐不继,亦有余欢;国课早完,即囊橐无余,自得至乐。

  10、读书志在圣贤,非徒科第;为官心存君国,岂计身家?守分安命;顺时听天。

  11、为人若此,庶乎近焉。

  “治家格言”显然是谋求家族长盛不衰的经验。揣摩这些经验,可领悟的原则包括“勤俭”和“内敛”。前三段讲的都是这个问题。其中的“瓦缶胜金钰”、“勿营华屋!勿谋良田!”尤其包含着血的教训。生活上追求奢华,势必要聚敛财富,导致侵夺他人的生存空间,成为仇恨的目标,也成为暴乱中洗劫的对象。

  第四段讲上祭祖宗、下教子孙,这是一个宗族延绵不绝的关键,每一个长盛不衰的宗族,对此都极为重视。而教子孙在于“读经”,即用主流意识形态指导儿童的社会化,使之能适应其成年后的社会环境。

  其后的5、6、7、8四段,讲处世经验。要求为人敦厚,在家族内部,要力求和谐公平,不能重财轻德;对外要怜贫惜老,不能谄富骄贫,不能拨弄是非,不能自我张扬。

  9、10两段重点是家族与国家的关系:要依法纳税,方可自得其乐;读书不止为科第,而在效法圣贤;一旦为官,则需“心存君国,岂计身家”。而总的价值取向,则是“守分安命;顺时听天。”

  最后一段指出:这只是做人的最低要求:“为人若此,庶乎近焉。”

  显然,这样的治家之道,对社会治理而言,追求的是“息争”、“息讼”、减缓两极分化。宗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父(夫)权、族权(家长权)为纲,形成基层的社会组织,凡宗族成员,均在这个组织的包容、照顾、监管之下,自然形成对宗族的认同。虽然宗族内事实上存在财产与权力上极大的差距,且等级森严,但上述宗族治理原则,强化血缘关系,淡化客观存在的阶级分化。这在宗祠集会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托山程氏宗祠记》称:

  “子孙千亿,其初兄弟也,又其初一人也,犹水之千溪万壑而源同,木之千枝万叶而根同”“值岁时吉凶大事,不论贵贱贫富,集众子孙,广备牲礼,得以展其孝敬。”

  同一宗族的人们,全体支丁都以祖宗子孙身份参加活动,人们间看到的是叔侄、兄弟关系。“富者与贫者、贵者与贱者、恩者与仇者、强者与弱者、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欢聚一堂,同饮共餐,共同享受祖宗的德泽”(«徽州宗法制度的历史意义»歙县论坛 http://www.shexian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04)

  其实,宗族内真实的人际关系,决非仅是血缘关系。南宋孝宗时衢州袁氏的《袁氏世范》就专门讲了处理与佃户关系的原则----“厚朋之”:

  “国家以农为重,盖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种,出于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朋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礼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其仇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强其称贷,使厚供息。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则我衣食之源,悉藉其力,俯仰可以无愧怍矣。”

  “厚朋之”就是以亲朋关系处理租佃关系,所以规定了一连串的“不可”,以限制对佃户的剥夺欺诈。然而这掩饰不了阶级剥削的实质:“我衣食之源,悉藉其力”。

  可以想见,凡违反此类原则的宗族,阶级矛盾势将显化,所谓血缘之情,势将薄如纸。宗族将在内斗中衰败;凡认真实施此类原则的宗族,更可能控制其内部矛盾,族内相对平和,其外部形象相对谦和,其寿命很可能长于前者。而前者的衰败,势将为其腾出生存空间,前者的成员,于衰败后很可能投靠后者,成为其佃户、徙附、庄客之类。

  浙江浦江感德乡仁义里的“义门郑氏”,是成功宗族的一个典型。自南宋初年同族人共爨[cuàn烧火做饭],历宋、元、明三朝十五世,同居共食达350年,最多的时候,有3000人。俨然“公有制”的“氏族公社”,族人不敢私藏一文钱,一尺帛。吃穿用度均由族里统一安排,每个族人则依分工各尽其职。子弟则从5岁开始学礼,参加朔望的祠祀,8岁进家塾读书,12岁出就外傅,可以读到21岁,如果取得功名,有权继续学习,否则就从事理家的活动。

  《郑氏规范》规定: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者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从宋到元,郑氏有多人为官,在明代为官多达47人,官位最高的是礼部尚书。而郑氏子孙没有一个因贪污被罢官。

  几百口人的大家庭,要维持其生活秩序,要维护其家族的常盛不衰,必然要制订严密的规章制度,既要管理人忠于职守,发展家业,又要族人遵守纪律,安于本分,郑氏家规共计168条,可见为此需要防范的地方之多。

  对这个宗族,宋史有《郑绮传》记载,元史有《郑文嗣传》记载,明史有《郑濂传》记载。朱元璋赐以“江南第一家”之称。建文帝朱允炆给郑家题写“孝义家”匾,明宪宗时重新表彰郑氏为孝义之门。可见官方对宗族的推重。其中的因由很明白:宗族关系社会基层,社会基层安定了,整个社会就不会有大的风浪了。

  郑氏并非大宗族的孤例,史书上类似的记载甚多。《魏书》卷58载弘农杨氏的杨播、杨椿家就是“男女百口,缌服同爨”、“不易居,不易财”;《魏书•李几传》载博陵安平李氏“七世共居同财,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北史卷八五王闾传»载北海王闾:“数世同居,有百口。”《颜氏家训•序致第一》中,颜之推自述说“家徒离散,百口索然”,可见颜氏宗族曾是百口之族。«魏书卷四二薛辩传»载河北有“有韩、马两姓,各二千余家,恃强凭险,……侵暴乡闾”。«北史卷三三李灵传»载“显甫,豪侠知名。集诸李数千家于殷州西山,开李鱼川,方五六十里,居之。显甫为其宗主。”可见甚至出现过集数千家,占地数十里的巨宗,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成功的宗族都是当时的豪强。这引发我们思考宗族与豪强的关系。

 

  产官学一体化与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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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宗族能做到郑氏这样,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是不行的。郑氏田产甚多,专用作祭祀经费的田地就有150亩,用作婚嫁经费的田地多达1500亩,总计田产不知有多少,由上两项可知一定是很多的。田租是郑氏经济的主要来源。此外,郑氏还有商店、林木、畜牧等收入。郑氏家族凭藉这些收益,得以实现共爨生活,衣食住行,丧葬嫁娶,办教育,待宾客,助邻里,一切经费均出于此。(«郑氏规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3325899.htm)

