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伟:“枫桥经验”的历史来源和现实启示

作者: 杨明伟 日期: 2018-10-15 09:14:34

——毛泽东、习近平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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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基层党组织发动群众,对存在破坏行为和潜藏破坏活动的人进行“评审和说理”,由群众监督改造他们,不把矛盾和尖锐问题“上交”,最终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由此进一步扩展到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当地发生的各种矛盾、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1963年11月毛泽东批示要总结和推广“枫桥经验”,从此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树起了一面创新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先进典型;2003年11月以后,习近平不断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使“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有了更加深厚的社会影响和长久的生命力。“枫桥经验”是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也是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的一面旗帜和一个标杆。

  1963年11月下旬,毛泽东批示要总结和推广“枫桥经验”,从此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树起了一面创新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先进典型。

  2003年11月下旬,在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之际,习近平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1]。此后他不断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使“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有了更加深厚的社会影响和长久的生命力。

  “枫桥经验”诞生时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基层党组织发动群众,对存在破坏行为和潜藏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进行评审和说理,由群众监督改造他们,不把矛盾和尖锐问题“上交”,不把存在突出问题的人物“上交”,最终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由此进一步扩展到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当地发生的各种矛盾、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枫桥经验”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着眼点是,面对基层出现的复杂而尖锐的矛盾甚至“破坏活动”怎么办?基本方法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采取“评审和说理”的方法;根本目的是,化解矛盾,解决尖锐复杂问题,特别是“制服敌人”,并且“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

  让我们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视角,来考察“枫桥经验”为什么会受到如此高度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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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泽东为什么会关注“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日常工作中诞生的创新经验,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基层的生动体现。毛泽东特别看重的,也正是这一点。

  这个经验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呢?毛泽东为什么一下子就抓住了这个典型,并如此关注,要求不仅在全国人大代表范围内知晓,还要向全社会推广?搞清这些问题,首先要了解当时毛泽东和党中央在思考和关注哪些重大问题。

  20世纪60年代初期,毛泽东特别重视下基层调查研究,重视基层创造的社会主义建设新鲜经验。这一时期,他不断走出办公室,有时离开北京好几个月,到各地搞调查研究。“跑了这么多省”后,他反复强调这样一个观点:在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过程中,对基层出现的“歪风邪气”、“牛鬼蛇神”,一定要“打下去”,但是必须走群众路线,“打的方法,也不能个个拿来枪毙,不能用那个生硬的方法”,“动不动就杀人,那不解决问题”。[2]对于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他提出了一些主要的方法:依靠群众、依靠省、地、县、社的广大干部,把广大干部群众发动起来,这是最主要的方法,是自我教育的方法。[3]

  就在批示总结推广“枫桥经验”之前,他刚刚从湖北、湖南、江西、浙江、上海等地调研、视察回来。1963年11月12日,在回北京的途中,专列停靠天津时,他还请河北省委的负责同志来谈话,了解河北当地的情况。谈话中,他根据自己的一些体会强调,领导干部不能光坐在办公室看文件,要下去搞调查研究,有些工作要学会搞试点,要接受各地创造的好经验。在谈到如何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时,他提出,必须走群众路线,领导干部要下去蹲点,要善于抓住“典型材料”。在谈到如何对待那些犯了错甚至严重错误的人时,他还特别提出:人有错是可以改的,对那些犯错误的人,只要诚恳承认错误,坚持改正,群众会原谅的;除了罪大恶极、血债严重,群众不答应以外,贪污这一条能改就照常使用,严重的调离使用也是必要的,还可以劳动改造。[4]

  就在批示“枫桥经验”前后,毛泽东不断要求各地党政负责同志,要善于把农村社教运动中的一些典型经验总结出来,上报中央。这些说明,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提倡搞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作的创新经验,同时,允许犯错误的人改正错误,通过说理的方法教育人、引导人、转化人等,这是毛泽东发现和推广“枫桥经验”的逻辑前提和思想基础。

