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含羞树?

作者: 悟实老师 日期: 2023-03-10 09:04:23

  今年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为人民的好战士雷锋同志题词60周年,全国左派网友发了很多帖子进行纪念。但是,我没有写文章,我2016写过一篇,准备重发一下,但找不到了。后来想起,那篇文章是根据2004年的一篇文章改写的,于是就找到了这篇,《雷锋精神=含羞树?》。今天看看,文章讲的还是有一定道理,下面重发一下,以表示对这种精神的纪念吧。

  据说生长在赤道地区的含羞草能长成树,但在其它地方则只能是草。赤道地区有什么特殊,能产生这种效果?——植物的生存和发展受气候环境条件限制,这是生物界的常识,“南橘北枳”是通俗的例证。

  实际上,不仅生物界,非生物界的各种现象也受环境条件的限制;不仅物质世界,精神世界的现象也受环境条件的限制。因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统一作用的结果。

  雷锋精神是上世纪新中国社会主义大建设时期,社会环境中拾金不昧、助人为乐、争做无名英雄成为社会时尚,达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条件下自发生长出来的一种社会精神现象。这种精神不是雷锋的个人发明,在他之前已有无数类似的人物和行为,不过因他的表现比较突出而成为这种精神的代表而已。它是自然而然的社会环境的产物,政府的提倡使它迅速发扬光大。

  与此同时,与当时的环境不相容的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如走私、妓女、贪污受贿、官僚作风等被消灭,据说1964年周恩来总理曾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大陆已消灭了妓女。

  在那个时代,社会是阳光直射的,空气是清新透明的,人民是激情高昂的,人文温度极度高涨,各种善和美的东西纷纷破土而出,精神文明之花开遍社会的各个角落,成为那个时代的环境景观。这些在世界历史上罕见的精神现象开始国外的人们根本不相信,甚至有一些国家的人专门来中国检验其真伪——当确认为事实后大为惊羡。

  今天呢?由于种种原因,腐败已无孔不入,诚信已经丧失,社会人人自危,各种丑恶现象“群魔乱舞”,社会人文温度降至极点,在这种情况下提倡雷锋精神,犹如想在冰天雪地里培养含羞树,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小含羞苗不被冻死就不错了,还指望它长成树?

  所以说,雷锋精神与腐败现象不能在同一种社会环境中共生共长,就象含羞树不能与极地冰雪共存亡一样。

  上面就是这篇文章的内容。2016年改写的时候,好像加了一些内容,比如“学习雷锋”需要分阶级,就是无产阶级学习雷锋做好事,只能对无产阶级。如果“学习雷锋”为资产阶级(资本家、企业老板)做工不要报酬,资本家还不高兴死啊!不过如果资本家把他们的财富也能够平分给工人,工人也是可以给他不要报酬打工的。但有没有这样的资本家呢?可能现在的员工持股有这种意味,但还不是平等的,而且一两个企业家这样做也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的分配不均。

  相反,今天的社会环境,“学习雷锋”还可能受到惩罚。早在1988年,雷锋生前最亲密的战友,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的原型乔安山就领略了改开时代做雷锋的滋味。那年冬天,乔安山从沈阳返回铁岭,途径辉山时,遇到一位被车撞倒在地的老人。当时,前边的汽车全都绕开老人而行,不予理睬。乔安山见到后,在他几十年来坚持的雷锋精神感召下立刻把老人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住院押金。但老人的儿女找到了乔安山之后,却指责乔安山是肇事者,夺去了他的驾驶执照,要他赔偿所有的损失,医疗费误工费,加在一起一共四万元。可那位老人面对这种情形,不置可否。做“雷锋”的乔安山因此惹上了麻烦。

  此后,这种做雷锋受惩罚的事件层出不穷,影响比较大的比如2006年南京彭宇案、2009年天津许云鹤案、2012年湖南湘潭王培军案等。结果导致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问题出现。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要提倡“学习雷锋”,首先需要改变社会风气,消灭黄、赌、毒、黑,社会不公,达到当年拾金不昧、助人为乐、争做无名英雄成为社会时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需要防盗门、防盗窗的社会条件。否则就可能无端将好人带进沟里。

  所以,今天纪念雷锋精神是可以的,但要“学习雷锋”在社会上做好事,还是要慎重。否则,等你“学习雷锋”受到惩罚,可能让你哭笑不得。

  大家对这事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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