  可见郑氏在聚集生产资料(主要是田产)方面相当成功,是名副其实的大地主庄园。基于这样的经济基础,郑氏可以为其幼童提供就学条件,使之成为当时的知识阶级成员,基于此,才能经科举之途,产生数十位官员。可见郑氏宗族是个“产、官、学”一体化的集团。

  浙江的郑氏走的是“耕读传家”之路,而宗族势力发达的安徽,许多宗族走的是“儒商”之路,形成了著名的徽商。《新安名族志》中说,从两晋起,历代迁移到徽州的名族一共有78个。迁移到徽州的士族们失去了原有的特权,只能靠宗族精神凝聚起来,在陌生而艰苦的环境中求生存。徽商崛起于明代成化、弘治年间,明清时期,徽商达到鼎盛,出现了“无徽不成镇”的盛况,其财力左右国家经济命脉达三百余年之久。顾炎武在《歙县风土论》中曾这样描述当时徽州的社会:“商贾既多,士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金令司天,钱神卓地。”

  徽商的宗族观念很重,外出经商总是按血缘、地缘聚居,往往是父带子,兄带弟,叔带侄,舅舅带外甥,靠宗族团体参与市场竞争。而徽商“以商重文,以文入仕,以仕保商”,同样形成了“产、官、学”一体化的格局

  由此看到,健康的宗族,有较大概率走上扩张之途,其主要方式就是族产的扩张。随着族产的扩张,其子孙就学的条件改善,因而在科举之途成功的概率增大,族中官宦增多;优厚的族产还有助于族人经商,族人中的官、商又极大地促进了族产的扩张,由此这个家族走上正反馈的膨胀之途。

  这样的态势导致中国的官、商、学精英很大程度上是一体的,理论上似乎独立的政界、学界、商界、地主阶级,在现实中界限模糊,姜锡东就指出:

  “宋代的地主阶级,……若按政治身份可分为官僚地主、庶民地主两个阶层。两宋时期(960—1279),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官僚地主。这是因为,在宋代的各种土地所有制中,占优势地位的是官僚地主土地所有制。”

  “宋代地主制经济的核心问题,便是官僚地主及其经营活动。” (姜锡东《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中国经济史研究1999年增刊)

  官僚地主,以今度之,就是其家族有人当官的私人生产资料占有者。

  宋人称:“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张端义:《贵耳集》卷下)王曾瑜将这一阶层称为“以科举入仕为核心的新的官僚地主阶层”。(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张邦炜则“将士大夫阶层与官僚地主阶层作为近义词”(张邦炜«“唐宋变革”论与宋代社会史研究»)

  可见人们已经意识到这种三位一体的态势:士大夫—反映这个群体在政界、知识界的地位;儒商—反映这个群体在商、学两界的地位;耕读传家—反映这个群体在学界、生产界的地位;官僚地主—反映这个群体在政、财两界的地位。精英集团以宗族为基础对社会资源的一家通吃,是理解中国社会史的关键。这个精英集团集政治、经济、文化优势与一身,既热衷于各级领导岗位,又不厌其高地寻觅各种学历,还擅长聚敛生产资料,红道(权)、黄道(钱)、黑道(文)通吃。

  “产、官、学”一体化的精英集团,其最重要的特色是“官”,有没有官方背景,对宗族的盛衰影响极大。郑玉曾在《方氏族谱序》中阐述宗族兴盛的三个条件:“非有达官大人之势,豪家巨室之资,世以力田相遗而能保守不坏。”放在第一位的就是“官”--“达官大人之势”。后两位则是“产”---“豪家巨室之资,世以力田相遗”。至于“学”,这里没提到,但掌握知识资源是当官发财的重要条件。原始氏族社会末期,精英集团将自己提升为统治阶级的手段之一,就是垄断知识资源。先周时期,“学在官府”是法定制度,官府之外,没有就学的可能。

  孔老夫子最为人称道的,是开创了民间教育。然而,这个“民间”是非常狭小的,直到解放前,受教育者占全部人口的比例仍微乎其微,国人的绝大多数是文盲,小学毕业就是“知识分子”,高中毕业就是“大知识分子”,而大学毕业则是人们仰望的对象。毛泽东曾在«寻乌调查»中记述了这样一则故事:

  “寻乌的城东小学(一些地主凑股子办的,五块钱一股)是个有名的“毕业公司”。全县地主子弟练腔调无出息的,拿了钱去这个公司里坐三年,得张文凭,就大摆其架子,用他们的名片上“城东小学毕业生”几个字,回到家里骗祖宗。”

  小学毕业的名头就可以印在名片上向祖宗炫耀,既可见国民受教育范围之狭窄,又可见受教育对宗族兴盛之重要。

  由此可见,“产、官、学”一体化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个特征与宗族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实现了产官学一体化的宗族,有更强大的优势聚敛生产资料,从而发展成传统中国社会中的一类重要角色:豪强。而豪强最显著的社会功能就是兼并土地,而土地是传统社会中最主要的生产资料。

  一些众所周知的个案,形象地展示了这种产官学一体化的结构。

  秦国的吕不韦,他本是河南禹州的大商人,后来成了秦的相国,还广聚门人,让他们写了一本书,以自己的名义出版,称为《吕氏春秋》,开了当今靠权力、财富出书的先河。既可称之为学术带头人,又可称之为学阀,全看你对他的好恶。

  晋朝的陶潜,人们视其为学者,而且在当时是“非主流”的。然而他同时还是一位官员:彭泽令,也拥有多余的土地,才可以“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如果他指望这几亩薄田糊口,恐怕就无法如此潇洒了。

  贪官和坤是高级知识分子:“大学士”。嘉庆4年(1799年),抄家时发现,他有田产80万亩(薛福成:《庸盫笔记》卷3)。即便在电视剧中被描写为叫花子出身的清官李卫,在原籍安徽砀山也有田4万多亩(《清乾隆实录》卷738,乾隆30年6月庚戌)。

  可见“产官学”一体化是我们社会最鲜明的特征,从这个视角看,社会鲜明地分化为两个集团:“赢家通吃”的精英集团与无权、无产、无知的平民集团。身处官场而一文不名的人和家产殷实而与官场无涉的人,在统计学意义上,应是很少的,不足以成为观察、分析社会性质的重点。

  整个精英集团在全社会人口中比重如何?明宪宗时全国官员占人口的比例仅为0.13%。明清两代,会试取士名额每次一般在三四百人左右,大约二三十名考生录取一个,由此,参与考试的不超过1.2万人。可见这个精英群体在全社会人口中比例之小。

  上述吕不韦、陶潜二人均同时拥有政治、经济、学术资源,绝非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当然二人拥有的资源有天壤之别,但这只是精英集团内部的“两极分化”。而我们的经史子集中,浓墨重彩描绘的,正是这精英集团内部“茶壶里的风波”。

