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论》(上)---第6章 (2)

作者: 伍峰 日期: 2015-08-23 16:16:29

 

6.2划分历史阶段的本质标志

为了不致出现更多新的社会名称,我们将尽量沿用斯大林对各社会阶段的命名,但会赋予新的含义。

由于全球社会的发展极不平衡,人类社会步入不同社会阶段的步伐是极不一致的,而且,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社会状态极少会呈现单一的性质,即难以呈现纯粹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在丰富多彩的社会形态下,如何鉴别一个社会属于什么社会,首要的问题是要明确各种不同的社会阶段的鲜明特点,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行深入分析。如果连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都不清楚,怎么知道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问题的严重性恰恰在于,到目前为止,人类还没有为各社会阶段给出准确定义,无法给出人类从一种社会步入另一种社会的标志是什么。

在人类诞生之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人类处于原始社会,对此基本上不存在任何争议,但对原始社会的社会性质一直存在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是否实行平均分配,人们的社会地位是否平等,也就是是否存在阶级的问题上。

马列主义的理论一直认为原始社会是一种比较平等的社会,实行的是平均分配,不存在剥削和压迫,因此不存在阶级。其依据是当时生产力十分低下,能够获取的食物仅够生存,如果有人多吃多占,就会导致有人饿死。这种观点显然并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遭到了质疑。有人认为,人类既然是从动物进化而来,那么人类近亲目前的社会形态,应该与人类原始社会的形态相似,即现代的黑猩猩和猴群的社会形态,可以成为人类原始社会形态的参考。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是很有价值的,在当代社会,由于人类的破坏,黑猩猩和猴群生存的自然坏境比人类原始社会阶段更恶劣,而现代野生的黑猩猩和猴群的生活并不像我们想想的那样恶劣。无法想想在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的原始社会,一个人多吃会导致另一个人饿死。实际上,原始社会食物的多少主要由其所控制的地盘决定,控制的地盘越大,获取食物的空间就会越大,只要控制的地盘足够,必然有富裕的食物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已经具备了产生阶级的条件。但是,即使资源足够丰富,也没有个人霸占资源。可见,“资源匮乏论”和“生产力落后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显然,并不是因为有了多余的食物才产生了奴隶,也不是因为生产力达到了农耕水平才产生了封建社会,更不是因为工业时代的到来才出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国际劳工组织2005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显示,当时世界上仍有超过1230万人生活在奴隶制下。美国在南北战争之后才取消了奴隶制,个别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废除奴隶制。全世界依然还有很多国家在实行封建统治。可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是完全错误的。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人类社会是向着越来越平等的方向前进的,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社会平等,资本主义社会比封建主义社会平等,封建社会比奴隶社会平等。按照这样的规律,奴隶社会应该比原始社会更加平等。然而,马克思理论却认为更加平等的原始社会在生产力发展之后会一下跌入极不平等的奴隶社会。难道这种平等的大倒退真的是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罪过”吗?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由资本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还必须经历由政治民主到政治专制的政治平等的倒退,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是正确的吗?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已经流传很广,已经被很多政治经济学家所接受,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识”,然而,唯生产力论加上辩证法根本无法告诉人们,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就必然会导致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的改变。马克思在唯生产力论上增加了辩证法,认为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会对生产力有反作用,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从而使社会的进步变得复杂难测。其实,这种解释本质上还是唯生产力论,多了一个“驳不倒”的辩证法,并不能改变唯生产力论的实质。

根据公权理论,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是用平等范围和程度来衡量的,而平等的取得,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生产力的发展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就像利润的创造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劳动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一样。

用平等的范围和程度来衡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公权理论的社会发展理论最核心的内容。公权理论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划分有完全不同的理解,能够用全新的理论解释人类社会的宏观或微观历史形态,并能够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指出确定无疑的正确方向,这是之前的任何理论都无法做到的。

