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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辛:关于“三年困难时期”的若干思考之五

作者:林之辛 发布时间:2021-10-30 09:44:23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关于公共食堂兴衰的思考

  1958年夏,随着一场让中国农村天翻地覆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兴起,公共食堂这个直接改变几千年来农民一家一户烧饭过日子的生活方式,受到报刊媒体盛赞的“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在两个月内就在全国农村到处如火如荼地建立起来了。可是,没过几年,到了1961年秋,公共食堂又在群众的一片反对声中,悄然而又迅速地解散了。

  公共食堂从勃然兴起到衰退瓦解的整个过程,始终在毛泽东的关注之中,占用了他很大一部分精力,从一开始的高度兴奋和满腔热忱,到发现问题后殚精竭虑地进行调整修补,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调查思考和反复纠结,直到最后摸清实情狠下决心同意解散。沿着整个过程,跟随着毛泽东的思路和心绪,我们可以更深入地走近他的内心世界,理解和感悟这位伟人的理想主义思想境界和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工作作风。

  在人民公社还没有诞生之前,新华社7月12日编印的《内部参考》刊登了湖北省写的《农业社办食堂对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有很大促进作用》一文。该文说:办食堂对促进生产、改善生活有四大好处:节省了劳动力,扩大了社员的收入;节约了粮食;节约了燃料,减少了社员开支;有利于发展生猪生产。毛泽东看后十分重视,立即批示“在《红旗》上发表。”事实上,湖北省的京山县,早在1955年就有当时的互助组办起过农忙食堂。那年4月大农忙的时候,该互助组只有13个劳动力却要耕种110亩田地,人手不够,有人提议,要是集体吃饭,就能出工整齐,可以多干活。这一提议得到了大家的同意。于是,借了一位社员的一间房子,集资买了一口锅,其他社员凑了一些刀、筷、碗、瓢,办起了食堂。湖北省其他一些县乡,如荆门县的东平乡、马平乡等,都有从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就办起并一直坚持下来的食堂。据1958年7月8日的《人民日报》报道,随着农业集体生产的发展,湖南邵阳、桃源县,湖北公安县和福建安溪县等地的农业社,也都出现了公共食堂。这些食堂都是社员自愿参加,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有的食堂在群众自己的管理下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章制度。如南京郊区十月农业社食堂,按每人的计划量发给社员粮票,如果吃超支了,要在工分中扣除。社员休假、生病,或者不想在食堂吃,可以拿粮票把粮食换回去,所以社员吃不吃食堂是自由的。其次是食堂吃菜要钱,菜价从1分到5分不等,食堂有一张“饭菜一览表”,社员想吃什么,就把自己的姓名牌挂在菜单下的木板上,由食堂去做,到时用饭票、菜票去买。社员自留地的菜也可以作价卖给食堂。据当年《北京大学学报》关于北京郊区四季青合作社的调查报告:积极拥护办食堂的是贫农、下中农、单身汉、小孩多而劳动力少的,还有妇女,特别是青壮年妇女,以及口粮标准低的缺粮户。这些人迫切要求摆脱繁多的家务劳动,以便积极参加生产,改善生活。

  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多次讲:“食堂并不是我们发明的,是群众创造的”,“公共食堂在公社化之前就有了。”这的确是事实。也正因为毛泽东认为这是群众自己愿意做的事,是符合群众的利益和意愿的,所以他曾经理直气壮地用“未可厚非”来为公共食堂辩护。

  诚然,毛泽东本人对公共食堂确实情有独钟。他在参观考察最早出现的一批人民公社时,如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就特别关注两个事情:一是食堂,二是托儿所。在他这段时期赞许食堂和托儿所的许多言论中,主要讲的,并不是县社干部所津津乐道的“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而是妇女的解放和下一代的培养。他说:

  —— 办公共食堂、托儿所、缝纫组,全体劳动妇女可以得到解放。

  —— 解放妇女,统统要搞公共食堂,几亿人民在公共食堂里吃饭,妇女就不要做饭了。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是一个很大的劳动力。

  —— 一个食堂,一个托儿所,两个事要注意搞好。搞不好影响很大,影响生产,饭吃不好就生产不好,小孩带不好,影响后一代。保育员要像母亲那样关心孩子,你们有没有人管这个事情?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对小孩子一叫一闹就打,不好,要叫孩子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睡得好,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