  自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流转始,强宗大族兼并土地的浪潮就一浪高过一浪。到了汉代,就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现象(《汉书·食货志》)

  秦汉时期,货币经济发达,《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范蠡、子贡、白圭、猗顿、郭纵、乌氏倮、巴寡妇清、卓氏、程郑、孔氏、曹邴氏、师氏、任氏、无盐氏、田啬、田兰、韦家栗氏、安陵杜氏等经商致富的大家族。司马迁显然认同汉初的“无为而治”,认同放任商品经济自由发展之策,他以赞赏的态度描述这些大家族的致富之道,同时也发现了商品经济导致的社会分化:

  “凡编户之民,富相什则卑下之,伯则畏惮之,千则役,万则仆,物之理也。” (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凡是编户的百姓,对于财富比自己多出十倍的人就会低声下气,多出百倍的就会惧怕人家,多出千倍的就会被人役使,多出万倍的就会为人奴仆。在司马迁看来,这符合普世价值----“物之理也”。敏锐的司马迁进而看到了,兼并背后的机制:“能者辐凑,不肖者瓦解”----少数宗族的聚敛成功,以多数宗族的衰败、瓦解为代价。但他没看到,这一机制的持续运行,势必导致爆炸性的社会局面。这种危险导致了汉昭帝时盐铁会议中,大夫与贤良文学间激烈的论战。

  到了班固的«汉书•货殖传» ,例举的豪强除源自«史记•货殖列传»者外,新加了“自元、成讫王莽”以来的杜陵樊嘉、茂陵挚网、平陵如氏、直氏、长安丹王君房、鼓樊少翁、王孙大卿等实例。

  但身处东汉的班固,私修国史,不能不思考西汉覆灭的教训。这使他不像司马迁那样对商品经济抱有美好的幻想,相反,在他看来,商品经济的泛滥,源于“周室衰,礼法堕,诸侯刻桷丹楹,大夫山节藻棁,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即精英集团中,各级成员僭越礼法,肆意挥霍,导致全社会弃本逐末。结果“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此风一成,“篡弑取国者为王公,圉夺成家者为雄桀。礼谊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于是精英集团“以财力相君”,凭借财力而进行统治。导致剧烈的两极分化“富者木土被文锦,犬马余肉粟,而贫者裋褐不完,含菽饮水。”基于这样的立场,司马迁以赞赏的文笔描述的种种致富之道,在班固看来,“皆陷不轨奢僭之恶”,“犯奸成富”,“伤化败俗,大乱之道也”。

  先秦时期曾有“本末之争”,西汉偏向于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导致大规模土地兼并,社会矛盾空前激化。先是引发中央官僚势力与地方豪强势力间,在盐铁会议上激烈的争论,进而引发王莽改制。其措施的第一条就是试图抑制兼并。“更名天下田曰王田”,私人不得买卖,同时禁止人口买卖。由于兼并势力的最大动力源是商业,“以末致富,用本守之”,所以第二条措施则是以国家垄断限制私商的逐利空间。论者往往聚焦于王莽政策之失,其实社会演化到那个地步,豪强与广大劳动者之间已无调和余地,用当今主流经济学家们的术语,已不存在帕累托改革的空间,用民间调侃的语言:“不改革等死,改革找死。”结果王莽的改革触发了绿林、赤眉狂潮,一个为国人自豪的王朝就此覆灭。

  此后,土地兼并之风一再肆虐,各王朝为了安定社会一再改革田制,以图让编户齐民们各有一小块耕地,免于流亡城市甚至啸聚山林。从王莽效仿井田制的王田制,到曹魏的屯田制,到西晋的占田课田制,到北魏“计口授田”的均田制,种种努力,可谓尽心竭力。其核心目标均是抑制兼并,限制乃至禁止土地买卖,以保障大多数人口拥有最起码的生产资料。

  这本质上是中央政府与豪强之间的斗争。前者着眼于社会的安定,着眼于韩德强所谓的“可持续剥削”;后者着眼于眼前的一己之私。前者虽然位高权重,却敌不过后者的人多势众。到中唐开元、天宝间,均田制弛坏,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行杨炎的两税法,均田制正式消亡。“兼并者不复追正,贫弱者不复田业,姑定额取税而已”(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田赋三》)。政府不再限制兼并者,也不再管贫弱者有无生产资料,只管收税。与之相应,文献中带有贬义的“豪民”、“兼并之徒”等称谓被中性的“田主”替代,恰如今天“资本家”被改称为“企业家”乃至“改革家”。而中央政府对土地兼并的抵制,此后被彻底放弃。

  历史自此进入“不立田制”的时代。中央政府放弃了建立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理念上的“国有”观念,承认豪强们的私有产权不可侵犯,允许土地买卖。当“王土”变为“田主”们的私产后,“率土之滨”的“王臣”们也就只能成为“田主”们的雇佣劳动者(“徙附”、“部曲”、“佃户”之类)。这一变化意义之巨大,史学家们认为,它“如不亚于、也是仅次于春秋战国之际”(葛金芳《20世纪以来唐宋之际经济政策研究综述》)。

  “不抑兼并”是有宋一代最醒目的特征。从这个角度看,宋与西汉类似。产官学一体化的精英集团,在此环境下放手兼并土地,大搞“原始积累”,有那种力量能够遏制他们?

  姜锡东在《宋代地主制经济的特权性》一文中列举了大量案例,如:

  在四川嘉州,明肃太后的姻亲王蒙正,侵占近百家民田,被害者上告“更数狱,无敢直其事。”这硬茬子根子直到中央,那个地方官敢碰?

  副总理(参知政事)吕惠卿的舅舅,在当地纪委干部(监司)王庭老等人的庇护下“招弄权势,不复可数,至夺盐亭户百姓之地以为田。”吕惠卿的弟弟吕升卿、吕温卿、吕和卿都当了官,他们在润州居丧期间,命令知县为其买地,知县只好从下属那里贷款,再强买民田。

  副总理(参知政事)章惇用他儿子的名义,以威逼手段,贱买别人不愿出卖的田产。

  “六贼”之一的朱勔:“田产跨连郡县,岁收租课十余万石,甲第名园,几半吴郡,皆夺士庶而有之。守令为用,莫敢谁何”(胡舜陟《再劾朱勔》)