  有关资料表明,毛泽东最早对“枫桥经验”感兴趣,始于1963年11月21日晚上汪东兴的汇报。汪东兴当时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局长,受部长谢富治委托,他先向毛泽东口头汇报了谢富治代表公安部准备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发言用的稿子的主要内容,这篇发言稿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有六千字左右。毛泽东接过发言稿,一看题目,立即产生兴趣,说:题目很新鲜,既然拿来了,我还是看看。[5]没想到,这一看,其中讲到“诸暨县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

  “诸暨县的经验”,是在谢富治发言稿的结尾部分讲的。这篇发言稿在最后讲到“改造一切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的问题时,强调了贯彻中央有关“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并介绍了“浙江诸暨县枫桥区的七个公社”共同“创造”的“好经验”,原文是:

  “浙江诸暨县枫桥区的七个公社,共有地、富、反、坏分子九百多人,其中一百六十多人有比较严重的破坏活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的时候,干部和群众要求逮捕四十五人,经过发动群众,对地、富、反、坏分子进行了评审和说理斗争,制服了敌人。现在,运动已经基本结束,群众认为都可以留在生产队里,由群众监督改造他们,不要求‘上交’了。诸暨县的经验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经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发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制服敌人。只要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可以实现运动中‘一个不杀,大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捉’的方针,就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反动阶级残余势力的专政,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6]

  就是这个点题的例子,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兴趣。第二天一早,他一口气读完后,在发言稿上作了重要批示:

  “富治、彭真同志: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7]

  同时批给彭真,是因为彭真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毛泽东批示的“诸暨的好例子”指的就是“诸暨县枫桥区的七个公社”创造的经验。

  写完批示,毛泽东还意犹未尽,又把汪东兴找来谈话。据汪东兴回忆,毛泽东在谈话中多次谈到“诸暨的好例子”、“诸暨的经验”,讲了这样一些意思:

  “对诸暨的经验,你们要总结一下,搞个千把字的材料,回答两个问题:(一)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

  他还说:“你们公安部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如何做群众工作,组织群众,教育群众……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以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诸暨县的经验,要好好总结一下,整理一个材料,先发这个发言,后发诸暨的,材料要短一点,长了没人看,短了就有人看。你们经常要蹲点,做这个工作。”[8]

  毛泽东还特别提到:这个经验材料,不仅人大代表要了解,四级干部也要教育。

  在毛泽东审阅的这篇发言稿中,每个部分都列举了不同的经验事例,而他敏锐地发现了其中的“诸暨的经验”即“枫桥经验”,不仅专门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而且进一步找有关方面同志来谈应该如何总结推广,作出详细、周到的部署。“枫桥经验”,正是在毛泽东的发现、关注、批示、部署、推广下,应运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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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枫桥经验”是毛泽东推广的系列基层工作经验之一


  推广“枫桥经验”,是毛泽东发现、总结、推广一系列基层创新工作经验的一个重要实例。新中国成立后,在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毛泽东善于抓住基层工作中创造的一些典型事例,发现、总结、推广了一系列鲜活的基层工作经验。

  比如,对于大城市的接收和管理。1950年春天,新中国刚刚成立,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面临社会秩序比较混乱,敌特活动表面化,税收、公债政策受到攻击,劳资关系紧张,人心浮动等严重局面。在这种极困难的形势下,毛泽东及时发现并推广了“上海打退四月危机的经验”,即:调整公私关系,实行公私兼顾政策;改善劳资关系,照顾双方利益;适当减少税收;救济失业工人;开展自我批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等等。他把陈毅关于上海工作的综合报告转发全国,写道:“上海打退四月危机的经验及目前采取的各项政策,是各地大城市党委值得研究的,请将此项报告转发各主要城市党委研究。”[9]

