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低消费1万元,中国电信哪来的霸气?

作者: 郭喜林 日期: 2020-01-16 09:44:44

  近日,深圳一男子投诉称,深圳电信座机尾号8888过户,每月强制新用户低消1万元。投诉人称,朋友8888号码原来每月只要几十元,过户后每月需要最低消费1万元。深圳电信客服称,内部文件要求这样执行(映象网2020年1月15日)。

  看来,国家工信部颁布的携号转网政策在中国电信是行不通。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县官不如现管。”而且,这就是中国电信作为央企的霸道经营行为所拥有的特权。但是,这种欺行霸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是极其严重的非法牟利行为。这种霸王式携号转网签约强制消费不仅违背了消费者意愿和承受能力,而且属于“强买强卖”的欺行霸市行为。

  关于全国各地消费者在携号转网中遇到的电信经营企业诈骗经营行为,新闻媒体已经早有新闻曝光。但是,遗憾的是,并没有引起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高度重视。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包庇和纵容了电信经营企业在携号转网中公开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携号转网是依法实施规范,还是任由多家电信经营企业恶性竞争,并为所欲为地侵犯消费者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绝不是任由央企财大气粗胡作非为的欺行霸市经济市场。如果不依法规范电信经营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携号转网对广大消费者又有啥好处?市场经营秩序又怎么能依法得到保护?如果让电信经营企业的非法牟利行为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法理何在?这些电信央企到底还能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携号转网政策到底能不能生效?为啥不在携号转网政策发布时对电信经营企业的具体实施细节予以严格规范,非要让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

  如果监管部门能把“丑话”说到前面,电信经营企业就不敢把消费者的“靓号”作为携号转网非法渔利的筹码,更不敢欺诈消费者每月必须最低消费1万元。这充分说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没有履行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责任。从表面看,虽然是中国电信深圳市分公司对消费者实施了消费欺诈,但问题的根子是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身上。如果它们能够依法履职尽责,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等电信经营商就不敢胆大妄为,非法牟利。

  如果中国电信作为央企拒不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携号转网的惠民政策,又怎么能证明中国电信是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经营?中国电信作为央企不愿意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那它究竟想为谁服务?难道中国电信不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难道中国电信在经营中可以不坚持全国一盘棋,各自为战,并肆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权威吗?

  那么,笔者必须奉劝中国电信,中国电信既然是中央企业,那就是属于全国人民的国有企业,而绝不是中国电信法人代表自己的私有制企业;中国电信既然是中央企业,那就必须带头遵纪守法经营,中国电信的老总和全国各地分支机构的法人代表就必须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的警示教育,把我们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中国电信的经营宗旨,千万不要利欲熏心,唯利是图,不择手段。如果在经营中违背了党和人民的意愿,践踏了国家法律权威,那是要“秋后算账”承担党纪国法责任的,绝不会让中国电信继续欺行霸市,为所欲为。因为,把“靓号”转网当作欺行霸市的遮羞布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中国电信的经营权力没有国家法律权力大。只有改邪归正,诚实守信经营,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