  ……

  这类兼并土地的案例,在宋代典籍中俯拾皆是。参与其事的从中央到省地市县、从民政到军政、从行政到纪检,概莫能外。连号称清高的隐士们都卷了进来。种放以隐逸成名,靠走“终南捷径”当上了工部侍郎。皇帝对他“禄赐既优”,在京城赐予宅第。他却倚势强买,“于长安广置良田”,连其门人族属也“依倚恣横”----谁说文化人就一定理让谦退?由此不难理解,为何当今的文豪们声称“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这倚仗权势的大规模兼并浪潮势不可挡,早在宋太宗时期,“地各有主,户或无田产,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7雍熙三年七月甲午)。兼并已经造成许多人空有一身力气,却无田可耕的局面。

  神宗熙宁年间,四川地方官吕陶,曾在奏折里描述他了解的土地占有情况:“天下之自耕而食,为天子之农者十无二、三;耕而食于富人,而为之农者盖七、八矣”(《历代名臣奏议》卷106吕陶奏)。“溥天之下”作为“王臣”的自耕农只剩20-30%,其余的劳力都成了官僚地主的打工仔。

  山阴知县陈舜俞的观察更悲观:“十室之夫,耕人之田,食人之食者九”(陈舜俞《都官集》)。只有10%的劳力还是“王臣”,90%的劳力都被官僚地主敛去。

  任何有政治头脑的人都能看出,这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局面。

  更为险恶的是,倚官仗势的兼并者们,有充分的能力获取“政策优惠”,逃避税赋与劳役。对此感受最深的是中央政府,是皇帝。

  宋太祖赵匡胤登基才四年,就发现了“见任文武职官及州县势要人户隐漏不供”,现任文武官员及州县权势人物,控制大量生产资料,却逃避国家税赋。

  第二任皇帝太宗感叹:“今州县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帐,此甚弊事。”兼并之家、豪猾之吏结成一体,一面侵吞社会生产资料,一面逃税漏税。

  第三任皇帝真宗说:“然人言:天下税赋不均。豪富形势者田多而税少,贫弱地薄而税重。”生产资料集中在“豪富形势者”手中,而国家税赋却压在贫弱者身上。

  问题严重到什么地步?当时的财政说明书《治平会计录》载:“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已经有70%的生产资料,政府无法收税!当年工程师出身的总理朱镕基发问:“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岂不闻古已有之?

  当初,太祖赵匡胤为了政治的稳定,设计了官、职、差遣分离的制度,与科举、恩荫、荐举等选官制度结合起来以后,演变出大量冗官。据李亚平的《帝国政界往事》估计,当时在帝国的所有官员中,有百分之七、八十以上的属于冗官。

  于是,这个政府只能靠30%土地的收益养活超过实际需要300%的官员群体。而朝廷的薪俸又特别优厚,政府总理级的官员(宰相、枢密使),其薪俸总额大约相当于今日二百万元人民币左右,为明代同等职务的5倍以上,相当于当时一万亩土地的产出。

  于是我们看到,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靠中央集权的官僚机器统治着社会,而官僚机器的成员却倚权仗势侵夺社会资产。这一方面使陷于绝望之地的社会成员越积越多,一方面令官僚机器的税源日渐干涸,一方面统治阶级中绝大多数成员只消耗资源而不履行职能。于是被统治者的反抗冲动日积月累,而官僚机器安抚或镇压的能力日益消亡。

  前曾述及,强化宗族认同的意义在于淡化阶级认同。现在我们看到,宗族竞争导致强宗大族集“产、官、学”资源于一体,成为社会的上层精英集团。而“一将功成万骨枯”,其代价则是众多弱宗小族的衰败、瓦解。强宗大族内部成员,生活在等级森严但基本生存有保障的环境下,由此形成了他们的价值倾向和行为准则,成为“宗法人”;而众多弱宗小族的衰败、瓦解,势必抛出大量成员,其中一些成为强宗大族的“佃户”、“部曲”、“徙附”。但强宗大族的经济决策势必顾及“经济合理性”,追求提高劳动生产率,不可能全部吸纳被抛出的社会成员,这些在宗族制度下无处容身者,就成了异于“宗法人”的“江湖人”(王学泰语)

 

  “宗法人”与“江湖人”

  宗族竞争的逻辑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伴随强宗巨族上升的,是弱宗小族的衰微乃至瓦解。这一态势在春秋战国就已显然。晋大夫叔向(氏羊舌,名肸(xī))与齐大夫晏婴交流本国贵族的情况时说:

  “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左传》昭公三年)。

  一大批原来的贵族已经降为“皂隶”,叔向自己的宗族中,十一族只剩下自己的羊舌氏一族。可见竞争之惨烈。

  宗族竞争中的失败者,如果另有土地可辟,他们将如诗经所言“适彼乐土”,寻找自己新的生存空间,重建宗法组织。这样的事件既可能随时、小规模、零散发生,也曾大规模出现。近、现代宗族最活跃的区域之一----江南,其宗族先祖,就是当年南渡的失败官僚宗族。

  西晋末期,“五胡乱华”,一部分中原居民辗转迁入闽粤赣边区。稍后,由于南北对峙,又有大约96万中原人民南迁至长江中游两岸。其中一部分人口流入赣南,一部分经宁都、石城进入闽粤地区。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涉务》中写道:“江南朝士,因晋中兴而渡江,本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耳。”西晋王朝的崩溃,迫使原朝中大佬,逃到江南。这些原来在宗族竞争中的优胜者,因朝局巨变不得不另寻出路,虽然仍可“资俸禄而食”,颜之推则看到了他们难以为继的前程,这就是他写作《颜氏家训》的时代背景。

  唐代的安史之乱、黄巢起义,迫使大量中原汉人南逃。响应黄巢起义的光、寿二州五千农民起义军下江西,致使闽赣边一带人口激增。

  北宋亡国,金人入侵中原,建炎南渡,一部分官吏士民流移太湖流域一带。另一部分士民或南渡大庚岭,入南雄、始兴、韶州;或沿走洪、吉、虔州,而后由虔州入汀州;或滞留赣南各县。南宋末年,元军大举南下,又有大量江浙及江西宋民,从蒲田逃亡广东沿海潮汕至海南岛。

  这些大规模的人口迁徙,造就了汉民族的一个特殊支系:客家人。集团迁徙和聚族而居,所处之地在皇权统治的边缘地带、丘陵及崇山峻岭之中,使客家人高度依赖宗族组织管理社会。至今客家人的宗族组织仍是学界研究的热点。

  宗族组织的异地重建,需要一些基本的前提,如本族人口可以聚族而居。这就需要起码规模的相邻耕地。到明末清初,人口繁衍已超出了客家人所居山地的承载力。导致生活在赣南、粤东、粤北的人口大量向川、湘、桂、台诸地以及粤中和粤西一带迁徙,史称“西进运动”。这次迁徙中,不少人被迫迁向不宜人居,而只应作为“生态保护区”的深山老林,成为所谓“棚民”。