  —— 解放了妇女,看找些什么人去托儿所教育孩子,……这是涉及下一代的问题。托儿所一定要比家里好些,才能看到人民公社的优越性。这是一个大事。

  相比起来,毛泽东对当时也很热门的老人“幸福院”却不太热心。他说:“要大中小结合,阴阳五行还要讲嘛。幸福院不幸福,老人们住在一起,见不到自己的儿女。老的去了不舒服,就活得短了,不如跟子女在家,多活些年嘛。”他尤其对某些人否定家庭的荒谬观点严加斥责:“现在老的住幸福院,小的进托儿所,青壮年住到一起,不是分割了吗?我们不是破灭家庭,而是废除家长制。家长制是个封建制度,本来应该在民主革命的时期解决,但是不可能,在社会主义时代才能解决。”“废除家长制,社会成员平等,男女老少都是社会成员,都在食堂里头吃饭,都发工资,都学习或者劳动,年老的是休息,这是一个很大的解放。废除家长制,肯定不是废除家庭制度。”

  从这里可以看到,毛泽东对于食堂和托儿所的热烈欢迎,绝不仅仅着眼于劳动力的释放,而是从历史发展的潮流,从落后的小农经济向工业化进步的必然过程来看问题的。他的视野要宽广远大得多。他从发达国家从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事实讲起:“托儿所,幼儿园,工厂里的工人食堂,也是资本主义社会先有。不过,在那里,凡是由资产阶级举办的这类事业,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目的在于便利资本家剥削男女劳动者。而我们所举办的这类事业,则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便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便利于人类个性的解放,真正彻底地解放了妇女群众,并使儿童教养得更好些,因而得到全体劳动人民,首先是妇女群众的热烈欢迎。”由此,他坚信,中国要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也必然会有一个破坏封建家长制的过程。他说:“中国人民破坏了一个封建的家长制。须知这种家长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般早已没有了,这是资本主义的一个进步。我们却更进一步,建立了民主团结的家庭”。

  “妇女的解放”,“个性的解放”,这些美好的理想都可以从他年轻时发表的抨击旧社会的政论文章中找到思想根源。毛泽东对封建家长制对青少年一代的压制有切身感受,尤其对妇女在封建礼教压迫下的悲惨境遇深感同情。到了人民翻身当了主人的时代,他理所当然地认为一场社会大变革必将顺势而生。他认为,妇女,只有彻底改变以往在家庭中那种从属和低下的地位,在生产劳动中获得与男子平等的独立地位,才能真正得到解放。

  然而,现实并没有像毛泽东希望的那么美好。当一件群众为了自己的需要和利益自愿去做的事情,变成了官员为了创造官场政绩而强制推行的行政行为,它就变了味,使得本来旨在解放群众促进生产力的举措“异化”为束缚群众阻碍生产力的枷锁。这真是个历史的悲剧。

  毛泽东一开始也曾担心“一哄而起”会出毛病,主张先在小范围内试点,摸出经验后再行推广。可是面对各路大员极其高涨的“革命积极性”,他也不想泼冷水。正如他后来反思时说:“食堂问题,那时只主张搞百分之三十,首先遇到河南的抵抗,我们也没有坚持搞百分之三十,结果普遍搞开了。”

  众所周知,毛泽东是中共党内最早起来纠正公社化运动中各种错误的领导人,他坚决反对和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坚持把基本核算单位由公社下放到生产队;恢复社员一定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有序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各种平均主义。但是,直到1961年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在讨论通过“农村六十条(草案)”时,在食堂问题上,虽然讲了“公共食堂必须坚持真正自愿参加的原则”,但仍然主张“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生产队应该积极办好公共食堂。”这是为什么呢?

  毛泽东并非完全没有觉察到现实中食堂存在的种种问题,他一再告诫各级干部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加强食堂的管理,但是他从下面获得的信息却是众说纷纭、完全不同调,以致于他在相当长时间内对食堂的取舍难以做决定。

