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昊益:对伦理犯罪的解决才是根本出路

作者: 李昊益 日期: 2024-04-06 10:08:15

 

 

  不论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还是当今的资本主义社会,都把天道人心和天理人伦放在第一位,而伦理犯罪是最不可饶恕的犯罪。究竟是伦理犯罪危害社会大,还是针对少数人的刑事犯罪危害社会大?请问到底是谁彻底删除了当前中国法律中关于伦理犯罪内容?这个答案显而易见,不就是那些官僚资产阶级及其帮凶和走狗吗?邯郸三恶少事件不就是很好的印证吗?

  在保护成千上万的大多数人和保护一两个的少数人的问题上,显然当今的中国法律只是侧重于保护一两个的少数人。事实上,如果保护不了或没有真正保护到成千上万的大多数人,也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得了或真正保护到具体的一两个少数人。在这样的大众集体安全感缺乏甚至严重缺失的环境下,谁又能够幸免于难呢?谁又会一味坚持对大多数人不利的法律呢?总有破防的一天,总会有决堤的一刻,总有由量变到质变的必然!真正的法不责众,不是人民群众的坏,而是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所谓的法坏!

  保护了或没有真正保护到了成千上万的大多数人,也就保护了具体的一两个的少数人。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其中的一荣、一损都指的是大多数人。所以,对伦理犯罪的解决才是根本出路!

  关联阅读:《张宏良:对任泽平他们伦理犯罪与邯郸三恶少刑事犯罪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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