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玉环27年冤案的深思

作者: 郭喜林 日期: 2020-08-10 09:52:18

  张玉环讲述如何熬过27年:在狱中2次自杀,后来怕畏罪自杀牵连子孙后代[伤心。张玉环曾在狱中2次自杀#时隔27年,张玉环改判无罪。他说,当年被刑讯逼供胡编了有罪供述,第二天就开始喊冤,在狱中写下五六百份申诉材料,绝望时曾两次自杀,后来怕畏罪自杀牵连子孙后代,才转变情绪。在电视上听到“正义有时候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他就想着,能应验在自己身上就好了(2020年8月8日新浪网微博头条新闻)。

  一个人人生当中八九点钟太阳的美好时刻,不是在为自己和国家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而是在监狱里虚度光阴,并遭受不白之冤。而且,时间长达27年。一个人的人生能有几个27年?但是,由于公安等政法机关中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尽责,张玉环只能平白无故地在监狱里苦苦煎熬27年。

  张玉环说,他在监狱里最怕狼狗。而且,监狱里的管理人员会经常放出狼狗来恐吓犯人。这说明,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法治社会,我们的某些司法机关并没有带头遵纪守法,并没有把对于人性和人格尊严的保护上升到自觉接受国家法律约束的自律上面,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在某些执法机关仅仅属于标语和口号,而不是实实在在的实际行动。正是由于某些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法律面前没有做到人人平等,权大于法的现象十分严重。所以,才会发生张玉环这样的冤假错案。

  27年的冤案,尽管张玉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但是他没有违法的人格尊严却是无法用国家赔偿金赎回来的。尤其是他失去的27年人身自由权利,是不能用国家赔偿金赎回来的;尤其是他的政治名誉和社会信誉,是无法用国家赔偿金赎回来的;尤其是他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是不能用国家赔偿金来报答的;尤其是他对于妻子和儿女所欠下的爱,是不能用国家赔偿金赎回来的。

  张玉环的冤假错案究竟是怎么造成的?政法机关必须在对张玉环实施国家赔偿的同时,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对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实施严厉问责。必须在政法机关内部弄清楚究竟是法大,还是权大。只有用党纪国法把滥用职权和权大于法的人查出来,并实施零容忍,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才不会发生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执法者才不敢把自己的个人主观意志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才不敢不敬畏党纪国法权威,才不敢不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才不敢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并反对提高办案效率,但是我们坚决反对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我们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办案效率,我们坚决反对脱离实事求是,只追求虚假办案效率的工作作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任何形式的刑讯逼供行为都是违法的,任何冤假错案都必须坚持终身问责制,绝不能让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者逃避党纪国法责任追究。尤其是政法机关中存在的权力腐败,必须用党纪国法坚决实施零容忍,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会议上作重要讲话时所说:“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给2015年全国政法会议作重要批示时所说:“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绝不能让滥用职权者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绝不能让滥用职权者以权谋私、草菅人命,绝不能让滥用职权者破坏法治天平的社会公平正义。那么,对于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金,就应该让那些办错案子的执法人员平均分摊一部分国家赔偿金。只有让办错案子的人承担一部分经济赔偿连带责任,才能让办案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并依法履职尽责,绝不敢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才能真正有效遏制冤假错案的发生,才能让执法者带头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才能让每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依法享有的权利受到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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