  比如,对于克服刚刚执政就在党内滋生起来的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1951年,毛泽东推广了“东北经验”。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抗美援朝战争、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恢复生产等艰巨任务,东北局创造了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运动的经验,主要做法是“开展一个群众性的民主运动”,“首长负责、亲自领导”、“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加强思想领导,提高群众的积极性”,“争取群众,使坏分子孤立”,“不断地研究新的问题与经验”,“深入检查,及时反映情况”等。毛泽东将东北局的报告转发全国,要求党政军各级领导重视“东北的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10]

  比如,对于新中国如何在百废待兴中迅速发展生产的问题。1951年,毛泽东又推广了“新疆军区经验”。这一经验产生于解放军在实行土地改革和生产计划中,军队党员干部帮助当地农民组织集体农庄,利用军队集体劳动的经验,集中屯垦经营大农场。毛泽东认为,“利用军队集体劳动的经验,试办十个农民的集体农庄的计划,这个计划很好”。他立即提出“已将每省试办一个或几个集体农庄”的经验写入中央“即将发出的关于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里”。还要求在试行中“随时总结经验报告中央”。[11]

  比如,对于在中国农村如何建设社会主义。1955年,为探索中国农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本途径和做法,毛泽东集中总结并亲自推广了一大批各地搞农业合作化的经验。他亲自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用十一天的功夫,关了门,看了一百二十几篇报告、文章”。他特别看重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基层的典型材料,认为“这些材料很有说服力”。而恰恰就在主持编辑这本汇总基层经验的集子时,他还专门关注了浙江省慈溪县岐山乡五洞闸合作社的经验,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事例,应当使之传遍全国”。[12]他亲自为这本书写了104篇按语,并反复修改补充完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于1956年1月公开出版。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等人一边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的路子,一边总结并推广基层创造的典型经验。到1956年,毛泽东从总体上深入思考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并发表了《论十大关系》。正如他在《十年总结》中所说的:“前八年照抄外国的经验。但从一九五六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合中国的路线。”[13]虽然毛泽东这里说的是1956年前在总体上“照抄外国的经验”,但是,无论之前还是之后,毛泽东在各个方面都特别注意总结我们自己探索和创造出的新鲜经验,并加以推广。

  1956年以后,毛泽东更加注重发现和推广方方面面的基层创新经验,比如,1958年在生产上发生“大跃进”的同时,毛泽东也在思考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问题,他关注到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农业社的经验,要求《红旗》杂志社派人下去调查。后来写成的《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经毛泽东亲自修改定稿。尽管产生这样的经验有着当时的历史局限,但却真实地反映了毛泽东对基层干部群众创造性探索的高度关注。又比如,1958年夏天他到河南新乡、襄城、长葛、商丘等地视察,特别肯定了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的名称和经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民公社”的名称,就是新乡县七里营人到浙江诸暨县农场参观后得到的启发。因毛泽东的肯定,“人民公社”的名字立即传遍全中国。再比如,进入60年代以后,毛泽东还在工业领域推广了鞍山钢铁公司有关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经验,称之为《鞍钢宪法》,由此《鞍钢宪法》闻名于世。  可以说,关注、总结基层特别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各种好的经验,将其上升到具有普遍意义的高度进行推广,以推动各地的工作,这是毛泽东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方法。

  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热切关注和着力推广,也反映了他当时对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如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等重大问题的深入思考。在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一些干部习惯于按照革命时期的经验办事,用类似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处理罢工、罢课事件以及基层出现的一些复杂矛盾问题,进一步造成了矛盾激化。这种情况,引起毛泽东的重点关注。毛泽东认为,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不能脱离群众,不能滋长官僚主义作风。比如,他把工人罢工、学生罢课这一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归结为官僚主义。他在一次中央全会上曾经以县一级出现的问题为例,严肃批评过这类现象:“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搞不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14]  对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基层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毛泽东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走群众路线来解决。因此具有典型作用和普遍意义的“枫桥经验”一经出现,毛泽东认为值得从中央层面进行大范围推广。

  在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批示中,至少包涵五层意思:

