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让每个孩子都接受义务教育,事关亿万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未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形势发展变化,明确义务教育工作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引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财政部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均衡发展、学生成长、教师队伍等方面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管理绩效,率先创新财政支出领域制度安排,支持办好世界规模最大的义务教育。
多措并举,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在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财政部积极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义务教育总体确定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并按具体事项细化,守住保障底线。从2016年起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在此基础上,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将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全国每年约1.58亿学生免除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2400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约14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2012-202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2385亿元。2021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4%,脱贫家庭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
“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财政部在“有学上”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上好学”,相继支持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支持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基本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短板,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等,2012-2022年共安排转移支付3295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中央财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超过85%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并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倾斜;支持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双减”等各项工作,积极解决好“学生三点半放学后到哪里去”等问题。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十多年前,由于学校离家远,原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饿着肚子上课”“中午吃凉饭”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了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财政部支持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并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将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提高至5元,不仅使这些孩子们都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还在一定程度上持续改善欠发达地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2012-202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相关转移支付2189亿元。据统计,受益学生的体质健康合格率从2012年的70.3%提高至2021年的86.7%,其中15岁男生身高由2012年的155.8厘米增长到2020年的166.1厘米。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对于办好义务教育至关重要。财政部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岗教师,到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特岗计划”在岗教师达26万人;支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推动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培训教师约100万人次;支持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约2.5万名义务教育教师赴欠发达地区支教讲学;支持地方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约129万名乡村教师获得生活补助;2012-202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有关转移支付1009亿元。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实“不低于”政策要求,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使教师能够安心在岗从教。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稳定增长的财政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学校学位有序增加,全国所有县(市、区)都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验收。
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财政义务教育工作
中央高度重视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财政义务教育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将其列为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之一。
体制机制创新是动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率先提出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的制度安排,使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划分从笼统、模糊走向具体、清晰,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2015年,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改革创新,在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线的重大体制机制突破,是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义务教育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资金投入管理是保障。在投入规模上,义务教育一直是各级政府投入的重点,占财政教育投入的一半以上。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了更多的投入责任,保障了财政义务教育工作顺利实施,巩固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制定有关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支付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等几十项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作为,推动财政义务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我国义务教育已经进入了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阶段。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仍存在差距,创新人才的早期发现、系统评估、贯通培养不够,教育质量有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还需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财政教育工作者认真研究解决。
历史,在奋斗中铭刻;未来,在奋进中开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政策框架稳定、内容充实完善、标准动态调整、经费管理加强”的思路,坚持“更加注重薄弱环节、更加注重优质均衡、更加注重质量提高、更加注重投入绩效”的原则,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做到“三个倾斜”,即向“短板”倾斜,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实施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作,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向“教师”倾斜,持续实施好各项政策,保障教师待遇,强化师资培养,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推动教师交流轮岗,稳步推升教师素质能力;向“质量”倾斜,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育人方式转型,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地方做好“双减”等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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