公权理论是按照公权的发展进程来划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进程的。

根据公权作用的群体范围,可以分为氏族或部落范围、国家范围和世界范围三个范围等级,本文分别称它们为初级公权社会、中级公权社会和高级公权社会;根据实施公权种类的递增,在每一个公权社会等级中,还会划分出不同的社会阶段。

氏族社会平等的作用范围为氏族或部落,平等作用的范围比较小,不足以支撑国家的建立。

氏族公权社会是人类的初级公权社会。

国家的建立标志着氏族社会的结束,国家的建立是依靠更大范围的平等来支撑的。

国家公权社会是人类的中级公权社会。

国家消失,整个人类和睦相处,依靠的是全人类的平等基础。

世界公权社会是人类的高级公权社会。

初级公权社会对应的是原始社会,在初级公权社会,由于缺乏记载,很难考证身命权、人生权、政治权和财产权的公权化进程,所以,我们不对初级公权社会的进程进行细分。

国家建立之后,人类进入了中级公权社会,在国家层面,人类的身命权、人生权、政治权和财产权将依次实施公权化,这些权利的公权化所对应的就是不同的人类社会阶段。

以建立身命权公权为主要目标的社会称为奴隶社会;

以建立人生权公权为主要目标的社会称为封建社会;

以建立政治权公权为主要目标的社会称为资本主义社会;

以建立财产权公权为主要目标的社会称为社会主义社会。

可见,在中级公权社会,人类的主要目标是在国家范围逐步实现人类四大权利的公权化。

世界范围的公权建设与实施,将开启人类的高级公权社会。可以预见,在世界范围内,身命权、人生权、政治权和财产权的人人平等,也会逐步实施,但步伐会比中级公权社会的建设快很多。人类的低级公权社会建设花费了一百多万年,中级公权社会的建设已经花费了几千年,预计会在数百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完成,这样,中级公权社会的建设将耗时数千年。高级公权社会应该能够在数百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建成。

之后,人类将进入更高的社会文明阶段,一个不再由权利争夺主宰的新阶段。这个文明阶段将由道德文明主宰,人们不再为获得利益而争夺,那时,人们比的是奉献。人类由利益的摄取变为利益的奉献,将是一种革命性的进步。这种时代的来临,需要完善的公权为基础。一个私欲横行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奉献型的社会。

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人类划分历史可以采用多种依据和角度,从而也会得到多种不同的结果。例如按技术的进步来划分,可以分为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机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等;按照武器的杀伤能力来划分,可以分为冷兵器时代、热兵器时代、核武器时代等;按照人的权利在国家层面的平等进程来划分,可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按照生产力的发展进程,可以分为原始时代、农耕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等。研究的侧面和角度不同,意味着研究的对象不同,这些不同的对象体现出来的规律或许就不同。但总体来说,这些对象都有相同的主体——人类,通过这种相同的主体,可以建立各种不同对象之间的某种内在联系。可以把生产力的发展与平等进程进行某种关联,马克思的理论就采用了这种方式,形成了所谓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同样地,我们也可以建立技术进步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技术进步与武器杀伤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建立技术进步与平等进程之间的关系,还可以建立武器杀伤力与平等进程之间的关系,等等。可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尽管有内在关联性,但这种关系并不具有特殊性,而是相同主体不同对象之间普遍存在的内在关联性的一种表达。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我们不需要把不同对象的发展规律搅和在一起,而只需要单独研究各自的发展规律。例如,我们在考察技术进步的时候,我们就考察人类技术进步的规律,尽管人类生产关系发展的进程(例如战乱、王朝更迭、社会制度好坏的影响等)会对人类技术进步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因果关系,同样,生产力的发展与生产关系之间尽管能够相互影响,但也不形成因果关系。所以,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解释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是错误的。

人类对权利平等的追求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用权利平等的进程就可以对社会发展的进程进行独立的划分,就像用技术的进步或生产力的发展就可以各自对社会进程进行独立划分一样。

本文涉及的核心内容是人的权利,因此本文对社会的划分采用的是权利平等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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