  一是特别地加以肯定:“很好。”

  二是不能只在小范围讲,要让更大范围知晓,尤其要让全国的基层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和公安机关知道:“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

  三是要从中央层面专门为此作宣传推广:“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

  四是基层创新的一些好的典型经验,要成为全党干部的生动教材,让各地效仿:“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

  五是各地在学习这些经验时,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先试点取得切合实际的效果后,再进一步推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这五层意思,反映了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现、总结并推广来自基层、具有典型意义的创新经验的基本思路。从这五层意思中,我们既看到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实践观、群众观、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又看到一个伟大的战略家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深入探索和深远思考。

  正式推广“枫桥经验”,是中央以几份材料集中印发的方式下发各地。这些材料包括:毛泽东批示的谢富治在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发言稿(谢富治的发言稿在毛泽东批示后,彭真帮助作过两次修改[15]);谢觉哉、张鼎丞在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发言稿(他们讲的也是如何在复杂斗争形势下依靠群众的问题);浙江省委批转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这是根据毛泽东的批示和建议,由公安部会同浙江方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有关枫桥经验的材料)。上述几份材料,中共中央于1964年1月14日一并下发各中央局和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中央这次发文的主旨,就是要求各地参照“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在发文指示中特别指出:“浙江省委批转的《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是一个很好的典型。诸暨县枫桥区在运动开始阶段,一部分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要求多捕人(七个公社共有六万五千人口,有地、富、反、坏分子九百一十一名,其中有比较严重的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一百六十三名,要求捕四十五人),在运动过程中,贫下中农组织起来,干部和群众觉悟进一步提高之后,一个也没有捉,就把多数敌人制服了。他们的经验充分地说明现在完全可能和应该基本上实行‘一个不杀,大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捉’的方针。”[16]中央要求这份文件要转发到县一级党委和检察、法院党组及公安机关,作为干部教育材料。还特别强调了毛泽东指出的在运动中“必须依靠群众,依靠党”的意思,引用了毛泽东在1962年讲的一段话:“对于反动阶级实行专政,这并不是说把一切反动阶级分子统统消灭掉,而是要改造他们,用适当的方法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新人。”并综述了一段时间以来毛泽东对于处理“反动阶级残余”问题的态度:“必须依靠群众”、“要少捕人,少杀人”、“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17]

  中央在发文指示中还对一些不懂得上述道理的现象和错误做法进行了严肃批评:“有不少同志不善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通过说理斗争,去制服敌人,对他们实行专政,而习惯于单纯依靠公安、司法机关,采取简单的办法去解决问题。有的同志动不动就想把人捉起来,甚至要求多杀几个人来打开局面,推动运动。这些想法和做法是错误的。”[18]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推广这一经验时,特别提醒广大干部,要全面分析和认识新中国成立后社会矛盾和斗争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提醒大家把眼光放在“依靠群众力量,把绝大多数的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上。中央发文指示最后坚定地指出:“在依靠群众力量制服反革命和其他犯罪分子方面,现在我们已经有了很成功的经验。这两篇讲话和浙江省委的文件是很有说服力的,特别是诸暨县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的经验是一个很好的典型。”[19]

  毛泽东对“枫桥经验”如此关注和重点推广,关键是因为这一经验既体现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也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经过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转化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特别是把可能成为尖锐冲突的“敌我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创造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很好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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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习近平高度关注“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内涵

  自“枫桥经验”产生后,几十年间不断在社会实践中巩固、检验、创新、发展,历久弥新,至今仍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特别是2003年以后,习近平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亲自总结提升新的历史条件下“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枫桥经验”也进入创新发展的新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进一步对“枫桥经验”的时代意义给予充分肯定。2013年,在毛泽东批示推广“枫桥经验”50周年之际,习近平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习近平特别强调,50年来,由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20]  学习体会习近平关于“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可以悟出“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内涵的要点。

