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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回乡养虾遭哄抢,村镇干部在干啥?

作者:郭喜林 发布时间:2019-11-04 10:19:11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大学生回乡养虾创业,必须得到依法保护。对于某些村民的哄抢行为,这绝不仅仅是社会公德问题,而且是集体抢劫他人财物的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实施零容忍。

  据观察者网2019年11月3日报道,这两天,来自湖南洞口县岩山镇的年轻创业者刘正轩的遭遇,在网上引发了大量关注。大学毕业后,他回到老家养殖基围虾。没想到两年来,他的虾塘竟被当地村民哄抢十余次,造成的损失或达数十万元:从几个人偷摸捡鱼,到百八十号人公然捞虾……最近一次哄抢发生在10月21日。工作人员劝阻下塘抢虾的村民,见后者不肯,就要动手把他们推上去。结果发生了肢体冲突,刘正轩就报警了。

  如果说这些村民哄抢行为是因为他们缺乏法律责任意识,那么这个村的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干部在干什么?他们为什么不依法制止村民的哄抢行为?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违法哄抢行为已经从2017年开始发生了10余次。面对这么严重的违法哄抢事件,难道湖南省洞口县岩山镇的党委书记和乡长根本不知情吗?如果乡村干部行政不作为,任由村民非法哄抢回乡创业大学生刘正轩养的虾,他怎么能不心灰意冷,他怎么能忍受这种人格尊严的侮辱?他怎么能承受得起这样巨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一个大学生回乡创业养虾遭受众人没完没了的哄抢,其他外地的投资商又怎么敢到湖南洞口县岩山镇投资兴业,发展那里的地方经济?如果岩山镇的某些村民靠不劳而获过日子,他们又怎么能和全国人民一起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这说明,湖南洞口县岩山镇的精准扶贫攻坚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某些村民的法律责任意识和思想观念极其落后。而且,扶贫先扶智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而且,不少村民的懒汉懦夫思想特别严重。

  如果广大纳税人养活的乡村干部不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又怎么能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劳动致富奔小康?而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绝不是标语和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实际行动。乡村干部只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才能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才能让更多大学生的高素质人才到农村的广阔天地施展他们的聪明才华,并为精准扶贫攻坚战做出较大贡献,才能为未来的农业现代化聚集更多需要的人才。

  坦率地说,如果大学生回乡养虾创业遭村民集体哄抢得不到依法保护,更多人才就不敢到经济落后的农村去建功立业,那些偏远落后的乡镇和村庄就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战就会变成某些乡村干部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贫困户和贫困村镇的落后面貌就无法得到根本改善。要想加速改变落后面貌,广大乡村干部就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施政的法治观念,就必须对广大村民开展普法教育,才能让广大农民群众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并在遵纪守法和勤劳致富的理念指导下实现脱贫致富。

  事实充分证明,某些村民的集体哄抢违法行为表面上看,是因为那些村民在肆意践踏法律法规权威与尊严,但其实质上是因为乡村干部没有依法履职尽责所致。如果乡村干部能够尽职尽责,并对村民实施普法教育,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村民10余次去哄抢回乡养虾创业大学生刘正轩的鱼虾。而且,村民哄抢回乡创业大学生刘正轩的鱼虾,绝不是那些乡村干部不依法履职尽责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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