  先来看看省委书记一级干部的意见吧。

  1960年冬,毛泽东乘火车前往杭州途中,把六个大区的书记及有关的省委书记叫到专列上,研究农村工作问题,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是其中之一。江渭清的回忆文章还原了当时的情况。当汇报中涉及到“公共食堂”时,大多数人都表示拥护办公共食堂,发言都是历数公共食堂的好处。江渭清一直没有说话,因为他不久前到农村调查,发现了食堂很多问题,在当时的会议气氛下,面对主席,说还是不说,他还在琢磨。这时,毛泽东点他的名了:“渭清,他们都发表意见,惟独你不发表意见,这是什么道理?”见他面有难色,毛泽东就说:“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你发!”江渭清这才说:“不少同志认为办公共食堂怎么好、怎么好,我了解到的情况却是怎么不好、怎么不好。”毛泽东点燃一支烟说:“那你就讲怎么不好嘛。”江渭清就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说出来:“公共食堂,半年吃了一年粮,我们的国家吃不起啊!你老人家说,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全劳力吃干,半劳力吃稀,是因为粮食不够,现在食堂半年吃了一年的粮。”毛泽东认真听着,竖起食指,说:“这是一,二呢?”江渭清见毛泽东的态度如此,就进一步放开讲:“猪为什么少了?鸡为什么没有了?公共食堂不可能养那么多的猪,如果一家一户一头猪,就是三亿头猪。现在你老人家带头不吃猪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猪肉,这成什么体统?”毛泽东又竖起中指:“这是二,那么三呢?”江渭清满怀痛心地说:“主席,办公共食堂的损失,是很难计算的。食堂里的碗天天打,筷子天天丢,这还算小。你再到公路上看看,树都被砍得差不多了,都用来烧饭。原来一家一户做饭,小孩去搂一搂,弄点树叶子,烂柴草,就可以了,现在都给你烧木柴,毁了多少木材啊!”毛泽东听着,对周恩来说:“总理,他说得有道理啊!”周恩来也点点头,表示赞同。

  从江渭清的回忆文章可以看到,当时在省委书记这一层次,意见基本上是一面倒。江渭清说话过程中,华东局书记柯庆施很不高兴,几次想打断他。毛泽东摆摆手,说:“柯老你不要压他。”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怎么能做决定呢?他最后说:“看来可以搞几个调查组,田家英一个,陈伯达一个,胡乔木一个,到农村去搞调查,搞它一个月,看看到底是怎么个样子。如果他说得对,全国的食堂一风吹!”说到这里,毛泽东挥动右手,做了个有力的“一风吹”的手势。但他接着又说:“如果不是呢,另当别论。”

  我们再来看看,由毛泽东亲自派出去的,由自己的秘书组成的调查小组,又得到什么结果呢?

  1961年2月,田家英那个浙江调查组反馈回来的信息是:“社员对公共食堂普遍不满,不愿意在食堂吃饭,食堂实际上是造饭工厂,不做菜,社员将饭打回去,还得再热一次。” 而胡乔木那个湖南调查组反馈回来的信息却完全不同:“我在一个小队里面,住了五六天的样子,他们那个大队食堂搞得好,食堂都有桌子,一桌一桌地坐,我们在那里和大伙一起吃饭。吃饭还是有保证,粮食、菜、油、盐这些都有保证,所以社员对这一点还是满意的。” 胡乔木最后还补充了一句:“它遇到灾难的时候,还起到很大的作用。”

  同样是经过亲身调查和耳闻目睹,浙江调查组与湖南调查组反映的情况却如此不同。这里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浙江调查的是一个坏的生产队,湖南调查的是一个好的生产队。由此,毛泽东认为,“既然社、队有一、二、三类,难道食堂就没有三类的?”也就是说,食堂有办得不好的,也有办得好的。所以,毛泽东此时的想法跟他一贯的思想一样:尊重群众;办还是不办,怎么办,都以群众意愿为准。他对浙江的干部说:“办食堂一定要适合群众的要求。总而言之,不论办什么事一定要适合情况,适合情况了就能增产,适合情况了群众就高兴。”他对江西的干部说:“办食堂要满足三种人的要求。比如没有结婚的单身汉,或者结了婚没有孩子的,他就愿意吃常年食堂,就办常年食堂;比如有孩子的人,农忙时愿意吃食堂,农闲时愿意在家里自己做饭吃,就办农忙食堂;还有一部分人不愿意在食堂吃的,那就满足他,可以不参加食堂。”总之,“一定要满足群众的要求,群众反对的事情就不要干。”他对湖北的干部也说:“参加食堂也是要大家愿意。如果不愿意就搞农忙食堂,不愿意吃食堂的也可以让他在家里吃。”

  对毛泽东的最后决定起到重要作用的是一位基层的干部。

  广东新兴县里洞公社蒙坑大队党支部书记梁纪南是个参加过武工队打游击和抗美援朝的老革命,敢于直言,甚至顶撞领导,在全县是出了名的。他看到生产搞不好,群众吃不好,深感自己有责任向上级反映。1961年2月,梁纪南参加有省委和中央领导人参加的座谈会。一些人不着边际的发言,他听得不耐烦,猛地站起来,用烟斗敲响桌子,列数了公共食堂的坏处,对会议震动很大。毛泽东看了中央广东调查组报送给他的《调查纪要》,对梁纪南反映的问题很重视。在3月13日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史称三南会议),毛泽东引用了这位基层干部的意见:“广东有个大队总支书记说,办食堂有四大坏处:一是破坏山林,二是浪费劳力,三是没有肉吃(因为家庭不能养猪),四是不利于生产。前三条都是讲的不利于生产,第四条是个总结。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