  (一)“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和创新内涵,体现了变与不变的辩证法。

  “枫桥经验”,有着穿越历史时空的深远意义,更有着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恰恰体现在它与时代同步发展的“新鲜内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中。

  对20世纪60年代创造的“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习近平在2003年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的讲话中就作过清晰的概括,他说:“诸暨市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这里说的就是“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精神,因此他特别强调:“始终坚持‘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不动摇。”正是在“枫桥经验”这一不变的基本内涵上,习近平说,经毛泽东同志亲自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后,“‘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21]他在向《人民日报》推介“枫桥经验”时,也是在“枫桥经验”基本内涵上概述了几个关键性的“坚持”,即: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治本抓源;二要坚持强化基础,依靠群众;三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22]也就是说,不管在任何时期,抓住这些根本点,就抓住了“枫桥经验”的实质。

  基本内涵不变,并不等于停滞不前,还要随着历史条件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发展。因此习近平也特别强调:要“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枫桥经验’与时俱进,显示出持久的生命力”。[23]对“枫桥经验”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内涵和新生命力的一些体现形式,习近平也作过梳理,如: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年的成功经验;十年动乱结束后,枫桥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范围的拨乱反正提供了范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治安,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党的十五大以来,枫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突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注重德法并治、创新方法,走出了一条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路子。[24]从这些梳理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

  可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既要把握其基本精神,又要充分考虑到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工作方式等的不断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发展工作内容、工作途径、表现形式等。正如习近平所提出的:“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探索新途径,创造新形式,建立新机制,充实‘枫桥经验’的新鲜内涵。”[25]如何把握“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方向?习近平也提出了“四个必须”的着眼点,即:必须着眼工作大局,在统筹发展中丰富新鲜内涵;必须营造法治环境,在依法治理中取得明显成效;必须相信依靠群众,在执政为民中践行根本宗旨;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在完善制度中实现长治久安。[26]

  在“枫桥经验”变与不变的辩证法中,“不变”,是指这一经验的基本内核的永恒性,即在任何时代条件下,“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或实质内涵都包含着“发动和依靠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根本作法和效果。这一经验的根本,是要求基层组织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特别是把一些可能会激化的尖锐矛盾通过思想教育的方法,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坚持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变”,是指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状况,即“枫桥经验”会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其内涵、途径和表现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上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或基层,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消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成为基层干部群众不断面临的新的重大课题和重大政治任务。为解决新形势下的复杂矛盾和问题,在“枫桥经验”的诞生地,进一步创新总结出了“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做法,丰富和发展了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也再次被作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的样版。“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正是在这种“变”与“不变”的辩证运动中充分彰显出来的。

  (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总结推广“枫桥经验”,重要的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枫桥经验”是基于正确认识和系统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解决基层尖锐复杂问题而产生的;“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也必须体现认识和实践的科学性、系统性。因此,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这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明确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也就是说,一个行之有效的基层工作经验能否发挥长效作用,关键看有没有制度和机制的保障。谈到完善制度和健全机制的重要性,他还说过:“‘枫桥经验’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面,以完善的制度为保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责任制,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27]这里所说的“四前”和“四先四早”的工作机制,就是在基层实践中创新探索出来的管长效的机制。所以习近平着重提出,要大力推广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四前’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网络,规范工作。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8]

  在总结推广“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时,习近平还从履行党的根本宗旨的高度提出过“稳定抓机制”的总体要求,并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真正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29]他所关注的“枫桥经验”创新发展,许多内容都与体制机制创新有关,比如:“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工作机制、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机制、领导责任机制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在社会管理方面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特别是基础性的工作机制。强调加强基层工作,机制问题尤为重要。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特别提出,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并要求大家“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要从建立机制入手,维护基层特别是农村社会的稳定。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到,要“创新基层管理服务”,“总结推广‘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机制”。[30]这些要求,既反映了“枫桥经验”的内在要求,也反映了实践发展的客观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必须从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入手,这样才能真正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保障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关键是要抓基层、抓基础。