  本来,明代末年,政府封禁了许多山区,包括河南、陕西、湖北三省交界的山区及江西、福建、浙江三省交界的广信山区、铜塘山、武夷山、怀玉山等都“禁流民不得入”。可见数百年前先辈们对生态保护就有了深切的体认。

  面对巨大的人口压力,乾隆五年(1740)年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山土宜广行垦辟,增种杂粮,或招佃共垦”。次年总督张广泗也上书说,应劝谕农民尽力去开山垦土。乾隆七年正式谕令:“山头地角止宜种树者听垦,免其升科”。

  封禁深山老林的政策至此废止,而代之以永远免税的鼓励垦殖政策。政策开禁,掀起了流民入山谋生的狂潮。研究棚民问题的赵冈这样描述这一移民潮:

  “湖广填四川,川人又赴陕;福建人奔江西,江西人又奔安徽、江浙、湖南,而湖南及四川人会跑到湖北垦山。到后来甚至不限于客民,本地人也入山垦殖,他们的动机与目标只有一个:不论远近,只要有无主深山老林可垦耕,有利可图,他们就去。”(赵冈《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

  严如煜,以陕西洵阳县知县起家,累官至陕西按察使,从嘉庆初年起参与镇压三省交界地区的反抗活动先后达20余年。作为当时、当事之人,他笔下的移民潮则是:

  “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则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遇有乡贯便寄住,写地开垦,伐木支椽,上复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做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否则仍徙他处,故统谓之棚民。”(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

  移民们不走大路、不住旅店、夜宿祠堂、庙宇、岩洞,甚至露宿森林。取石支锅,拾柴作饭。到达目的地后,租地开垦、借粮做种,所籍避风雨者,茅棚而已,故有“棚民”之称。可见其生存之艰辛。

  对山地大规模的开垦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生态恶果。当时人们对此有极为真切的体认,赵冈在《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中罗列了大量这样的记载与分析,限于篇幅,仅举其二、三:

  棚民垦山,深者五六尺……然大雨时行,溪流堙淤,十余年后,沃土无存,地力亦竭,今太平山、大源洞、果子洞诸乡,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乾隆武宁县志》卷十)。

  ----开垦仅十余年,即导致“沃土无存”、“山形骨立”,山地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种包谷三年,则石骨尽露,山头无复有土矣。山地无土,则不能蓄水,泥随而下,沟渠皆满,水去泥留,港底填高。五月间梅雨大至,山头则一波靡遗,卑下之乡汛滥成灾,为患殊不细(《光绪乌程县志》卷三十五)。

  ---山地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导致“卑下之乡汛滥成灾”。

  山既开挖,草根皆为锄松,遇雨浮土入田,田被沙压……甚至沙泥石块渐冲渐多,涧溪淤塞,水无来源,田多苦旱,……小河既经淤塞,势将沙石冲入大河,节节成滩,处处浅阻,旧有陂塘或被冲坏,沿河田亩,或坍或压(《同治攸县志》卷五十四)。

  ----山地开垦破坏了平地原有的灌溉系统和田亩。这致使“棚民”与原住民矛盾尖锐,生态系统失稳带来了社会系统的动荡。

  嘉庆十二年(1807年)徽州府休宁县程姓宗族派人进京告御状,称“本县以棚匪众多,驱逐为难。数载以来,骚扰不安”,指控棚民“筑深壕坚垒、缮甲治兵将谋反”。嘉庆帝遂旨令安徽巡抚初彭龄派员查勘。地方官查勘结果:“棚民俱系种地良民,并非凶恶匪棍”。冲突起因在程姓宗族“族内贫乏不能自存之人,因此盗召租佃。该族长每有明知故纵于先,直待已租之后,始纷纷控理,并有串通族支公同得银。而事后以一二人出名,呈请驱逐,希图白得价银,情同局骗。”(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道光《徽州府志》卷4《营建制·水利》)

  这一事件显示出本地宗族成员(宗法人)与棚民间的矛盾。在如此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棚民们已无法重建宗族组织,生存已经是他们面对的唯一课题。

  严如煜在《棚民叹》一诗中,用写实的手法记录了棚民们艰辛、悲惨而无望的处境。在《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他写道:

  “川陕边徼,土著之民,十无一二。湖广客籍。约有五分。安徽、河南、江西各省约有三四分。五方杂处,无族姓之连缀,无礼教之防维。呼朋招类,动称盟兄。姻娅之外,别有干亲。往来住宿,内外无分。奸骗之事,无日不有。人理既灭,事变所以频仍也。”(严如煜《三省山内风土杂识》)

  这个群体挣扎于生存边缘,宗族、礼教已无立锥之地,人们“呼朋招类,动称盟兄。姻娅之外,别有干亲。往来住宿,内外无分。”人们不得不寻找在当时条件下可行的社会组织形式。这样的社会关系,在古典说中多有表现,人们称之为“江湖”。研究文学史与文化史的王学泰先生,提出了“宗法人”与“江湖人”这一组对立概念。棚民的这种生存形态,在严如煜看来,是“致乱”之由。所以他在《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一再提出对棚民的防范警告,倡言“稽防”对策。

  王学泰将从宗法网络中流离出来人称为“脱序人”。明清的“棚民”现象,显然是一次“脱序人”暴增的事件。其实这类现象早在宋代就出现过。

  中国历史上,人口上限大约是一亿,每当人口达到甚至仅是接近这一上限时,总会发生大的社会动乱,大规模杀伤人口。宋代人口突破这一上限,加之“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使豪强们得以肆意兼并土地,导致“脱序人”激增。宋以前,城市的规制为“里坊制”,店铺均在里坊之内,街道两侧只有各里坊的院墙。里坊夜间关门,外来游民难于容身。宋以后,里坊制渐为街巷制取代,与今日城市格局无异。城镇容纳游民能力增强。“脱序人”大量拥入城市,形成庞大的游民群体,推动了工商业畸形繁荣。

  这些“脱序人”的生存环境,迥异于“宗法人”,既没有可依赖的“组织”,也没有需遵从的权威,全靠自己在茫茫人海中挣扎谋生。王学泰将他们的特征归结为:1、反社会性;2、主动进击精神;3、帮派性;4、脱离文明。主要基于古典小说和唱词的描述,王学泰勾勒出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流氓团伙图景。(见 王学泰 «从《水浒传》看江湖文化»)在王学泰看来,这个群体是即“江湖人”的主体,他们都是比较成熟、经过一番闯荡的游民。从王学泰的描述中,能清晰地感受到他对江湖人的厌恶。然而如果你我因某种机缘沦入游民的处境,又能有何选择?估计如果不是冻死、饿死、病死、被打死,十之八九会成为“江湖人”,如果听到文人雅士基于“道德”与“文明”,对江湖人的指指点点,你我又会做何反应?恐怕轻则白他一眼,重则饱以老拳。