  到了4月份,在湖南作调查的胡乔木小组又传来新的信息:食堂弊端很大,社员的肚子吃不饱,很多人出现了严重的水肿病;基本资源消耗严重,国有山林遭到严重破坏,自然植被受到侵害,水土流失的现象严重;食堂在管理体制上存在很大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这次汇报与上次汇报时隔不到两个月,可调查组对公共食堂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其最重要的原因是毛泽东再三再三向调查组叮嘱:“就是要有真正听群众意见这种态度”;同时,毛泽东在中央会议上引用基层群众和干部对食堂的不满意见,也为大家从原来的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营造了有利的气氛。当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说:自己原来认为好像不喜欢食堂的就是那些富裕中农时,毛泽东说:“才不是哩!愿意参加食堂的是少数人。”这说明毛泽东此时已经对农村食堂的真实情况有了清楚的了解,他的决心也就下了。这时,毛泽东又一次提到了那位基层党支部书记,他说 :“浪费劳动力,破坏山林,个人不能养猪,就是广东提的那几条。还有一条,是不是浪费粮食的问题。”

  终于,在6月12日,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对《农村六十条(草案)》的重要修改,将原规定食堂“应积极办好”,改为“办不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同时,仍然明确要求对“五保户”通过提留公益金予以适当照顾)。随后不久,当年一哄而起的食堂,在群众的一片欢呼声中很快就解散了。

  还应提一下的是,在最后决定要解散食堂时,毛泽东又担心食堂一下子解散后,农民锅灶、粮食、柴火等会有困难。胡乔木根据自己的调研,向他保证,虽然有困难,但群众会自己解决的,毛泽东这才放心。

  纵观围绕食堂问题的整个过程,无论是一开始的满腔热忱,还是中间过程为纠偏、调整、修补而苦苦操心,直到最后的下决心解散,毛泽东哪一步不是出于对群众利益的考虑?他的心路历程,每一步的出发点和着眼点都可以用“无可厚非”四个字来评论。可是,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个良好的初衷却收到了完全相反的后果,让人嗟叹不已!

  毛泽东自己就深感痛心,他一再地进行反思,一再地作自我批评。5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要废弃食堂时,他说了这么一段令人深思的话:“过去我们开会,都是说的人家的话,听地委、县委的,总之都是听来的。说人家的话,因为你没有到群众中去,听群众的话。如食堂问题,这次蹲了点,了解了真实情况,才能说我们自己的话。”“食堂,原来都说是群众要求办,说群众如何热烈欢迎,现在看,群众实际是不欢迎的,是反对的。”“可知了解群众心理不容易啊!”在准备召开七千人大会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再一次在食堂问题上作检讨:“对于过去走弯路的看法,应该首先由中央负责,然后是省委,然后才是地委、县委。”“虽然材料是由你们来的,但是谁叫你相信呢?谁叫你购买呢?我们头脑这个加工厂,没有了解实情。四高,几个大办,供给制,食堂,这些都是错误的,做了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事,为人民服了不好的务。”

  领袖主动承担了责任,而今天的我们,回顾历史的教训,却不能不作进一步的思考:为什么一件本来是符合群众意愿和利益的好事会落到这样声名狼藉的地步呢?这使我们想起一句名言:“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谬误。”我们也可以把这句话做一个推广:要破坏一个真理,只需把它向极端再多推一小步,哪怕仿佛是向同一方向。

  从现在已经揭示的大量史料可以看到,发生这种真理向谬误的“异化”,关键就在于违背了毛泽东再三强调的:“要有真正听群众意见这种态度”,即 “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个基本原则。“公共食堂”的变味,就是从违背这个原则开始的。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或许也是毛泽东所始料不及的,是某些地方,某些官员,竟然把食堂搞成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用克扣粮食的办法欺压群众的工具。正如一些文章所指出的,这种情况是加剧大灾之下农村饥荒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个过程中,如毛泽东在他写的一篇《党内通信》中所指出的,相当一批干部“几乎完全脱离群众,独断专行。上面的指示不合他们胃口的,他们即阳奉阴违,或者简直置之不理。他们在许多问题上,仅仅相信他们自己,不相信群众,根本无所谓群众路线。”而上面的领导“听他们的话多了,我们也会同化,犯错误,情况不明,下情不能上达,上情不能下达,危险之至。”

  思考发生这种“异化”的深层次原因,探寻根除发生这种“异化”的机制和方法,是毛泽东留给后人必须完成的一个严肃而重要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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