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人之死(2)

作者: 群众 的学生 日期: 2021-05-15 09:40:14

  我们接着说上回说,从改开至今,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一路被淡化,阶级斗争被模糊,奉之以法制、民主、 的概念代替,以经济建设取代阶级斗争,革命的意识色彩从此开始淡化,伴随着改开的深入,国营企业的消亡和私营经济的兴起,政治政策的转换,这个国家的阶级状况开始变得逐渐复杂,人民群众的各项公共福利和政治权利一一开始被瓦解,由工厂的主人和工人当家作主以及工农联盟是国家的主人开始变成了工人农民是弱势群体,原因何在,恩格斯的名言想必或多或少都听过,一切阶级斗争背后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斗争的失败造就了工人农民权益的消失,经济利益只有通过政治斗争的手段才能解决,政治斗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解放。

  从改开深入至今,出现的一系列工伤甚至死亡事件无不表明了这个论断的合理性,工人的经济利益肆意受到损害,肉体受到摧残,政治地位的下降,无不在无声的控诉这个事实。工厂主可以肆意对工人进行罚款,辱骂,而工人必须默默承受,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平等吗?只有对下属才是罚款,对平等的人那是赔偿损失,罚款可以不经法院审判而单独使用这种权力,而赔偿损失必须经过某种意义上的审判才行。这体现的就是一种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是一种阶级现象,是政治权力对经济基础的反映。可以这么说,罚款是一种处分,而不是赔偿损失。罚款是一种目的,是为了建立纪律,也就是使工人服从厂主,强迫工人执行厂主的命令,上工的时候听从厂主。并且罚款的多少并不是额定的,也不是看你对工厂的生产活动造成的损失而定,而是由工厂的主人随意指定数额,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平等和阶级压迫的体现嘛?为什么他们会采取这种做法,我们可以从阶级斗争的角度进行分析,从阶级斗争角度来说是为了维护私人资本的经济地位而采用的一种以暴力和文化观念的手段,是阶级斗争的体现,并且说明了资产阶级在这种斗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才是我们需要警惕的原因,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无处不在,哪怕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着俩条路线的斗争。大家一定要记住教员对我们的叮嘱,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有人肯定会反驳,无组织便无纪律,工厂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必定会乱套,生产活动必定会无法正常经营。所以必须有工作制度,必须遵守这种制度,且要惩罚违反这种制度的人。表面上看可能具有非常大的迷惑性,让人自己接受这种意识。这就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塑造的给人们宣传强大的意识形态,必须要纪律才行。靠惩罚和制度才能使得工人正常的进行生产生活活动,这不是恰恰说明了工人意识到了自己被异化,被某种意义上的不平等的反抗嘛?因为这种制度它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不公正的工人才会反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确实,进行任何生产活动需要某种制度,但不是这种由工厂主肆意妄为,这种由于占据了生产资料使得自己处于垄断地位的人来建立的制度,我们需要的是平等的,由共同劳动的人来建立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应该由参与共同劳动的人来监督,工人才不会觉得被侵犯,觉得不会被异化。

  我下面分析一下工人们为什么会自愿接受这种异化和惩罚。从阶级斗争学说分析,在现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工人不占据生产资料,只拥有少数财产或者没有财产,他们必须参与劳动才能养活自己和家人,他们没有生产资料 即机器、土地、设备、粮食。不参与这种劳动,即雇佣劳动,必将会死自己和家人饿死,这才是为什么他们会忍受这种不平等待遇的原因。

  所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这种观念进行反驳,说不,罚款不是必需的,没有罚款也可以进行共同的工作,即生产生活动。所以各位,资产阶级的意识无处不在,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

  我来简单解释一下什么叫雇佣劳动,是指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也是一种商品,无产者把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以获取生活资料的行为。

  以上材料根据列宁的著作《对工厂工人罚款法的解释》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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