  将“江湖人”与“宗法人”对比,可发现两者正好互补。“宗法人”主要生存在宗法结构之内,无需面对茫茫的陌生人世界,无需与官方打交道;而“江湖人”只能自己面对这个冷酷的世界,靠油滑与暴力才能生存下来。

  “宗法人”再穷也有一些生产资料可用(未必属于自己,但可籍此谋得养家糊口之资),“江湖人”多无生产资料,需比“宗法人”更灵活、更顽强、更有技艺、更不择手段,才能活下来。王学泰引述了江湖艺人自述词《西江月》的上半阕:“一块醒木为业,扇子一把生涯。江河湖海便为家,方丈风涛不怕。”江湖艺人靠一块醒木、一把扇子就能谋生,“处处无家处处家”,依赖的是其说书技能。在江湖上没点真本事,很难混下去。

  “宗法人”受到礼教的严格约束,其思维空间被大大压缩;而礼教对“江湖人”不起作用,思想解放,胆大妄为是“江湖人”得以生存的基本前提。如果“江湖人”也“非礼勿视,非礼勿闻,非礼勿动”,只有饿死拉到。

  受到礼教严格约束的“宗法人”,更可能渴望挣脱宗族的约束,对此,巴金的«家»、«春»、«秋»有生动的描述,虽然付诸行动者少之又少。而作为脱序者的“江湖人”则更希望“找到组织”,«水浒传»主要就是描述108个江湖人在梁山“找到组织”的故事。

  ⋯⋯

  类似的对比还可以罗列下去,总而言之,“宗法人”与“江湖人”正好互补,一方翻过来就是另一方。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上从来都有这两类人,两者的此消彼长与社会形态的演变密切相关。正史忽视“江湖人”的存在,以为只需关注宗法人就可以治国,王学泰的贡献在于指出了“江湖人”的存在,但却倾向于从正统道德的角度声讨“江湖人”。

  倒是清末民初苏北的张相文,写了《帝贼谱》一文,视“帝”、“雄”(指割据时间比较长的“群雄割据”之“雄”)、“贼”为同类,从历代史书搜集到700余人,起自秦末陈涉、吴广、项羽、刘邦,终于民国初期的白狼。张相文认同唐太宗李世民的看法,说这些起事之人“皆一时之英雄”,虽然有胜有败,但这只是“大才大器”与“小才小器”之分,但即使“小才小器”也胜于“无才无器”者。

  中国历史上各王朝的第一代皇帝,除少数与前代王朝同姓(如西东汉、西东晋、北南宋)者外,大体有两个来源:

  一是少数民族或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们,前者如北魏、东西魏、北周、北齐、辽、金、元、清等朝的创建者;后者如隋、唐、五代时的后唐、后晋等朝的创建者。

  另一类是出身于游民或是接近游民的社会下层人士。前者如朱温、刘知远、郭威、柴荣、朱元璋等;后者如刘邦、刘备、刘裕、陈霸先、赵匡胤等;

  这些帝业开创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受教育少、缺乏文化素养,有的甚至是文盲。但是,他们不学有术、谙熟谋略,在改朝换代的复杂、尖锐的斗争中取得最后的胜利。

  由此,我们看到“江湖人”在中国社会史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为改朝换代提供帝业开创者。可见我们不能基于个人好恶评价“江湖人”,有宗族就有宗族间的竞争,竞争的胜者,成为“产官学”一体化的精英集团,而负者则宗族衰败瓦解,其成员有相当部分由“脱序者”而“游民”而“江湖人”。数千年的文明史,各宗族“你方唱罢我登场”、“是非成败转头空”,不知在“宗法人”、“江湖人”状态下翻了多少跟斗,以至于“宗法人”性格、“江湖人”性格已构成国人文化基因的“双螺旋结构”。不同处境,决定何者呈显性状态,一旦处境变换,隐性的一面立即转化为显性。

  由此提示我们观察中国社会的一个视角:“宗法人”色彩与“江湖人”色彩的相对演化。“宗法人”色彩浓,大体为治世,社会矛盾相对可控。但治世中各宗族间竞争愈演愈烈,强宗大族的成功以弱宗小族的衰败为代价,当社会演化为“盛世”时,由强宗大族演化来的豪强接近“赢家通吃”,其结果是“江湖人”越来越多,社会开始步入“乱世”。从“盛世”走向“乱世”之际,官场、学界、商界、文艺界无不显现出浓厚的“江湖”色彩,以至于有“人生何处不江湖”之说。而“乱世”之中,社会成员分化为无共同利益、无共同价值标准、无对话基础的两大群体,唯一可行的政治语言是暴力。或豪强镇压江湖人,或江湖人消灭豪强。等动乱落定,新王朝“再从头收拾旧山河”,展开新的“治世”。

  中国人能否走出这轮回?当年黄炎培提出过这个问题,事实证明,此题尚未找到答案。答案何在?

  其一,不能指望“江湖人”提供答案,他们的行为与思想,受制于求生的严酷要求。不可能思考这个社会运行机制问题。无论他们的行为让文人雅士们多不满,须记取,这源自他们的生存条件,而他们的生存条件正是文人雅士们寄生于其上的豪强集团造就的。

  其二,不能指望于天下大乱之时。此刻社会已无理智,一切成员别无选择,只能不择手段谋取生存。遑论思考此类问题?

  观察历史,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往往是开国之君。一方面他们目睹前朝溃烂的惨剧,一方面以他们的地位,有条件,也有动机思考这个问题。但无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直到朱元璋,谁都没能找到长治久安之道,

 

  皇权与豪强

  前边,以“江湖人”与“宗法人”作为一组对立面,我们观察了中国传统社会。其实宗法制内部还有一组对立面:宗族与皇权。前已述及,两者的界面在县。宗族的本能追求是长存与发展;皇权的本能追求是长治久安。我们已经看到,众多宗族的追求导致豪强的壮大和“江湖人”的膨胀,现在让我们从皇权的视角来观察中国的传统社会。

  从原始公社过渡到阶级社会,中间有一段不平等的氏族社会,氏族内部已有等级分化,氏族之间则有强弱、亲疏之分。史家称这个阶段为“天下万邦”。古人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可见对他们而言,“国”只是比“家”更大的社会单元,比“国”更大的则是“天下”,即当时所知的整个世界。“平天下”则是最高的政治抱负,谁实现了它,谁就是“天子”。«三字经»称“夏传子,家天下”,认为夏启是第一个实现了家天下的人。家天下其实就是最大的豪强宗族成为“天下共主”,经夏、商、周三代,这种统治结构进化为周公创制的“大宗法”制。