  “枫桥经验”的产生和发展,源于我党在基层社会有着坚实的根基,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从基层开始,自下而上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并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作用,这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根据党的历史经验,党的一切工作特别是群众工作必须从基础抓起,抓好基础、筑牢基础,否则“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习近平在强调“枫桥经验”的长远价值和现时意义时,特别关注这一经验所包含的广泛的基层和基础作用。他指出:“‘枫桥经验’虽然诞生在农村,但其强化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正因为具备这种基层和基础作用,所以习近平认为,这一经验不仅适用于农村,而且适用于城市,不仅适用于社会治安工作,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各项工作。[31]

  从“枫桥经验”的基层和基础意义出发,习近平多次强调,创新发展这一经验要特别注重“强化基层基础”、“抓基层、抓基础”。他曾经以“平安浙江”建设、平安市县创建为切入点提出,“创建平安市县,关键是抓基层、抓基础”。一方面要抓基层,确保平安创建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另一方面要抓基础,全面提高基层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解决在发生之初。[32]

  关于如何抓基层和抓基础,习近平在总结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时明确提到过两个重点环节:一是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要求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下移。

  讲到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习近平强调,要切实做好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的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直接做群众工作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我们党的一大优势是有严密的组织体系,一直延伸到社会基层。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工作在群众中间,他们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为此,他在2011年2月召开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专门推介了“枫桥经验”在抓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作法:“‘枫桥经验’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做群众工作作用的范例。”[33]他多次提到“枫桥经验”在强化基层组织方面的根本内涵,强调“要坚持强化基础,依靠群众”,“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使具体的改革和发展措施为广大群众所理解、所拥护、所参与。”[34]

  讲到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下移,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和靠前指挥具有关键性作用。他提出:“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35]还专门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意义上指出:“对于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掌握了解情况,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妥善处置,防止小事演变成大事、个案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局部问题演变成影响一个地方的问题。”[36]

  “枫桥经验”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却具有经久不衰的历史意义和新鲜的时代内涵;“枫桥经验”诞生于浙江农村,却有着全国性的广泛影响和全局性的指导作用;“枫桥经验”出自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却成为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的一面旗帜和一个标杆。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

  注释:

  [1]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11月25日)。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页。

  [2]《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311-1312页。

  [3]《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7页。

  [4]参见《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79-280页。

  [5]《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83页。

  [6]谢富治在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发言:《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16页。

  [8]汪东兴有关回忆。

  [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346页。

  [10]《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513-514页。

  [1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590-591页。

  [1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398、516页。

  [1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13页。

  [14]《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155页。

  [15]《彭真年谱》(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300页。

  [1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45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5页。

  [1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45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6页。

  [1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45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6页。

  [1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45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

  [20]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指示(2013年10月),见《人民日报》2013年10月12日。

  [21]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11月25日)。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275页。

  [22]《建设“平安浙江”促进和谐稳定——访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载《人民日报》,2004年6月10日。

  [23]习近平《创新“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载《法制日报》,2004年2月8日。

  [24]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11月25日)。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275-276页。

  [25]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的讲话》(2003年11月25日),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页。

  [26]习近平《创新“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载《法制日报》,2004年2月8日。

  [27]习近平《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4年6月11日),载2004年第12期《今日浙江》。

  [28]习近平《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载2004年第3期《求是》。

  [29]《习近平在杭州嘉兴湖州党建工作会上强调把握党的执政主题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浙江日报》,2004年8月6日。

  [30]《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15页。

  [31]习近平在绍兴市调研时的讲话(2004年8月24日),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506页。

  [32]习近平在绍兴市调研时的讲话(2004年8月24日),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506页。

  [33]《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82页。

  [34]习近平《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4年6月11日),见2004年第12期《今日浙江》。

  [35]习近平《在浙江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2006年3月23日),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页。

  [36]习近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载2007年第1期《政策瞭望》。

  (作者:杨明伟,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