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涉黑团伙,被非法羁押9个月怎么办?

作者: 郭喜林 日期: 2022-06-17 09:17:53

  涉黑案件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河北省唐山市烧烤店涉黑打人案件尚未了结,河南省三门峡市又有两男子实名举报涉黑团伙却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羁押9个月。为啥当地纪委没有看到举报材料,为啥黑恶势力如此嚣张?关键是,究竟谁是被举报者的权力保护伞?

  据华商网2022年6月16日报道,6月1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矿业公司(以下简称“支建矿业”)职工刘荣芳和宁刚旦在网上发布视频,实名举报称支建矿业实际控制人张某某组成的涉黑团伙,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瞒报矿难、殴打维权职工、指使民警违规办案等多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刘荣芳和宁刚旦告诉新黄河记者,在张某某的指使下,他们二人被当地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各自被羁押大约9个月,最终被判无罪。

  看来,被举报者张某某绝非“等闲之辈”,说明他多年在商场上混,在三门峡市已将建立了各种社会关系。而且,张某某在三门峡市陕州区的政法系统有着“说一不二”的人脉关系。所以,刘荣芳和宁刚旦在实名制举报之后,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羁押了9个月。由于公安机关缺少证据,又只能无罪释放。但是,让我们感动的是,刘荣芳和宁刚旦并没有被权力保护伞所吓怕,而是鼓足勇气又在实名举报张某某等人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现在看来,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作斗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要冒很大风险;现在看来,在全国各地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仍然有“漏网之鱼”。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之所以会成为漏网之鱼,是因为他们拥有势力强大的权力保护伞。所以,尽管中央政法委要求各级地方政法机关要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中回头看,在打黑除恶斗争中必须回头看,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并用党纪国法严惩权力保护伞。但是,在某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权力保护伞却根本不敬畏党纪国法权威,依然在顶风作案,并利用手中权力危害党纪国法权威,危害群众利益和生命安全。

  事实证明,仅凭实名举报是不行的,必须借助于新闻媒体的公开曝光。只有让新闻媒体把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公之于众,才能让权力保护伞“纸里包不住火”,才能真正引起某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两个一把手的高度重视,才能在党的领导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才能用党纪国法打掉权力保护伞。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时指出:“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不知道三门峡市政法委和各级公安机关,究竟是怎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的;不知道三门峡市政法委和各级公安机关,究竟是否知道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政法工作者和领导干部必须贯彻执行的执法原则。如果政法工作者和领导干部不知道,或者说知道就是不执行,那就是在践踏党纪国法权威与尊严,那就不配从事政法工作,那就是失职和渎职犯罪。

  面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如果公安机关的党政领导不敢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亮剑,并充当其权力保护伞。那三门峡市政法委和纪检监察委就必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并毫不犹豫地坚决打掉权力保护伞,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只有这样,才能用党纪国法捍卫实名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捍卫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才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斗争的彻底胜利。

  2022年6月16日下午14: 30~23:50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孟营街327号7号楼1单元4号 郭喜林

  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工作单位:新乡市新运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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