  然而这种政治制度运行八百年后,中央衰落,诸侯争霸,天下大乱。证明对“平天下”而言,皇室的宗族也是靠不住的,尚需寻找直接对皇帝负责,忠实于皇帝的统治形式。争夺中央权力的霸主们,不得不寻找防止诸侯坐大,危及中央的方略。楚武王熊通首创了“郡县制”,每得一地,不再分封亲贵,而是由中央派遣行政官僚管理。秦始皇全面推行郡县制,自此诞生了一个庞大的行政官僚群体。

  秦始皇选择郡县制,原本指望大秦江山万世不竭,没想到二世而亡,此后朝代更迭如翻烙饼;而推翻秦王朝的各路雄杰们,恐怕谁也没想到此后居然“百代皆行秦政制”。民谚云:“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秦政”从公元前221年一直延续到1911年,真可谓“铁打的营盘”;而指望“万岁!万岁!万万岁!”的皇帝们,从秦始皇到溥仪居然有270位,平均在位不到8年,真正成了“流水的兵”。在这样的格局下,行政官僚群体却“既寿且昌”,一直繁衍到清帝“逊位”之后许多年,让翻译«资本论»的王亚南不得不为之大伤脑筋,写下了《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

  翻开二十四史,最触目的就是“头颅掷处血斑斑”。无论是皇嗣之争、皇帝与臣僚之争、党锢之争、宗派之争,几乎都是鲜血淋漓,根本看不到“君子之争”的痕迹,尽管我们号称“礼仪之邦”,尽管投入这争斗的精英集团成员据称是“学而优则仕”的。而这些争斗的标的,都是官僚政治体系的控制权。

  这提示我们,对产官学三位一体的精英集团成员而言,无论开拓发展还是安身立命,最关键的因素是在官僚政治体系中的位置。所以,“政治挂帅”从来就是我们的精英集团的本能。

  一位精英分子,哪怕他靠经商致富,也要去捐个“功名”,标榜自己是“儒商”,恰如今天,要去运动一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身份,以至于商人在两会中的比重远大于他们在人口中的比重。官商勾结的胡雪岩,至今为许多人景仰。而他的败亡,不在于商业判断失误,而在于他依附的中央高干失势。

  一位精英分子,如果以学名世,则要弄个翰林、主任、所长、院长、校长的头衔,那背后自然是行政级别。笔者曾遇到过一位体制外的学者,自号“野翰林”,形容词“野”固然带点狂狷气,而落到名词“翰林”,依然离不开官僚体系的“品秩”。

  “政治挂帅”导致社会的各领域都成了官僚系统的附属品,都必须(也只想得到)用官僚系统的价值标准(品秩)来衡量。官僚系统的强势地位导致了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它有能力做它想做的任何事情,没有其他社会系统可以制衡它;其二,它可以不做任何本应做的工作,没有其他社会系统可以质疑它。

  于是官僚系统能否尽职、能否守制,就只能依赖内部的监督了。对内部监督感受最深的是皇帝。“宵旰图治”是古人对明君的典型描述,说皇帝天不亮就起身著衣,天昏黑了还没顾上吃饭。皇帝如此操劳,忙些个什么?两个字“吏治”。汉刘邦忙着“鸟尽弓藏”,宋赵匡胤忙着“杯酒释兵权”,明朱元璋忙着将贪官们“剥皮实草”,大清总结历代经验,为御史台(相当于中纪委)搞出了十六册四十二卷的《钦定台规》---皇帝审定的御史台办事规则,在创新和制度化的方向上迈出了重大的步伐。然而《钦定台规》颁行三十多年后,清王朝就倒台了。

  为什么皇帝总得如此操劳?为什么操劳的结果总不免王朝的覆灭?

  在官僚政治体系中,权利自上而下委派,各级官僚只需也只能向委派他的那一级官僚负责,皇帝是这个权力体系的源头,只有他对全局负责。各位官僚不过是皇帝的“臣工”,这江山是皇帝的,自己当官不过是谋一个职业(当然是比农夫、樵叟、贩夫、走卒优越得多的职业)。“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才是当官的真正动力。虽说有内部监督系统,它的能量与官僚群体相比,不过九牛一毛。宦海经验告诉官员们,从统计意义上看,违规成本相当低,“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连这点胆魄都没有,还当什么官?

  其实,还真不需要太大的胆魄,“篡逆”之类事只是在特殊的机缘下,特殊的角色才会去想它。官僚们的胆魄主要是用在聚敛方面。作为一个个具体的官僚,置点田产以备退归林下后优游卒岁,也给后代留点基业,是再自然不过的。他们既有这个愿望,又有不受社会制约的权力,正式的内部制度不过具文而已,潜规则给了他们充分的操作空间,简直是想不聚敛都不行(你装清廉,让同僚们何以自处?)。

  看来整饬官风是整个问题的关键,大家都象海瑞那样不就好了?然而为“秦政”奠定理论基础的韩非,对这种理想兜头浇了一瓢冷水:

  “若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乃无益之臣,吾所少而去之也。”(《韩非子·奸劫弑臣》)

  一个官员,如果无私无畏到赏不可使、罚不可禁的地步,上司又如何支使他?这种人对上司何益之有?必除之而后快!由此可见,官僚政治真正需要的是贪财而怕死之徒,而非岳飞幻想的“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整饬官风是绝对需要的,但有一个“度”,一旦弄得满朝文武都是海刚峰、岳鹏举之辈,这皇帝怕也就当不下去了。当今就有学者深谙其道,如张维迎就指出:

  “反腐败力度在把握适当、要非常适度,如果力度把握不适当,间接带来的负效应也非常大。”(见《语不惊人死不休 看看中国经济学家的奇谈怪论》 2005年11月21日 新周刊)

  可见腐败是官僚政治的内在属性,不让他聚敛,谁还来当官?事实上“赐田”正是皇帝常用的激励机制,它同时是最有效的而合法的聚敛途径。到了今天,“赐田”就演化为“划拨”、“特批”、“政策倾斜”----用行政权力提供聚敛的途径,相关人员心领神会,得出了“绿灯一亮赶快走,遇见红灯绕道走”的经验。可见豪强的出现是皇权+官僚体制的必然结果。

  然而皇权追求的是“长治久安”,而豪强的壮大明显威胁朝廷的税基与权威,威胁社会安定,因而皇权与豪强必然存在矛盾。史书上由此引发的争斗历历在册,无需赘述。在西汉昭帝时所召开的盐铁会议上,代表皇权的“大夫”和代表豪强的“贤良文学”就盐、铁、酒榷(专卖)和均输(政府干预市场平抑物价)爆发了激烈的争论。对实施盐、铁、酒榷和均输,“大夫”讲了各种理由,最核心的其实是对豪强的防范:

  “家人有宝器,尚函匣而藏之,况人主之山海乎?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异时,盐铁未笼,布衣有朐邴,人君有吴王,皆盐铁初议也。吴王专山泽之饶,薄赋其民,赈赡穷乏,以成私威。私威积而逆节之心作。”

  “文帝之时,纵民得铸钱、冶铁、煮盐。吴王擅鄣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猾,咸聚吴国,秦、雍、汉、蜀因邓氏。吴、邓钱布天下,故有铸钱之禁。”

  吴王刘濞专山泽之饶,以成私威,最后发动吴楚七国之乱,严重威胁中央王权,几乎动摇国本。这个教训使朝廷牢记在心,警惕豪强之坐大,这才是经济管制的真正原因。

  大夫进一步指出:

  “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县官设衡立准,人从所欲,虽使五尺童子适市,莫之能欺。今罢去之,则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端坐而民豪,是以养强抑弱而藏于跖也。”

  由于“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泽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故所谓经济自由其实只是豪强的自由,放任其“擅其用而专其利”,结果是“养强抑弱而藏于跖也”。可见早在西汉时代的“大夫”,就已经认识到“自由市场经济”势必造成财富集中,社会两极分化。

  作为中央皇权的维护者,“大夫”进一步指出:

  “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放流人民也。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

  可见稳定皇权才是盐铁官营的真正目的。注意,“大夫”作为豪强而例举的,首位是吴王刘濞,可见豪强本身与皇家亲贵、官僚体系密不可分。站在皇权的立场上,最大的危险是威胁皇位者--豪强;站在豪强的立场上,打天下、坐天下老子也有一份,凭什么你皇帝可以唯我独尊,却不让我也捞一块?

  正是这样的矛盾,导致了底层百姓、豪强、皇帝奇特的三角关系。站在底层百姓的立场,直接损害百姓的,主要是豪强,虽然皇家也征税,但是“头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无底洞”,况且兼并土地、横行乡里、欺男霸女的,主要也是豪强。所以往往是百姓与皇权一同对付豪强。这种一致性通常表现为百姓的上访—即“告御状”,不少皇帝对此持容忍、欢迎态度,著名的武则天就制铜匦接收民间密函,以“招谏”、“伸冤”。对此官僚、豪强们当然极为反感,只要可能,就竭力“截访”,当皇权强势,无力阻止民间告状时,就只好夹着尾巴做官,一旦皇权衰落,就一定将这个时期描写为黑暗时期。

  武则天就遭到了这样的待遇。虽然武氏一朝上承贞观、下启开元,终结了关陇贵族从北周以来长达一个多世纪的统治;提出“劝农桑,薄赋役”,并为此编撰《兆人本业记》颁发到州县,加强对地主官吏的监察,使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人口也由唐高宗初年的380万户进一步增加到615万户,平均每年增长9.1%;在防务方面,恢复了安西四镇,打退了突厥、契丹的进攻,同时在边地设立军镇,将屯田推广到现甘肃张掖、武威、内蒙古五原和新疆吉木萨尔一带,并以温和的民族政策,接纳多元文化的发展。但正史上武则天的形象却是残暴而刻薄的。

  正是这样的利害结构,导致“经是好的,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反贪官不反皇帝”之类思想长期而广泛地存在。

 

  凤凰涅磐

  至此,我们观察到,中国传统社会以宗族为基层单元,成功的宗族发育出产官学一体化的精英集团—豪强,豪强中的最强者成为皇帝。而失败的宗族则向社会抛出“脱序者”,其中一部分成为成功宗族的佃户、部曲、长工、徙附而被宗族系统吸收,而不能被吸收的部分,则转化成游民,他们或者流入城市,成为工商业的劳力来源、民间艺人乃至黑社会成员,一部分则流入深山老林,试图找到未开垦的土地以重建自己的基业,当游民爆炸性膨胀时,势必有相当多的人口无法找到任何“合法”的出路,从而不得不啸聚山林以谋生存。

  这几部分社会成员间存在相生相克的的关系:各宗族间势必为争夺生存资源发生竞争,皇权一方面靠大小豪强控制社会,一方面为长治久安又不得不抑制豪强;豪强的强势主要基于政治权利,而这来自王朝的官僚体系,因而他们通常是王朝的助手、鹰犬,但豪强们为争取发展,势必努力兼并,力求对产、官、学资源“赢家通吃”,这一则堵塞了弱势宗族的发展空间,甚至导致其衰败、瓦解,形成越来越多的“脱序人”,一则令皇权产生“太阿倒持”之感;而弱小宗族和“脱序人”则是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无论豪强还是皇族,都靠他们的劳动养活,在他们的感受中,这都是“硕鼠”。由于在权力、财产、知识资源方面处于明显的弱势,他们的理性选择只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时而投靠豪强以躲避徭役,时而指望王朝的清官“为民做主”,而历史的演化总是使他们的期望一步步破灭,导致“江湖人”越来越多,最后导致社会大动乱。

  可见整个社会的各个系统,都源自宗族,社会的组织原则都与宗族“同构”。不能简单地说这个特征是好是坏。一方面宗族特征缓解、掩盖着赤裸裸的阶级对抗,推迟社会矛盾的爆发,使科学、技术、生产力有较长的稳定积累时期;一方面社会矛盾缓慢积累的过程,使王朝能积累起丰富的“维稳”经验,结果却同时积累起巨大的破坏性能量,最终导致巨大的动乱和大规模的人口杀伤;一方面宗法原则渗透到社会意识深处,为大动乱后的社会重建提供现成的模板,使社会秩序得以再次恢复;一方面在宗法原则指导下恢复的社会秩序,与老王朝的秩序相差无几,社会再次走向矛盾积累的过程。

  于是人们看到中华社会一次次走上当时人类文明的高峰,又一次次毁于巨大的动乱,而巨大的社会灾难却从未消灭这个文明,它一次次凤凰涅磐,可是每次涅般重生的凤凰,还是原来那个老凤凰。这个特征被金观涛称之为“超稳定”,而它给中国人留下的印迹,则是“轮回”概念深入人心。

  数千年的轮回,既是惨痛的伤痕,又是丰富的经验,是我们的先辈用鲜血与生命留给我们的最珍贵的财富。珍视这些财富,深入研究这些经验,才对得起我们的先辈,才有可能让中华大地走出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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